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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中心组(支部)学习资料汇编(第一议题),(3)

2024-01-13 13:18: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11月中心组(支部)学习资料汇编(第一议题),(3),供大家参考。

2024年11月中心组(支部)学习资料汇编(第一议题),(3)

2023年11月中心组(支部)学习资料汇编(第一议题) (3)

  一、学习专题

  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

  深入学习A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深入学习A总书记在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参考资料

  1.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

  2. 中国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规范性文件等)

    网址:https://www.12371.cn/special/dnfg/

  3.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监察法规等)

    网址:https://flk.npc.gov.cn/

  4. 国家行政法规库

    网址:http://xzfg.moj.gov.cn/search2.html

  5.中国法律检索系统

    网址:http://law1.law-star.com/index

  6.新华社:A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 组织动员广大妇女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巾帼力量

  7.新华社:A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坚持党对工会的全面领导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三、自学内容

  1. 人民出版社:《A著作选读》第一卷

  2. 人民出版社:《A著作选读》第二卷

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

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20D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等要求,现就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A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国法为目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
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内法规,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二、学习重点

  (一)A法治思想

  把学习掌握A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深入系统学习A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A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A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学习《A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深刻理解A法治思想是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带头做A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二)党内法规

  1.认真学习党章。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基本功,深刻理解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按党章要求规规矩矩办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
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

  2.认真学习党的组织法规。根据工作需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组织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熟悉掌握党的组织结构、组织体系以及各级各类组织的设置定位、产生运行、职权职责等。

  3.认真学习党的领导法规。根据工作需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政治协商工作条例、政法工作条例、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深刻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丰富内涵,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4.认真学习党的自身建设法规。根据工作需要,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深刻理解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意义,时刻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

  5.认真学习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根据工作需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不断强化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三)国家法律

  1.认真学习宪法。深刻把握宪法原则和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大政方针,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监察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立法法等宪法相关法,熟悉掌握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制度,增强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推进国家各项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2.认真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根据工作需要,学习遵守国家秘密法、网络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数据安全法等,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武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增强依法斗争本领。

  3.认真学习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根据工作需要,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乡村振兴促进法、预算法、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外商投资法、著作权法等,学习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动绿色发展等相关的法律,增强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

  4.认真学习民法典。深刻把握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绿色等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把民法典作为决策、管理、监督的重要标尺,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学习其他民事法律。

  5.认真学习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深刻把握罪刑法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等刑法基本原则,推动依法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学习关于职务犯罪的刑法规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触碰法律红线。根据工作需要,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其他刑事法律。

  6.认真学习行政法律。根据工作需要,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深刻把握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行政法基本原则,牢固树立职权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等法治理念,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7.认真学习与履职密切相关的其他法律。根据工作需要,学习社会治理、“一国两制”、涉外法治、反腐败斗争等领域的法律;
学习与我国司法制度相关的法律,支持和维护公正司法;
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法规和军事法规、监察法规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分级分类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准确理解把握应知应会要求,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充分考虑工作需要和学习效果,合理编制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提升学习的精准性、科学性、实效性。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制定本单位或本行业本系统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党中央对学习贯彻新制定修订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出部署的,要及时将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清单,认真组织领导干部进行学习。

  (二)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掌握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做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课程,确保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
结合工作实际,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学规学法、单位领导班子会前学规学法、重大决策前学规学法等重要内容,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行动。

  (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落实并完善有关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用好领导干部在线学法平台,推动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加强督促检查评估,进一步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列入法治创建考核指标,推动考核结果运用,增强学法用法示范效应,防止形式主义。(2023年8月2日)

  

  

  

  

  

  

  

  

  

  

  

  

  

  

  

  

  

A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 组织动员广大妇女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巾帼力量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A30日下午在中南海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A强调,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需要全体人民团结奋斗,妇女的作用不可替代。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激励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蔡奇参加集体谈话。

    A首先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推进妇联改革,不断健全妇女权益保障法治体系,持续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推动妇女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过去5年,各级妇联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引领、服务、联系职责,动员组织广大妇女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疫情、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主战场上奋勇拼搏,创新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用心用情做好维权关爱服务,持续深化妇联改革,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增强,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党中央对妇联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对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寄予殷切期望。

    A强调,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党同心同行。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牢牢把握我国妇女事业的政治属性和妇联组织的政治定位,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A指出,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20D的战略部署,找准工作着力点,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妇联工作的具体任务。要激励广大妇女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自身优势和积极作用。

    A强调,家庭和睦、家教良好、家风端正,子女才能健康成长,社会才能健康发展。做好妇女工作,不仅关系妇女自身发展,而且关系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关系国家发展、民族进步。要讲好家风故事,引导广大妇女发挥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营造家庭文明新风尚。要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对年轻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引导,促进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提高人口发展质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A指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主动作为,着力推动解决影响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突出问题。要关爱帮扶低收入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妇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要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

    A强调,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要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继续深化妇联组织改革,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打基础、增活力,全面加强妇联党的各项建设。要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妇女所思所盼和妇女工作所急所需,推动资源和服务更多向基层倾斜。要加大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新领域建立妇联组织的力度,实现全覆盖,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夯实党执政的妇女群众基础。要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妇联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广大妇女群众、防范化解妇女领域风险的本领。

    A指出,各级党委要坚持党管妇女工作原则,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对妇联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妇联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为妇联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创造条件。各级政府妇儿工委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

    全国妇联主席谌贻琴代表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汇报了中国妇女十三大的有关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考虑。全国妇联副主席黄晓薇、蒙曼、王亚平作了发言。

    石泰峰、李干杰、李书磊、陈文清、刘金国参加谈话。

  

  

  

  

  

  

  

  

  

  

  

A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 坚持党对工会的全面领导 组织动员亿万职工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A23日下午在中南海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A强调,我国工运事业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展起来的,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坚持党对工会的全面领导,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不能偏离。要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投身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蔡奇参加集体谈话。

  A首先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工人阶级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工运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工会工作实现全方位进步。过去5年,广大职工群众与党同心、跟党奋斗,在经济建设、科技创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重大工作中,展现了敢打硬仗、勇挑重担的时代风采。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工会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深化工会系统改革,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不断增强。对工人阶级作出的重大贡献,对工会工作取得的新成绩,党中央是充分肯定的。党中央对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寄予殷切期望。

  A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全面地、有效地贯彻落实到工会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不断增强学习践行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牢记“国之大者”,找准工会工作与党的中心任务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工会系统落实落地。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工人阶级始终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

  A指出,要把广大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党的中心任务而团结奋斗。要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创造潜能,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好劳模工匠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职工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中成就梦想。要围绕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快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大军,培养造就更多大国工匠和高技能人才。

  A强调,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首先要体现在亿万劳动者身上。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要认真履行维权服务基本职责,着力解决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重视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A指出,要继续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基层活力,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要健全已有的组织基础,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要创新工作方式,努力为职工群众提供精准、贴心的服务。工会干部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职工所思所想所盼,不断增强服务职工本领,真心实意为职工说话办事。全国总工会要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当标杆、作表率,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政治机关。

  A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工会和工会工作的领导,选好配强工会领导班子,热情关心和严格要求工会干部,重视培养和使用工会干部。要注重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及时研究职工群众和工会工作遇到的重要问题,支持工会创造性开展工作。各级政府要发挥好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作用,积极帮助工会解决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就中国工会十八大有关情况和未来5年工会工作安排作了汇报。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徐留平、杨宇栋、高凤林作了发言。

  石泰峰、李干杰、李书磊、陈文清、刘金国、王小洪参加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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