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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红玫瑰旅馆客人》读后感3篇

2023-04-27 12:45:12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读后感1  这是一个常人的身体到达不了的圣地——红玫瑰旅馆。作者安房直子为我们轻轻地讲述了这样一个美丽的故事:  一个年轻的作家在走出屋子,进入林中时,碰见了一个一辈子也不可能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红玫瑰旅馆客人》读后感3篇,供大家参考。

2023《红玫瑰旅馆客人》读后感3篇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读后感1

  这是一个常人的身体到达不了的圣地——红玫瑰旅馆。作者安房直子为我们轻轻地讲述了这样一个美丽的故事:

  一个年轻的作家在走出屋子,进入林中时,碰见了一个一辈子也不可能碰见的人——她小说中的男主角北村治。从此她成为了自己故事的旁观者,看着自己写了开头的一个故事渐渐延续……

  这个故事充满了神奇色彩:风和鹿是夫妇,更为惊奇的是男主角却喜欢上了一只白狐狸。这事放在谁身上都会疯了的,更何况那个北村治正是“她”笔下的男主角呀!我不知道作者是以怎样的心情去和一只狐狸争北村治的。在美食比赛中,北村治为狐狸采摘红玫瑰,那一刻,我也与作者一起,心颤动着。作者明白了一切,明白北村治是喜欢狐狸的。这时候,我看见了插图中的作者的“大爱”!她退出了这场人类与动物的竞争,她输了!尽管狐狸的蛋糕烤焦了,花瓣散了一地。可是,作者明白她输了,输在北村治根本不喜欢她。

  从故事的主人公身上,我看到了一种大爱,一种催人泪下的大爱。这个故事里,没有是非善恶,大家都是好人,同一出发点的好人!主人公最终还是把北村治让给了狐狸,在那次比赛中,作者完全可以凭自己的蛋糕成为北村治的妻子的,可她没有这么做,而是把自己的蛋糕连同北村治一起让给了狐狸,只要爱的人幸福,一切都值,哪怕自己很难过。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一个像阳光一般温暖的新闻:一个50岁的老伯为了给自己的儿子筹大学学费,瞒着儿子去卖血,对儿子谎称是卖蜈蚣挣的钱。等儿子明白事情真相后,老爹只说了这样一句话:我痛但快乐着。那个被北村治伤害了的作者唤起了我们对爱的认识,那一衣衫破烂的老爹唤起了我们对“爱”的认识……

  无论亲人,无论伴侣,其实有一种爱并不用说出来,就像爸爸对自己的孩子一样。我们是一直被宠爱着的,因为大爱无声!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读后感2

  大家看到红玫瑰旅馆,肯定会想象到这一幅画面,是一座奶油色木头造的房子,屋顶形状、窗户的结构都有一种庄重的质感。上了对面的台阶是一扇大门,二楼椭圆形的阳台凸了出来窗户里飘动着新的窗帘。大门的边上是一座美丽的花圃,红玫瑰开的正艳,可是你们有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个充满芳香的旅馆,会发生出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让你目瞪口呆,大吃一惊呢,大家迫不及待了吧!快来听听吧!

  一位作家为了能写出更好的书,跑到了森林里去静心修炼,有一天他没有了思绪到森林里散步,想找回灵感,说到这里大家一定想问,这位作家写的书是什么内容的呀,我来回答你们的问题吧!讲述的是:一位年轻人名叫北村治,在大山里开了一家小旅馆。一天在树林里遇到一位美丽的姑娘,可是书里的主人公都跑到了人间和作家相遇了,故事发生了一些扭转。北村治真的开了一家旅馆,可是他的帮手和顾客居然都不是人,而是一群动物。给他打下手的狐狸却不欢迎作家的到来,处处和他作对(狐狸想成为阿治的媳妇),作家似乎对这一切都不满意,觉得北村治应该过常人的日子。最后这些变成了现实,狐狸真的变成了阿治的媳妇,这本书由此而结束了。

  大家现在一定想问,这本书的作者是谁?会写出这么有想象力书,现在我要宣布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日本的安房直子。在这本书里也让我懂得:世界上无奇不有,抹去你心中的“不可能”,让奇迹充满世界。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读后感3

  “安房直子月光童话”系列收入作者《手绢上的花田》、《直到花豆成熟》、《风的旱冰鞋》、《兔子屋的秘密》、《红玫瑰旅馆的`客人》等5部经典代表作品。

  作品具有典型的东方色彩和浓的日本土气息,将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精髓渗入到字里行间。作品精美隽永,温馨动人,清淡带有幽远宁静的美。作者运用独特的柔性化的笔触,渲染了一种淡淡的忧伤情调,有一种如雾似纱般的梦幻色彩。作品运用超越时空的元素将幻想世界与现实世界衔接,让现实沉入幽的幻想世界的瑰丽大夏。

  本系列由著名儿童文学家、理论家彭懿,著名翻译家周龙梅翻译,译文精准传神,唯美流畅。精美插画充满日本民族气息,与文字相益彰,极具风韵。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讲述了一位作家进入自己笔下童话世界的奇妙故事。作家在森林里散步,遇到了一个年轻人,他一年前从东京来到这里,开了一家名叫红玫瑰的旅馆。作家惊奇地发现,除了他以外,旅馆的所有人竟然全是神奇的生物,有美丽的狐狸,有会自己演奏的小号,还有会帮忙做点心的小鸟……这些生物不仅能言善辩、能歌善舞,而且都有情谊、有爱心。渐渐地,作者爱上了这个年轻人,爱上了红玫瑰旅馆的一切,可是,狐狸好像偏偏要和作家竞争……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读后感3篇(扩展1)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

  书中的描述,振保是一个这样的人——“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情温和、从不出来交际。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已经给筹备下了。事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他做人做得十分兴头;他是不相信有来生的,不然他化了名也要重新来一趟。──一般富贵闲人与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他个子不高,但是身手矫捷。晦暗的酱黄脸,戴着黑边眼镜,眉眼五官的详情也看不出所以然来。但那模样是屹然;说话,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也是断然。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但是公交车上遇到娇蕊,却有了这样的一幕——“振保看着她,自己当时并不知道他心头的感觉是难堪的妒忌。娇蕊道:"你呢?你好么?"振保想把他的完满幸福的生活归纳在两句简单的话里,正在斟酌字句,抬起头,在公共汽车司机人座右突出的小镜子里看见他自己的脸,很*静,但是因为车身的摇动,镜子里的脸也跟着颤抖不定,非常奇异的一种心*气和的颤抖,像有人在他脸上轻轻推拿似的。忽然,他的脸真的抖了起来,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为什么,他也不知道。在这一类的会晤里,如果必须有人哭泣,那应当是她。这完全不对,然而他竟不能止住自己。应当是她哭,由他来安慰她的。”

  振保在社会上已经历练的非常老练、极通世故,应付这一切都极其娴熟,但是在公车上遇到娇蕊,他却不合时宜的哭了。他为什么会抑制不住而哭呢?事奉母亲,提拔兄弟,办公和交朋友,这些都不是他主观上想做的,而是这个社会逼他必须去这么做才有活路。唯有娇蕊,是他真心爱过的,也是真心爱过他的,但是为了这些所谓的“事奉母亲,提拔兄弟,办公和交朋友”的虚荣和名誉,他毅然决然、毫不留情地杀死了他的爱情。再次看到娇蕊,对这个女人,他绝对已经没有半点爱恋之意,他哭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活得委屈,活得劳累,为了家庭,为了荣誉,他连自己最爱的东西都不能要,他觉得活得压抑,所以当他怀疑她妻子有出轨的迹象之后,他开始公开地嫖,因为在他的所有中,唯有爱情不够美满,他唯有爱情没有得到。

  突然之间对这个小说有感悟,是因为想到自己。那么喜欢率性而为,那么喜欢自由自在,那么喜欢即兴做事,那么喜欢玩世不恭,那么地不喜欢充斥着这个社会的虚情假意,矫揉造作,圆滑世故,但是依旧朝九晚五地上着班,几乎都没敢跟领导说过一个“不”字,小心翼翼、规规矩矩的活着。当有一天,自己已经完全被这个社会同化,完全没有愤青的激情,人生锐气已经完全被消磨尽,那时候再想起来原来的自己,应该也会抑制不住地泪流满面吧,应该也会觉得为了生存失去了最珍惜的东西吧,应该也会怅然若失吧。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2

  再读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男人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人——普通人向来是这样区分节烈二字的。

  红玫瑰之恋

  1.开始:娇蕊和振保在明知不合理的情况下热烈开始,开始的那么不顾一切!似乎从不担心结果是否可以承受。二人都很自信自己不过是在游戏人生,各自都有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本领。

  2.过程:绝对的浪漫唯美,但是渐渐地各自的心理发生了变化,红玫瑰要的是美好的爱情,甚至愿意牺牲声誉和家庭,天真的认为只要搬开丈夫这块感情的绊脚石,一切就会完美,因为她自信自己有驾御感情的本事,并且勇敢的去做,而振保虽然爱红玫瑰,却依然选择明哲保身,他内心把红玫瑰与白玫瑰区分的很清楚,他需要的是有白玫瑰的家庭还有一切利己的名利声誉,所以值得割舍的就是红玫瑰。

  3.结局:对于男女主人公思想的分析,结果显而易见,红玫瑰为了想要的爱情首先放弃家庭,放弃一切不一定值得;但是振保却不领情,毫不犹豫的选择决裂,按照自己想法得到了白玫瑰和名利声誉,至此,美好的爱情最终就这样以悲凉无奈的结局收场。

  白玫瑰之情

  1.开始:白玫瑰要的是一辈子,现在好将来更要好,简单*淡,似乎过于世俗!振保要的是让他安心的、圣洁的、被世俗认可的想象中的完美的白玫瑰,这样的女人才是适合自己的妻。

  2.过程:在张爱玲的笔下很难感受到这*淡如水的生活有什么激情浪漫可言,乏味懦弱的妻,无尽的家庭琐事,在外人面前笨拙的维护自己丈夫的白玫瑰;不安分的、内心永远凄凉空虚的振保,虽然如此的不满足,但却从未想到过放弃,只是因为烟鹂是自己想要的那朵白玫瑰。

  3.结局:在丈夫眼中如此乏味的白玫瑰,长期得不到为人妻应有的的尊重和爱,渐渐的也变成了红玫瑰,不过,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那个佝偻着、有着苍黄脸的裁缝的红玫瑰。振保难以理解并且内心深处不情愿承认这个事实,巨大的失败感!这时振保再见到可称之为俗艳的为人母的娇蕊,而且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的不幸福,妒忌难过落泪的居然是他而不是她!内心的妒忌和强烈的失落感汹涌而来,这样的打击是振保这样自信可以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男人所不能承受的,真正尝到了苦涩滋味的他选择了更加的不尊重来报复,以此来证明自己!其实只是在报复自己!烟鹂此时的选择却没有违背开始时的意愿:一辈子。不离不弃,找到了正确的方法,终于,振保彻误,真正的认真做回了好人!

  结局还算不错吧,在我看来,一切的不满足都是欣赏者的心魔在作祟,白玫瑰也好,红玫瑰也罢,不过是欣赏者的思想和需求不同,判断她是哪种玫瑰,只需要扪心自问,我到底需要什么?自然会摘到理想中的那一朵。想好了选择你所需要的那一朵会有什么结局?能否承受?那就要牢记自己的初衷!真心难求,任何事任何人,用正确的心态去对待!千万不要落泪!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3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爱情名言。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们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红玫瑰是火,白玫瑰是冰。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可望而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不能缺少。朱砂痣,是心头隐痛,当时惘然。

  张爱玲的爱情小说都为经典,《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如此。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那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个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便是要油然而生的,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的。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

  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一个年轻时撩人的,酥软的,狐媚的,风骚入骨的,热的,放荡的,娶不得的,被他抛弃了的女人,就这样站在时间的荒野上,安静地,不动声色地,默然地看着他的眼泪,那些被期许的,落空的,无奈的,悲悯的泪水,复杂而又充满悔恨。

  佟振保的红玫瑰,已经被岁月和生活催扯地快要萎谢了。而他为自己预设的完美生活,也在生命的巨大虚无之中,漏洞百出。一份体面的职业,一个完满的家庭,还有七岁的女儿,娶了一个不喜欢的白玫瑰孟烟鹂,每三个星期嫖一次,对母亲无比孝顺,对兄弟费心提携。这就是佟振保精心打造的“对”的世界,一个看似牢固实则却千疮百孔的世界。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只是一时的,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结局常常是*淡的,却籍由着这股子缓缓的,不动声色的*静,捎带出阵阵袭人的寒意。所以她的文章是苍凉的,读着读着,就不由地陷了进去。可往往,又不肯自*。是迷恋于这种彻底的覆盖,还是,生活本身比张爱玲还要苍凉。于是,就算是蚊子血,也要做最鲜亮的那一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4

  再读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男人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人——普通人向来是这样区分节烈二字的。

