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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制度

2020-12-16 10:45:38

乡村振兴战略 统计监测制度 (201*年统计年报) **省统计局制定 201*年2月 楷体三号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第九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 录 一、总说明 1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1.**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情况 4 2.**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情况 6 3.**省农产品专业交易市场情况 10 4.**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 12 5.**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14 (二)综合年报表式 1.**省农村土地经营情况 17 2.**省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试行) 19 3.**省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试行) 23 4.**省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试行) 26 一、 总说明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建立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制度的要求,全方位展示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状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地方统计制度的一部分,按照“统一制度、分级实施、部门分工、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统一核算”的组织方式,由省级有关部门联合实施,并按照本制度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目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三)本制度统计范围为全省各县(市、区)辖区内的各类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种植(养殖)龙头企业、加工型龙头企业、经销型龙头企业、专业市场型龙头企业等各类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产业园区等。

(四)各类基层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组织的统计标准 省级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且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主业,销售收入(交易额)占企业销售收入(交易总额)的70%以上。农产品生产型龙头企业指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总资产2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流通型龙头企业指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总资产3000万元以上。休闲农业龙头企业指年综合收入1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总资产20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型(含大宗农产品物流)龙头企业指年交易额20亿元以上,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总资产3000万元以上。社会化服务型龙头企业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总资产2000万元以上。

规模农业(家庭农场)经营户标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业经营户,按规模农业经营户登记:种植业:一年一熟制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100亩及以上、一年二熟及以上地区露地种植农作物的土地达到50亩及以上、设施农业的设施占地面积25亩及以上。畜牧业:生猪年出栏200头及以上;
肉牛年出栏20头及以上;
奶牛存栏20头及以上;
羊年出栏100只及以上;
肉鸡、肉鸭年出栏10000只及以上;
蛋鸡、蛋鸭存栏2000只及以上;
鹅年出栏1000只及以上。林业:经营林地面积在500亩及以上。渔业:淡水或海水养殖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
长度24米的捕捞机动船1艘及以上;
长度12米的捕捞机动船2艘及以上;
其他方式的渔业经营收入30万元及以上。农林牧渔服务业:对本户以外提供农林牧渔服务的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及以上。上述任一条件达不到,但全年农林牧渔业各类农产品销售总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经营户,如各类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大户等,按规模农业经营户登记。

(五)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组织统计申报程序:①县(市、区)统计部门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产业化发展重点,会同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先期进行研究、评估,根据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的要求,初步认定符合农业产业化内涵要求和统计标准的各类龙头经营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及其构成单位。②由初步认定的单位填报农业产业化统计调查单位申报表并做出申报说明。③由当地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统计局。④市统计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省统计局。⑤省统计局审定核准后进行备案并以文件形式反馈各地,各地按反馈名单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六)基层报表数据资料的取得途径和方法:属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的从农林牧渔业统计中取得有关资料,各类龙头经营组织需直接填报,但须与工业、内贸、外经等相同处室进行核对,同一单位、同一指标数据要保持一致。无统计资料可取的指标要重新组织调查。重新组织调查的原则是:不易进行全面调查的要组织抽样调查进行总体推算;
无条件组织抽样调查的要组织典型调查进行总体推算或借助相关资料进行科学估算。调查资料和推算依据要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七)综合报表的数据资料来源:由基层调查表经过分类整理,汇总生成。

