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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工作制度

2021-03-17 11:29:33

  党总支工作制度

  一、领导制度

  党总支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党总支委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党支部书记会议、党员大会。党总支委员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主持,党总支书记缺席时,由其委托的副书记或委员主持。党总支委员会要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三、学习制度

  (一)组织党总支委员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并把之作为学习理论、开拓思路、研究工作的重要形式。学习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学习不少于1次。

  (二)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及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确定学习的主题和重点,做到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总结。通过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党总支委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其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四、组织生活制度

  (一)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外,必须参加党总支的民主生活会。

  (二)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交流思想,统一认识,增进了解,增强团结,相互支持,构建和谐,促进发展的目的。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安排一次。

  五、联系群众制度。

  建立党员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和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制度,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经常征求教职工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拓展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服务群众的内容,努力构建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的网络,及时解决群众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共同完成党提出的各项任务。

  六、请示报告制度

  建立向学校党委请示汇报工作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必须事前向校党委请示,事后向校党委报告,不能自行其是。

  七、通报情况制度

  及时向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决定,定期向党支部和广大党员通报本单位、本单位党总支工作情况。

  八、党务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制度,增加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每月由总支召开党员(教职工)大会,向党员通报上月度工作情况和下月度主要工作思路并征求意见与建议,落实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党总支工作职责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团结和带领党员、干部和教师,围绕教书育人中心工作,努力完成部门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充分发挥院党总支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部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本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以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学风和生活作风为重点,着力提高领导班子整体思想素质和领导水平。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和指导,推进学习型党支部的建设。督促检查党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党组织决定的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党支部的现状,有针对性地指导各党支部紧紧围绕教学、科研和专业现代化建设等业务工作,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在教书育人和各项业务工作中做出成就;指导各党支部围绕促进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引导广大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努力成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的新一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的新一代,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党支部的工作经验,切实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5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6、做好本部门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学院(部门)负责人任职和教职工职务晋升等工作中的组织考察工作、思想政治表现的鉴定工作。按年度做好中层干部公开述职和民主评议(“公述民评”)工作,并运用好考核结果。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会同学院行政负责人,共同做好本部门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以及学生政治辅导员的配备、管理工作。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部门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毕业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

 7、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贴近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努力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改进和创新活动方式,增强活动效果,使党组织活动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严肃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教育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增强教书育人的政治责任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8、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维护国家和学院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教育、管理、服务和指导学生创新创业等工作的全过程。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密结合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健康向上的育人氛围,为系(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2)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政治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院关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决定,加强师德建设。

  (3)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活动。经常分析、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水平与质量。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尤其是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其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

 (5)经常了解、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做师生的知心朋友,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领导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分析党员和师生的思想状况,抓好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健康民主的政治氛围,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9、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做好民主党派知识分子、无党派知识分子的工作。

 10、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在优秀大学生、青年教师、教学骨干、学术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履行入党手续,确保新党员质量。督促党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的审核工作,做好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做好党员队伍中先进模范事迹的宣传表彰工作,做好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工作。

 11、领导达利女装学院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办学中的积极作用。支持群团组织围绕学院和本单位的中心任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

 党总支委员会议事程序和规则

 1、总支委员会由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召集和主持。总支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因故不能出席的委员要请假。

 2、总支委员会的议题须经书记或副书记审定,提交总支委员会讨论的议题,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准备不充分的议题不提交总支委员讨论。

 3、总支委员会在讨论问题时,必须注重议事质量,汇报人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发言人要开门见山,抓住重点,紧扣议题发表意见。主持人归纳集中时,应条理清楚,表述准确。

 4、对总支委员会需要表决通过的问题,到会委员应发表同意或不同意意见,全体委员中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5、总支委员会决定的问题,凡有保密性质和未正式传达公布的内容以及各位总支成员发表的意见,与会人员要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会议内容。

 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学校党委下达的任务和有关工作。

 2、组织领导本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并组织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发展工作计划。

 3、组织实施对本院科级干部的教育、管理、培养工作和科级干部的考察工作,制定和实施本院干部培训计划。

 4、参与讨论和决定本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5、抓好本院教职工和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工作。及时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定。根据学校党委的学习教育计划,安排落实本院教职员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内容,加强教职工“校企结合、工学结合、文化育人”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意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

 6、组织领导本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完成校党委部署的统一战线工作。

 7、统筹安排并按规定合理使用党总支活动经费、下拨党费及学生工作经费。

 8、负责召集党总支委员会,协调和督促总支委员开展工作;根据会议内容参加或召集主持党政联席会议。

 9、制定任职期间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措施,并定期向学校党委和本院党员报告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经常向本院行政通报工作情况。

 10、与分院领导经常沟通情况,团结协作,维护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增强凝聚力,共同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在重要问题上如发生意见分歧,应即时协调解决,必要时向学校党、政领导请示。

 党总支副书记工作职责

 协助党总支书记分管党总支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检查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⑵对党员进行党内法规、党风党纪的教育。

 ⑶研究本单位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总支委员会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⑷经常了解并向总支委员会和上级纪委反映本单位党员遵纪守法状况。