  红玫瑰之恋

  1。开始:娇蕊和振保在明知不合理的情况下热烈开始,开始的那么不顾一切!似乎从不担心结果是否可以承受。二人都很自信自己不过是在游戏人生,各自都有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本领。

  2。过程:绝对的浪漫唯美,但是渐渐地各自的心理发生了变化,红玫瑰要的是美好的爱情,甚至愿意牺牲声誉和家庭,天真的认为只要搬开丈夫这块感情的绊脚石,一切就会完美,因为她自信自己有驾御感情的本事,并且勇敢的去做,而振保虽然爱红玫瑰,却依然选择明哲保身,他内心把红玫瑰与白玫瑰区分的很清楚,他需要的是有白玫瑰的家庭还有一切利己的名利声誉,所以值得割舍的就是红玫瑰。

  3。结局:对于男女主人公思想的分析,结果显而易见,红玫瑰为了想要的爱情首先放弃家庭,放弃一切不一定值得;但是振保却不领情,毫不犹豫的选择决裂,按照自己想法得到了白玫瑰和名利声誉,至此,美好的爱情最终就这样以悲凉无奈的结局收场。

  白玫瑰之情

  1。开始:白玫瑰要的是一辈子,现在好将来更要好,简单*淡,似乎过于世俗!振保要的是让他安心的、圣洁的、被世俗认可的想象中的完美的白玫瑰,这样的女人才是适合自己的妻。

  2。过程:在张爱玲的笔下很难感受到这*淡如水的生活有什么激情浪漫可言,乏味懦弱的妻,无尽的家庭琐事,在外人面前笨拙的维护自己丈夫的白玫瑰;不安分的、内心永远凄凉空虚的振保,虽然如此的不满足,但却从未想到过放弃,只是因为烟鹂是自己想要的那朵白玫瑰。

  3。结局:在丈夫眼中如此乏味的白玫瑰,长期得不到为人妻应有的的尊重和爱,渐渐的也变成了红玫瑰,不过,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那个佝偻着、有着苍黄脸的裁缝的红玫瑰。振保难以理解并且内心深处不情愿承认这个事实,巨大的失败感!这时振保再见到可称之为俗艳的为人母的娇蕊,而且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的不幸福,妒忌难过落泪的居然是他而不是她!内心的妒忌和强烈的失落感汹涌而来,这样的打击是振保这样自信可以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男人所不能承受的,真正尝到了苦涩滋味的他选择了更加的不尊重来报复,以此来证明自己!其实只是在报复自己!烟鹂此时的选择却没有违背开始时的意愿:一辈子。不离不弃,找到了正确的方法,终于,振保彻误,真正的认真做回了好人!

  结局还算不错吧,在我看来,一切的不满足都是欣赏者的心魔在作祟,白玫瑰也好,红玫瑰也罢,不过是欣赏者的思想和需求不同,判断她是哪种玫瑰,只需要扪心自问,我到底需要什么?自然会摘到理想中的那一朵。想好了选择你所需要的那一朵会有什么结局?能否承受?那就要牢记自己的初衷!真心难求,任何事任何人,用正确的心态去对待!千万不要落泪!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5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6

  最近,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老实话,刚开始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韧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得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得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

  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停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之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7

  最近,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老实话,刚开是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 。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的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听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

  初识张爱玲,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一直不忍读她的作品,因为她用浪漫的名称做幌子,用颠覆的笔调阐释了她对男性的嘲讽。张爱玲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虽然有些老调,却如一柄锋利的手术刀,轻轻地划一下,便把创口挑破给你看。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男人听罢,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却是暗底击节,短短三句两言,便扎穿了自己心窝里那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女人听毕之后,怅然若失的同时,也是会在心底默默盘算,到底自己是要做男人的蚊子血还是朱砂痣?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油然而生,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会铭刻于心、永难释怀。

  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俗艳、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 眼泪终究只是一时,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而娇蕊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丝毫没有准备负责任的男人身上后,幸福也随之坍塌。誓言中的他许给的水晶宫殿不过是一间歪歪斜斜的土房子,就连倒掉时趁势而起的灰尘都能让她迷眼流泪不止,伤心和痛苦都只能是自己一个人的,他永远都看不见,就连最后你委曲求全说要给他自由的时候,他也只是看到了解脱的快乐而无视你流血不止的一颗心。爱不能挽留的时候,只有把最后的尊严留给了自己。华丽的转过身来,给他自由让他走。在爱情的游戏里,女人一直都扮演着陀螺一样的角色。迷醉在刚恋爱时的浪漫中,宁愿一直这样长睡不醒,晕晕乎乎的忘记了现实的存在。男人对爱情的憧憬大多是以欲望开始并以占有而告终的,他会被一个特别的女子所吸引,他会禁不住诱惑,总想用征服来证明自己,当女人转过头来认真面对的时候,他却心慌了,因为他从没有说过要你的真心,一切不过是玩玩而已,他们最怕的就是对爱情太认真太执着的女人,这会打乱他们安静的生活和既定的方针,爱过你,却不能在一起,他说他有太多的责任要背负,他还有很长的路要一个人去走,这是最好的理由也是最滥的借口,不负责任是最好的解释。可能他转过身的时候也会心痛过,只是因为少了一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可以认真的爱,他要的不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圆满的结局;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也有过白玫瑰和红玫瑰,但在彼此共同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却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该有多好。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9

  也许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这一句并非原文,是我记忆印象,然保有原意。

  读她的文章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一门艺术的发展过程,她都能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文字又如此的干净才气盎然,妙喻盖世,她那一句自评甚至是谦虚了。

  阅读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上张爱玲写的这段话,这不仅是对爱情的一种诠释,更是对人生的一种剖析。《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开篇名句,时至今日还是那样一针见血。品完它,感慨万分,感叹人真的是永远不会知足的动物,爱情和理想就像鱼和熊掌,往往是不可兼得的,舍得舍得,我们要有舍,才有得,但有人永远认为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就是她的小说中我很喜欢的一部,冬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

  小说的男主角佟振保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无论和那一个一起的时候,他都感觉另一个好。这正好印证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正是这种心态,使他的生活一直在拥有,但又一直在失去。这种患得患失感觉的缠绕足够让他折磨下半生。

  对张爱玲我是彻底佩服了,为什么她可以将人性的弱点通过一个中篇小说剖析得如此淋漓尽致?这就像将一个人的衣服剥光,把他赤裸裸地抛弃到荒野。即使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接受了几十年文明教育的人类也只不过和野兽一样张牙舞爪着。不需要太久,人类本质的一面就会凸显而出。——说白了,人类也不过是披上衣服的野兽!我们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难怪西方谈起人类起源时有“原罪说”这种说法。

  张爱玲的小说就是有这样的威力,它可以将人们一层一层的包衣扯开,将人们一张一张的面具撕破,将人还原成最本真的一个人!所以看张爱玲小说的时候我们会害怕,会战栗,因为我们看到一个最真实的自己,一直以来被形容为“文明”、“高级”、“先进”的我们;一直戴着“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端正”、“优秀个人”高帽的我们,突然窥视到镜中的自己是如此的青面獠牙、狰狞恐怖,那种高尚与卑贱的落差真的使人不能承受。

  张爱玲的小说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一个清晰的你,清晰的我,清晰的他,尽管镜子里的你我他都不是那么的完美。

  我们不可以斩断人类的许多劣根,但我们可以使我们理智,用我们的理性去战胜我们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0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觉得蛮在理的,一度成为了名言。

  张爱玲的文字总是那么的细腻,深入人心,偶尔看了会觉得被压制住了,动弹不了,但我爱她的文字又爱得那么的炽热,就像我之前看了她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文字或许有些凄冷,但是往往是一针见血。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遵从传统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热情似火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看了这个《红玫瑰与白玫瑰》感觉挺不错的,很值得认真的阅读,认真的思考,认真品味其中的唯美。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1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那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情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 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即定的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潜意识里还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 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当时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想付出 的时候却是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读后感3篇(扩展2)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

  也许每一个男人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粒朱砂痣。

  张爱玲是一个不会再现的神话。她曾亲口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就可以描述出来”,这一句并非原文,是我记忆印象,然保有原意。

  读她的文章你确实会赞同她的说法,再隐秘的人类心理与情结甚至一个时代的特性,一门艺术的发展过程,她都能准确地描绘带你看到实质,文字又如此的干净才气盎然,妙喻盖世,她那一句自评甚至是谦虚了。

  阅读这本书,是因为喜欢上张爱玲写的这段话,这不仅是对爱情的一种诠释,更是对人生的一种剖析。《红玫瑰与白玫瑰》中的开篇名句,时至今日还是那样一针见血。品完它,感慨万分,感叹人真的是永远不会知足的动物,爱情和理想就像鱼和熊掌,往往是不可兼得的,舍得舍得,我们要有舍,才有得,但有人永远认为也许得不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就是她的小说中我很喜欢的一部,冬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

  小说的男主角佟振保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无论和那一个一起的时候,他都感觉另一个好。这正好印证了人们常说的那句话“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正是这种心态,使他的生活一直在拥有,但又一直在失去。这种患得患失感觉的缠绕足够让他折磨下半生。

  对张爱玲我是彻底佩服了,为什么她可以将人性的弱点通过一个中篇小说剖析得如此淋漓尽致?这就像将一个人的衣服剥光,把他赤裸裸地抛弃到荒野。即使经过几百万年的进化,接受了几十年文明教育的人类也只不过和野兽一样张牙舞爪着。不需要太久,人类本质的一面就会凸显而出。——说白了,人类也不过是披上衣服的野兽!我们饕餮、贪婪、懒惰、淫欲、傲慢、嫉妒和暴怒,难怪西方谈起人类起源时有“原罪说”这种说法。

  张爱玲的小说就是有这样的威力,它可以将人们一层一层的包衣扯开,将人们一张一张的面具撕破,将人还原成最本真的一个人!所以看张爱玲小说的时候我们会害怕,会战栗,因为我们看到一个最真实的自己,一直以来被形容为“文明”、“高级”、“先进”的我们;一直戴着“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端正”、“优秀个人”高帽的我们,突然窥视到镜中的自己是如此的青面獠牙、狰狞恐怖,那种高尚与卑贱的落差真的使人不能承受。

  张爱玲的小说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一个清晰的你,清晰的我,清晰的他,尽管镜子里的你我他都不是那么的完美。

  我们不可以斩断人类的许多劣根,但我们可以使我们理智,用我们的理性去战胜我们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2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3

  再读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男人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人——普通人向来是这样区分节烈二字的。

  红玫瑰之恋

  1.开始:娇蕊和振保在明知不合理的情况下热烈开始,开始的那么不顾一切!似乎从不担心结果是否可以承受。二人都很自信自己不过是在游戏人生,各自都有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本领。

  2.过程:绝对的浪漫唯美,但是渐渐地各自的心理发生了变化,红玫瑰要的是美好的爱情,甚至愿意牺牲声誉和家庭,天真的认为只要搬开丈夫这块感情的绊脚石,一切就会完美,因为她自信自己有驾御感情的本事,并且勇敢的去做,而振保虽然爱红玫瑰,却依然选择明哲保身,他内心把红玫瑰与白玫瑰区分的很清楚,他需要的是有白玫瑰的家庭还有一切利己的名利声誉,所以值得割舍的就是红玫瑰。

  3.结局:对于男女主人公思想的分析,结果显而易见,红玫瑰为了想要的爱情首先放弃家庭,放弃一切不一定值得;但是振保却不领情,毫不犹豫的选择决裂,按照自己想法得到了白玫瑰和名利声誉,至此,美好的爱情最终就这样以悲凉无奈的结局收场。

  白玫瑰之情

  1.开始:白玫瑰要的是一辈子,现在好将来更要好,简单*淡,似乎过于世俗!振保要的是让他安心的、圣洁的、被世俗认可的想象中的完美的白玫瑰,这样的女人才是适合自己的妻。

  2.过程:在张爱玲的笔下很难感受到这*淡如水的生活有什么激情浪漫可言,乏味懦弱的妻,无尽的家庭琐事,在外人面前笨拙的维护自己丈夫的白玫瑰;不安分的、内心永远凄凉空虚的振保,虽然如此的不满足,但却从未想到过放弃,只是因为烟鹂是自己想要的那朵白玫瑰。

  3.结局:在丈夫眼中如此乏味的白玫瑰,长期得不到为人妻应有的的尊重和爱,渐渐的也变成了红玫瑰,不过,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那个佝偻着、有着苍黄脸的裁缝的红玫瑰。振保难以理解并且内心深处不情愿承认这个事实,巨大的失败感!这时振保再见到可称之为俗艳的为人母的娇蕊,而且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的不幸福,妒忌难过落泪的居然是他而不是她!内心的妒忌和强烈的失落感汹涌而来,这样的打击是振保这样自信可以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男人所不能承受的,真正尝到了苦涩滋味的他选择了更加的不尊重来报复,以此来证明自己!其实只是在报复自己!烟鹂此时的选择却没有违背开始时的意愿:一辈子。不离不弃,找到了正确的方法,终于,振保彻误,真正的认真做回了好人!

