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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2020-10-22 11:02:52

 **县商务中心区招商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整体水平,抢抓中原经济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建设重大机遇,强力推进大招商、招大商,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逐步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县2013年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3年全县引进省外资金增长10%,达到32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1%,达到3000万美元;外贸出口增长15%,达到1300万美元;新落地建设3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个,新落地建设1亿元以上项目10个以上。加快推进已签约项目开工建设,争取当年竣工投产。

     (二)具体任务

   20个乡镇及30个重点招商部门新落地产业集聚区总投资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各1个,其它县直部门和群团组织各引进规模以上招商项目1个;20个乡镇各完成省外资金9000万元,30个重点招商部门各完成省外资金5000万元,其它县直部门和群团组织各完成省外资金500万元以上;城关、城郊、董店各完成境外资金1000万美元;各招商责任单位完成所服务项目的建设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依托载体,培育主导产业。

    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载体功能,扩大对外合作,围绕鞋业服装和电子信息两大主导产业实施优选战略,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奋力打造中原经济区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中原经济区鞋业服装产业基地;优化升级现代纸业和食品加工两大传统产业,加快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步伐,膨胀产业规模;以商务中心区为载体,积极招引金融保险、商业商贸、科技研发、旅游休闲、公共服务等领域项目,努力打造服务业集聚区;以**为载体,在旅游开发和生态文化建设上下功夫,着力打造“中原生态名城”。

  (二)拓展思路,开展多元招商。

    切实贯彻“人员定责、产业定位、区域定向、地点定准、项目定大”的“五定”工作方针,各级领导亲自挂帅,实行县领导、招商责任单位负责人、分包联系单位联合招商,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招商工作格局;瞄准鞋业服装、电子电器等产业,招引上下游企业和产业配套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发展壮大优势产业规模,逐步培育主导产业;推行多元化模式招商,强化企业招商引资主体作用,鼓励引导我县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成为招商引资新亮点,利用落户企业的优势和影响力,推行以商招商;促进中介委托招商,大力实施“凤还巢”招商;进一步整合网络资源,开展网上招商。

  (三)突出重点,注重“招大引强”。跟踪联络两个500强、央企、上市企业、著名民营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以“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跟紧靠牢,加强沟通,千方百计引进战略投资者,突出“招大引强”,积极洽谈和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工业项目、国内外知名品牌项目;另外,还要遵循“大小并举、内外并举、先小后大、先低后高”的招商原则,兼顾规模以上主导产业及其配套企业招商,形成以小引大、以少带多、以点带面、集群发展新格局,带动相关产业实现跨越发展。

  (四)紧盯项目,做好建设落实。促成续建项目建成达产。富士康二期、安踏鞋业二期、华莹鞋业、新荣纸业、久芳实业二期、王尊鞋业、如美毛绒二期、鼎泰木业二期、冠益塑业等一批续建项目,年内必须完成约定全部投资计划,并投产达产;促使新签约项目落地建设。**商工业园、宝达鞋业、顿汉电器、春和服饰、景灏服饰、懿苑服饰等一批已签约项目,要抓紧开工,保证按合同序时进度完成建设任务,争取尽快建成投产;促进意向在谈项目签约落地。各招商责任单位围绕重大在谈项目,快速推进,确保意向在谈项目及早签约落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招商成效。筹建县对外开放办公室,加强全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健全驻外招商办事处,规划设立制鞋制衣、电子电器等驻外主导产业常驻招商机构,提高招商的针对性;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会,总结前段开放招商成果,研究解决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开放招商工作;推行县级领导与联系单位捆绑考核制度,每位县级领导年内均必须签约或落地一个工业项目