(八)除制度中特别注明外,各数量、价值量指标计算结果一律取整数。文字和数据填写要清晰、工整。价值量指标均为现价。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截止日期及 方式 (一) 基层年报 川J101 **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情况 年报 见报表 说明 见报表 说明 3月底前 联网直报 川J102 **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情况 年报 见报表 说明 见报表 说明 3月底前 联网直报 川J103 **省农产品专业交易市场情况 年报 见报表 说明 见报表 说明 3月底前 联网直报 川J104 **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 年报 见报表 说明 见报表 说明 3月底前 联网直报 川J105 **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年报 见报表 说明 见报表 说明 3月底前 联网直报 (二) 综合年报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截止日期及 方式 川Z101 **省农村土地经营情况 年报 见报表 说明 见报表 说明 3月底前 联网直报 川Z102 **省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试行) 年报 见报表 说明 见报表 说明 3月底前 联网直报 川Z103 **省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试行) 年报 见报表 说明 见报表 说明 3月底前 联网直报 川Z104 **省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试行) 年报 见报表 说明 见报表 说明 3月底前 联网直报 三、调查表式 1.基层表式 **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情况 表 号:
制定机关: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川J101表 **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 国统制(201*)1号 201*年 6月 市 县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一、单位类型(01):1.国有经济 2集体经济 3.私营经济 4.股份制经济 5.有限责任公司 6.其他 二、单位性质(02):1.法人单位(选1跳至5) 2.产业活动单位(选2继续填3、4) 三、归属法人单位情况(03):1.单位名称 2.归属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归属单位性质(04):1.农业 2.非农业 五、主要经营方式(05):1.以农业生产为主 2.以农产品加工为主 3.以生产加工一体化为主 4.以生产服务为主 5.以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为主 6.其他 六、主导产业类型(06):1.第一产业 2.第二产业 3.第三产业 七、重点级别(07):1.国家重点龙头 2.省级重点龙头 3.市级重点龙头 4.县级重点龙头 八、上市情况(08):1.境内上市 2.境外上市 3.未上市 九、经营农业生产(加工)产品(09)(多选):1.粮食 2.油料 3.水果 4.蔬菜及食用菌 5.中草药材 6.茶叶 7.花卉盆景 8.烟叶 9.其他种植业 10.猪 11.牛 12.羊 13.禽肉 14.蛋类 15.奶类 16.蚕茧 17.其他畜牧业 18.水产业 19.林业20.其他 十、产品辐射范围(10):1.本省内 2.跨省区 3.港澳台 4.国外 十一、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11):1.买卖关系 2.直接订单合同关系3.第三方订单合同关系 4.实行利润返还 5.股份分红 6.其他 十二、是否建有专门质检机构(12):1.是 2.否 十三、质检机构是否通过计量认证(13):1.是 2.否 十四、是否通过IS09000、HACCP、GAP、GMP等质量体系认证(14):1.是 2.否 十五、是否获得省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驰名)商标(15):1.是 2.否 十六、是否获得绿色食品认证(16):1.是 2.否 十七、是否获得有机食品认证(17):1.是 2.否 十八、是否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8):1.是 2.否 十九、是否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9):1.是 2.否 二十、是否有研发机构(20):1.是 2.否 二十一、本年度是否正常运营(21):1.是 2.否 续表: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 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二十二、龙头企业年末从业人员 22 人 (四)出口总额 42 万美元 其中:管理人员 23 人 (五)进口总额 43 万美元 研发(R&D)人员 24 人 二十六、企业资产及投资情况 - - - 二十三、年设计生产、加工能力 25 吨 (一)固定资产总额 44 万元 本年实际生产加工量 26 吨 负债总额 45 万元 二十四、“三品一标”产品获得情况 - - - (二)固定资产投资 46 万元 绿色食品产品个数 27 个 其中:政府补贴 47 万元 有机食品产品个数 28 个 企业自筹 48 万元 无公害农产品产品个数 29 个 社会资金 49 万元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个数 30 个 二十七、带动农户数 50 户 二十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 - - 其中:订单带动农户数 51 户 (一)营业总收入 31 万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 52 户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32 万元 二十八、创新驱动能力 - - - 电子商务 33 万元 (一)研发推广新技术新产品 53 个(件) 销往省外 34 万元 其中:发明专利 54 个 销往国外 35 万元 知识产权 55 件 其中:绿色食品产品收入 36 万元 植物新品种 56 个 有机食品产品收入 37 万元 畜禽新品种 57 个 无公害产品收入 38 万元 (二)优良品种良种种植面积 58 亩 地理保护标志产品 收入 39 万元 (三)优良品种良种养殖规模 59 头(只) (二)上缴税金 40 万元 (四)推广使用发明专利或科 研成果 60 件 (三)利润总额 41 万元   说明:1.本表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数据采集、录入;
各县(市、区)农委、农(牧)业部门负责督促企业填报、数据质量审核、数据验收;
统计局负责指导、数据逻辑性审核,组织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分析。

