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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管理规定

2020-10-05 01:20:36

 某煤矿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管理规定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突出理念引领,强化目标管理,兑现矿长安全承诺,强化矿井安全基础建设,促进矿井安全稳步发展,化采掘工程质量管理,施工现场要对规对标作业,各系统各专业严格把关,全面实现标准化工作质量要求。三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坚持动态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四是加强各系统的考核排名,严格奖罚兑现,提高基层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积极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理念目标   (一)安全生产理念   1、理念内容:

   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科技强企、创新发展。

   2、理念贯彻:

   (1)由党群工作部牵头,向全矿干部员工征集安全生产理念,并矿党委会讨论后确定。

   (2)安全生产理念要在各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3)矿党群部门要利用广播、矿区黑板报、矿内局域网等媒体和各类会议宣传安全生产理念,使干部员工理解、认同并践行安全生产理念。

   (4)根据形势的发展要求,适时组织修订安全生产理念   3、理念落实:

   将安全生产理念贯穿于安全生产决策、管理、执行的全过程,融会到全体职工的实际工作中。

   (二)安全生产目标   1、目标内容:

   (1)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千人负伤率控制在1.0以下,实现“零死亡”目标。

   (2)杜绝瓦斯、透水、自然发火、顶板、机电运输等较大事故,杜绝一级非伤亡列级事故,实现“零超限”、“零突出”、“零透水”、“零自燃”目标。

   (3)杜绝重大隐患,一般隐患同比呈下降趋势。

   (4)“三违”发生率同比呈下降趋势。

   (5)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巩固二级的基础上,逐步提升建设水平。

   (6)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管控效果明显。

   2、任务及措施   (1)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设置专门安全管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与考核,提高素质和管理水平。

   (3) 制定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和各级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 建立完善的船舶管理制度,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建立健全船舶技术档案,严格执行“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规定,定期对船舶进行各级维护,严格执行管理规定。

   (5) 建立完善的船员管理制度,加强对船员的安全和技术的教育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加强对船员的安全和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船员对应急及突发时间的处理能力。

   (6) 完善管理,加强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及时掌握员工的动态,收集和反馈各种安全信息,并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7) 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事故处理规定,保障安全事故处理及时、有序和高效地进行,有效地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8) 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按照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使相关责任人得到教育,并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9) 制定监督检查制度,对重点部位、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10) 制定各种安全会议制度,及时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研究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总结安全管理经验,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二、铁腕整治顽瘴痼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11.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全力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探索完善停车供给优化、多部门联合惩戒等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经营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沿街店面消防管理,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治理,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地下建筑、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高风险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不安全取暖等突出风险,以及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民政、住建等部门部署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严格落实“一单五制”制度,综合运用行业督办、联合惩戒、媒体曝光、技术帮扶等措施,分级分类对重大火灾隐患“点对点攻坚整改”,促进重大火灾隐患“减存量、控增量”。(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文旅广体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2.深入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突出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桥梁隧道、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水利工程、干线公路建设、市政工程,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坚决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施工市场。推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的地震安全监管。(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扎实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加强监测监控,按规定采取工程措施,严格控制路面沉降; 对存在渗漏隐患的老旧管网,制定改造计划有序推进。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大道路、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防范和化解城市较大及以上公共设施安全风险。(市住建局、市自规局、市人防办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3.深化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继续推动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坚决淘汰矿山落后工艺设备; 科学合理划定矿权,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坚决打击超深越界开采行为。(市应急局、市自规局分工负责) 14.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深化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提升三年行动,深入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升级。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严格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市应急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开展新一轮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经营、储存、运输各个环节安全监管,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落实“六严禁”,推进烟花爆竹零售店落实“两关闭”“三严禁”,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依法关闭一批、巩固提升一批、引导退出一批”。(市应急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5.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月底前,对出租房、老旧房屋使用的燃气器具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整治,确保隐患清零。(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商务局分工负责)。开展工贸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粉尘防爆专项治理,以冶金、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有限空间、金属冶炼、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市应急局、市生态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推进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油气输送管道、旅游、农机作业、军工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广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市卫健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防雷专项治理,突出加油加气站、油库、气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及时发现和消除雷电灾害安全隐患。(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对新事物、新业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防范化解新领域安全风险。(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6.加强监测预警,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联动机制,扩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覆盖面,重点强化对水灾、旱灾、地震、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气象灾害等灾种的监测预警,在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震减灾监督检查中加强安全防范,开展森林火源管控专项治理,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群死群伤。(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自规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三、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7.持续深化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城镇燃气、消防、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行动,按照“暗访先行+专家随行+隐患清单”方式强化巡查督查,坚持每月一重点、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讲评观摩,严格落实“三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着力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8.持续推进企业“双预防”机制建设。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油气管道、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推动企业全员、全岗位、全过程参与风险排查、辨识和评估工作,建立风险数据库,绘制空间风险四色图,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坚决将风险挺在隐患前。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企业全员和全社会参与隐患排查,落实隐患治理“一单五制”,坚决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9.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的工作标准和具体要求,围绕城市工业风险、城市运行风险、城市公共风险、城市自然灾害风险等方面,市直各有关部门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对标对表、逐条逐项地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加强风险管控,着力提升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四、强化监管执法,推进依法治理 20.继续开展安全监管“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严格督促落实安全监管执法“三项制度”,继续按照“分类别、分层级、全覆盖”要求开展计划执法。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意见,推动落实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和信用管理,通过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加大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按照“三比三严”要求,每月排名通报各级各有关部门监管执法情况。(市安委办牵头,市应急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分别落实) 21.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服务和执法保障。合理划分市、县、乡三级执法管辖权限,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进一步理顺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执法体制。(市编办、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市应急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五、夯实安全基层基础,着力提升保障能力 2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继续开展“强宣传提素质防事故”专项行动,着力提升全民安全素养。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莲城行”“全国消防安全日”“全国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七进”等活动组织形式,开展“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安全体验中心、安全文化长廊、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教育矩阵。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市安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广体局、市应急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3.深化安全示范创建。继续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2022年成功创建打下基础。继续支持乡镇街创建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岳塘区和湘乡市创建省级示范县市区,继续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平安农机等创建活动。(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团市委等各部门分工负责) 24.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鼓励和推进危险工艺工序自动化控制、智能化生产。加快推进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应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矿山联网监控实现全覆盖,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数据的接入。深入推进“道安监管云”“两客”车辆智能监管系统运行,实现对“两客”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和实时报警,提升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消防”系统建设,提高消防救援工作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加快建设应急指挥中心,推进职能部门信息系统深度融合,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构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精准分析、科学决策、高效指挥平台。(市应急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自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大数据和产业发展中心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5.加强基层组织保障,强化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推动开展以“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并推动同步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 以“三有”(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示范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并依托应急服务站同步建设村(社区)志愿消防队,夯实安全生产基层组织保障。(市应急局牵头,市编办、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推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落实举报奖励政策,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检举事故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推动高危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推动高危企业全面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市应急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6.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预案的体系建设,抓紧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建成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实现预案能用、管用、好用;加强政企应急预案衔接和常态化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各县市区、园区每年组织综合性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加强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国家队和主力军作用,建立建强矿山、工程抢险、水上救援等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统筹规范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指导加强园区、企业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 加强应急装备能力建设,提升应急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实现应急工作上下联动,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打造安全监管铁军 27.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将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比武、大宣传”,激励广大安全监管干部履职尽责,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敢于动真碰硬、担当作为,争当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忠诚卫士。(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8.提高安全监管队伍履职能力。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开展大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素质。继续组织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人员分期分批入校进行集中轮训,着力提升安全监管干部的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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