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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体会】

2020-01-11 07:33:49

近日,保监局党委中心组连续两次举办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主席在保监会系统上半年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分析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主席《保险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护航》的理论文章。保监局的同志一致认为,保监局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主席指出的看科学发展观是否树立和落实,风险防范是否有效,市场秩序是否得到维护,最终落脚点还是要看是否促进了发展。

今年年初,保监局提出了全省保险工作和监管工作的两个主题,即发展保险,和谐社会、有效监管,服务发展。通过对主席两篇重要讲话、一篇重要理论文章的学习讨论,局党委中心组成员对这两个主题的认识更加深刻,围绕和谐社会主题做大做强保险业的思路更加明确。

一、围绕和谐促发展是保险业服务全局与加快发展的结合点

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一条重要经验。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的特定时期。和全国形势一样,同样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保险业要破解当前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必须寻找发展的突破口,把发展的潜力变为现实的发展能力。

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建设和谐平安,共创富民兴赣大业的重大战略决策,提出要在全省形成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全民创业局面。现代保险所具有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保险业在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支持创业等方面发挥的独特作用,使加快发展保险业与建设和谐平安、推动全民创业战略决策不谋而合,这既是做大做强保险业的一次难得的机遇,又是保险业义不容辞的一种责任,是立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的实际行动。

实践证明,保险业加速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自身做大做强的目标,其中很重要的一条是要善于在结合上做文章,善于在一些党政重视、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上,发挥出保险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帮助党政解决实际问题上有所作为。今年以来,特别是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保监局紧扣责任险和三农保险这两大突破口,对外争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营造加快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对内引导公司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搞好产品和服务创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省政府以赣府厅发3号文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责任保险发展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运管局先后与保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校(园)方责任险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行矿山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雇主责任保险的意见》、《关于实施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等。

二、和谐保险是实现发展保险,和谐社会目标的基础和前提

发展保险,和谐社会是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长期目标,而实现这个远大目标的基础和前提,就是要和谐保险。这一点做不好,就担不起和谐社会的重任。

首先要和谐保险业与外部的关系。要加强与党政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协调,努力营造了解保险、关注保险、支持保险的浓厚氛围。为此,保监局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两大举措:一是邀请了30余位省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保险特约咨询顾问,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智力密集、联系广泛、渠道畅通的优势,搭建一个保险业与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及社会沟通交流的平台。二是建立《保监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变被动为主动,邀请记者上门,定期向媒体、社会发布保险业重大信息,避免少数媒体恶意炒作保险业负面新闻的问题。

其次,要和谐保险同业的关系。当前,保险市场上同业不和谐的问题比较突出,成为制约发展的主要因素。和谐保险业内的关系,就是要在加强同业合作的基础上开展理性竞争,同时增强全行业的协调统一,凝聚发展的合力。经全省保险公司经理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已于近日制订下发了《保险系统党群联席会议制度》。分为:党委书记联席会议、纪委书记联席会议、工会主席联席会议、团委书记联席会议。以此进一步加强各保险公司之间的横向联系,加强交流,增进互信,共同发展。

再次就是要和谐保险公司内部的关系。主要是引导各公司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内控建设;打造企业核心文化,在企业内部营造奋发进取的良好精神状态。

和谐保险归根结底是必须把诚信建设这条保险业的生命线抓牢。保监局提出要在前一阶段诚信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全系统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意识教育,做保险行业诚信的模范和表率。同时全面实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职业化改革,充分发挥行协的积极作用,促进行业自律。严格保险信用考评工作,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将诚信记录作为各公司批设分支机构、审查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加大失信成本。

三、以监管创新为手段,实施有效监管,是促进保险业和谐发展的根本保证

保险市场的现实状况,既需要实施以发展为目的的依法监管,又需要具有主动性、前瞻性及创造性的监管方式创新,更需要在整个监管过程中突出重点,实施有效监管。

一是深入调研,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今年上半年,围绕县域保险、公司内控制度执行、监管信息化、防范和化解房贷险风险、产寿险和中介市场现状及发展态势等课题,保监局共组织开展了28次调研活动,提出了25份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这为实施有效监管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是积极推进分层分类监管,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正式出台《保险监管联络员制度》,为实施重点监管、有效监管提供了制度保证。所谓重点监管,就是在对辖内三级机构的监管中突出省级分公司这个重点,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中突出问题最多的地区这个重点。所谓有效监管,就是一方面通过对被监管对象及其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高管人员、产品及市场行为监管,全面评价和监控被监管对象内部控制状况、经营情况、偿付能力状况以及经营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实现对被监管对象的全面、持续、动态、实时监管。

三是处罚与教育、引导并重,以提高市场行为监管的有效性。对市场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严厉查处。同时,注意加强教育引导,做到查处一起、分析一起、通报一起,以此警示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四是注重研究分析,提高非现场监管的水平和效率。保监局正着手建立区域性保险监测指标体系,提高监管部门的风险预警能力。同时坚持开好每季度一次的经理联席会议和市场运行分析会议,定期交流、研究全省保险市场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及各公司经营情况,通报下一阶段的监管重点。切实提高数据分析质量,密切关注部分公司数据差异、指标异动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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