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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讲稿

2020-08-31 20:07:15

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的师德师风建设 文武学校支部书记:邓文祥 2020年8月28日 人生在世,以德为本。一个人,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为教师——人类灵魂工程师,教师的 劳动具有以人格塑造人格的特点,所以师德要求也就上升到教 师素质之灵魂这样的高度。

师德教育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师德是教师立身之本,尤其是今天,人们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非常高。人民需要好的教 育,百姓呼唤好的老师。一个好的教师,首先是一个师德高尚的人。下面,就师德师风问题我讲以下几点:
一、什么是师德 师德是社会公德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一种行业公德。它又是社会文化长期积淀的特定的一种道德观念、道德准则、道德行为的综合体。同时,作为社会的一种道德观念,它与其他的观念一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不同历史时期的师德观必定反映出其不同时代的特征,新时期的师德内涵也应体现新时代的精神风貌。今天在这里谈的师德主要是指我们新时代的师德,在这方面国家做专门的规定,并且几经修改,取名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现行的最新的是2008年修订的。新《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原文]: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解读]:●“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1.学法守法。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得有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的言行。坚决抵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2.学习宣传。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3.保持一致。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原文]: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解读]:●“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把本职工作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1.敬业乐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乐教敬业,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名利得失。

2.尽职尽力。服从组织分配,乐意接受工作安排,安心从教,踏实工作;
爱校如家,关心学校的发展;
尽职尽责,出色完成本岗位上的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坚持做到教学常规“六认真”: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作业,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也就是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

3.遵规守纪。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纪行为。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不在上课时间使用手机;
随时随地给学生以良好影响,不随意发牢骚、说怪话;
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错误思想。

[原文]: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解读]:●“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教师不仅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对教育、教学工作热爱,也要对每一个学生充满爱心。在汶川特大地震中,大批教师为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做出重大贡献,甚至付出巨大牺牲,这正是崇高师德和人性光辉的体现。而针对“范跑跑事件”,教育部有关发言人说,你可以不崇高,但不可以无耻。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1.以生为本。要树立以生为本的思想,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坚持客观、公正地对待和评价每个学生;
不得歧视后进生和残疾、弱智学生,不得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教师要做到四多四少。即对孩子多一点关爱,少一点苛刻;
多一点理解,少一点责备;
多一点表扬,少一点批评;
多一点鼓励,少一点冷淡。

2.师生和谐。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善于接受和听取学生的意见;
不讽刺、谩骂、驱赶学生;
敢于同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和行为作斗争。

3.宽严有度。严格要求学生,不偏爱、溺爱、放纵学生,严而有度、严而有方;
善于引导、激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关爱学生不只停留在表面,孩子生病送医院,天气冷了,救助衣服,这还不够。应从生活,学习,身体各方面全面关心。从学生生理,心理重视关心。学生遇到困难困惑时,教师主动帮助,主动疏导。

[原文]: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解读]:●“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新规范首次加入了“教书育人”这一条,非常必要,非常有意义。要求教师“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实际上明确了“育人”的具体目标和内容,强调了教师“育人”的职责。有利于真正实现素质教育,达到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创新精神的全面育人的目标。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建树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合到教学活动中,注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中出现的不良行为和思想倾向。

2.言论向上。不发表有损国家利益、民族团结和易引起政治误导的言论,不传播封建迷信、资产阶级自由化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原文]: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解读]●“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要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1、遵守公德。遵守社会公德,做到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文明礼貌;
坚持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文明执教。文明执教,举止端庄,服饰整洁得体、朴素大方,注重职业形象。语言规范、健康、准确、纯洁;
日常行为举止文明、高雅。

3、作风优良。思想作风实事求是,表里如一;
工作作风认真严谨,讲求效率;
待人处事光明正大,诚实守信;
生活作风端庄,稳重大方。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的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不参与黄、赌、毒、邪教等违法活动。

总而言之,教师自身应做践行道德行为的楷模。

[原文]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解读]●“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教师不能仅仅是传道、授业、解惑,还需是终身学习学者。规范的修订对教师职业本身也提出了与时俱进的要求。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1.要树立学习的理念。

2.要坚持每天读书。

3.要坚持写读书心得。

4.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进修、培训。

二、新旧《规范》的区别 新旧《规范》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条目数量由8条改为6条。

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条目上由之前的8条改为现在的6条,但在具体内容上却得到了充实。比如,在第三条“热爱学生”中,旧条款要求教师对学生严格要求,新条款则修改成“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与此前公布的新规范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公布的版本基本构架相同,但在一些词语使用方面进行了微调。在征求意见稿中,第二条款为“敬业奉献”,而正式版中,改回到1997年版的“爱岗敬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也被改为更为简练的“勤恳敬业”。而第三条款将“热爱学生”改为“关爱学生”,一字之差感觉更人性,更具亲情味。第四条款中的“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则被“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所取代。

2、“保护学生安全”首次纳入新规。

此次修订是根据近年来教育和教师工作的新形势作出的更加科学和有针对性的修订。是根据近年来教育和教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在前期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值得一提的是,“保护学生安全”被首次写入了新规范第三条关爱学生中。写入该内容是在明确“保护学生安全”是教师应遵守的职业精神。

