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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困境与对策

2023-05-06 09:40:05

刘文武,胡陆顺,朱娜娜

(1.上海体育学院 武术学院 中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上海 200438;

2.上海市徐汇中学,上海 200030;
3.上海师范大学 附属第二实验学校,上海 200062)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是我国培养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方面高层次人才的专门渠道。其历史发展经历武术专项、武术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阶段[1]。自2012年更名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来,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58家高等院校以单招形式招收该专业考生[2]。当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培养在招生规模、体系健全、服务国家和社会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棘手现实问题需要解决。为此,研究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依托当今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对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培养面临困境及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与之相应的破解对策,旨在为提升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贡献理论参考和实践思路,进而更好服务国家、社会对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需求的满足,以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自身的发展。

1.1 生源渠道单一

在现代运动训练学领域,选材是首要环节[3]。所谓“谈玄授道,贵乎择人”,择徒则是传统武术传承中的一项重要内容[4]。因此,招生是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首要环节。某种意义上讲,把全国从事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活动者中最优秀的学生,招集到高等院校从事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学习和研究,对于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人才培养已经成功大半。招生工作主要取决于考试制度,而其中的报考标准和条件要求又是关键所在。当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考试制度,采用有别于针对普通学生高考制度的单招考试制度。其特点为:一方面,文化考试科目较少,只包括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
录取分数线较低,满分600分的答卷,国家统一要求为“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在实际录取过程中,大多数院校基本设定在200分上下[5]。而且,近5年国家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中,都附有“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
具备运动健将(武英级)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的条款。这就是说,只要运动等级达到一级及以上,文化考试成绩的要求可以压得更低。此外,文化成绩与技术成绩在学生最后的总成绩中占比分别是30%和70%。由之能清楚看到,国家在招收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时,明显偏重于专业技术。另一方面,在运动技术水平上,国家要求所有报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都需“具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作为体育专业院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北京体育大学和上海体育学院,则于2019年和2020年先后将这一要求提升为“具有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而能够获得运动等级的比赛,都是被国家武术运动管理部门承认、以竞技武术为主体内容的赛事。尽管为继承发展传统武术拳种也专门设立了“传统项目”比赛,但由于其移植旧版竞技武术比赛规则进行成绩评定[6],迫使参加该类赛事运动员的技术不得不向竞技武术风格转变;
对于仍然沿用传统武术训练方式和技术标准习练的民间武者,要么无缘该类比赛,要么即便参加也很难拿到名次,从而无法获得运动等级。这意味着,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生源,基本都是竞技武术运动员出身[5]。

单一的生源渠道虽然便于管理统筹,但其弊端却是多方面的。首先,竞技武术单一人才口径的招收限制,不利于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发展。武术作为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代表,仅20世纪80年代挖掘整理出来的符合“源流有序、拳理明晰、风格独特、自成体系”的拳种就有129个,有些拳种又衍生出若干不同的技术流派。虽然这些内容本身参差驳杂、泥沙俱下,但其中不乏能够代表中国武术精髓的优秀成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作为培养该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主渠道,生源类型局限于竞技武术所包含3个专项(套路、散打、中国跤),只部分突出了武术的体育属性,而忽视了武术相较之其他体育项目的最大特点的文化属性,不利于武术整体的传承发展。在当前国家大力“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化强国”“教育强国”时代背景下,如何突出与其他体育项目区别,是武术教育面临的重要使命。招生环节不改变只限于武术竞技领域人才选拔的机制,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难以有力服务国家相关战略的实施。另外,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近千项,但其中极大多数项目都不具有运动员等级授予资格,其习练者自然也无法报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这使得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名称上难以自洽,在实际内涵上无法与其名称相符。

其次,减弱青少年群体习练传统武术以及其他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积极性,造成陷入大面积、持续失传困境。传统武术是中华武术的根,它成形于农耕社会,与中华传统文化构成器与道的关系。然而,伴随中国由传统农耕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当代信息社会的急剧转型,传统武术与其他很多土生土长的传统文化门类一样,失去原来赖以生存的社会土壤。第一是习练传统武术失去沿着社会阶梯上升的通道,既很难作为一项专门职业,也无法获取官方学历教育认证所需要的技术资本;
第二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导致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使主要寄身于田野乡间的传统武术习练者数量大幅缩减;
第三是生活环境的改变,给新生代人群带来了目不暇接的文化娱乐产品,这些产品的轻松性与传统武术的厚重感形成鲜明对比,前者因更契合当代社会的生活节奏而成为新生代人群主要的娱乐休闲内容,此消彼长地造成传统武术的失落。这种情况下,如果不通过制度的形式对传统武术以及其他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行保护,它们就必然会陷入失传的危境。诚然,国家早已看到了这一问题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并于2005年开始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7]。但不能否认,该保护工作尽管会在短期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挖掘起到立竿见影效果,但对于作为保护主体的人而言,该制度红利的力度仍远远不够,因为只是业余性质的,所以尤其是对于作为祖国未来的青少年群体无法产生足够大且持久的吸引力。换言之,“自古仕宦利禄之诱乃激发人们习武热情的重要手段”[8],“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和生活经济来源是保护传承人问题的关键,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除却生存问题的缠绕,传承人才能安心继续传统武术传承工作”[9]。如果青少年群体无法将传习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作为自己日后谋生立命、事业发展之倚靠,那么,必然会造成这一制度对于传统武术以及其他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保护的削弱。