 ;实施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一把手”工程,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政正职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二分之一工作法,保证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能打开招商局面的干部是能人”,实行干部招商挂职锻炼制度,凡拟提拔使用的正、副科级后备干部,都必须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主战场锻炼不少于一年,挂职期间工作绩效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创新招商方式,扩大招商成果。一是强化领导招商。县级领导亲厉亲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外出招商活动;二是围绕载体招商。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区和商务中心区平台作用,包装推介相关招商项目,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三是突出小分队招商。各责任单位挑选精兵强将,组建专业招商小分,长年离岗招商;四是注重主导产业招商。各招商责任单位,奔赴京津唐地区央企、国企集聚区域、珠三角地区电子信息招商区域、**粤地区鞋业服装招商区域、江浙地区现代纸业招商区域和东南沿海地区食品加工招商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招商,逐步培育主导产业。五是注重活动招商。在沿海发达地区重点招商区域,开展集中推介招商活动,对接客商,洽谈项目。六是开展以商招商。依托富士康电子、安踏鞋业、华莹鞋业、新浩纸业、丰太六和等骨干企业,发挥其人脉资源、品牌优势、市场优势、人才优势,开展以商招商。七是利用亲情招商。依托**县籍在外发展人才资源,及时跟进,亲情感化,捕捉招商信息,使更多的在外发展成功人士回乡投资兴业。另外,还要积极探索委托招商、驻外办事处专业招商、网络招商等,多种形式开辟招商途径,扩大招商引资成果。 

  (三)破解发展瓶颈,创优招商平台。破解基础瓶颈。抓好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启动建设县商务中心区,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打造中原经济区生态名城,使产业集聚区和中心商务区成为我县招商引资的主阵地和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破解用地瓶颈。继续推行土地整治任务和招商引资任务挂钩制度

 ,加大工业用地置换、贮备和报批力度,注重集约和节约用地;破解劳动力瓶颈。实行乡镇向落地企业输送员工与招商引资任务挂钩制度,制订相关优惠政策,增强在县内企业就业的吸引力,为项目落地提供用工保障;破解用电瓶颈,加快城乡电网升级改造步伐,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用电需求;破解融资瓶颈。做大做强县发投公司融资平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改善财政支出结构,提升项目建设财力保障能力;破解环境瓶颈。“影响招商引资环境的人是罪人”,杜绝各种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严厉打击阻碍项目落地、建设和生产的不法行为,营造优良发展环境。

  (四)提升服务质量,改善招商环境。项目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谁首次联络,谁负责全程服务;对项目签约落地后实行县领导分包项目,坚持“1+X”工作法,抽调骨干人员,组成项目建设指挥部,日夜值守,排困解难,倒排工期,序时推进,实现“一个落地项目、一名县级领导领导分包、一套方案推进、一个班子跟踪服务、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客商咨询、投资、生产、经营及生活服务体系,搭建外商投诉受理和信息沟通平台,树立“来投资的老板是亲人”的理念,贯彻“两个不接触”,实行项目代办制、服务承诺制等方式,为外来投资项目提供全程服务,及时帮助客商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职能部门对所有在产业集聚区落地的工业项目,实行县控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服务一律零收费;各职能部门提高办事效率,对来访企业实行限时办结制,对重大项目实行上门服务制。

  (五)严格督导考核,强化跟踪问效。对招商重点项目实行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定期督查、主要领导不定期督办、县四家领导季度观摩、县考评委半年考核和年终总评等灵活多样的督查考评方式,对各招商责任单位开放招商情况进行督查;县招商办加大对开放招商目标考核督导力度,坚持每月对全县招商活动开展情况、洽谈和签约项目情况、项目落地建设情况、省外及境外资金情况、外贸进出口完成情况等进展情况下发督查通报,并在县内主要媒体进行公开通报;严格招商项目约束和后期评估制度

 ,县招商办及时介入项目建设的相关环节,真实客观地掌握投资情况,对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强度、投资周期及时进行评估,为兑现落实优惠政策和目标考评提供参考依据。