2.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全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3.报送时间为年后3月底前。报送方式为联网直报。

**省现代产业园区情况 表 号:
制定机关: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川J102表 **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 国统制(201*)1号 201*年 6月 市 县 园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一、园区级别(01):
1.国家级 2.省级 二、批准级别(02):
1.国务院 2.部委级 3.省政府 4.厅局级 5.其他 三、是否纳入省级考核(03): 1.是 2.否 四、园区类型(04):1.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2.现代农业园区 3.现代林业示范园区 4.农业科技园区 5.其他 五、管理机构类型(05):1.政区合一 2.政府派出机构(分散) 3.政府派出机构(集中) 4.事业单位 5.政府部门 6.公司制 六、园区隶属关系(06):1.省管理并纳入省财政保障范畴 2.市管理并纳入市财政保障范畴 3.省市共建以省管理、财政保障为主 4.市县共建以市管理、财政保障为主 5.其他 七、国家级园区产业定位(07):1.产业依托性 2.园区载体型 3.企业带动型 4.县域发展性 5.其他 八、省级园区产业定位(08):1.现代农业综合园区 2.主导产业示范园区 3.特色农业精品园区 4.其他 九、本年度园区是否正常运营(09):1.是 2.否 十、本年度农产品品牌无侵权行为(10):1.是 2.否 续表一: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十一、基本情况 - - - 2.园区内经营生产情况 - - - 园区核准面积 11 万亩   营业总收入 35 万元   园区已建成面积 12 万亩   税收收入 36 万元   十二、主导产业 - - - 利润总额 37 万元   1.第一产业 13 个   出口总额 38 万元   产业类型:
[1.农业(即种植业) 2.林业 3.畜牧业 4.渔业 5.农林牧渔服务业(允许多选)] 14 -   进口总额 39 万元 主导产业核心区面积 15 万亩   3.园区年末固定资产原值 40 万元 种植业基地连片核心区面积 16 万亩   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末固 定资产原值 41 万元 其中:机械化耕作面积 17 万亩 4.园区投资促动 - - - 高标准农田面积 18 万亩   当年投入的各项资金总计 42 万元 林业基地连片核心区面积 19 万亩   其中:政府投入 43 万元   配套建成标准化养殖场数量 20 万亩   园区自有资金投入 44 万元   稻渔综合种养核心区面积 21 万亩   社会资金投入 45 万元 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22 万亩 5.园区配套产业完善情况 - - - 其中:机播(收)面积 23 万亩 金融服务机构数 46 个 2.第二产业 24 个   物流仓储机构数 47 个 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个数 25 个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 48 个   3.第三产业 26 个   电子商务平台 49 个 农业主题公园个数 27 个   十四、园区质量安全及品牌建设 — - - 美丽休闲乡村个数 28 个   1.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或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覆盖率(1.100% 2.100%以下) 50 - 十三、发展规模 - - - 2.建有专门质检机构的经营主体数 51 个 1.园区总产值 29 万元   3.品牌农产品产量占比(1.75%以上 2.75%以下) 52 -   农业(即种植业)产值 30 万元 4.通过IS09000、HACCP、GAP、GMP等质量体系认证的经营主体数 53 个 养殖业产值 31 万元 5.获得省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驰名)商标的经营主体数 54 个 渔业产值 32 万元 6.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经营主体数 55 个 稻渔综合种养产值 33 万元 7.