  结局还算不错吧,在我看来,一切的不满足都是欣赏者的心魔在作祟,白玫瑰也好,红玫瑰也罢,不过是欣赏者的思想和需求不同,判断她是哪种玫瑰,只需要扪心自问,我到底需要什么?自然会摘到理想中的那一朵。想好了选择你所需要的那一朵会有什么结局?能否承受?那就要牢记自己的初衷!真心难求,任何事任何人,用正确的心态去对待!千万不要落泪!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4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有一句话是这样写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觉得蛮在理的,一度成为了名言。

  张爱玲的文字总是那么的细腻,深入人心,偶尔看了会觉得被压制住了,动弹不了,但我爱她的文字又爱得那么的炽热,就像我之前看了她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文字或许有些凄冷,但是往往是一针见血。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遵从传统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热情似火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看了这个《红玫瑰与白玫瑰》感觉挺不错的,很值得认真的阅读,认真的思考,认真品味其中的唯美。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5

  书中的描述,振保是一个这样的人——“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他在一家老牌子的外商染织公司做到很高的位置。他太太是大学毕业的,身家清白、面目姣好、性情温和、从不出来交际。一个女儿才九岁,大学的教育费已经给筹备下了。事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他做人做得十分兴头;他是不相信有来生的,不然他化了名也要重新来一趟。──一般富贵闲人与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他个子不高,但是身手矫捷。晦暗的酱黄脸,戴着黑边眼镜,眉眼五官的详情也看不出所以然来。但那模样是屹然;说话,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也是断然。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但是公交车上遇到娇蕊,却有了这样的一幕——“振保看着她,自己当时并不知道他心头的感觉是难堪的妒忌。娇蕊道:"你呢?你好么?"振保想把他的完满幸福的生活归纳在两句简单的话里,正在斟酌字句,抬起头,在公共汽车司机人座右突出的小镜子里看见他自己的脸,很*静,但是因为车身的摇动,镜子里的脸也跟着颤抖不定,非常奇异的一种心*气和的颤抖,像有人在他脸上轻轻推拿似的。忽然,他的脸真的抖了起来,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为什么,他也不知道。在这一类的会晤里,如果必须有人哭泣,那应当是她。这完全不对,然而他竟不能止住自己。应当是她哭,由他来安慰她的。”

  振保在社会上已经历练的非常老练、极通世故,应付这一切都极其娴熟,但是在公车上遇到娇蕊,他却不合时宜的哭了。他为什么会抑制不住而哭呢?事奉母亲,提拔兄弟,办公和交朋友,这些都不是他主观上想做的,而是这个社会逼他必须去这么做才有活路。唯有娇蕊,是他真心爱过的,也是真心爱过他的,但是为了这些所谓的“事奉母亲,提拔兄弟,办公和交朋友”的虚荣和名誉,他毅然决然、毫不留情地杀死了他的爱情。再次看到娇蕊,对这个女人,他绝对已经没有半点爱恋之意,他哭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活得委屈,活得劳累,为了家庭,为了荣誉,他连自己最爱的东西都不能要,他觉得活得压抑,所以当他怀疑她妻子有出轨的迹象之后,他开始公开地嫖,因为在他的所有中,唯有爱情不够美满,他唯有爱情没有得到。

  突然之间对这个小说有感悟,是因为想到自己。那么喜欢率性而为,那么喜欢自由自在,那么喜欢即兴做事,那么喜欢玩世不恭,那么地不喜欢充斥着这个社会的虚情假意,矫揉造作,圆滑世故,但是依旧朝九晚五地上着班,几乎都没敢跟领导说过一个“不”字,小心翼翼、规规矩矩的活着。当有一天,自己已经完全被这个社会同化,完全没有愤青的激情,人生锐气已经完全被消磨尽,那时候再想起来原来的自己,应该也会抑制不住地泪流满面吧,应该也会觉得为了生存失去了最珍惜的东西吧,应该也会怅然若失吧。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6

  最近,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老实话,刚开始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韧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得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得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

  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停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之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7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爱情名言。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们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红玫瑰是火,白玫瑰是冰。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可望而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不能缺少。朱砂痣,是心头隐痛,当时惘然。

  张爱玲的爱情小说都为经典,《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如此。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那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个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便是要油然而生的,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的。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

  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一个年轻时撩人的,酥软的,狐媚的,风骚入骨的,热的,放荡的,娶不得的,被他抛弃了的女人,就这样站在时间的荒野上,安静地,不动声色地,默然地看着他的眼泪,那些被期许的,落空的,无奈的,悲悯的泪水,复杂而又充满悔恨。

  佟振保的红玫瑰,已经被岁月和生活催扯地快要萎谢了。而他为自己预设的完美生活,也在生命的巨大虚无之中,漏洞百出。一份体面的职业,一个完满的家庭,还有七岁的女儿,娶了一个不喜欢的白玫瑰孟烟鹂,每三个星期嫖一次,对母亲无比孝顺,对兄弟费心提携。这就是佟振保精心打造的“对”的世界,一个看似牢固实则却千疮百孔的世界。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只是一时的,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结局常常是*淡的,却籍由着这股子缓缓的,不动声色的*静,捎带出阵阵袭人的寒意。所以她的文章是苍凉的,读着读着,就不由地陷了进去。可往往,又不肯自*。是迷恋于这种彻底的覆盖,还是,生活本身比张爱玲还要苍凉。于是,就算是蚊子血,也要做最鲜亮的那一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那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情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 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即定的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潜意识里还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 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当时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想付出 的时候却是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9

  最近,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老实话,刚开是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 。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的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听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0

  再读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男人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白玫瑰,一个是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人——普通人向来是这样区分节烈二字的。

  红玫瑰之恋

  1。开始:娇蕊和振保在明知不合理的情况下热烈开始,开始的那么不顾一切!似乎从不担心结果是否可以承受。二人都很自信自己不过是在游戏人生,各自都有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本领。

  2。过程:绝对的浪漫唯美,但是渐渐地各自的心理发生了变化,红玫瑰要的是美好的爱情,甚至愿意牺牲声誉和家庭,天真的认为只要搬开丈夫这块感情的绊脚石,一切就会完美,因为她自信自己有驾御感情的本事,并且勇敢的去做,而振保虽然爱红玫瑰,却依然选择明哲保身,他内心把红玫瑰与白玫瑰区分的很清楚,他需要的是有白玫瑰的家庭还有一切利己的名利声誉,所以值得割舍的就是红玫瑰。

  3。结局:对于男女主人公思想的分析,结果显而易见,红玫瑰为了想要的爱情首先放弃家庭,放弃一切不一定值得;但是振保却不领情,毫不犹豫的选择决裂,按照自己想法得到了白玫瑰和名利声誉,至此,美好的爱情最终就这样以悲凉无奈的结局收场。

  白玫瑰之情

  1。开始:白玫瑰要的是一辈子,现在好将来更要好,简单*淡,似乎过于世俗!振保要的是让他安心的、圣洁的、被世俗认可的想象中的完美的白玫瑰,这样的女人才是适合自己的妻。

  2。过程:在张爱玲的笔下很难感受到这*淡如水的生活有什么激情浪漫可言,乏味懦弱的妻,无尽的家庭琐事,在外人面前笨拙的维护自己丈夫的白玫瑰;不安分的、内心永远凄凉空虚的振保,虽然如此的不满足,但却从未想到过放弃,只是因为烟鹂是自己想要的那朵白玫瑰。

  3。结局:在丈夫眼中如此乏味的白玫瑰,长期得不到为人妻应有的的尊重和爱,渐渐的也变成了红玫瑰,不过,只是一个不起眼的那个佝偻着、有着苍黄脸的裁缝的红玫瑰。振保难以理解并且内心深处不情愿承认这个事实,巨大的失败感!这时振保再见到可称之为俗艳的为人母的娇蕊,而且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的不幸福,妒忌难过落泪的居然是他而不是她!内心的妒忌和强烈的失落感汹涌而来,这样的打击是振保这样自信可以驾御感情、驾御世俗的男人所不能承受的,真正尝到了苦涩滋味的他选择了更加的不尊重来报复,以此来证明自己!其实只是在报复自己!烟鹂此时的选择却没有违背开始时的意愿:一辈子。不离不弃,找到了正确的方法,终于,振保彻误,真正的认真做回了好人!

  结局还算不错吧,在我看来,一切的不满足都是欣赏者的心魔在作祟,白玫瑰也好,红玫瑰也罢,不过是欣赏者的思想和需求不同,判断她是哪种玫瑰,只需要扪心自问,我到底需要什么?自然会摘到理想中的那一朵。想好了选择你所需要的那一朵会有什么结局?能否承受?那就要牢记自己的初衷!真心难求,任何事任何人,用正确的心态去对待!千万不要落泪!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1

  初识张爱玲,已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一直不忍读她的作品,因为她用浪漫的名称做幌子,用颠覆的笔调阐释了她对男性的嘲讽。张爱玲关于男人心中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比喻虽然有些老调,却如一柄锋利的手术刀,轻轻地划一下,便把创口挑破给你看。她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男人听罢,面上虽然不动声色,却是暗底击节,短短三句两言,便扎穿了自己心窝里那见不得光的隐晦念想。女人听毕之后,怅然若失的同时,也是会在心底默默盘算,到底自己是要做男人的蚊子血还是朱砂痣?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油然而生,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会铭刻于心、永难释怀。

  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俗艳、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 眼泪终究只是一时,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而娇蕊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个丝毫没有准备负责任的男人身上后,幸福也随之坍塌。誓言中的他许给的水晶宫殿不过是一间歪歪斜斜的土房子,就连倒掉时趁势而起的灰尘都能让她迷眼流泪不止,伤心和痛苦都只能是自己一个人的,他永远都看不见,就连最后你委曲求全说要给他自由的时候,他也只是看到了解脱的快乐而无视你流血不止的一颗心。爱不能挽留的时候,只有把最后的尊严留给了自己。华丽的转过身来,给他自由让他走。在爱情的游戏里,女人一直都扮演着陀螺一样的角色。迷醉在刚恋爱时的浪漫中,宁愿一直这样长睡不醒,晕晕乎乎的忘记了现实的存在。男人对爱情的憧憬大多是以欲望开始并以占有而告终的,他会被一个特别的女子所吸引,他会禁不住诱惑,总想用征服来证明自己,当女人转过头来认真面对的时候,他却心慌了,因为他从没有说过要你的真心,一切不过是玩玩而已,他们最怕的就是对爱情太认真太执着的女人,这会打乱他们安静的生活和既定的方针,爱过你,却不能在一起,他说他有太多的责任要背负,他还有很长的路要一个人去走,这是最好的理由也是最滥的借口,不负责任是最好的解释。可能他转过身的时候也会心痛过,只是因为少了一个爱他的女人。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可以认真的爱,他要的不仅是华美的过程,还有圆满的结局;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在他的心里只有朱砂痣而没有蚊子血,只有床前明月光而没有饭黏子;如果有那么一个人,他也有过白玫瑰和红玫瑰,但在彼此共同相守的时光里,他的心头却只盛开着你的那一朵;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人,该有多好。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读后感3篇(扩展3)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读后感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读后感1

  大家看到红玫瑰旅馆,肯定会想象到这一幅画面,是一座奶油色木头造的房子,屋顶形状、窗户的结构都有一种庄重的质感。上了对面的台阶是一扇大门,二楼椭圆形的阳台凸了出来窗户里飘动着新的窗帘。大门的边上是一座美丽的花圃,红玫瑰开的正艳,可是你们有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个充满芳香的旅馆,会发生出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让你目瞪口呆,大吃一惊呢,大家迫不及待了吧!快来听听吧!