3、明确抵制有偿家教现象。

有偿家教的恶果很明显:一是导致教师“拜金主义”,二是影响正常教学进行。此次修订的条款更加清晰和简洁,在具体内容上也得到了充实。“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牟取私利”、“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惟一标准”,也首次明确列入其中。

4、“终身学习”被单独提出。

作为一名教师,只具备与教学相关的专业知识已远远不够。现在社会发现这么快,几乎所有人都需要不断学习。更何况是教师这种特殊行业。所以在新规范中,“终身学习”被单独提出。

三、教师礼仪及相关要求要求  教育是一项特殊的事业,不仅要承担知识延递,更要承担起公德的传承。教师不仅要用有声的教学授业解惑,更要用无声的行为当好示范。育人是全方位的,课堂内外都是教育的场所。                             教师的衣着代表着教师的精神风貌,一个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好教师,在穿衣打扮上也应该对学生起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育人效应。老师,是学生的楷模、学习的榜样。教师的仪表举止,就更不可马虎,应美观大方,有时代感,受学生欢迎,符合教师身份。教师着装要求总的来说,应该力求整洁、文雅、端庄、大方。                               教师着装要“六忌”。“忌脏、忌露、忌透、忌短、忌紧、忌异”等 。                                忌脏,即忌懒于换洗衣服而使衣服皱皱巴巴;
忌露,即不宜身穿露胸、露肩、露背、露腰以及暴露大腿的服装;
忌透,即外穿的衣服不能过于单薄透明,不外穿吊带衫;
忌短,即不能穿着过于短小的服装;
忌紧,即不宜穿着紧紧地包裹自己身体的服装;
忌异,忌着装过分怪异、色彩过于艳丽。另外还指出教师不能浓妆艳抹,不佩戴夸张的耳环、项链等饰物,不能染指甲和头发。       作为教书育人的教师,着装在紧跟时代的同时,也应该适应其职业特点,起到教育、师表、授业的作用。现根据教师着装的礼仪要求,特制定我校教师着装要求与建议如下:
       男教师不留长发,不留胡子,不佩戴项链、手链、戒指,在教学区不穿背心、短裤、拖鞋,服装遵循整洁大方原则即可。                             女教师不染彩发(切不可染太过夸张的彩发如明黄色、红色等,而接近头发本色的褐色、栗色等较容易被接受);
发型力求简洁、明朗,不夸张;
盘发位置忌过高,过高容易让学生产生距离感;
上班时可着点淡妆,忌浓妆艳抹,口红色的选择尤其应以接近唇色为主,忌油彩太重;
尽可能少佩戴首饰,尤其是外表过于夸张的项链、手镯、手链、耳环等;
上班时间一律不得穿吊带装、细带裙、低胸、露背装、露脐装、无袖装、超短裙及短裤(裙长不短于膝盖以上5cm,裤长不短于膝盖以上10cm),不穿过透或很薄的服装,不穿过高细跟鞋鞋、拖鞋,不留不涂长指甲。女教师着装款式简约、庄重、典雅。女教师的服饰色彩应该是明快的、温暖的。这与一般印象中的女性“办公一族” 现代都市的“白领丽人”服饰的黑、白、灰、蓝等经典色还是有所区别,这几种色彩却不一定适合中小学的女教师。有研究表明,儿童乃至青少年对明快、温暖的色彩特别感兴趣,所以,白、苹果绿、柠檬黄、天蓝、粉红、湖蓝、橘黄等颜色,是女教师的首选,以增加对学生的亲和力。体育教学活动,体育教师不得穿裙子,不能穿皮鞋,必须着运动装,穿运动鞋、平跟鞋或工作鞋。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这是众多教育工作者的座右铭,寄托着公众对教育工作者的殷殷期望。教师的着装仪表要求,是本行业的行为规范,应成为全体教师必须共同遵守的准则,希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只有约束,才能规范,唯其规范,才能世范。

四、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一、禁止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言行;

二、禁止无视组织纪律,不服从工作调动和正当的工作安排;

三、禁止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剥夺学生上课权利,对学习有困难、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等问题的学生缺少关爱和疏于管理;

四、禁止参与封建迷信、邪教组织活动和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或在网上发布、浏览、下载、传播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五、禁止向学生及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六、禁止参与赌博或提供赌博场所以及在教学区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场所吸烟、酗酒;

七、禁止非法集会、集访、上访;

八、禁止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和其它利益;

九、禁止私自办班、违规家教、有偿补课或利用送生、推销资料、购买保险及其他形式收取商业回扣;

十、禁止单独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和其他僻静场所。

附则:
(一)违反第一、第三、第四、第五、第七、第八、第十条及第六条“在教学区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场所吸烟、酗酒”之规定,经教育仍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违反第二条者,经教育仍不服从安排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并调离到边远学校工作;

(三)违反第九条以及第六条“参与赌博或提供赌博场所”之规定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四)同一年度内,违反同一类错误两次者,从重处分;

(五)同时违反两条及以上禁令者,按照最高一级进行量纪,并从重处分;

(六)违反上述禁令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本年度内不得评优评先,不得申报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七)违反上述禁令,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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