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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视域下科技伦理治理重要性及对策研究

2023-02-06 15:55:11

李纪元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 100044)

在风险社会中,科技伦理治理能力的提升,是以社会特性为出发点,增强科技人员参与风险管理的关键,同时也是健全现代社会科技伦理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科技伦理原则、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加强科技伦理制度保障、强化科技伦理审查和监管、开展科技伦理教育和宣传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对于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提高科技伦理治理能力,必须从体制层面进行制度建设,深入挖掘科技参与的规范性因素,厘清科技道德治理的具体内容,揭示科技伦理在促进社会公平分配方面的作用。

在人类现代化快速发展的今天,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产生了高度的社会文明,与此同时,社会风险性也越来越大,这成了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国际上关于风险社会的相关领域有很多的理论和实践,之所以此类学术研究能够引起学术界的普遍重视,并引起整个社会的广泛思考,是因为他们对风险的论述超出了通常的范畴,尤其是将其看作对人类造成特定伤害的可能性。他们更多地从现代社会特征出发,以人类的工业化为基础,进行深刻地批判,证明人类自陷于既有自我实现,又有毁灭可能性的文明尺度。乌尔里希·贝克认为:“风险本身就是一种研究手段,它是用来处理由现代化自身的不确定性引起的负面后果,而不像传统的危机,它是由现代化的力量造成的毁灭性和不可逆转的打击。”[1]乌尔里希·贝克继而提出:“工业社会为大多数社会成员创造了一个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但也带来了核危机、生存危机等风险后果,这是一种可以毁灭整个人类的巨大风险。”[2]现代科技风险所导致的核工程风险、化学技术风险、生物基因工程风险、环境灾害风险等问题,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难题。在对现代科技发展和科技所带来的现代化风险因素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我们应该怎样正确地认识和处理现代科学技术带来的社会风险,寻找和缓解这些风险的途径,以保证现代社会的繁荣和安定,是人类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要想在风险社会视域下提高科技伦理治理能力,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目前工业化社会存在的潜在风险。随着科技与人类社会的无限交织,其对人类的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科技和人类之间的关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伦理问题和风险也就日益凸显。基于此,如何看待科技伦理治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要对科学技术和社会的联系进行深入的了解,以弄清科技自身的重大意义和其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在此基础上才能更好地把握科技伦理治理的难度。正是基于对工业的社会特性的掌握,学者们才深刻认识科学技术和风险社会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斯科特·拉什指出:“在未来风险文化的时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各类技术资本主义类型的防范和化解危机的专业化制度过程日趋复杂,社会生活中的许多不确定因素都会威胁到整个人类的生存。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完善和升级各类专门的系统,以预防和消除风险,并处理各种各样的问题。不过,老问题一过,就会有新的问题出现,源源不断的问题就会接踵而至[3]。”科学技术在实践中永远不会停止,而在这个过程中,科学技术也在不断进步,因此,在社会生活中人类对于科学技术的使用,必然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如果人类没有正确地认识科学技术“双刃剑”的作用,视科学技术为“万能钥匙”,就会深陷在不确定的技术泥沼中。

其次,从伦理学的角度来认识科学技术的参与和风险社会的发展,做到尊重生命权利,增进人类福祉,是科学技术风险治理的指导原则和理论依据。近年来,科学技术伦理和社会风险问题受到学界的普遍关注,其代表观点为:警惕科技运用所引起的社会变革及其所产生的风险。科学技术是当今世界最大的风险因素,并且要客观地认识人类和社会伴随科学技术产生的变化发展。“真正的风险是许多已知的和不可知的存在,因为现在的世界呈现出一种令人惊讶的发展趋势,可能会发生一些难以预料的事情[3]。”安东尼·吉登斯认为,风险的社会是一种被人为创造出来的危机,“这种风险是由于我们不断发展的知识对我们的世界所造成的,也就是我们缺乏足够的历史经验[4]。”人类在现代社会对现代性的片面追求,使其成为技术风险社会的创造者。尼可莱塔·亚科巴奇指出:“伦理的发展不能像科技那样迅速,但是必须强调伦理在整个社会发展中的综合功能[5]。”若不进行伦理领域与科技领域的区分,过分依赖科技,单向度地叠加科技成果,将会给人类社会带来灾难。

