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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党员介绍信丢失证明word版

2020-07-29 11:14:39

  

  篇一:《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重开申请表》

  附件三

  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重开申请表

  篇二:《重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表》

  重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申请表

  要求接收单位或党组织等发生变更的,须归还原介绍信,提供就业单位的协议书(或报到证)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党员本人要就自身存在党的组织观念淡薄问题做出书面深刻检查。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介绍信丢失的,本人要写出详实汇报,做深刻书面检查,视组织审查情况按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无正当理由,由最后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组织负责重开介绍信。

  篇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的处理》

  关于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已经过期的处理

  1、找原单位,拿旧的组织关系去换新的

 2、补交党费,承认自己的失误

  3、拿了重开的组织关系到新的单位所属上级组织部报到

  回答者 匿名 09-02 15:08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

  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如系经办人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证明信)的单位另行补转。

  规定是这样,你可以到单位试试,说明情况,补交上一年的党费,应该可以吧.

  请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或者过期怎么处理?

  2012-07-24来源内蒙古人才网点击数:1656打印本文

  问请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或者过期怎么处理?

  答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要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要立即向所在党总支(支部)、党委报告,个人做出书面检查。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到原基层党组织开具介绍信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 退回原单位另行补转。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篇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

  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升学、招工、转业、毕业分配、外出务工经商及其他原因,从一个单位(地区)调到另一个单位(地区),经党组织同意方可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就是通过介绍信的方式证明党员的身份。新单位(地区)的党组织根据这一证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此,转移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委组织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严肃、认真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

  1、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先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党员证明,然后党员本人持证明到上级党委(总支)办理接转手续。

  2、上级党委(总支)根据党支部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要写明党员转出和转入单位党委(总支)的名称。

  3、如果这一级党委(总支)无权与该党员调往单位或迁居地的党组织直接接转组织关系时,还需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上一级党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持介绍信到所去地(单位)党委组织部或基层党委接转组织关系,由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去单位的党支部报到。

  二、转移组织关系的权限

  1、在一个县的范围内,各乡镇党委之间、县直党 (工)委和乡镇党委之间,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2、在一个市(不包括县)范围内,各机关、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党委(工委)及以上各级党委(工委)或党委组织部。各金融机构地(市)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市直机关工委可在全市范围内与县(市)、区委组织部门直接相互接转组织关系。

  3、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市、县委组织部,省辖市的区委组织部,省委、省政府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4、在全国范围内,县及县以上地方党委的组织部,中直机关和国家机关工委、党中央各部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组织(政治)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工委《党委)组织部,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大专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解放军师(旅)一级政治部或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各铁路局政治部,中国民航总局政治(组织)部,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其省级分支机构党组织,可以直接相互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必须加强对转移党员关系的管理,避免在这项工作中出现差错,防止坏人钻空子或伪造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部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使用统一式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应在介绍信和存根上注明有效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

  章,并在介绍信和存根的连接部位加盖骑缝章。介绍信的有改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由机要或机要邮政转递。

  四、复转军人组织关系的转递

  五、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

  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基本原则是

  已经分配了工作,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党员在落实单位过程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等暂时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也可以接收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情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六、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递的原则是①离退休干部的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可单独组建党支部。②就地安置的退休工人和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区街道、(或村)党组织。③易地安置的离退休、退职干部、工人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应转移到接受安置地区街道、乡(镇)或村党组织。④离退休干部、工人党员因看病、探望子女和亲属,外出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给他们开具党员证明信,所到单位或地区的党组织应接收并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⑤干部、工人党员离休、退休、退职后,又受聘到另一单位工作,如果时间在半年以上,应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

  七、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丢失的处理

  党组织应教育党员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

  废。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的处理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

  介绍信或证明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如系经办人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证明信)的单位另行补转。

  附件一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流程图

  附件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篇三党员组织关系有关问答

  党员组织关系有关问答

  1.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丢失的问题

  根据中央组织部1977年下发的《关于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通知》要求,党组织应教育党员妥善地保存自己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或证明信作废。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证明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要求,流动党员活动证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不准将其用于使用范围以外的其他活动,如有遗失应及时向签发单位党组织报告。

  2.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证明信过期的问题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如系经办人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对经办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过期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信作废,由开出介绍信(证明信)的单位另行补转。

  3.在全国范围内相互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的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员介绍信丢失证明}.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上述有关系统(单位)党组织的具体名称,详见附后名单部分)

  4.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党组织,原就读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党员本人要主动与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保持联系,按规定交纳党费。