  一位作家为了能写出更好的书,跑到了森林里去静心修炼,有一天他没有了思绪到森林里散步,想找回灵感,说到这里大家一定想问,这位作家写的书是什么内容的呀,我来回答你们的问题吧!讲述的"是:一位年轻人名叫北村治,在大山里开了一家小旅馆。一天在树林里遇到一位美丽的姑娘,可是书里的主人公都跑到了人间和作家相遇了,故事发生了一些扭转。北村治真的开了一家旅馆,可是他的帮手和顾客居然都不是人,而是一群动物。给他打下手的狐狸却不欢迎作家的到来,处处和他作对,作家似乎对这一切都不满意,觉得北村治应该过常人的日子。最后这些变成了现实,狐狸真的变成了阿治的媳妇,这本书由此而结束了。

  大家现在一定想问,这本书的作者是谁?会写出这么有想象力书,现在我要宣布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日本的安房直子。在这本书里也让我懂得:世界上无奇不有,抹去你心中的“不可能”,让奇迹充满世界。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读后感3篇(扩展4)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篇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

  前几天,我看了些王尔德的作品,名叫《王尔德代表作——夜莺与玫瑰》。我发现王尔德这个作家写的童话都是按实际情况写的,比如,在《自私的巨人》里虽然巨人是假的,但是最后那个巨人老死了,我们可以把这理解为死是真的。王尔德的作品不像卡尔维诺写的童话,每一次都是快乐圆满的结局,比如,王子和公主结婚之类的事。

  看到一段王尔德的轶闻,上面写道:“那时还是夏天,是在城堡里吃茶的时候见到的。公爵夫人当时从一个大花瓶里拿出了一枝盛开的玫瑰花。她闻了一下玫瑰花的清香,就把花轮流往下传,花香馥郁,色彩艳丽,使每一个人都闻之销魂。当辗转传到了王尔德的手里时,阳光正好从窗子直射过来,花儿更显得分外娇艳,诗人猛烈地嗅着花香,但突然间,他将花瓣片片撕碎随手扔出了窗外!对他这种大不敬的举动,大厅里顿时激荡一股愤怒的情绪。王尔德面对人们的不满,说道:‘眼看一株玫瑰花行将凋谢,难道你们不感到太凄凉了吗?’人们顿时寂然无语。”

  从这段文字里看得出来,王尔德还是一个做事情一点也不犹豫的人。别人与他都很欣赏的东西,王尔德却会用一种不同的思维来对待它,他的思想也不会一直留恋在这样东西上。

  在《夜莺与玫瑰》这一篇作品里,作者在写的时候,肯定一点也不犹豫地直接安排在故事里的夜莺应该为了一个男人要一朵红玫瑰献给心上人的欲望而牺牲自己。王尔德不会想:读者要是看了会不会就不喜欢我的作品了呀,或者觉得这完全是个悲剧呀……他都没有想过,他只想他怎么写才能让自己满意。

  他又是一个很古怪的人,在那篇轶闻里他突然把一枝美丽的玫瑰撕碎了,大部分人肯定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所以会表现得很愤怒,这是为什么我觉得他很古怪。比如在《夜莺与玫瑰》里,为什么王尔德就非要安排故事里的那个夜莺为一个男人死去呢?为什么最后男人高高兴兴地向女人请求让她和他跳一支舞,女人却拒绝了呢?这样夜莺不就是白白地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吗?最后男人和女人谁都不高兴。女人觉得男人把她想的地位太低,男人又觉得女人违背了诺言,本来答应如果他给她一枝红玫瑰,他就可以和她跳舞。我就一直不懂该怎么理解王尔德的思想。

  为什么最后不能是一个圆满结局呢?王子和公主不需要必须结婚,只要没有人白白地死去就行!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2

  《夜莺与玫瑰》文短,好读,引人发醒。单从爱情方面说,学生、女孩、夜莺,三个角色三个切入点,三种爱情观。夜莺是一个殉道者的形象,它为了它所信仰的爱情不惜牺牲生命,而且男学生并不是夜莺心中所爱,夜莺只是因为相信男学生是个有情人,就甘愿献出生命。

  夜莺是执着的,也是理想主义的,以生命换取一朵被人取之悦人的红玫瑰。有人说夜莺的牺牲不值得,但换个思路去想,夜莺为了自己的理想与信仰献身,莫不是一种荣耀或者归宿。它死后,躺在乱草丛中,尖刺尚在,这莫不是一种陈述:心之所念,无关外物。

  就像男学生那么轻易的就把玫瑰扔在了街心,任由这珍贵的玫瑰被车轮碾压。孰不知,夜莺之信仰,本就与你无关!就像男学生当初评价夜莺是无感情的,像艺术毫无意义,一点不实用。其实,夜莺之感情厚重丰沛,并不以让谁理解为念。所以,夜莺的牺牲,不与谁有关。

  再说说女郎——女孩子,最该学会的是果断的拒绝。男学生以自己得到了红玫瑰为有理,说女孩子答应过他,有红玫瑰可以跳舞。从夜莺找红玫瑰的过程可知,当时当地,没有红玫瑰,女孩子以为出个难题便叫做拒绝,这是不体面的,也是不礼貌的,更是一种愚弄与戏耍,如果男学生是个疯子,女孩可能会为这朵红玫瑰付出代价。

  所以,女孩子该庆幸,男学生能够轻易的放弃,毕竟一直以来,情感问题最容易导致伤害与暴力。《夜莺与玫瑰》最珍贵之处,我认为便在于此——我们可以不追求夜莺那样的理想主义的爱情观,但必须要懂得果断拒绝,不以任何条件做任何迂回。

  《夜莺与玫瑰》里男学生并非真爱女郎,女郎更不是真要与男学生跳舞。男孩表面上鄙视表面功夫,但他其实也并不追求内里,也只做表面功夫。女孩变相拒绝男孩,但却留有余地。这两个人,都是自私的,也是浮躁的,更是不诚恳的。《夜莺与红玫瑰》告诉我们,真正的爱,既不是物质,也不是取悦,更不是牺牲与想当然。

  问世间,情为何物?大约爱情对人而言,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之物,因为得到了,便心有玫瑰;未得到的,便常常要推倒重来或委曲求全。但如以《夜莺与玫瑰》为鉴,至少该明白——清醒——该算是爱情重要一课。夜莺之想当然,男学生之表面功夫,女郎之虚荣随便,若说个共同点,我想大约是均无清醒之意。

  爱情,越是用心,越该清醒,清醒的珍惜,珍惜到可以装糊涂,糊涂到微微一笑胜过天堂。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3

  王尔德的《夜莺与玫瑰》是我在一篇故事中看到的。让我来为你这个悲惨绚丽的故事。

  其故事梗概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学生在大橡树下徘徊,痛苦地自言自语,说他多么需要一朵红玫瑰花,才能与他心爱的姑娘——教授的女儿跳舞。可是在寒冷的冬天,他是无法找到这样一朵红玫瑰的,因此也就无法满足姑娘的要求和自己的愿望。正当他在绝望之际,树上的夜莺听到了他的哭诉,以为这个青年是一个真正的恋人,真正懂得爱情,因此决定帮助青年。夜莺千辛万苦去找玫瑰树借红玫瑰,可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到的是白玫瑰树和黄玫瑰树,第三次才找到学生窗外的红玫瑰树,可是红玫瑰树告诉它,冬天已冻僵了它的血管,霜雪已摧残了它的花蕾,如果想要一朵红玫瑰花,需要整夜地歌唱来造出,并用它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即用死亡来换一朵玫瑰。这个代价实在是太大了,可是夜莺认为爱情胜过生命,“爱情真是一件奇妙无比的事情,它比绿宝石更珍贵,比猫眼石更稀奇。用珍珠和石榴都换不来,是市场上买不到的,是从商人那儿购不来的,更无法用黄金来称出它的重量。”因此它毅然地选择了牺牲自己。整整一夜,它唱个不停,并用胸膛顶住花刺,一点点儿刺进心脏,用自己的鲜血成就了一朵象征真爱的玫瑰,而它却躺在草丛中死去了,心口还扎着那根刺。 青年学生早晨起来,发现了这朵红玫瑰,马上摘下它跑去见教授的女儿,根本没去想玫瑰花的来历。可是那女孩却拒绝了他,说玫瑰花与她的衣服不配,而且宫廷大臣的儿子已送她珍贵的珠宝,人人知道珠宝比花更值钱。青年非常气愤,顺手把玫瑰花扔到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里,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他一边说着爱情是一件多么愚蠢的事,一边回到自己的屋里,拿起满是灰尘的书,读了起来。 这个故事篇幅不长,内容也浅显易懂,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寓意从《夜莺与玫瑰》的结局我们可以看出夜莺的牺牲,并不能换来真正的爱情,这种爱情本身就是悲剧的种子,就像玫瑰花所说:“冬天冻僵了我的叶子,严霜摧残了我的花苞,风雪吹折了我的枝干,今年我不会再有玫瑰花了”。

  又如年轻学生心心念念想着心爱的女孩,因为女孩的一句话就想尽办法去做一件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即使得到夜莺的帮助,找到红玫瑰却最终还是遭到了女孩的拒绝。在这些事件的背后,其实悲剧的种子早就已经深深埋下,不管玫瑰花怎么生根发芽,不管学生如何努力付出,它依旧逃不开命运的现实。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4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夜莺与玫瑰》,从中,我学到了深刻的道理,懂得了许许多多的美德。

  故事是这样的:一只心地善良的夜鹰看见一个学生正在哭泣。原来,王宫要举行一个盛大的晚会,学生的恋人要求学生送给他一朵红玫瑰,才答应和他一起跳舞。可是,现在已经晚秋时节了,哪里还有红玫瑰呢?夜莺看到学生如此伤心,便不顾一切的去帮助他。

  夜莺用自己的鲜血创造了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第二天一大早,学生发现了散发着香气的玫瑰,却没有看到玫瑰树下冻僵的夜莺的尸体。当她送给那位公主时,却发现公主已经爱上了另一位富有的人。他一气之下把玫瑰丢在路边,任人践踏。她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这是扔掉了一个小生命啊!这虽然是英国作家王尔德写的一篇童话故事,但是却给予我深深的启发……

  文中那个学生,正是代表了一些忘恩负义的人,他非常的自私,只知顾到自己的利益,却看不见别人的付出。这种人,既是善良的人帮助了他,他也会置之不理,抛之脑后,这种人,能接受别人的帮助吗?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有这样的人的。比如,在大街上,有些人吃完食物,就随手往地上一扔,他们只是觉得有这一时的痛快,却不管不顾环卫工人的辛劳。环卫工人在冬天寒冷的时候,为人们工作着;在夏天酷热的时候,还是在勤勤恳恳的扫地。他们长年下去,累弯了腰,却不叫一声苦一声累,而这些人,不就是为他们增添更多的负担吗?

  另外,还有一些相反的例子。在秋天来临时,金色的果田里,农民伯伯辛勤的弯着腰,老坐着,为的就是让人们吃上可口的果实……我们不要学习那个学生。我们一定要学会珍惜,懂得感恩。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5

  《夜莺与玫瑰》是英国著名作家王尔德所著的童话作品经典选集,共收录了他的《夜莺与玫瑰》《幸福王子》《巨人的花园》《忠实的朋友》《驰名的火箭》和《星孩儿》七部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

  今天给大家推荐这本,不仅因为故事感人至深,而且因为它的译者是民国时期著名的大才女林徽因,林奶奶自己的故事也是一部传奇。

  书归正传,王尔德的童话被誉为“世界上最美丽的童话”。在他的每部作品中,几乎都有一个因为“至爱”而变得“至美”的形象。据说王尔德在给儿子诵读自己的作品时,也会因此感动得潸然泪下。

  不过在他的故事里,大多好人并没有所谓的好报,坏人或讨厌的人也未必会有任何惩罚,但是,每个人每个小动物每样东西,都在故事里成就了自我。

  夜莺为了自己崇拜的爱情而死,玫瑰最后有没有被珍惜又有什么所谓?

  快乐王子或者是汉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何必在乎世人所谓的成就?

  巨人的死似乎最具有喜剧色彩,天堂里,他一定能一直看到孩子们的笑容了吧?

  而星孩儿,即使做了国王,也必得加一个,因他早年受苦,当了3年就去世了,而后面继位的是个很坏的国王,这样的结局,真让人有点哭笑不得。

  西方的《圣经》好像有这样一段话:“上帝给世界带来光明,而有些人只感受到黑暗,感受不到光明,这本身,已是一种惩罚。”

  是的,每个人,得到自己想要的`,就好了。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人间有那么多自私和丑恶,却始终挡不住真正的善良和美丽。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6

  《夜莺与玫瑰》是英国作家王尔德的作品,有民国才女林徽因翻译,内容是有一个个小故事组成,每个故事都蕴含着不同的哲理,当然我不清楚作者到底在用每一个故事诉说什么,我只能读出我自己的理解,在其间我也反思了自我,的确我也犯着类似的错误。

  很多时候我总会在中伤别人后而后悔,难道我就不能和气的说吗?难道我就不能再仔细的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吗?我虽然从书中读得了很多道理,但我又能做到几个呢?我也安慰我自己,或许一颗善美的心需要慢慢的熏陶,被我中伤过的亲爱的朋友们,请允许我由衷的说声对不起。

  我希望这本书中的道理使我时刻铭记并反省自我。我就将自己理解的每个小故事的道理一一列出吧!

  《夜莺与玫瑰》对爱情进行了极具的讽刺。有一个青年深爱着一个女子,但是只有这个青年为她采得一朵红玫瑰,她才肯与青年共舞,可是这时候根本就没有红玫瑰,但是青年太爱这个少女了,为此他经常哭啼,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青年那煎熬的内心。

  小壁虎嘲笑他,只有夜莺懂得青年的心,说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但是要想得到一朵红玫瑰,夜莺就得在月光下将自己的心扎进玫瑰刺内歌唱,夜莺确实这么做了,夜莺忍受的疼痛唱着美丽的歌,最终玫瑰树开了一朵鲜红的玫瑰,夜莺也为此死去。

  当青年拿着这朵红玫瑰去见少女时,少女却却说这朵红玫瑰配不上她的衣服,而且大臣的侄子送给她许多珠宝首饰,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草要贵重的多。此时青年傻了眼,难道这就是真正的爱情吗?最终青年还是回到了他的学术里,因为他感觉到爱情是多么的飘渺虚无,在现实生活里实用才是最重要的。

  从小壁虎的嘲笑我们可以看到,你那撕心破裂的爱情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从夜莺的死去我们可以看到,爱情并不是你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后就能得到;从少女的回答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现实生活里爱情面对物质是多么的不堪一击;从少年回归到学术中我们可以看到,只有武装自己才是真实的。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7

  《夜莺与玫瑰》是英国作家王尔德的作品,有民国才女林徽因翻译,内容是有一个个小故事组成,每个故事都蕴含着不同的哲理,当然我不清楚作者到底在用每一个故事诉说什么,我只能读出我自己的理解,在其间我也反思了自我,的确我也犯着类似的错误。

  很多时候我总会在中伤别人后而后悔,难道我就不能和气的说吗?难道我就不能再仔细的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吗?我虽然从书中读得了很多道理,但我又能做到几个呢?我也安慰我自己,或许一颗善美的心需要慢慢的熏陶,被我中伤过的亲爱的朋友们,请允许我由衷的说声对不起。

  我希望这本书中的道理使我时刻铭记并反省自我。我就将自己理解的每个小故事的道理一一列出吧!

