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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汇报材料

2020-11-25 15:02:24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汇报材料

 2017年12月11日

 我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省、州的工作部署,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总体情况有利、有序、稳步发展。

  一、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基本情况

 2017年至目前,我县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共175起,涉及人数1914人,拖欠金额共2584万元。其中,建设施工领域122件(,涉及人数1294人,涉及金额1785万元,加工制造、个体工商领域53件,涉及620人,涉及金额798万元。

  二、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开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营造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舆论氛围。2016年初,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保护劳动所得,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办公厅以2016年1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1号文件下发后,省政府办公厅迅速印发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74号),7月27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发〔2016〕45号),明确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推进建设领域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监管系统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不因农民工工资问题越级上京到省州上访,大规模堵路堵门、制造不良影响的社会事件。一是我局结合我县实际,及时代拟了《**县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16〕86号),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审阅,以正式文件形式发至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行业主管单位、规模以上企业,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强化督导问责机制,将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广大职工、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人社部门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的重点;

 二是根据州委、政府统一安排认真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建设,即落实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解决“有钱发”的问题、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解决“发到位”的问题、落实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制度解决“实名制”的问题、落实农民工欠薪银行授信代偿制度,从源头上根治建设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2016年11月21日,由***副县长组织召开了落实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和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系统工作培训会, 11月28日至12月9日我局又分别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各施工企业劳资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目前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各施工企业劳资人员的系统培训,共培训300余人次。目前,全县共开设农民工工资准备金账户148个,累计缴存工资准备金1亿余万元,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项目72个,录入务工人员信息3006条,录入**州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施工项目153个,运行使用**州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施工项目25个。使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的项目8个。实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建设的项目无一例投诉举报案件。三是开展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建设电视显示屏滚动字幕宣传活动。在县城区户外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用工组织的门脸电子显示屏、各银行物理网点、柜员机显示屏、有线电视、各宾馆局域网房间电视用户终端显示屏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建设进行全天候的宣传。

  (二)逐步完善劳动维权长效新机制,努力构建我县和谐劳动用工环境。一是我局依靠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所形成的“劳动监察预警平台机制”、“用人单位动态监管机制”、“劳动监察案件办理动态监控机制”三大机制管理体系建立了劳动监察局管全县、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管乡镇辖区的网格管理体系,并通过网格上分布的12个网络结点实现了地域全覆盖和网络全覆盖“无缝隙”管理。二是修定完善了《劳动保障监察预警机制》、《劳动纠纷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等工作机制,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和处置措施。通过创新工作思路,加强源头治理,确保了我县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中无重大群体事件和因农民工工资纠纷而造成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事件的发生。

  三是在仲裁方面:坚持“一案三调”即在和谐氛围中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企业人员交流培训”即实现企业自我规范,快速培训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监察方面:开展“案件处理监察仲裁联动”即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提高效率,形成维权联动新机制;四是针对全县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可能给企业职工、农民工工资支付形成隐患,给社会带来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认真开展“千名监察员、千名仲裁员服务万企”活动,主动对辖内存在欠薪隐患的企业和农民工较多的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通过调阅用人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与劳动者以座谈等形式询问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等相关问题,从而掌握了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情况,对发现问题的及时纠正,对存在隐患的密切关注。同时由我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行业、按部门、按乡(镇)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目标,牵头组织总工会、工商联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及住建、交通、水利、国土、经信等行业监管部门、部分重点乡镇参与列出拖欠隐患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三)勇于担当,扎实做好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攻坚工作。

  一是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大排查专项行动。重点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交通施工、水利、水土治理、在建项目工程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张常铁路所涉及的三个工区27个作业点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对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伤保险费缴纳、工程款的拨付、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共审查检查用人单位146家,涉及农民工6726人;

 二是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主要是对落实“四项制度”建设情况、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涉及劳动者932人,对未落实“四项制度”建设的用人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将农民工工资实行“四项制度”建设作为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的前置条件;三是认真开展劳动者维权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安排专人关注网络舆情投诉,确保群众诉求进得来、专人管、有结果;四是妥善处理欠薪引发的上访事件和过激讨薪事件,劳动保障监察深入一线与行业主管部门紧密配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合理得当处置了重庆市乾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引发的集体讨薪事件。五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乡(镇)、工程项目、企业,协调拖欠工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筹措资金。另一方面,耐心说服讨薪职工,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矛盾问题要化解处理在那里。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和建议

 (一)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不规范。 一是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垫资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等问题仍大量存在,无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带队伍参加施工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建设单位与农民工之间形成了很长的“债务链”,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难以落实。二是施工企业普遍采取平时只给农民工发基本生活费,工程竣工后或春节前结清工资等做法,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捆绑在一起,一旦工程款不到位极易导致欠薪。三是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总承包商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分包商拖欠小包工头工程款,小包工头拖欠劳动者工资。我县建设领域拖欠工资案件均属于此类源头性欠薪案件。比如:由****龙阳光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重庆乾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龙皇城大厦项目”、世纪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新城一、二期基础建设、世纪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锦绣春天大酒店装饰项目、**县海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公司的海玉名城一期消防工程。

  (二)全县大规模的建设项目中,难免有资金不实的“南郭先生”,项目进入时信誓旦旦,海阔天空。因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以及生产出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小的企业在市场经济的浩瀚大海中难免沉没,造成项目施工人员及员工工资不能正常发放。比如:**县永发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开发的周家沟度假村综合开发项目。

  (三)在非建设领域特别是木石材加工制造业和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受经济下行影响压力较大,经济回暖缓慢。加工制造业和采矿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随着劳动成本不断提高,原先赖以生存的低成本优势就消失了,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职工工资支付压力将在一定时间内存在,支付隐患一时难以消除。比如:白水坝工业园、忠堡工业园、清坪工业园区一些企业、杨家寨煤矿、喇叭槽煤矿等化解过剩产能企业、**红达代工厂等一些微小型企业,**景绣吊脚楼农家乐、**梓飞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爱佳窗帘等一批个体工商户。

  综合及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管的宽度、深度、力度不够。部门、乡(镇)协调配合主动性和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电力、各通讯公司(联通、电信、移动)、烟草等单位项目。

  (四)劳动保障监察作为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职能部门,执法力量薄弱。受多年人事制度的约束,加之劳动保障监察用车作为一般公务用车参与车改后,劳动保障应急事件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值守、日常检查和专查工作都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治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有着他的特殊性、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反复性,通过多年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实践,下步我们打算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证,完备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党委领导下的政府负责

 、有关部门和社会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联动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责任制。

 (二)加大宣传、教育企业自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强化企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责任意识。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主要依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将欠薪企业情况在人力资源、人民银行、市场监督、工程建设、政府公共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建立对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三)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发现一起办理一起,做到基本无拖欠。

  (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治理工作格局。各部门、各行业监管单位恪尽职守、各司其责,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力度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查办大案、要案,加强劳动保障执法方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高衔接速度和效率,共同打击恶意欠薪犯罪。从10月25日开始至2018年春节,在全县开展建筑领域施工项目、企业劳动用工、落实"四项制度"情况检查,重点是政府投资在建项目、对尚未落实"四项制度"的,迅速制定方案,排出时间表督导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开设工资准备金专户和拨付工资准备金,在工资准备金专户余额不足时要及时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补足工资准备金;尚未启用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管理系统的,立即整改,迅速启用。从而在源头上遏制农民工欠薪案件的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建设的落实。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进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发〔2016〕45号)规定,强力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

 ”建设的落实,在工程建设领域对没有实行“四项制度”建设的项目,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

Tags: 拖欠   工作汇报   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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