  其他各类学校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可参照此办法管理。

  5.对不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如何处理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执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意见》(组通字[1980]54号)要求,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应该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经过教育,如果本人仍继续把党员组织关系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视其情况,要给予党纪处分,直至按照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

  篇四:《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

  尊敬的XX市组织部

  我是XX,2012年毕业于XXXX大学,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在此我向党组织做出情况说明。

  2012年7月我从学校毕业后回到老家找工作,当时找工作并不顺利,直到2013年2月18才应聘到XX学院。在工作中时刻以一名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按时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定期缴纳党费,但是因档案原因,组织关系未能办理,也未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导致党组织关系至今未能落实。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通过最近一段时间的学习和自省,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党性修养的不足,我未能严格按照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须知的要求及时办理转移手续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体现出个人尚有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一定增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加强组织纪律观念,提高个人思想觉悟。我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提高自己

  思想学习上,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严格以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要求来鞭策自己,做到思想解放与时俱进,努力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组织生活上,积极与党组织靠拢,参加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主动向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在领导和同事的关心下促进自身不断成长和发展。

  工作实践上,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时刻以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踏实,以身作则,锐意进取,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在此,我向党组织做出情况说明,检讨自身不足,恳请组织部领导对我进行批评教育,并希望组织部领导给予理解和帮助。

  此致

  敬礼!

  说明人

  2013年5月20日

  篇五:《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情况说明》

  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情况说明

  尊敬的xx市党委

  本人xxx,是2011届xxx学院毕业生,现工作于xxx,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相关组织关系转移关系,在这里,我向党组织做出深刻检讨。

  本人自2011年7月从学校毕业后到xxx工作,并于8月向xx市党委提交由学校开出的介绍信,并拿着由xxx市党委开出的介绍信来到xx政府,但是当时正值党代会的召开,去了两次都没有人在,所以在有效期内没有完成组织关系转移。后来因为工作关系和自己本身的观念淡薄,也未及时向组织说明情况,导致党组织关系迟迟未能解决。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我没有严格按照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须知的要求及时办理转移手续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既是自身党性锻炼和修养不足,党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纪律性不强的表现。通过这件事,我对自己作为一名中共党员而和党组织没有紧密靠拢的行为有了清醒的认识,通过最近一段时间的学习和深刻反省,我已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

  在此向xx市党委做出深刻自我检讨。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也更加增强了我改正错误、提高自己思想素质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第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第二,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个人利益永远服从于党和人民的利益。在具体工作中,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

  第三,增强纪律性和大局观念。坚决克服过去纪律观念和大局一时淡薄的问题,用《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地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模范作用的积极发挥。

  今天,我向党组织深刻检讨,恳请党委领导对我进行批评教育,并酌情给予考虑,给予理解和帮助,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保证本人不脱离党组织,及时接受新接收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为盼。

  此致

  敬礼

  说明人xxx

  二零一二年二月三日

  篇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

  篇一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检讨书

  尊敬的xxx组织部

  我叫xxx,是xx级xxx班的毕业生,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丢失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我认识到自己犯了严重的错误,在此我向党组织做出深刻检讨,希望党组织给我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机会。

  我于xx年xx月转正为正式党员,由于临近毕业,转正大会结束时,党支部书记说刚转正的党员材料不齐不能统一开介绍信,等材料齐全后自行去开,如因毕业离开可以找人代开。我4月5号毕业典礼后离开学校,离开前曾委托我们班一位和我同时转正的同学,让她帮我代开介绍信并通知我。6月份我到工作单位正式报到,6、7、8月份车间实习,一方面没有收到我委托同学的通知,另一方面也是我自己本身观念淡薄,没有及时关注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9月我们人力资源部通知我参加了一次预备党员转正的大会,我便以为我的党组织关系已经转过来了。直到后来单位找我要党组织关系,我才意识到我的党组织关系还没有转过来,才开始联系我曾委托的同学,结果是她的介绍信已经委托别人开好了,但是忘记我的了,我又找在校同学帮我去开,到学校组织部发现记录显示我已经开过了,我想也许是我自己去开过却忘记了,一系列原因导致了我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丢失。如今,大错已成,我懊悔不已,对自己的粗心大意深感自责。这件事是我对自己放松了要求,思想觉悟不高,对重要事项认识严重不足,对自己的事情责任心不强,行事做风涣散的必然结果。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我没有严格按照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须知的要求及时办理转移手续造成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通过学习和反省,我深刻地认识到这是我党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我纪律性不强的表现。

  我向xxx组织部做出深刻自我检讨。通过这件事情,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党性修养的不足,从而也增强了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的决心。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我一定在思想学习上,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

  

Tags: 介绍信   党员   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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