  《夜莺与玫瑰》——对爱情进行了极具的讽刺。有一个青年深爱着一个女子,但是只有这个青年为她采得一朵红玫瑰,她才肯与青年共舞,可是这时候根本就没有红玫瑰,但是青年太爱这个少女了,为此他经常哭啼,并不是每个人都了解青年那煎熬的内心。

  小壁虎嘲笑他,只有夜莺懂得青年的心,说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但是要想得到一朵红玫瑰,夜莺就得在月光下将自己的心扎进玫瑰刺内歌唱,夜莺确实这么做了,夜莺忍受的疼痛唱着美丽的歌,最终玫瑰树开了一朵鲜红的玫瑰,夜莺也为此死去。

  当青年拿着这朵红玫瑰去见少女时,少女却却说这朵红玫瑰配不上她的衣服,而且大臣的侄子送给她许多珠宝首饰,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草要贵重的多。此时青年傻了眼,难道这就是真正的爱情吗?最终青年还是回到了他的学术里,因为他感觉到爱情是多么的飘渺虚无,在现实生活里实用才是最重要的。

  从小壁虎的嘲笑我们可以看到,你那撕心破裂的爱情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从夜莺的死去我们可以看到,爱情并不是你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后就能得到;从少女的回答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现实生活里爱情面对物质是多么的不堪一击;从少年回归到学术中我们可以看到,只有武装自己才是真实的。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8

  这个小故事说了在冬天的一天,一位王子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宴会,他要把一朵玫瑰花送给他心目中最漂亮的一位女孩。因为这是一个冬天,没有盛开的玫瑰花,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说他傻,可是有一只夜莺满怀深情的体谅了他,决定去找到一朵红玫瑰。

  那只夜莺找来找去都没找到,就在它绝望的时候看到了一束玫瑰,于是问到:“你能给我一朵玫瑰吗?”“可以,不过现在是冬天,你可以用你心脏里的血给我,还要大声唱歌。”小夜莺一下子就答应了。当那朵花变红了时,那只夜莺以死去。

  王子来到这里,不觉为之一震,看到了那朵玫瑰花,他高兴极了,连忙把它带回去。就在王子送花时,那个女孩却把花打掉了,说:“花算什么,我喜欢珠宝,花随处可见,但珠宝就不是了。”这时一辆马车路过,花又从车底下压过去了。

  夜莺以为看到了世界上最真挚的爱情,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忍受巨大的痛苦来帮助他,满足他的须要,却不知最终自己用生命换来的玫瑰花被人随意的丢弃了。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9

  这个故事主要讲:一个年轻学生爱上了教授的女儿。女孩说,只要学生送她一枝玫瑰就答应与学生跳舞。这个场面被一只夜莺看到了。它决定帮帮这个学生。夜莺找到了玫瑰树,可玫瑰树因为冬天的风雪已无法长玫瑰了。只有用夜莺的胸扎进树的一根刺里并给树唱歌才能长出红玫瑰。夜莺想:拿死亡换一朵玫瑰,这代价实在很高。可它又想:爱情胜过生命,再说鸟的心怎么比得过人的心呢?于是夜莺飞向玫瑰树,用胸顶着刺唱了整整一夜。突然,一朵玫瑰长了出来。

  可树说,如果不再扎紧点,玫瑰花是不可能在天亮之前变红的。于是夜莺又扎紧了点,它的歌声也 越来越响了。玫瑰花的边上红了。可花芯还不够。树说,要让刺扎进心脏里。夜莺把玫瑰刺扎进了心脏里。一阵剧痛袭击了它的全身。最后玫瑰花变成了深红,花芯也红得像一块宝石。玫瑰花红了,可夜莺的歌声变弱了,最后倒在可草丛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就算是小鸟也有感情。这只夜莺为了学生的爱情,不惜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夜莺与玫瑰》读后感10

  这个小故事说了在冬天的一天,一位王子要举行一个盛大的宴会,他要把一朵玫瑰花送给他心目中最漂亮的一位女孩。因为这是一个冬天,没有盛开的玫瑰花,他很伤心,便坐在地上哭了起来,路边所有的"行人都说他傻,可是有一只夜莺满怀深情的体谅了他,决定去找到一朵红玫瑰。

  那只夜莺找来找去都没找到,就在它绝望的时候看到了一束玫瑰,于是问到:“你能给我一朵玫瑰吗?”“可以,不过现在是冬天,你可以用你心脏里的血给我,还要大声唱歌。”小夜莺一下子就答应了。当那朵花变红了时,那只夜莺以死去。

  王子来到这里,不觉为之一震,看到了那朵玫瑰花,他高兴极了,连忙把它带回去。就在王子送花时,那个女孩却把花打掉了,说:“花算什么,我喜欢珠宝,花随处可见,但珠宝就不是了。”这时一辆马车路过,花又从车底下压过去了。

  夜莺以为看到了世界上最真挚的爱情,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忍受巨大的痛苦来帮助他,满足他的须要,却不知最终自己用生命换来的玫瑰花被人随意的丢弃了。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读后感3篇(扩展5)

——《凋谢的玫瑰》读后感3篇

《凋谢的玫瑰》读后感1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中的文字之美能让我们透过书中的白纸黑字,去体会那些字里行间飘荡着的种种思绪和情怀。

  暑假里我漫游在《蚂蚁识途的秘密》这本书中,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永不凋谢的玫瑰》。

  这篇文章以爱为主题,当读到文中四五岁的小女孩把校园里最大的玫瑰花摘走时,同学们气愤了,甚至我都很气愤,我想,小女孩为什么去摘玫瑰花呢?如果我也在校园里,我肯定会上前去拦住她,问个明白。但是,当我读完了文章时才知道,小女孩摘花是为了给生病的奶奶带去开心和快乐,这一朵花表达了她对奶奶的`爱。

  小女孩摘花不是为了自己,同学们,校长都被小女孩的美好的心灵所感动,我也被深深地感动了。我想,小女孩美好的心灵就是一朵永不凋谢的玫瑰。这样的一颗心,我们不都应该拥有吗?

  在我们生活中还有很多种爱。记得一个夏天的午后,烈日炎炎,酷热难耐,枝叶垂头丧气,连狗也趴在地上直吐舌头。我热的难受,躲在家里的空调房里不愿出来。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发现一个交警叔叔,却在烈日下坚守岗位。他一如既往地指挥着车辆,一滴滴豆大的汗珠从他头上流下,汗水湿透了他的衣裳,但他始终把衣扣、袖口扣得紧紧的,领带也从不放松。

  这个交警叔叔的爱心就像一朵永不凋谢的玫瑰,是那样单纯,那样善良,那样的“花”是什么花都比不了的,我们要向那些有爱心的人学习,学习他们的真诚和爱心,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我想社会就会踏出一大步。

  通过读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正直、善良,要把我们的爱心也奉献给别人,奉献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读后感3篇(扩展6)

——《黄玫瑰的心》读后感3篇

《黄玫瑰的心》读后感1

  寒假里,我读了《林清玄散文集》,其中,《黄玫瑰的心》使我感触很深。

  这篇文章讲述了林清玄一段坎坷的经历,当他去花店买花时,老板借黄玫瑰因缺少水分而显得枯萎,放进水里后又生机勃勃地绽放的事鼓励他,林清玄买回的那株黄玫瑰,到凋谢时还笔直地挺立着。

  文中,老板对林清玄说了这么一段话:“玫瑰花整株都要水,泡在水桶里的,是它的根茎。它喝水好比人吃饭,但人不光要吃饭,还要动脑筋,有思想,有智慧,才能活得抬头挺胸!”

  是啊,如果曹冲不动脑,不可能称出大象重多少;如果爱迪生不动脑,或许电灯还只是幻想;如果霍金不动脑,也不可能发现黑洞的蒸发性,推论出黑洞的大爆炸……就连商家卖东西,也得计算利润。

  看来,思考无处不在。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读后感3篇(扩展7)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菁选20篇)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那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情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 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即定的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潜意识里还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 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当时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想付出 的时候却是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2

  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3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爱情名言。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佟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们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红玫瑰是火,白玫瑰是冰。蚊子血,颜色艳丽,却让人隐约厌恶。明月光,清淡幽远,可望而不可及。白饭粒,不觉珍贵,却不能缺少。朱砂痣,是心头隐痛,当时惘然。

  张爱玲的爱情小说都为经典,《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如此。距离,或许会给彼此裹上一层柔光加一重幻彩。但那必须是时间加空间的作用,才能人为地创造出这个虚拟的效果。可当两个人真要冲破时光的沙滩,淌过空间的湍流,不顾一切飞奔向对方的时候,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相见不如怀念之类的感触便是要油然而生的,一些过来人口口相传的老生常谈,往往是在你被现实的暗礁碰撞得七零八落的时候,才会幡然领悟的。别人的经验永远只是说教,自己那点哪怕是不带血的教训,也是铭刻于心,永难释怀的。就像多年之后,佟振保与王娇蕊的重逢。那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俗艳的、苍老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地爱打扮要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就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蕊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

  娇蕊对振保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

  佟振保,这个一向自诩顽硬的男人,竟猛地涌起了令人诧异莫名的泪水,滚淌着,同时裹杂着难堪的妒忌。一个年轻时撩人的,酥软的,狐媚的,风骚入骨的,热的,放荡的,娶不得的,被他抛弃了的女人,就这样站在时间的荒野上,安静地,不动声色地,默然地看着他的眼泪,那些被期许的,落空的,无奈的,悲悯的泪水,复杂而又充满悔恨。

  佟振保的红玫瑰,已经被岁月和生活催扯地快要萎谢了。而他为自己预设的完美生活,也在生命的巨大虚无之中,漏洞百出。一份体面的职业,一个完满的家庭,还有七岁的女儿,娶了一个不喜欢的白玫瑰孟烟鹂,每三个星期嫖一次,对母亲无比孝顺,对兄弟费心提携。这就是佟振保精心打造的“对”的世界,一个看似牢固实则却千疮百孔的世界。

  但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哪怕是漏洞百出,哪怕是千疮百孔,哪怕是无以为继。眼泪只是一时的,触动也只是转瞬的事情。佟振保在完成了这次意想不到的情感消费之后,再一次整装待发,重新做回了一个好人。

  张爱玲的结局常常是*淡的,却籍由着这股子缓缓的,不动声色的*静,捎带出阵阵袭人的寒意。所以她的文章是苍凉的,读着读着,就不由地陷了进去。可往往,又不肯自*。是迷恋于这种彻底的覆盖,还是,生活本身比张爱玲还要苍凉。于是,就算是蚊子血,也要做最鲜亮的那一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4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

  他是正途出身,出洋得了学位,并在工厂实习过,非但是真才实学,而且是半工半读赤手空拳打下来的天下,而就是这样一个人,毁了两个女人和他自己。红玫瑰天真任性,风情万种,她是一个追求自由、相信爱情的女子,为了和她心爱的人在一起,她宁愿放弃已拥有的一切,断然和丈夫离婚,然而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他担心别人的看法,他害怕社会的歧视,所有自私的念头都冒了出来,剩下的只有辜负。多年后他们在公车上相遇,她苍老了许多,已成为别人的太太,她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她虽然受了伤,可是对爱情依旧执着,不进让人佩服她的坚强。

  振保的妻子是另一个悲剧,她温柔恬静,性情温和,振保只觉得她是一个适合做太太的人,便娶了她,她觉得自己是爱振保的,只因她是他的妻子,于是两个毫无感情的人凑到了一块,久而久之,妻子的传统女性的美在振保眼中变得乏味和无趣,传统*的女性也很悲惨,没有人可以诉说,稀里糊涂的嫁了人,最后成为碍眼的摆设。后来振保公开地,妻子也出了轨。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被振保选择而永远失去了这种机会,成为一件悲哀的牺牲品。