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数量 56 个 加工业产值 34 万元     续表二: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 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8.参加市级以上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次数 57 次 1.技术创新 - - - 十五、经营主体 - - - 研发机构数 78 个   1.园区内注册的经营主体 58 个   研发(R&D)支出 79 万元   其中:使用互联网+农业经营 59 个 获得发明专利数 80 个   2.经营主体数按类型分类 - - - 获得知识产权数 81 件   工商注册企业 60 个   研发农作物(畜禽)新品种 82 个 其中: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61 个   2.科技推广 - - - 农民专业合作社 62 个   推广使用发明专利或科研成果 83 个 其中:省级示范社 63 个   应用新技术个数 84 个 家庭农(林)场 64 个   应用新设备个数况 85 个 其中:省级示范场 65 个   应用新工艺个数 86 个 规模户(专业大户) 66 个   应用新产品个数 87 个 其他 67 个 先进实用配套技术推广应用率 (1.98%以上 2.80%-98% 3.80%以下) 88 - 3.经营主体经营数按主导产业分类(1.农业 2.林业 3.畜牧业 4.渔业 5.农林牧渔服务业) 68 - 3.科技培训 - - - 4.经营主体从业人员 - - -  科技特派员人数 89 人 年末从业人员 69 人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从业人员培训覆盖率(1.90%以上 2.80%-90% 3.80%以下) 90 -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70 人 4.良种推广 - - 本科及以上 71 种植业开展良种展示示范面积 91 亩 管理人员 72 人 农业(即种植业)良种覆盖率 (1.100%以上 2.90%-100% 3.90%以下) 92 研发(R&D)人员 73 人   畜禽主导品种覆盖率 (1.60%及以上 2.50%-60% 3.50%以下) 93 - 新型职业农民 74 人 水产良种化率(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94 - 拥有新型职业农民的村民小组占比(1.80%以上2.60%-80% 3.60%以下) 75 - 十七、绿色发展 - - - 5.园区经营主体带动情况 - - - 1.化肥使用量 95 吨 带动农户数 76 户 2.农药施用量 96 吨 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 77 户   3.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回收处置率(1.85%及以上 2.60%-85% 3.60%以下) 97 -   十六、科技支撑 - - - 续表三: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 单位 数量 甲 乙 丙 1 甲 乙 丙 1 十八、设施装备 - - - 粮油、中药材、蚕茧等农产品烘干率 (1.80%以上 2.50%-80% 3.50%以下) 104 -   1.经济作物施化率 (1.50%以上2.30%-50% 3.30%以下) 98 -   十九、产品加工 - - - 2.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基地)比重(1.70%及以上 2.42%-70% 3.42%以下) 99 -   1.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率 (1.80%以上 2.60%-80% 3.60%以下) 105 -   3.农业综合信息化水平 (1.65%以上 2.39%-65% 3.39%以下) 100 - 二十、农业新业态 - - - 4.冷链物流情况 - - - 1.益农信息社覆盖率 (1.100% 2.70%-100% 3.70%以下) 106 -   水果、茶叶、蔬菜等农产品预冷率(1.80%以上 2.80%以下) 101 -   2.电商销售额 107 万元 水果、茶叶、蔬菜等农产品冷链运输率(1.50%以上 2.50%以下) 102 -   3.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面 (1.50%以上 2.50%以下) 108 -   肉类冷藏率、冷链运输率 (1.100% 2.70%-100% 3.70%以下) 103 -     说明:1.本表由农业产业园区负责数据采集、录入;
各县(市、区)农委、农(牧)业部门负责督促园区填报、数据质量审核、数据验收;
统计局负责指导、数据逻辑性审核,组织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分析。