最后,招收学生普遍存在文化基础薄弱的情况,导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学科人才培养脱钩。课题组在对多地开设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高校进行走访调研时,被访领导和教师普遍反映: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文化基础非常薄弱,这既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他们自身后续的人生发展,同时也成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发展的掣肘。有关研究对来自全国33所院校40余位与会代表反映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存在问题进行了总结,其中也佐证了该问题的客观存在[10]。自实行高考扩招以来,作为高等教育体系最底层的本科(专业)教育,由于其已进入到大众教育的阶段,致使这一层次学生所具有的教育资本,与社会上层次较高职业所要求的教育资本水平不对称,反向要求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尽可能实现专业与学科教育的衔接。但民族传统体育学科(包括硕士和博士)的入学考试以文化考试笔试形式为主,其难度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本科生的文化基础差距很大,从而在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学科之间形成一道难以跨越鸿沟。所造成的实际情况就是:一方面,很大一部分考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本科生考不上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的研究生。另一方面,多数考上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的研究生,本科所学专业并非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有很多甚至是体育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虽然专业和学科各有侧重,但二者之间毕竟紧密关联,尤其是对于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这样建立在“术科”基础上的学科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学科的断裂,一方面造成专业学生就业难度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也成为很多学科理论研究缺乏实践根基、趋于凌空蹈虚的根由所在。

1.2 与社会需求和要求脱节

当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培养人才所对应的社会需求中,层次较高且与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对口的,集中在学校教育和公安警务领域。然而,随着国家对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入职这两大领域的门槛都较之以前抬高许多。不仅要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凭,而且还要通过专门为岗位设置的资格考试。对于前者,自2015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开始实行全国统考制度,要分别通过国家为此专门组织的理论考试和(教学)实践考试,才能具备入职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前提条件;
对于后者,也要首先参加相当于公务员入职前“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的笔试,通过后方可进入体能测试和面试环节。而这考试的难度,对于文化基础薄弱的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来讲都是较大的。如有调查研究显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学生,参加教师资格证笔试的通过率极低,不到5%[11]。这导致了很多学校(特别是中小学)缺少甚至是没有专业的武术教师,由于教武术的老师往往不精通,造成学校武术教育质量偏低。笔者在以考评员身份参加上海市体育(武术)中考的过程中发现,很多考生之所以因为规格全错而起评分降至60分(以“少年连环拳”为考试内容的规格包括:马步、弓步大小腿的夹角不能超过120°,弹腿、蹬踹腿法有明显屈伸且脚后跟高度高于膝关节。一个规格错误或未达标起评分降低10分),主要原因不是学生做不到,而是老师在教学中根本没有要求。可见,武术教师的非专业性是造成学校武术教育质量普遍偏低的原因之一。而它的存在却并非因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所培养的人才数量不能满足学校武术教师的岗位需求,而是因为很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毕业生在竞争该岗位的岗前考试中就败下阵来,根本无缘学校教师岗位。换言之,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培养的学生,虽然具备了较强技术资本,但却达不到当今社会对于专门岗位的一般性条件要求(文化资本),自然也谈不上满足社会对武术专业人才的需求。

1.3 就业对口率及层次低

正是由于当前社会中层次相对较高且对口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工作入职要求,与该专业学生薄弱的文化基础之间存在很大差距,造成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就业对口率和就业层次均较低。很多毕业生不得不选择转行,或是到社会上的武术培训班或俱乐部从事教练员工作。工作本身虽无高低贵贱之分,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作为高层次武术人才培养的价值定位该如何体现?以社会上各种大大小小的武术培训机构为例。据课题组在走访中了解到的情况,它们所聘用的教练员主要来自于两条渠道:一条是退役武术运动员和武校学生;
另外一条就是高等院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毕业生。从学历层次上讲,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毕业生显然高于退役武术运动员和武校学生。但就业的现实却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毕业生只能从事与初等教育培养的武术人才相同的工作。而且,调研结果显示,二者在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上并不会因学历层次不同而有所区别,其遵循的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逻辑,即他们福利待遇高低完全取决于个人在工作中所能够兑现的市场价值。这种社会现实通过信息反馈机制作用于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正是造成当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中弥漫着“读书无用论”的根本性原因。