  振保本身也是一个悲剧人物,他和朋友的妻子相爱,她十分爱他,准备抛弃一切和他厮守,然而他一再退缩,最终逃跑,再遇上她,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当时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时,眼神里面是后悔么?他选择了一个适合做太太而并不相爱的人,折磨的也是自己,只得与妻子陷入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红玫瑰是一个顽强勇敢的女子,尽管受过伤害,也从没停止过追求真爱的脚步,就算是当代新女性,也很少有这样打勇气的。白玫瑰是典型的*女性,温柔明理,但是却很懦弱,就算丈夫出轨也不闻不问,忍气吞声,最后自己也做出同种行为葬送了一生。振保渴望爱情却由于懦弱不敢追求,由于害怕社会舆论的.压力拒绝了一个深爱他的女人,跟一个毫无感情的人共度一生,他是旧时代普通人物的代表,他有着自己的无奈和悲哀,最终淹没在时代长河里。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5

  一鼓作气读完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阅读的体验仿佛是在大脑里放映了一场唯美的爱情电影,笔触之下一个个鲜活生命扑面而来。

  天真率性的玫瑰,美艳动人的娇蕊,人淡如菊的孟烟鹂。还有最合理想的*近代人物振保,集“事业成功,为人周到,坐怀不乱”所有符合当时社会价值观对男人的一切标准。但这个男人外表绅士内心迂腐,他是把女人分了类别的,正经人和坏女人。这架驻在内心的天*终究让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爱情。

  娇蕊虽然吸引他,第一次见面从娇蕊头发上飘下来的肥皂泡就像嘴一样的吸允他的手,娇蕊散在地上的头发被他捡起来放在F袋里像传电的细钢丝让他浑身燥热,但他头上的紧箍咒念起经来却让他羞愧不已。最悲剧的爱情莫过于我爱你却无法名正言顺的跟你在一起,振保觉得与情妇相厮守的快乐是可耻的。当时社会认可的婚姻价值观却让他在人群中指定了烟鹂而不是娇蕊。他和烟鹂没有真正的爱情,亲密关系更谈不上。美丽娴静是她的优点但亦是缺点,恬静的过分了就是乏味。刚结婚不久,妻子身上仅有的一点吸引力也失去了。于是他冷落忽视太太,直到后来发现了太太与一个其貌不扬的裁缝有了私情,他愤怒消极,一发不可收拾。

  人们总爱说性格决定命运。娇蕊的不幸仿佛是她不知检点,烟鹂的不幸仿佛是她不够独立,振保的不幸仿佛是他不够自我。但换种性格未必就会幸福。人是社会里的动物,有时我们不得不向他俯首称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6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他并不想娶她啊。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淡呢,会不会*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但愿小说里的悲剧在现实中少一些,让快乐幸福的人多一些。我知道现实中的好男人好女人还是很多的。记起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网络里一个好男人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我在QQ里扮成19岁的女孩去下棋,(那个QQ只下棋不加友,也就不算欺骗别人。)下棋时QQ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对我说:“别玩了,孩子!快好好学习吧!好好学习,长大找一个好工作多好啊。”说完那人就消失了。我听了下线了,只想听他一次,只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好人。

  昨天又买了张的第五本小说集,长篇小说《小团圆》是张的遗作。假期应该能读完的。张的文章文字美人物刻画得深刻,让人有一气想读完的感觉。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7

  匆匆忙忙地看完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一开始却是没多大感觉的,但慢慢回忆着文章的内容,莫名地却想笑。

  其实在这之前并没有接触过张爱玲的书,但她笔下的男主角振保却让我感到熟悉,他在各类爱情小说中出现了太多次。这一类人的结局跟振保的倒是不一样的,张爱玲还是笔下留情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人一生之中都会拥有至少两个这样不同类型的女人,这样不同的两类女人很好地诠释了“得不到的永远是的”这一道理,因为最终留在男人身边的都会变得一文不值。很可笑的是,振保却认为他是不一样的。男人嘛,终归还是一样的啊!除非他的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体的?在英国是认识的初恋玫瑰是振保心中的怀念,他对娇蕊的爱的其中一部分也是承袭了对玫瑰的留恋。他因娇蕊与玫瑰有几分相似而不自觉喜欢上娇蕊,喜欢上与她私会的感觉,喜欢这种不见得光的刺激,但在娇蕊跟王士洪坦白之后果断选择逃避。相比之下,烟鹂更是无辜与可怜。我的确无法忽略她自身性格上的“那一层膜”也导致了他人不喜与她来往,但是与振保的这段婚姻,却像是把她困住了。旧式的礼教让她无法得到振保的欢心,但也还是尽力承担着自己的责任,傻傻地为振保作各种辩护,一次引起振保的“重视”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出轨??即便最后振保改过自新,也只是因为“旧日善良的空气一点点靠近”,而不是为了她。男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感叹。

  男人和女人都叫嚣着要追求自由的时代,不同的是,男人想着的是要到外国去见识一番在回来,而女人想的是理所当然的让男人伺候。是因为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低下的吧!否则怎么会只是男人心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而没有女人心中的花瓶与花盆呢?振保的人生到底如何我不知要如何评价,但是,娇蕊和烟鹂的呢?她们都是在匆忙的婚姻之后才遇到了自己动心的男人,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她们就不能在遇到良人之后才出出嫁么?不能。社会是不会允许的,是社会的落后与旧式观念束 缚了她们的人生,断了她们的后路。即便国门已开,即便她们可以到国外读书,可以得到年轻男士的伺候,但那一切终究是为了日后找个好人家。可见,重要的不是谁才是振保心中的女人,重要的是女人可以跟自己心中属意的人在一起而不受外界的干涉,不管红玫瑰与白玫瑰都能找到与只最为相配的花瓶。是世人的偏见才会导致玫瑰身上多了一根根尖利的刺,世人的眼光一日不改变,玫瑰还是会变为墙上的一抹蚊子血或者衣服上的一粒白饭粒,没有了便没有了?所以,女人最应该的不是找到教会自己何为爱的人,而是提高自己的地位,重新夺回去爱的权力。女人啊!——来自看完书之后的叹息。

  果然,即便是要写感想,还是觉得“呵呵”二字更为贴切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

  最近,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老实话,刚开是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 。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的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听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9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上明月光,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张爱玲曾对胡兰成说过,“没有我形容不出的事物,任何事再难描绘,想一想之后也可以描述出来,”诚然,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书中描写的佟振保是一个有始有终,有文有理的乌托邦式爱情的理想化人物,通过白描刻画出人物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掺杂了琐屑易逝的欢喜,最后种种欢喜忧愁都淹没在时代的潮流中。

  留洋回来的佟振保在一家外商公司谋得了高薪职位,出于种种原因,他成了老同学王世洪的租客。在他留学期间,有一个叫玫瑰的初恋,他曾拒绝玫瑰的风情而赞誉。王世洪有位妖艳魅惑的太太叫娇蕊,在她身上,振保第一次感受到了情爱的滋味,但好景不长,令振保措手不及的是娇蕊太太是真心爱他的,当他提出要和振保公开在一起时,振保因此大病,并告诉了娇蕊,他不愿为情爱承受舆论的抨击和责难。

  娇蕊,这位如红玫瑰般热烈高兴的女子抹掉纷乱的泪珠,出奇的冷静,此后完全走出了他的人生。后来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不情不愿地娶了如白玫瑰般寡淡宁静的孟烟鹏但笼统的素淡白净唤不起振保的欲望,振保开始留恋花柳之地。

  突然有一天,他发现了被他遗忘的白玫瑰居然和一个猥琐的裁缝暧昧,从此更加放浪形骸。某天,他在公交车上偶遇了红玫瑰娇蕊,却已是接近花谢的媚俗了。岁月摧花无情,花期已过便再无百日之红,在点点泪光中,红玫瑰与白玫瑰已经成为了幻影。昔日善良的振保在如今的歇斯里底之后又回归了好人形象。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爱情总是如此,并不壮烈,并不太美,被娶的白玫瑰早已枯萎,而未曾得到的红玫瑰却在心口绽放,后来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拍成了电影,演的感情浓烈而又不失真,再后来《红与白》成为了陈奕迅歌词中交织缠绵感情的取材。喜新厌旧,总想鱼与熊掌兼得,却忘了自己最初也是经过反复衡量才做出选择的。

  张爱玲是独标孤傲的,也是心酸悲苦的,他所有的爱恨情仇都可以在他作品中找到影子,在《红与白》中经过一番爱恨交织的狂风暴雨,最后让人明白要珍惜既得的,不要从背后抱你的时候,期待的却是她人的面容。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0

  最近,读了张爱玲的几篇小说,不免有些小小的感慨。

  老实话,刚开是接触她的文字时,很多都不懂。阅读过一遍之后,往往是一头雾水,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然而即使不懂,却也会觉得她的文字有一种魅力,她用她的笔对人生轻描淡写,却让我有刻骨铭心的感受。让我觉得,文字只有在她的笔下,才有了生命,之钻进你的心里。

  最早听到她的一篇小说,莫过于《红玫瑰与白玫瑰》,其中最经典的一段文字,我想大概是说出了大多数男子的心声,不然何谓经典 。 每个男人生命中都会有这样的俩个女人,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而我偏爱这红玫瑰。爱她的热烈,爱他的勇气,爱她的聪明。

  全文中,最令我动容的的他和她心中的红玫瑰娇蕾一番爱恨纠葛分开后,而后多年后相遇。多年之后,娇蕾是一种发了福的、略显憔悴的、沾着脂粉的美丽,还是一如既往的爱打扮爱漂亮,但终归是败给了岁月,以及生活。却也是从这样的一种面目全非中,振保读出了娇蕾的勇气、淡定、坚硬和担当,娇蕾对振保说,”娇蕾对振保说,“是从你开始,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所以……”,她又接着说:“年纪轻,长的好看的时候,碰到的总是男人,可是到了后来,除了男人之外还有别的……”过去的事在她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他胖了,憔悴了,连她的艳丽也显得俗了;然而他到底学会了爱,那些岁月也就不枉过了,甚至可以抵消她的荒唐和伤痕。她是一朵开的娇艳的玫瑰,惹人怜爱而有富有智慧,而又勇敢,可以不顾一切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不去在乎旁人的眼光和看法,即便这段爱情故事并没有结出美丽的果实,但这段让她爱情也让她收获了许多,懂得了许多。

  然而振保和他的妻始终没有学会,也许在有生之年也学不会,烟郦太懵懂,仍听留在旧世界里,“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也许我不能否定这是爱,但她并不是以振保湿一个有特点和个性的人来爱的,她的爱是义务性的,如果她嫁的是另外一个人,她还是会一样“爱他”。而振保太算计,她不会为爱情押下他所有的东西,宁可留守在她稳固的世界里,做那里绝对的主人,即使割舍的是爱情也在所不惜。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他认为对的东西,当娇蕾向他展开热烈追求时,他为了自己的所谓崇高理想,不惜以他母亲为借口拒绝了他,这是一种逃避的行为。同时他也是自私的,这么多年来为了向上上前,为了得到旁人的赞许,对他而言,其他的一切不过是身外之物,就连自己的感动和眼泪也是身外物。

  红玫瑰热烈而又坚强,为了自己心爱的事物努力绽放,勇敢表露并追求自己的爱情,也学会了如何去爱。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1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分。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如果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选择做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2

  本篇小说的作者是张爱玲,她是我喜欢的女作家之一。她的文字如同她本人一样细腻。《红玫瑰与白玫瑰》算是她的代表作之一,每次读来都有不同的体会。

  最经典的莫过于文章的开头“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无论是激情如火的红玫瑰还是*淡如水的白玫瑰,都各自有她的魅力,不能说哪个更好。张爱玲笔锋犀利,也许人都这样,喜新厌旧。时间久了就会感觉自己手里的红玫瑰或白玫瑰不似从前,反而另外那一个却是美好的。正是应了那句话:得不到的总是好的。其实这就是人的贪念,总想着鱼和熊掌兼得。其实殊不知自己手里的才是好的,因为也是经过斟酌思忖所选择的,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要好好珍惜。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有个令人遗憾的结尾,总是以悲剧而收场,也许是因为自己的感情不如意,也不想给文章的男女人物一个好的结尾吧。但是不管怎样,张爱玲的小说文笔细腻,情感丰富,有着淡淡的伤感,复杂的情绪,总的来说是值得一读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3

  今天看了一部小说,名叫《红玫瑰与白玫瑰》——"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照旧"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就是文章的开头部门。

  通过一个叫振保的男人,反映出现实社会的一种现象,一种人性的特点——每个男人都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同期的,相间的,点缀他荒芜的命运。这就是现实社会中的男人。

  其实现实社会中每个女人也希望他生命中有两个男人,李碧华在《青蛇》中就有写道。许仙和法海,是的,法海是用尽千方百计博她偶一笑的金漆神像,许仙是依依挽手,细细画眉的美少男。两个都有各自的优点。

  现实的丑陋与不堪总是让人脊背发冷,无法直面我希望对于这世上的某个人,我既是他心中的白玫瑰,又是他心中的红玫瑰,他也填满了我心中许仙和法海的位置。开始幻想我以后拥有这般完美的婚姻,假如做不到,那么我也宁愿挑选做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4