  考核办法:将招商责任单位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省外资金、境外资金、参加招商活动、土地整治、企业劳动力输入、社会公益及其它项目、征地拆迁与服务重点招商项目建设等内容,纳入年终招商目标考评,按照以下积分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完成项目任务,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积70分;完成下达省外资金任务,积30分;项目目标任务内,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000万元,加5分;每增加一个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加70分;每完成1000万美元以上境外资金项目,加50分;加每参加一次县以上统一组织的招商活动,加2分;引进县城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市场、商场等社会公益和物流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20%比例折抵省外资金任务;新开工建设的房地产项目,按10%比例折抵省外资金任务;每完成1亩土地整治任务,折抵20万元省外资金任务;每输送1名落地企业劳动力且工作半年以上的,折抵20万元省外资金任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征地、拆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服务任务,视同完成省外资金任务。

  (6)      完善激励机制,严格兑现奖惩。落地总投资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的乡镇和重点招商部门,引进规模以上招商项目的其他县直部门和群团组织,且有项目形象进度的,视同完成招商项目任务;落地总投资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并完成省外资金任务的招商责任单位,授予“招商引资先进单位”,每个项目分别奖励项目单位3万元、5万元、10万元;对引荐总投资1亿元、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且自项目投产之日起一年内亩均税收分别超过3万、4万元、5万元的,给予项目引荐人项目投产纳税之日起一年内所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10%的一次性奖励;对引进境外资金项目的责任单位,根据注册外资金额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对在进出口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企业,根据出口实绩给予适当奖励;对服务落地项目的责任单位,根据服务效果给予适当奖励;对引进总投资3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的招商责任单位,每个项目给予项目单位科级干部提拔指标1名;

 对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符合干部使用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没有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招商责任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不得评为先进;全年招商目标为零的责任单位,扣减两个月财政拨付经费总额的50%,暂停干部提拔使用,单位责任人离岗招商;招商引资工作排名最后一名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一把手”免职待岗。属垂直部门管理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调整其党政“一把手”人选。

 2013年**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意见

 (草案4)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整体水平,抢抓中原经济区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建设的机遇,强力推进大招商、招大商,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县2013年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3年全县引进省外资金增长10%,达到32亿元;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1%,达到3000万美元;外贸出口增长15%,达到1300万美元;新落地建设3亿元以上工业项目3个,新落地建设1亿元以上项目10个以上。加快推进已签约项目开工建设,争取当年竣工投产。

     (二)具体任务

   20个乡镇及30个重点招商部门新落地产业集聚区总投资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各1个,其它县直单位和群团组织各引进规模以上招商项目1个;20个乡镇各完成省外资金9000万元,30个重点招商部门各完成省外资金5000万元;城关、城郊、董店各完成境外资金1000万美元;各招商责任单位完成所服务项目的建设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依托载体,培育重点产业。

    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载体功能,扩大对外合作,围绕鞋业服装和电子信息两大主导产业实施优选战略,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奋力打造中原经济区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中原经济区鞋服制造产业基地;优化升级现代纸业和食品加工两大传统产业,加快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步伐,膨胀产业规模;以商务中心区为载体,积极招引金融保险、商业商贸、科技研发、旅游休闲、公共服务等领域项目,努力打造服务业集聚区;以**为载体,在旅游开发和生态文化建设上下功夫,着力打造“中原生态名城”。

  (二)拓展思路,开展多元招商。

 切实贯彻“人员定责、产业定位、区域定向、地点定准、项目定大”的“五定”工作方针,各级领导亲自挂帅,实行县领导、招商责任单位负责人、分包联系单位联合招商,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招商工作格局;瞄准我县主导产业,招引上下游企业和产业配套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发展壮大优势产业规模,逐步培育主导产业;推行多元化模式招商,强化企业招商引资主体作用,鼓励引导我县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成为招商引资新亮点,利用落户企业的优势和影响力,推行以商招商;促进中介委托招商,大力实施“凤还巢”招商;进一步整合网络资源,开展网上招商。