 ⑸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和群众的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总支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⑹对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考察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党总支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党总支组织委员在总支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总支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了解和掌握总支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会同宣传委员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和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适时做好总支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总支委员的准备工作。

 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总支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总支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⑶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各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党员手续;做好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⑷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党总支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党小组和优秀党员等活动,

 ⑸负责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⑹协助总支书记指导各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和创新工作的开展。

 ⑺做好分党校的组织、安排、培训工作。

 党总支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党总支宣传委员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学院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⑵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文化业务知识。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⑶协调思想和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安排和课改推进工作。

 ⑷关注意识形态领域,加强大学生思想动态研判,每学期召开一次本院大学生思想动态座谈会或研判会,汇总材料报党委宣传部。

 ⑸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和重要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党总支委员会议事原则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和政府的政令畅通。

 2、坚持议大事,抓大事。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系(院)改革、发展、稳定和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政策性的重大问题,提高党总支决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3、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正确处理领导班子各成员间的关系。在讨论问题时,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并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总支形成的决议、决定,总支成员个人无权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总支成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扯皮,不推诿,敢于负责,创造性地做好分管工作。工作中要互相通气,互相谅解,互相配合,团结工作。

 5、坚持务实高效。少开会,开短会,提高议事效率,努力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

 党支部职责范围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团结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组织学生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知识,宣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定,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行动上的先进性。

 3、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学生党员端正学习目的,刻苦钻研,完成学习任务,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学业、社会工作、思想工作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

 3、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带领党员为构建和谐校园努力工作。

 4、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教育党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增强教书育人的政治责任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努力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党总支领导下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和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反映他们的正确意见和要求,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团结带领和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抓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不断扩大党的积极分子队伍,认真做好培养对象的培养、考察、教育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⑵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⑶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院党总支委员会报告工作。

 ⑷ 经常同支部委员、专业负责人以及工会(工会小组)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⑸ 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⑹负责本支部创先争优工作和创新工作推进。

 党支部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职责是:

 ⑴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会同宣传委员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支部宣传委员、总支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⑶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支部接收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考察,具体办理支部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⑷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⑸指导本支部开展支部创新工作。

  党支部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系(院)党总支委员会的指示,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⑵提出加强支部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支部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文化业务知识。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⑶协作做好分党校的组织、安排、培训工作。

 ⑷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做好宣传发动和宣传报道工作。

 党政联席会议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理顺二级学院党政管理体制,实施“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制度,规范议事程序,加强科学管理,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重庆大学二级党组织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职责的划分

 (一)学院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负有共同责任,重要事项决策前要进行充分的酝酿和协商,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

 (二)学院总支要抓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总支书记主持学院总支全面工作,开展工作时要主动征求院长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三)院长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教育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实行副院长对院长负责的分工负责制。院长开展工作时要主动征求党总支书记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支持学院党总支开展工作。

 (四)党政之间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协同合作;既要合理分工,又要形成合力。形成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

 第二条 ?会议形式

 (五)学院决策形式是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党政职责分工,党政联席会议一般由院长主持,涉及干部问题、思想政治教育、群团工作等由书记主持。

 (六)党政联席会议的召开,由党政主要负责人议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七)党政联席会议的参会人员是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必要时,可适当扩大与会人员范围(列席),扩大的范围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

 (八)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在会前向班子成员征集,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酝酿后确定,重大事项要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上会。

 (九)除特殊情况外,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参加才能举行。讨论重要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参加方可举行。

 第三条 ?会议的内容

 党政联席会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十)贯彻执行学校的方针政策,学院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十一)学院的教育、教学、科研、人事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工作。

 (十二)学院教职工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奖惩、各类考核、招生就业。

 (十三)学院科级干部的选拔,教师、中层管理人员的聘任。

 (十四)党政主要负责人认为需要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其它事项。

 ?

 第四条 ?会议的程序

 (十五)凡拟上会讨论的议题,分管领导要在会前认真准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提出初步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拟研究的议题及初步方案要在会前充分沟通,形成基本共识后上会,不能取得共识的可暂缓上会。

 (十六)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议题时,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积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认真进行讨论;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予重视,认真考虑,吸收其中合理的成份。

 (十七)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大家意见对讨论的议题做出决定。对必须实行表决的事项,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表决形式,可实行口头表决、举手表决,也可进行投票表决。赞成的需超过应到会且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方为通过。

 对表决事项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可以暂缓表决或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协商后再讨论决定。

 (十八)在个别班子成员缺席会议情况下讨论决定的问题,应由会议主持人在会后尽快向缺席会议的成员通报。对于应当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征求班子其他成员意见时,院长和书记商议后可以作出紧急决定,但事后应及时向班子其他成员通报。

 第五条 ?会议的执行

 (十九)凡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按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本级组织或上级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应无条件执行。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党政联席会的决定,或未能按照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影响的,应当追究责任。

 (二十)在执行过程中,按照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主管副职要及时向正职汇报请示,正职要支持副职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如遇到新的情况确实不能按原决定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复议,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院长或书记征得党政联席会议多数成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会议认可。

 (二十一)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后发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作为开展工作和处理事务的依据;会议记录和纪要需妥善保管,存档备查。

 (二十二)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群众监督。与会人员对会议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守保密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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