  振宝一生中只有两种女人,一种是白玫瑰,一种是红玫瑰。

  白玫瑰就像他妻子一样,单纯、软弱,把他当作天。

  但人似乎天生喜欢得不到的东西。他追求着刺激、多情的红玫瑰,娇蕊恰好是那么一朵别人家的娇滴滴红玫瑰。

  他喜欢娇蕊的潇洒、倔强、小脾气,当然这是一切是在得不到这朵玫瑰之前。他终于偷摘下这朵玫瑰,却担心旁人的只言片语,把他长久塑造的形象毁于一旦。

  红玫瑰其实是他内在精神的向往,向往自由,向往富裕,但是却不可得。他必须“规律”的做着事,充当着“好人”,不然连自己挣来的一切也会随风飘去。

  “婴儿的头脑,和最具妇人的美是最难以抗拒的”这样的娇蕊最美,因为既不用承担后果,又可以沉眠温柔乡。

  后来,白玫瑰变成了饭粒,红玫瑰变成了蚊子血。

  再见娇蕊时,她胖了,她重新有娃和家庭,她很幸福。因为在他走后,她懂得爱的真义,懂得了知足。

  他很嫉妒她,可惜他也许永远不会懂爱,一直为了“别人的眼光”、“自己的利益”而活。

  一切人和物终将变成他利益的追逐品,还大言不惭地把他们化为道德。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

  爱人,请先从接受自己不完美开始,一度的麻痹自我有什么用,到头来一场空。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5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6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 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理智的即定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无知觉相反还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 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 当时忘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 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的时候,再付出 的时候确实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7

  一鼓作气读完了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阅读的体验仿佛是在大脑里放映了一场唯美的爱情电影,笔触之下一个个鲜活生命扑面而来。

  天真率性的玫瑰,美艳动人的娇蕊,人淡如菊的孟烟鹂。还有最合理想的*近代人物振保,集“事业成功,为人周到,坐怀不乱”所有符合当时社会价值观对男人的一切标准。但这个男人外表绅士内心迂腐,他是把女人分了类别的,正经人和坏女人。这架驻在内心的天*终究让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爱情。

  娇蕊虽然吸引他,第一次见面从娇蕊头发上飘下来的肥皂泡就像嘴一样的吸允他的手,娇蕊散在地上的头发被他捡起来放在F袋里像传电的细钢丝让他浑身燥热,但他头上的紧箍咒念起经来却让他羞愧不已。最悲剧的爱情莫过于我爱你却无法名正言顺的跟你在一起,振保觉得与情妇相厮守的快乐是可耻的。当时社会认可的婚姻价值观却让他在人群中指定了烟鹂而不是娇蕊。他和烟鹂没有真正的爱情,亲密关系更谈不上。美丽娴静是她的优点但亦是缺点,恬静的过分了就是乏味。刚结婚不久,妻子身上仅有的一点吸引力也失去了。于是他冷落忽视太太,直到后来发现了太太与一个其貌不扬的裁缝有了私情,他愤怒消极,一发不可收拾。

  人们总爱说性格决定命运。娇蕊的不幸仿佛是她不知检点,烟鹂的不幸仿佛是她不够独立,振保的不幸仿佛是他不够自我。但换种性格未必就会幸福。人是社会里的动物,有时我们不得不向他俯首称臣。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8

  《红玫瑰与白玫瑰》中那句经典的话已经被用的烂俗了,故事我倒是第一次读,就一渣男的养成呗。

  一次不忠百次不用,那个年代女人还是窝囊了些,不知张爱玲若生在现今“女权”当道的社会,又会怎样写?振保可能依旧是孤寂悲哀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在振保可不是这样的。他是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喜欢这本合集的第二部分《倾城之恋》

  白流苏与范柳原。张爱玲一定是偏爱他俩的,你看,这名字光是一起读出来就是足够一出戏了。二人心中虽有爱意,但还是多亏了香港这座城的“覆灭”才成就了结局。

  还是期待那种兜兜转转的爱情,从彼此试探到托付终身,误会的发生与消珥,只要最后是你就好。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9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玫瑰”本身就是象征爱情的花朵,女人骨子里的多愁善感与柔情蜜意,就好似这花间流出的摄人心脾的味道。张爱玲在此以花喻佳人,尤其用代表爱情的浪漫与柔情的花朵比喻女人,总是不会错的。于是张爱玲为这个故事里的女人们都赋予了玫瑰的色彩:王娇蕊是火热炽烈的红,孟烟鹂是纯净高贵的白。这两朵玫瑰都绽放出各自异样的光彩,也透射出张爱玲内心的情感秘密。

  王娇蕊是娇艳的红玫瑰,她漂亮且有着一副与外表相匹配的伶俐。这伶俐足够她游刃于几个情人之间,若即若离。王娇蕊所代表的红玫瑰,

  似乎是“情人”所指称的这种关系中最为轻佻的一种。她凭着仅有的一点美貌与伶俐挑衅这寡淡的生活,快意与游戏情感。但偏偏这游戏也是一场空,既当不得生计,也谋不到爱情,因此反倒显出一种惹人可怜的无聊。但是,虽然可怜却不至于不幸——真正不幸的是她生出了爱情。原本有“爱”的日子无论如何要比清汤寡水的枯坐经得起消磨,可偏偏他们只是彼此的情人——更何况她还是朋友之妻,他们是被排除在伦理宽容之外的`“那种”关系。 “情人”是一个微妙的字眼。往往拥有情人关系的男女双方,若是只讲感情的取索,不求名分的满至,倒也是可以借着“红颜”、“蓝颜”的称呼全身而退的。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20

  在这个故事里我看到很多人的书评还是把故事内核着眼在男权社会下的女性命运,其实这个故事里我觉得和男女权结构对人命运的影响不是很重,这里面的几个主人翁:玫瑰,娇蕊,振保,还有烟鹂,包括世洪都是不幸的。这个故事虽然写于1944年,但放在现代社会里仍然觉得这些人如在你身边。

  我竟然有些喜欢娇蕊,漂亮热情、天真大方,敢爱也敢离开,虽然从道德上讲她不是好人,她的命运属于咎由自取,但对于她和振保的情生情灭我还是很同情的。振保是个有责任心的人,他的悲剧也在于他太有责任心,他出过样留过学,在“外企”上班,经历让他思想比较开放,喜欢有声有色的女人,但从小贫困的家庭环境时刻在提醒他成功后的各种责任,他向往外国人的自由奔放,又自愿把自己隋于*式的道德与责任框架中。

  两种思想在体内的冲撞,让他在最终选择的*淡无味的婚姻生活中纠结、撕扯、痛苦,又最终归于*静得过且过。即便现在是21世纪了,我们身边还有多少人和他一样的一边向往着自由、激情的生活,一边又麻木着自己和*庸和解、共处,张爱玲的书,对人性的丰富剖析得实在是深刻。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读后感3篇(扩展8)

——《行走中的玫瑰》读后感

《行走中的玫瑰》读后感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走中的玫瑰》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行走中的玫瑰》读后感1

  一日,与友人闲逛“季风书园”,一个相对精致的书店。这店里可点上20元一壶茶,坐着慢慢品读。许是疏离书店太久,对购书又有了几分饥渴,捧回了十来本书,《行走中的玫瑰》是其中一本,这本书是冲着作者闾丘露薇买的。

  对于闾丘露薇,只知道她是凤凰卫视有名的记者,其它一概不知。带着一究香港成功女人生活面貌的好奇购买了这本书。原本以为她是香港人的,看过书才知道其实她是一个普通上海人,因婚嫁随夫去了香港。这个普通人家的孩子凭着自己的努力进取、追求卓越获得了今日事业的巨大成功。

  这本书,闾丘以真诚面对自己的心,坦呈自己40余年来的生活与感悟。

  读过书以后,最大的感想是:同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为什么名人能成功,如自己这般*庸之人却只能*庸,只能在职场忍辱负重过活?不是不能和人家拼爹,也可能不是资质差异,而仅仅是你有没有抱负?你有没有决心与行动。

  闾丘露薇自小就父母离异,跟奶奶一起生活,这样的起点,可能很多人就不能健康成长了,逞论其他?但她却能以自己的实力考上上海最好的中学——华师大二附中。被激发的旺盛的生命能量还让她在学习之余参与了不少社会活动,担任学生干部,学计算机、在《青年报》做学生记者,就是这个重要的经历,成为她以复旦大学哲学系毕业生的身份能加入凤凰卫视等媒体的重要基础。

  在深圳,她换过几个工作,特别是她居然有进会计师事务所做会计师的经历,我真叹服她超强的能力,想到就能做到,还能成功。她在香港职场中,也看到她恪尽职守,努力工作的身影。所以,才会有进入巴格达地区采访伊拉克战争的唯一的华人女记者,被誉为“战地玫瑰”。

  躬身自问,没有自小就那样的努力却要那样的成功,不是强求而求不得的事情吗?过去的自己好像一直不明白,总在强求一些自己实力并不到的东西,自己做得也异常辛苦。其实,成功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是自内而外的东西。

  人生几度秋,逝者不可追,今生只能安于此庸常生活。不过,名人有名人的生活方式,名人生活也可能不是尽如意的。闾丘露薇的婚姻不能算是美满的,与她自身的太过优秀有关吗?我不得而知,也许有那么点关联吧!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生活方式,没有事业的过于忙碌,没有事业成功带来的喜悦享受,但我却可以有离开职场时的自由自在,其间也可能有别样的愉悦,生命于我同样可以绽放欢颜。写着写着,又为自己找出了不思进取的理由,不能不承认人与人之间这客观存在的巨大差距啊!

《行走中的玫瑰》读后感2

  看一本书,就像在交一个朋友,看一本好书,就是在交一个好朋友。越来越能体会到这句话。读一本书容易,读一本能让自己产生共鸣的书却很难。难得的是最近读的书总是可以给自己很深的启发,以至于想动笔写这篇读后感。

  认真看看很多出名的优秀女作家的作品,字里行间总能让人产生共鸣并为之动容,同样的感悟在她们的笔下表达得如此美好,也难怪这么多人推崇了。我不了解她们私底下是什么样,但是我相信一本书就是一本态度,书里呈现出来的态度就是对生活的态度。有很多很优秀的女人,我不称她们为作家,因为她们正是在*凡普通的职业中有这样的成就才更让人折服。她们在流年中出落得越发美丽,比如龙应台,比如 闾丘露薇, 她们有思想但不自我。

  有很多很优秀的女性,身在不同行业,有的是作家,有的是演员,有的是记者,有的是歌星,有的是家庭主妇。进一步了解之后发现都有一个共同点:活得漂亮。她们在自己的领域足够优秀,为人自信大方,心地善良,生活态度积极向上,独立,能给人好的影响。我相信不仅仅是对我个人的影响,也有很多其他人。感谢你们带给我的思考和不同的体验,尽管不是我亲身经历,但给了我很大的影响。让我明白只有去 经历,思考,沉淀,绽放,才扛得住流年。

  这篇文章我仅仅就细谈行走中的玫瑰的感悟。仅仅看了一半就忍不住敲字打下感悟。不成熟之处还望指教。

  书中闾丘分享入行17年的人生经验,朴实无华的语言,关于梦想,关于工作,关于爱情,关于价值,关于冒险,每个话题娓娓道来。认同并钦佩她骨子里的那股韧劲和闯劲。不论生活多难,压力多大,都怀揣梦想,摆正心态,做好手头的每一件事,时刻准备着,才会在机会到来时有敏锐的嗅觉和抓住机会的实力。不管现实生活中怎样,打点好自己的生活,积极乐观,谦逊友善,以一颗*和的心态面对生活。一个人发自内心地谦卑一些,反而让自己的承受力更大,做起事情来更加专注,没有顾虑。

  特别喜欢她那句“因为自信,就会变得宽容。 ” 因为这也是妈妈常常教导我的一句话。3。40岁的女人总有一种特别的魅力,跟多么得体有品位的打扮无关,跟多么精致的外表无关,这个魅力从她们的言行举止中散发出来,因为有阅历所以成熟,因为成熟所以自信,因为自信所以宽容,因为宽容所以美丽。这是一种积累,人生经验的积累,学识的积累,思考的积累。

《行走中的玫瑰》读后感3

  闾丘露薇,相信喜欢凤凰卫视的观众们,一定对这个名字不陌生。曾因20xx年在伊拉克战争时作为在巴格达地区进行现场报道的唯一一位华人女记者,而一举成名,被誉为“战地玫瑰”。《行走中的玫瑰》这本书是她所写的唯一一部个人传记,出版于20xx年,而我读的是20xx年的再版,最大的不同是书中从“七年之前”和“七年之后”的两个视角来讨论每一话题,流年对照,展现一位职业女性的成长轨迹和她所感触的社会变化。

  在《行走中的玫瑰》里,闾丘露薇放下了记者的姿态,没有报道新闻,没有评论时事,而是用她所收获的成长经历,以一颗朴素、敏锐、善感的心,分享着每个人都在思考的人生命题,如大学、情感、爱情、婚姻、选择、生存、困难、机会、自信、压力、变化、女人、品味、付出、快乐、学习、运气、缘分、做人、公*、名利、年轻、健康等等。她在书中说道:“七年的时间,最大的变化,不再只看到个人的自我成长,而是学会了把自己放在社会里。没有一个人,能够脱离社会和群体,而个人的修养和成长,如果缺乏一套完整清晰的价值体系的话,到了某一个时候,就会失去方向。”我想这应该是这本书最终的意义,每个人从小到大,由于家庭环境、与人交往环境、社会环境、成长经历等等的不同,造就每个人不同的价值观念,使对待问题的看法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都有所不同,而每个人都无法摆脱社会群体这个框架,只有将自己与社会完美的结合,才能形成一套完整清晰的价值体系,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

  闾丘露薇对书中的每一个话题的思索和感悟,都那么直接而真实。在关于“机会”的话题中,她想告诉年轻人:“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如果没有每天认真工作的积累,没有提前拿到伊拉克签证,没有提前组织摄影团队,那么一个在战争一线采访的机会怎么落到一名女记者的头上呢?同时,她也谈到机会与时代的重要关系,时势造就英雄。她一直在思考:如果自己晚出生二十年,那还有机会上名牌大学和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吗?她联想到:“在二十年前,一个穷困山区的孩子,只要努力读书,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可以上名牌大学,可以拿到奖学金出国留学,可以创业,但是现在,这样的机会真的很少了。”所以她认为自己是时代的受益者,是*社会发展的既得利益者。得到的多,就有责任回报社会,所以她一直为现在的.年轻人创造机会而努力着。

  《行走中的玫瑰》这本书里,闾丘露薇以她丰富的人生经历和开阔的看事视野,引导着每一个在生活道路上奔走的人们进行反思。人生需要时常停下来静静地思考,对自身成长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对自身价值感进行修炼。正如她在书中问自己的两个问题:我要成为一个怎样的人,我要一种怎样的生活?