  (三)突出重点,注重“招大引强”。跟踪联络两个500强、央企、上市企业、著名民营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以“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跟紧靠牢,加强沟通,千方百计引进战略投资者,突出“招大引强”,积极洽谈和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工业项目、国内外知名品牌项目;另外,还要遵循“大小并举、内外并举、先小后大、先低后高”的招商原则,兼顾规模以上主导产业及其配套企业招商,形成以小引大、以少带多、以点带面、集群发展新格局,带动相关产业实现跨越发展。

  (四)紧盯项目,做好建设落实。促成续建项目建成达产。富士康二期、安踏鞋业二期、华莹鞋业、新荣纸业、久芳实业二期、王尊鞋业、如美毛绒二期、冠益塑业等一批续建项目,年内必须完成约定全部投资计划,并投产达产;促使新签约项目落地建设。**商工业园、宝达鞋业、顿汉电器、春和服饰、景灏服饰、懿苑服饰等一批已签约项目,要抓紧开工,保证按合同序时进度完成建设任务,争取尽快建成投产;促进意向在谈项目签约落地。各招商责任单位围绕重大在谈项目

 ,快速推进,确保意向在谈项目及早签约落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招商成效。筹建县对外开放办公室,加强全县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健全驻外招商办事处,规划设立制鞋、制衣、电子电器等驻外主导产业常驻招商机构,提高招商的针对性;县委县政府定期召开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会,总结前段开放招商成果,研究解决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开放招商工作;推行县级领导与联系单位捆绑考核制度,每位县级领导年内均必须签约或落地一个工业项目;实施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一把手”工程,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党政正职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二分之一工作法,保证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带队外出招商;“能打开招商局面的干部是能人”,实行干部招商挂职锻炼制度,凡拟提拔使用的正、副科级后备干部,都必须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主战场锻炼不少于一年,挂职期间工作绩效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二)创新招商方式,扩大招商成果。一是强化领导招商。县级领导亲厉亲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外出招商活动;二是围绕载体招商。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区和商务中心区平台作用,包装推介相关招商项目,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三是突出小分队招商。各责任单位挑选精兵强将,组建专业招商小分,长年离岗招商;四是注重主导产业招商。各招商责任单位,奔赴京津唐地区央企、国企集聚区域、珠三角地区电子信息招商区域、**粤地区鞋业服装招商区域、江浙地区现代纸业招商区域和东南沿海地区食品加工招商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产业招商,逐步培育主导产业。五是注重活动招商。在沿海发达地区重点招商区域,开展集中推介招商活动,对接客商,洽谈项目。六是开展以商招商。依托富士康电子、安踏鞋业、华莹鞋业、新浩纸业、丰太六和等骨干企业,发挥其人脉资源、品牌优势、市场优势、人才优势,开展以商招商。七是利用亲情招商。依托**县籍在外发展人才资源,及时跟进,亲情感化,捕捉招商信息,使更多的在外发展成功人士回乡投资兴业。另外

 ,还要积极探索委托招商、网络招商等,多种形式开辟招商途径,扩大招商引资成果。 

  (三)破解发展瓶颈,创优招商平台。破解基础瓶颈。抓好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启动建设县中心商务区,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打造中原经济区生态旅游基地,使产业集聚区和中心商务区成为我县招商引资的主阵地和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破解用地瓶颈。继续推行土地整治任务和招商引资任务挂钩制度,加大工业用地置换、贮备和报批力度,注重集约和节约用地;破解劳动力瓶颈。实行乡镇向落地企业输送员工与招商引资任务挂钩制度,制订相关优惠政策,增强在县内企业就业的吸引力,为项目落地提供用工保障;破解用电瓶颈,加快城乡电网升级改造步伐,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用电需求;破解融资瓶颈。做大做强县发投公司融资平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改善财政支出结构,提升项目建设财力保障能力;破解环境瓶颈。不经县纠风办批准,一律不能随意到企业进行检查、收费,“影响招商引资环境的人是罪人”,杜绝各种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和“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县对外开放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客商投诉案件一查到底,报请县纪委从严从快处理,营造优良发展环境。