由于对自己的理性过于自信,以及对科技理性的滥用,人类造成了科技独尊、科技万能论等盲目乐观情绪的传播和蔓延。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为人类的生活提供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但它所产生的消极影响也日益凸显。一般来说,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消极影响,使得人们主要面对三种突出的风险问题,首先是外在风险,具体是指人类通过科技手段肆意掠夺自然资源所引起的全球环境危机问题:一方面是由于生态破坏和环境的污染而导致的环境退化,这是当前和将来最大的威胁。另一方面是资源枯竭,能源危机和食物匮乏深深影响着人类社会,人口的快速增长使得人均占有的土地面积不断减少,食物问题将会困扰着人类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和利用。其次是内部风险。内部风险是指科技的不当使用,从而使人产生危机,即技术异化引起人的异化、人的主体性的丧失、人的精神意志力的消沉。马克思曾对此进行过深入地阐述:“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具有理智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6]。”再次,潜在风险是指当前高技术领域内从事的某些科研活动,对人类的生活产生不可预测的风险,从而导致目前的社会治安和伦理准则崩溃,乃至社会动荡不安,其表现在基因编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信息安全技术等方面;
在当今世界,诸如核技术等高技术领域,存在着诸多难以预料的社会危机与伦理问题。科技发展带来的各种风险,难以用科技的进一步发展来克服。因为“我们所面对的最令人不安的威胁是那种人造风险,它们来源于科学与技术不受限制的推进。科学理应使世界的可预测性增强,但与此同时,科学已造成新的不确定性,其中许多具有全球性,对这些捉摸不定的因素,我们基本上无法用以往的经验来消除[7]。”今天的高科技已经将人类推入了一种境界:科学和技术的运用将会带来前所未有的快乐;
如果不正确地选择科技,就会导致自身的灭亡。因此,在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中,如何克服其潜在的风险,是一个具有决定性作用的问题。当前,包括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迫使我们必须从技术“开端”就开始关注伦理道德问题。也就是说,技术上的风险,并不是单纯的技术上的风险,更重要的是,当技术解决了“是什么”这个问题时,“人该怎么做?”因此,科技伦理治理的关键在于科技发展与人类发展之间的关系。我们认为,科技伦理治理不仅对科学技术的参与起着规制作用,还对社会、公众和政府的参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这些都是关系到社会运行的重要因素。比如,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时候,就有人提出,如果用大数据分析工具来加强管理,会不会危及个人的权益,这并不是技术能够解决的问题。事实上,这件事涉及利益分配的问题,也会间接地影响到社会公众的看法和选择。科学技术伦理治理中的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理念体现了其现实的合理性。因此,提高科技管理的水平通常表现为:明确科技参与和科技伦理治理的界限;
科学地评估科技投入所产生的社会风险路径转移。

首先,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可以使科技参与和科学技术伦理治理的不同职能得以清晰。科技伦理的治理能力显著提高,有赖于科技伦理对科学技术性质的规范及其对社会价值的影响,以及科技风险在面临高时效性的社会风险时的预防、处置和事后评价等方面的作用。因此,科技参与在风险事件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科技手段的具体运用上,而在科技风险治理中,科技参与是对科学活动参与行为的规范。合理区分两者,体现在科学追求“真”和科技伦理学对“善”的追求的本质区别。这是提高科技伦理治理水平的先决条件。

其次,提高科技伦理治理水平,可以有效地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科技伦理是风险处理中的重要支持因素,既突出了科技伦理在当今社会的重要地位,又指出了科技伦理在突发事件中的特殊重要性,它既能起到提前防范的作用,又能起到事后科学处理的作用。一方面,在此之前,可以对事故处理进行程序评估;
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事后评估中界定责任。