2.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全部国家级农业、林业产业园区和农业科技产业园区。

3.报送时间为年后3月底前。报送方式为联网直报。

**省农产品专业交易市场基本情况 表 号:
制定机关: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川J103表 **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 国统制(201*)1号 201*年6月 市 县 市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一、单位性质(01):1.法人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选2继续填二、三) 二、归属法人单位情况(02):1.单位名称 2.归属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归属法人单位性质(03):1.农业 2.非农业 四、单位类型(04):1.行业协会 2.龙头企业 3.专合经济组织 4.公司 5.其他 五、重点级别(05)(专业市场填报):1.国家重点 2.省级重点3.市级重点4.县级重点 5.其他 六、市场产品(专业市场填报)(06) (多选):1.粮食 2.油料 3.水果 4.食用菌 5.中草药材 6.茶叶 7.花卉盆景 8.烟叶 9.其他种植业 10.猪 11.牛 12.羊 13.禽肉 14.蛋类15.奶类 16.蚕茧 17.其他畜牧业 18.水产品 19.林产品 20.其他 七、产品辐射范围(07):1.本省内 2.跨省区 3.港澳台 4.国外 八、本年度是否正常运营(08): 1.是 2.否 续表:
指标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甲 丙 乙 1 九、市场占地面积 09 平方米   市场建筑总面积 10 平方米   十、市场从业人员 11 人   其中:管理人员 12 人   十一、批零业务经营户 13 户   其中:从事电商经营户 14 户   建档立卡贫困户 15 户   (一)农产品批发 16 户   (二)农产品零售 17 户   (三)食品加工批发零售 18 户   (四)其他批零经营户 19 户   十二、市场年销售农产品总额 20 元   其中:电子商务销售 21 元   十三、市场经营管理收入 22 元   上缴税金 23 元   利润总额 24 元   十四、资产总计 25 元   负债合计 26 元   固定资产净值 27 元   十五、市场内从事农产品运输车辆(四轮以上) 28 辆   十六、冻库容量(含市场和经营户自建或租用) 29 吨   说明:1.本表由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部门采集、录入数据;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负责负责督促填报、数据质量审核、数据验收;
统计局负责指导、数据逻辑性审核,组织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分析。

2.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全部符合标准的农产品专业交易市场。

3.报送时间为年后3月底前。报送方式为联网直报。

**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 表 号:
制定机关: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川J104表 **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 国统制(201*)1号 201*年6月 市 县 服务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一、单位性质(01):1.法人单位 2.产业活动单位(选2继续填二、三) 二、归属法人单位情况(02):1.单位名称 2.归属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归属法人单位性质(03):1.农业 2.非农业 四、单位类型(04):1.行业协会 2.龙头企业 3.专合经济组织 4.公司 5.其他 五、上市情况(05):1.境内上市 2.境外上市 3.未上市 六、服务类型(06)(多选):1.市场信息 2.绿色生产技术 3.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4.农机作业及维修 5.农产品初加工 6.农产品营销 7.其他 七、产品辐射范围(07):1.本省内 2.跨省区 3.国外 八、本年度是否正常运营(08): 1.是 2.否 续表:
指标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九、单位从业人员 人 09 其中:农业技术人员 人 10 十、年服务收入 万元 11 其中:市场信息提供 万元 12 绿色生产技术 万元 13 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万元 14 农机作业及维修 万元 15 农产品初加工 万元 16 农产品营销 万元 17 其他 万元 18 上交税金 万元 19 利润总额 万元 20 各级政府补助 万元 21 十一、资产总计 万元 22 负债合计 万元 23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24 十二、服务农户数 户 25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户 26 说明:1.本表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采集数据、录入数据;
各县(市、区)委农办、农(牧)业、林业、供销社分别负责所辖调查对象的督促填报、数据质量审核、数据验收;
统计局负责指导、数据逻辑性审核,组织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分析。

2.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全部符合标准的各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3.报送时间为年后3月底前。报送方式为联网直报。