  (四)提升服务质量,改善招商环境。项目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谁首次联络,谁负责全程服务;对项目签约落地后实行县领导分包项目,坚持“1+X”工作法,抽调骨干人员,组成项目建设指挥部,日夜值守,排困解难,倒排工期,序时推进,实现

 “一个落地项目、一名县级领导领导分包、一套方案推进、一个班子跟踪服务、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客商咨询、投资、生产、经营及生活服务体系,树立“来投资的老板是亲人”的理念,贯彻“两个不接触”,实行项目代办制、服务承诺制等方式,为外来投资项目提供全程服务,及时帮助客商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职能部门对所有在产业集聚区落地的工业项目,实行县控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服务一律零收费;各职能部门提高办事效率,对来访企业实行限时办结制,对重大项目实行上门服务制。

  (五)严格督导考核,强化跟踪问效。对招商重点项目实行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组定期督查、主要领导不定期督办、县四家领导季度观摩、县考评委半年考核和年终总评等灵活多样的督查考评方式,对各招商责任单位开放招商情况进行督查;县招商办加大对开放招商目标考核督导力度,坚持每月对全县招商活动开展情况、洽谈和签约项目情况、项目落地建设情况、省外及境外资金情况、外贸进出口完成情况等各项开放招商目标进展情况下发督查通报,并在县内主要媒体进行公开通报;严格招商项目约束和后期评估制度,县招商办及时介入项目建设的相关环节,真实客观地掌握投资情况,对项目投资总额、投资强度、投资周期及时进行评估,为兑现落实优惠政策和目标考评提供参考依据。

  考核办法:将招商责任单位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省外资金、境外资金、参加招商活动、土地整治、企业劳动力输入、社会公益及其它项目、征地拆迁与服务重点招商项目建设等内容,纳入年终招商目标考评,按照以下积分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完成项目任务,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积70分;完成下达省外资金(含境外资金)任务,积30分;项目目标任务内,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000万元,加5分;每增加一个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加

 70分;每完成1000万美元以上境外资金项目,加50分;加每参加一次县以上统一组织的招商活动,加2分;引进县城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市场、商场等社会公益和物流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20%比例折抵省外资金任务;新开工建设的房地产项目,按10%比例折抵省外资金任务;每完成1亩土地整治任务,折抵20万元省外资金任务;每输送1名落地企业劳动力且工作半年以上的,折抵20万元省外资金任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征地、拆迁、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服务任务,视同完成省外资金任务。

  (六)完善激励机制,严格兑现奖惩。落地总投资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的乡镇和重点招商部门,引进规模以上招商项目的其他县直部门和群团组织,且有项目形象进度的,视同完成招商项目任务;落地总投资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并完成省外资金任务的招商责任单位,授予“招商引资先进单位”,每个项目分别奖励项目单位3万元、5万元、10万元;对引荐总投资1亿元、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且自项目投产之日起一年内亩均税收分别超过

 3万、4万元、5万元的,给予项目引荐人项目投产纳税之日起一年内所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10%的一次性奖励;对引进境外资金项目的责任单位,根据注册外资金额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对在进出口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企业,根据出口实绩给予适当奖励;对服务落地项目的责任单位,根据服务效果给予适当奖励;对引进总投资3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的招商责任单位,每个项目给予项目单位科级干部提拔指标1名;对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符合干部使用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没有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招商责任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评不得评为先进;全年招商目标为零的责任单位,扣减两个月财政拨付经费总额的50%,暂停干部提拔使用,单位责任人离岗招商。属垂直部门管理的,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调整其党政“一把手”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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