再次,提高科技伦理治理方式,能够促进科技体制自身的科学化,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素质。提高科技风险治理方式,也就是要制定规范政府、科技工作者和社会大众信息交流的具体措施;
尤其是对科技人员的职业行为进行规范,并在风险问题中建立起对科技人员的奖励机制。

最后,提高科技伦理治理能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利益的合理配置,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提高科技伦理治理的水平,就是合理地解决各种利益纠纷,既可以科学地保障应该获利群体的收益,又可以从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进行保护,使补偿公平和其他形式的公平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加强科技伦理治理,可以促进社会利益的合理分配,进而促进社会公平。

虽然我国在科学技术伦理治理上的发展比较滞后,但是在最近几年的努力下,科学技术治理体系的建立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当前我国高度重视科技伦理治理。2019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组建方案》。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完善激励机制和科技评价机制,落实好攻关任务“揭榜挂帅”等机制;
要规范科技伦理,树立良好学风和作风,引导科研人员专心致志、扎实进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健全科技伦理体系。”2022年1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完善科技伦理制度规范,加强科技伦理教育和研究,健全审查、评估、监管体系”等规定。作为我国科技伦理领域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对科技伦理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做了明确表述,提出开展科技活动应当遵循增进人类福祉、尊重生命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五项科技伦理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科技伦理体系,健全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科技伦理治理体制机制,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接轨的科技伦理制度,塑造科技向善的文化理念和保障机制,努力实现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促进我国科技事业健康发展,为增进人类福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有力科技支撑[8]。”《意见》还从科技伦理治理体制、制度、监管、教育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新举措。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科技伦理治理的重要性。积极处理和应对科技发展中的各种风险,使其在个体和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防止转变为社会危害。将科学技术伦理的价值观纳入科学技术的实践层面,确立和倡导科学技术伦理的价值标准,是防范和治理社会风险的一种重要措施。在整个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科学技术的要求与伦理规范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源于人类对客观世界的处理来迎合自身发展的需要。科技的首要功能就是使人们获得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掌握世界的力量,从而为人们减少贫穷和灾害以至于带来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伦理的首要作用是通过对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来建立人的内在价值标准,并通过社会舆论对人的行为进行评价把控,从而实现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科学与伦理是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方面的两种途径,它们在广阔而又深刻的关系中具有高度的协调性。爱因斯坦说:“所有宗教,艺术和科学,都是同一棵树上分出的枝叶。所有这些方面的志向,目的都是使人生变得高贵,把人生从物质存在的范围中提升起来,引导个体走向自由[9]。”科技进步大大提高了人的主体性,使得人在与大自然的相处中处于主导地位;
但是科技运用不恰当,又会造成很多有违伦理的风险问题。科技固然可以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但谁也不知道人类的未来会朝着什么方向发展,换言之,科技无法为人类提供和选择合适的目标。伦理是人类生命意义和人类社会合理性的重要途径,它可以解释人类生存的意义、价值和责任,为人类提供生存的空间,为人类的幸福提供正确的、符合人类幸福观的目的。科学技术也只能通过伦理的约束来实现对人类的福祉,从而使它的功用最大化。虽然伦理可以为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提供合理的目的,但是,伦理的目的是要根据科学技术的实际情况,通过科学技术提供的手段、方法和其他物质条件来确定。建立并提倡现代科学技术伦理规范,处理和应对科技滥用所造成的各类社会危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培养公众对社会的风险认识。所谓公众敏感的风险知觉,就是对可能存在的未知风险承担的一种责任感。乌尔里希·贝克相信,这种风险是无法被消灭的。在当今“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时代,在培养科技风险意识方面,正确认识科技风险,化解科技风险,是社会稳定和谐之基,是人类生存的根本保障。