2.1 拓宽生源渠道

作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全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专业建制,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生源口径上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将该领域内某个方面有特长的学生,纳入到自己的生源范围中来,彻底打破以往仅局限于竞技武术运动员的单一渠道。

1)要为传统武术拳种习练者开启一扇可以“入士进取”的大门。央视团队历时3年、走访数万公里拍摄完成的6集纪录片《藏着的武林》中,传统武术拳种习练者发出这样的哀叹:年轻人从小开始接受家传传统武术拳种的训练,最终却因获通不了国家承认的运动员等级,而无缘高等学府进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学习深造。基于经济学中“理性人假设”,这样的结果势必会让那些正在学习传统武术的年轻人或者选择放弃,或者不再以此为业,只把习练传统武术当成一个爱好对待;
也会让那些即将学习传统武术的年轻人闻声而却步。从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角度,失去很多优秀传统武术拳种技术人才和文化资源,使学者提出“立足拳种”的武术专业技术课程改革理念缺乏落地基础,使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与其他体育专业相比缺乏特色;
对于传统武术拳种本身而言,其濒临失传的命运亦将无法从根本上获得扭转的动力[1]。

关于操作办法,一方面,其中部分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身份的传统武术拳种习练者,可按照下面论述的非遗传承人等级标准,结合技术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进行录取(不同非遗等级可借鉴国家对于具有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进行加分的办法,分别予以加分);
另一方面,对于那些不具有非遗传承人身份的传统武术拳种习练者,则可根据技术考试和文化考试的成绩进行录取(没有加分)。

2)要将获得一定段位的武术习练者纳入到招考范围中。设置段位制的初衷主要是为更好向大众推广武术,与隶属精英竞技领域的运动员等级制度相对应。从以往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条件和要求来看,对于它们的认识一直延续着“二元对立”的思维逻辑,认为只有后者才是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进行人才链接的对象。这不仅极大窄化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的生源渠道,更为关键的是,这种思路直接导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成为竞技武术领域培养运动员的翻版,偏离社会对武术人才的实际需求[12]。中国体育的发展从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就提出由“大国”向“强国”转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国家更加重视“办成让人民满意的事业”,大力倡导由“全民健身”而实现“全民健康”,并认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这意味着体育事业已经成为实现全民健康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手段。时代背景转变,对依然延续竞技训练模式的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育提出严峻挑战。近期提出的“体教融合”改革理念,就是在体育和教育领域应对这种挑战的重要举措,其必将加快包括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内的整个体育事业的改革进程。此外,起于2020年初至今仍时有反复的新冠疫情,使得很多比赛一再拖延甚至停办,直接导致竞技武术运动员缺失通级机会,进而造成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生源断档。这种情况下,开拓段位制相关段位作为报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技术标准的渠道,无疑是一件双赢之举。

3)将获得一定层级的民族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纳入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范围。从专业名称可以看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武术为主,以其他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为辅,二者相合,才构成完整的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如上所述,当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运动项目设置只包括套路、散打和中国跤3项,均属于(竞技)武术范畴;
而其他近千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却统统被排除在外。这无论是从学理还是对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发展,都是不妥的。始于2005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截至2018年列入国家级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就已公布5批,另有一大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得以进入省、市级不同层次的非遗保护范围。然而,仅仅依靠非遗传承力量是单一的,如果将获得相应层级(如省级及以上)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非遗传承人纳入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范围,不仅会对众多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创新起到巨大促进作用,而且也有利于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本身的健全发展,《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中“传承中华传统体育文化,加强优秀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推广和创新,推进传统体育项目文化的挖掘和整理,推动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战略任务的完成,也由之而获得坚实依托。需指出一点,以往很多关于“传统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的政策文件和理论研究均针对普通中小学,却忽略了高等院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3]。相对于普通中小学,高等院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无疑具有更大且深远的影响力。或者换句话说,非遗体育进入普通中小学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发展思路,而非遗体育进入高等院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发展路径。改“一家独奏”为“双管齐鸣”,将大大提升非遗体育进校园的实施效果。

拓宽以上生源路径,需在文化考试内容及成绩要求方面,区别于对具备运动等级运动员。前者可探索以普通高考成绩替代单招考试文化成绩的方式,而且,与具备运动等级运动员的技术成绩和文化成绩各占总成绩70%和30%,上述3种生源技术成绩和文化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可按40%和60%或各占50%。这样做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在拓宽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生源渠道的同时,以点带面地提高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生源的文化水平,更好地对接其日后的专业学习和职业发展。