《行走中的玫瑰》读后感4

  因为写论文要用的那本理论书北校区的都借出去了,只得长途跋涉去南校区借。在公车上的那一个多小时把闾丘露薇的《行走中的玫瑰》看完了。以前对她的印象是一个勇敢的战地女记者,其他都不怎么了解。在图书馆偶然瞥见,随手一翻发现写得挺浅显易懂的就借了回来。

  题外话:现在每逢看到安妮宝贝体或郭敬明体就有点厌恶,总觉得有种装腔作势的感觉,不好好说话。有时候耐着性子看完还是没理解作者的中心思想,就很郁闷了,好像是遇到了蹩脚的译文,好想狠批狂改一番。越是大师写的东西,越好懂。这让我想起了最近看的几本散文集,刘文炳的《为了莎士比亚》,写得通俗易懂,但是翻来覆去就是那几句话,一个本子收了好几篇文章,看了前两篇后面的就不用看了。吴兴文的诗文集,果然是学者,学术味十足,还是比较喜欢他的译作。卞之琳的话,文章里不知怎么地带着*时代的文气,文章不及他的诗作好。最赏心悦目的就是王佐良了,真是写散文的好手。

  看她干练的摸样,以为她为人一定很严肃正经,结果发现她和我们一样,也听孙燕姿,也是爱情至上,也会为了茶余饭后有谈资看看八卦新闻。让她与众不同的是她的视野,她的较真劲儿,她的勤奋和她的豁达。书中好几句话,我都觉得是专门给我开的偏方。她在第69页写道:“很多人总是觉得自己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有些人更是老觉得自己怀才不遇。觉得只要给自己一个机会,就能够证明给大家看。但是其实事情不是这样简单,有时候真的要经常地反省一下,当机会出现的时候,为什么总是轮到别人而不是自己,自己还有什么地方需要提高。”上回口译比赛时,当得知没进最后一轮,我第一个反应是难以置信:信息没我全的选手都进了。第二个反应是开始质疑评审的评判标准。却一直没有在自己身上找问题,一味地揪着自己比别人强的地方不放,不反省自己薄弱的环节。那时候还不甘心,真想拽着老师说,“再来一次,我要证明给你们看”。就像闾丘露薇在书中所写的那样,有时候机会来了不一定是好事,关键要看你准备好了没有。我还半斤八两就老想着得到别人的认可,现在回想觉得那时的自己实在是太可笑了,不禁为自己感到羞愧。

  她还在148页写道:“大学四年,书反而没有中学看得多了,时间花在了听各种各样的讲座上。那时候来大学做演讲,从来没有受到过明星般的待遇,遇到的都是台下那种挑战的神情。讲座的种类很多,艺术,哲学,还有企业管理,我都会去听,我觉得,听那些比自己聪明和有经验的人讲话,真的要好过看一本其实怎么也看不懂的书。”以后我会坚持每周六都去听公众讲坛,扩大自己的知识面。还要多读书,这样对事物的看法才不会只停留在表面。

《行走中的玫瑰》读后感5

  这本书是20xx年再版,书中每个话题都有相隔七年的两个视角,流年对照,闾丘露薇的成长轨迹,也是每个年轻人的参照,诸如梦想、大学、爱情、选择、生存、压力、婚姻、名利。

  “战地玫瑰”— 是人们对她最为熟知的称呼,每当世界上有大事件发生时,总有她的身影。然而以报道全球重大新闻事件闻名的闾丘露薇,,她不再评论时事,没有报道新闻。带着自己入行17年积累所沉淀下来的沉稳和厚重、对人生的思考,分享着每个人都在思考的人生命题。

  看到作者讨论的每个标题,总会产生些憧憬,从上学到现在工作一年,经历了人生中最最简单的时候。就像书的扉页写着“有了足够的积累,人会变得自信起来”,当我们在不断积累时,会发现身边的一切在变化。我们常要在走了一段路后,回头看看,也算是对自己的总结。正如书里说的“七年的时间,想看看自己过去和现在的文字,最大的变化,我想,我不在看到我个人的成长,而是学会了把自己放在社会里。”是的,从这句话我读出了,没有人可以脱离社会和群体。学会反思,学会成长。

  关于大学,这是书里离我最近的一个话题,闾丘露薇阐述了七年前和七年后,关于大学的思考。

  关于自信,七年之前:真正的自信不是刻意去创造的,这是需要时间,需要经历,需要磨练,需要体验而自自然然得到的东西。七年之后:当然,到现在我还是觉得,自信和自大就是一线之差,而且我也觉得,一个人发自内心地谦卑一些,反而让自己的承受力更大,做起事情来更加专注,没有顾虑。

  七年前:大学的四年,学会如何学习,如何恋爱,学习面对社会,学会对待生活。这是多么似曾相识的声音。然而七年后的闾丘露薇却说:我明白,人生会怎样,不是依靠一句话来支撑自己,而是依靠自己形成清晰的价值观,依靠自己对应对变化的能力。也许大学带给我们的不应该仅仅是简单的学习和思想的迸发,它该有更深层的意义。就像我们在面对人生众多的选择时,不该仅仅想我们想选择什么,社会要我们选择什么,而是当我们做了选择,如何去承担责任,因为我们已经成年。

  关于成长,书里讨论了爱情、婚姻、压力、生存、健康、工作等诸多话题。成长是人生活的基本。从拥有只能留在心底,无法分享的爱情开始,到我们为了生存必须有勇气和韧劲来面对这个社会里的人和事。年轻时的无知者无畏是人生必经的过程,没有比较,哪儿来的成长?享受人生不同阶段的每一点乐趣。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读后感3篇(扩展9)

——玫瑰树根读后感

玫瑰树根读后感1

  地上同地下一样,有生命,有一群懂得美和丑的人。

  曾经读过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故事。如果是以前的我,我会为丑小鸭幼时的悲惨经历而打抱不*,因丑小鸭的父母的做法而气愤,但是现在。

  美和丑之间真的有界限吗?究竟何谓美?何谓丑?

  如果说美和丑之间有界限,那么这个界限是什么呢?我曾经以为,也许这个界限是人的内心,这只是一个幼稚的孩童的想法。其实,有时候我相信这个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甚至相信那些做坏事的人也都有一个好的理由。这样,世界上就没有丑陋的东西,更无所谓有没有界限。但近一段时间,我发现想要完美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根本就不存在。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两面性,也就是美的一面和丑的一面。这么说来,好像美和丑之间并没有什么距离,美需要丑来衬托,丑需要美来掩饰。所以,美和丑之间是没有界限的,它们就像连体婴儿一般绑在一起,分也分不开。

  美和丑从表面上看是对立的,但实际上它们是互相依附的.,有美必有丑,有丑必有美.我不喜欢把两样东西放在一起作比较,然后去评论哪个是美的,哪个是丑的。我也不喜欢别人总把我和其他人比较,我更不喜欢的是别人把我和其他人比较后,把我看成美的那一方面。人不怕被别人看低,可怕的是被别人看高。看低,可以寻找机会,全面地施展你的才华,让人一次次地对你”刮目相看”.看高,就会被别人寄予厚望,而随后的表现又让人一次次失望,结果是越来越被人看不起,烦恼不已.这样,你的美就会一点点地向丑演变。

  有时,我甚至认为美同时是丑的,而丑却是美的。这也许就是那种不完美吧!但这种不完美却很美,它的美是一种缺憾,它所缺少的也许就是美中的丑.所以,我宁愿要这种不完美,而不对百分之百的美好寄予任何希望,因为那百分之百的美好中一定有让人无法忍受的丑的一面。


《红玫瑰旅馆的客人》读后感3篇(扩展10)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1

  在张爱玲的第四本小说集中有一篇小说的名字叫《红玫瑰与白玫瑰》。

  书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是指男人生命中的女性。

  书中说“也许每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读后笑了,对这个比喻持否定态度,起码一部分男性不是这样的,不然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了。

  故事讲述了出身寒微的振保靠母亲一人供他出国留学。

  在国外认识了美国女生玫瑰,后因为回国他们分手。

  回国后和弟弟租住在同学王士洪家中,期间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

  王太太为他与丈夫提出离婚。

  然而他并没有想同她结婚。

  振保接受母亲的相亲安排娶孟烟鹂为妻。

  婚后振保对孟烟鹂有许多不满。

  振保开始是尽丈夫的责任来喜欢她,后来是每三个礼拜外出宿娼一次,时而回忆曾经的玫瑰和王娇蕊。

  当振保怀疑被他冷落的妻子与裁缝有染时,他开始公开宿娼,甚至故意把女子领到家门口来刺激他的妻子。

  他和她都不快乐。

  故事中的振保有人性中好的一面。

  他爱母亲,爱弟弟、妹妹。

  为弟弟娶亲,给弟弟还债;为妹妹找工作,为妹妹找未来的依托。

  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弟弟妹妹的好兄长。

  对母亲对弟弟妹妹的这些爱都是真实的。

  不过我认为振保在自己的情感世界中的爱是欠缺的。

  在作品中似乎看不到有他真正爱过的女子。

  振保是回国前与女友玫瑰分手的,他不想把她带回来成为他的妻。

  他喜欢玫瑰的开朗与活泼接受不了美国女孩的开放性格,虽然他知道她是一个好女孩。

  他对她不是真正的爱。

  振保与王的太太王娇蕊有染,振保给自己的合理理由是王太太在这之前就是一个趁着丈夫不在家就与人乱来的女子。

  当他知道王太太为他而与丈夫离婚了时,愕然。

  他并不想娶她啊。

  他没有真的爱她,遗憾她不知道这点。

  明智的女子要记住一点,保持性的唯一不止是尊重他人,更多的是尊重自己。

  当自己不敬自己时,人在别人的眼中就会变得轻贱起来,特别是在那个自己认为很重要人的眼里。

  他也不爱妻子,没真正爱过的人生是可悲的。

  小说读完,我又展开想象,振保不想娶一个开放的美国女孩不去评论。

  我想假如振保回国后娶了一位他心目中的理想妻子。

  多年后他们相处的会不会*淡呢,会不会*淡了便挑出妻子的诸多毛病呢?还会不会用宿娼的方式来逃避矛盾呢?

  其实他的妻子与人有染是他一手造成的,是他自己给自己加的屈辱。

  妻子是他自己相亲又相处,交往后他同意成亲的。

  结了婚就发现娶错了吗,不可理解。

  人啊,有了自己的唯一的那个他“她”就用心呵护吧,别把自己的他“她”推给他人来关照啊。

  但愿小说里的悲剧在现实中少一些,让快乐幸福的人多一些。

  我知道现实中的好男人好女人还是很多的。

  记起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一个网络里一个好男人的事情,有一段时间我在QQ里扮成19岁的女孩去下棋,(那个QQ只下棋不加友,也就不算欺骗别人。)下棋时QQ里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对我说:“别玩了,孩子!快好好学习吧!好好学习,长大找一个好工作多好啊。”说完那人就消失了。

  我听了下线了,只想听他一次,只为我知道这是一个好人。

  昨天又买了张的第五本小说集,长篇小说《小团圆》是张的遗作。

  假期应该能读完的。

  张的文章文字美人物刻画得深刻,让人有一气想读完的感觉。

Tags: 读后感   红玫瑰   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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