第二,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优化政府管理机制。政府监管部门要在科研和运用中建立相关的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其组织、综合、决策等功能,并对其进行有效控制;
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督计划;
建立相关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充分发挥其功能;
要构建公众舆论监督机制,使公众参与涉及公众利益的科学决策中。广大媒体要做到客观、公正的舆论监督,以负责任的态度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增强公众的科学意识。只有充分了解风险信息,公众才能做出正确、理性的判断与决策。

第三,要加强科学伦理评估。任何风险都有其成因,对科学风险进行评估就是要尽可能地预防科技活动所可能造成的后果。首先,科技是风险社会人类生存的根本途径,这就要求我们将科技伦理评估纳入各种风险之中。因此,以参考风险事件为例,一旦出现,就会损害公共利益,甚至危及人类的生命,这已经不是一个行业和领域的问题了,而是一种直接的社会危机。因此,要对风险事件及其潜在危机进行科学的伦理评估。但是,由于风险事件一旦出现,就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本文认为,在科学技术伦理评估的原则上,应当坚持以预防为主、以人为中心、以制度制约,完成科技伦理风险处理体系在总体上的构建。其次,政府和科学技术人员在风险事件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他们所处的特殊社会地位和所掌握的信息以及专项技术都比较充足,在整个过程中,应当起到主导作用。当然,在风险事件中,涉及的其他相关人员,包括公众,也都应当成为评估对象,这在应对紧急情况、遏制社会冲击方面有着特别的作用。最后,评估过程是否合理、正当,对评估本身和公众舆论有重要影响,因此,要强化科技伦理评估,必须制定一套完整的评估体系。

第四,突出技术成果的普惠。在工业大发展时代,科学技术的介入已经深入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但同时也会引发普惠、可及和使用不当等问题。比如,新的药品会让一部分人失去购买的机会,这是很常见的事情,但科学技术伦理却可以在某种意义上参与进来,帮助人们维持一个稳定的社会状态。曾经在发生风险的情况下,为了能在相对短的时期内有效地降低社会的风险,以国家主导的机构体系势必要加大投入。这一举动虽然很有道理,但是从科技伦理的观点来考虑,由于其所造成的技术投入的代价增加,对某些特殊人群尤其是脆弱人群构成价格障碍;
其结果会引发具有较强的价值观冲击,从而导致意外的附加风险,从而发展为政策与社会分离。所以我们需要对风险活动中技术投入的费用进行对比,尤其要说明的是,在风险活动中,如果发生了费用增加,如何才能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公众。另外,除了普惠之外,还应关注有关团体的认识程度。以新冠肺炎为代表,中医介入疗法对科学思维的反思,在认识上产生了显著分歧,甚至于演变为对是否爱国的价值观之争;
这种非必要而产生的风险在科技伦理治理中应当得到足够的关注。

第五,对科技人员伦理和法律责任进行界定,以加强其职业伦理规范。要加强科学技术伦理建设,增强科学技术的约束力。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人员工作离不开经济和社会的支撑,科研活动越来越被多种要素所左右,科研人员要担负起各种各样的风险。科学技术人员承担的义务主要依赖于他们是否遵循科学伦理准则。因此,要解决技术创新的问题,就需要加强对科研人员的伦理约束。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技术伦理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的职业素质为科技伦理治理奠定了理论依据,塑造了科学社会的灵魂特质,构筑了科学社会特有的运作模式。因此,加强科学技术伦理的治理,必须重视科学技术团体的健康运作。从外在的角度对其进行规制,是提高科学技术伦理的一个关键环节。从技术层面上讲,一是要加强科学技术人员的伦理建设,尤其要加强科学技术人员的专业伦理建设,必要时要在科学技术人员中进行科研伦理的培训;
在加入科研团队时,必须对有关的科学技术伦理需求作出承诺;
二是要从体制上加强科学技术社区自身的伦理约束,提升科学技术社区的社会伦理标准。总之,虽然科学技术伦理治理的目标是技术进步和人类发展的必然状况,但是必须在伦理评估、利益协调、责任界定甚至个人伦理制约等方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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