2.2 更新培养理念

首先,要打破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并一直沿用至今的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等同于竞技训练人才培养的思维定式。二者的角色定位和社会担当明显有别:前者是学生,后者是运动员;
前者面向更加广阔的社会领域,后者面向的只是运动竞赛领域。在计划经济时代以及市场经济建立初期,整个国家体育发展的价值主导是竞技夺标;
而且在1998年大学扩招政策实施以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的招生规模较小。这种情况下,通过国家统一分配的方式,大部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毕业生都能实现“从竞技口径来,到竞技口径去”。然而,时至今日,这种情形已经发生根本性改变。一方面,竞技领域内的执教岗位基本由自己培养运动员以退役后留队的形式占据,或是从其他运动队引进;
另一方面,1998年大学扩招政策实施以来,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规模迅速扩大,今天的毕业生即便可以进入各级武术运动队,前者的人员数量与后者的岗位需求之间也有很大差额。此外,“体教融合”政策的颁行,使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毕业生“进入竞技领域就业”失去制度依托。但关于这一点,不仅绝大多数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茫然不知,即便是有些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也缺少认识。众所周知,竞技武术套路由于在身体技巧(尤其是跳跃翻腾方面的技巧)对“高难新美”的追求,极大降低了对普通大众身体的适应性;
而且从健身角度,其绕垂直轴和矢状轴旋转的运动生物力学特点,也与人体腰、膝、踝等关节的运动生理规律相悖,不仅不利于健康促进,这些问题共同导致竞技武术套路的社会需求空间非常狭窄。而竞技武术散打的“强技击性”又由于与民族文化和国民性格不太榫合(在国人对拳击项目的较低接受度中可见一斑),以及教育系统对于学生人身安全的顾虑、对于散打项目所持有的“野蛮暴力”刻板偏见[14-15],降低散打项目的社会需求度。因此,如果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继续沿袭竞技武术训练的老路,势必将其导向与社会需求相错位的方向。

其次,以“大武术观”的人才培养模式对接社会武术专业人才的需求。所谓“大武术观”,是针对当前越来越专业化、精细化的武术发展趋势而言的。这并不是说武术发展不需要专业化和精细化,而是强调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要让我们实际培养的人才与专业定位相符合。通过对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等高等院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查阅发现,当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人才定位是培养“复合型应用性人才”。而“复合型应用性人才”所对应的毫无疑问是社会对武术一般需求的适用性,涉及教育、健身、演艺、竞技、军警等多个领域,而非只局限于某个特殊领域(如竞技领域)的适用性。

最后,具体操作上,在打破竞技武术培养竞技运动员所普遍采用的“项目”模式的同时,通过“外源”(聘用校外武术家)和“内生”(校内武术教师自修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将传统武术拳种的优秀成分吸收进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培养中。前者强调横向面的广泛,目的是跨越专项围栏,使武术专业学生均衡、系统学习和掌握武术范围内各个运动专项的技术内容,提升其在多个武术项目整体技能水平;
后者强调纵向点的深入,通过吸收传统武术拳种在技法解读、思想意蕴、品德内涵、文化历史、民族精神、审美取向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实现武术专业技术“是什么,怎么做,做多少,为什么做”的体系化教学,首先使作为未来武术推广者和传播者的武术专业人才完成对武术技术的“文化自觉”,然后再通过他们“蒲公英”般地向全社会进行散播和普及。

2.3 提升文化要求

对于从事体育运动者而言,进入高等院校攻读学位是其整个人生职业生涯的分水岭。如果说在此之前所需努力的侧重点是提高技术水平、积累技术资本的话,那么,当开始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学习以后,所需努力侧重点应向提升文化水平、积累文化资本转移。因为,虽然达到特定技术水平可以叩开高等院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大门,但在此基础上的文化水平的提升,才能把自己日后的职业生涯发展带向更高更远地方。

一方面,通过招生改革整体性地提升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基础知识素养。对于按运动等级进行录取的运动员群体,可将当前文化成绩和技术成绩各占30%和70%,改为40%和60%;
对于除此之外的其他生源群体,文化成绩和技术成绩的比重可定为60%和40%,或是50%和50%。

另一方面,在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提高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的文化知识水平。首先,通过调整适当增加学科类课程所占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需修总课程的比重。其次,提高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学科类课程的合格及优秀标准,如将以往60分及格的要求提高为65分或70分;
将以往85分及以上为优秀的要求提高为90分及以上。最后,增设教师资格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方面的相关课程,有针对性提升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应对这些社会主流职业入职资质考核的能力。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发展,归根结底要依靠所培养的人才。研究以问题引入,归纳目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培养面临的困境包括生源渠道单一、与社会需求和要求脱节、就业对口率及层次低。通过分析原因,并结合专家咨询和实地调研的结果,提出针对性破解对策为拓宽生源渠道、更新培养理念、严格文化要求,从实施路径到操作办法,为提升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启示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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