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入党材料 > 转正申请书 / 正文

关于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稽查的情况

2020-08-26 16:20:36

 关于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稽查的情况

  市附属医院:

  按照《**市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评定标准和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九人社医〔2012〕2号)及《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管理办法(修定稿)》要求,我局于2013年4月11日同**区、**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合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稽查。本次稽查是按照分级管理和定岗医师管理文件的要求,采取现场查看住院病人与抽查病历相结合,对**市附属医院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双方的相互配合,医疗定点机构的硬件建设工作已经基本到位,基础性工作完成较好,基本按分级管理和定岗医师管理要求及《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大部分住院病人入院时能做到医保卡、医疗处方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时收到位。

  各定点医疗机构:

  二、存在的问题

 1、病历书写不规范:有一例是2013年4月8日入院的病人,2013年4月11抽查时在电脑里病历没有书写。

  2、证件收缴不及时:抽查住院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时,有一部分没有及时收缴医保卡、医疗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3、过度检查收费不实:抽查病历过程中发现一例存在过度

 检查现象(心电监测和动态血压监测),一例检查收费不实(三个彩超已收费但病案中未见彩超报告单)。

  三、整改意见

 1、在新农合信息系统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制定相关的入院手续办法,以便于以后查询开发区参合农民住院患者情况。

  2、在稽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希望各定点医疗机构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的原因,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以后我们将会定期或不定期到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稽查,在稽查中如再发现同样问题的和违反分级管理和定岗医师管理文件的,我们将按《江西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岗医师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管理办法(修定稿)》及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

Tags: 稽查   医疗机构   市级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