**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表 号:
制定机关: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川J105表 **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 国统制(201*)1号 201*年6月 市 县 经营户户主姓名 (合作社名称) 户(单位)编码□□□□□□□□□□□□ 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情况 (一)是否注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01): 1.是 2.否 (二)是否登记为家庭农场(02): 1.是 2.否 (三)主要经营方式(03):1.以生产为主 2.生产加工一体化 3.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 4.其他 (四)主要销售方式(04):1.自销 2.中间商经销 3.按生产订单销售 4.其他 (五)是否通过电商销售(05):1.是 2.否 (六)参与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或形式(06)(多选):1.公司+农户 2.农民合作社 3.专业协会 4.土地托管 5.其他 (七)农产品新型生产模式情况(07) (多选):1.设施农业 2.循环农业 3.工厂化生产 4.其他 5.没有 (八)农产品获得认证情况(08) (多选):1.无公害农产品 2.绿色食品 3.有机食品 4.没有 (九)新型经营活动情况(09) (多选):1.餐饮住宿 2.采摘 3.垂钓 4.农事体验 5.其他 6.没有 (十)参加农业保险情况(10) (多选):1.政策性保险 2.商业性保险 3.没有 (十一)经营产品(11) (多选):1.粮食 2.经济作物、茶叶、水果 3.花卉盆景及园林 4.林业 5.畜牧业 6.渔业 7.服务业 8.其他 续表一:
指标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十二)耕地情况 - - - 确权(承包)耕地面积 亩 12 流入耕地面积 亩 13 年末实际经营耕地面积 亩 14 其中:高标准农田面积 亩 15 设施农业用地面积 亩 16 (十三)经营产品情况 - - - 1.粮食经营面积 亩 17 2.经济作物、茶叶、水果经营面积 亩 18 3.花卉盆景及园林经营面积 亩 19 4.中草药材播种面积 亩 20 5.林业经营面积 亩 21 6.年内出栏肉猪数 头 22 7.年内出栏牛数 头 23 8.年内出栏羊数 头 24 9.年内出栏禽数 只 25 10.年内出栏兔数 只 26 11.年内出栏其他畜禽数 头(只、公斤) 27 12.渔业经营面积 亩 28 续表二:
二、合作社情况 (一)是否被主管部门认定为示范社(29): 1.国家级 2.省级 3.市级 4.否 (二)经营服务内容(30) (多选):1.产加销售一体化服务 2.生产服务 3.农资购买服务 4.仓储服务 5.运销服务 6.加工服务 7.其他 (三)是否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形式(31): 1.是 2.否 (四)是否拥有注册商标(32): 1.是 2.否 (五)是否创办加工实体(33): 1.是 2.否 (六)年内是否正常运营(34): 1.是 2.否 (七)经营服务产品(35)(多选):1.粮食 2. 经济作物、茶叶、水果 3.花卉盆景及园林 4.林业 5.畜牧业 6.渔业 7.服务业 8.其他 指标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八)合作社成员数 个 36 其中:普通农户 个 37 专业大户及家庭农场成员数 个 38 企业成员数 个 39 其他团体成员数 个 40 (九)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 个 41 (十)土地股份合作社情况 - - 1.入股土地面积 亩 42 2.入股成员数 户 43 说明:1.本表由调查对象采集数据、录入数据;
各县(市、区)委农办、农(牧)业、林业、供销社分别负责所辖调查对象的督促填报、数据质量审核、数据验收;
统计局负责指导、数据逻辑性审核,组织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分析。

2.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全部符合标准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以及农民合作社。

3.报送时间为年后3月底前。报送方式为联网直报。

2.综合表式 **省农村土地经营情况 表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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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川Z101表 **省统计局 川统管字(201)号 国家统计局 国统制(201*)1号 201*年6月 市 县 综合机关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耕地承包情况 - - - (一)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 亩 01 (二)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 户 02 (三)家庭承包合同份数 份 03 (四)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份数 份 04 其中:以其他方式承包颁发的 份 05 (五)机动地面积 亩 06 二、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情况 - - - (一)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 亩 07 1.转包 亩 08 2.转让 亩 09 3.互换 亩 10 4.出租 亩 11 其中:出租给本乡镇以外人口或单位的 亩 12 5.股份合作 亩 13 其中:耕地入股合作社的面积 亩 14 6.其他形式 亩 15 (二)家庭承包耕地流转去向 - - - 1.流转入农户的面积 亩 16 2.流转入专业合作社的面积 亩 17 3.流转入企业的面积 亩 18 4.流转入其他主体的面积 亩 19 (三)流转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面积 亩 20 (四)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数 户 21 (五)签订耕地流转合同份数 份 22 (六)签订流转合同的耕地流转面积 亩 23 三、仲裁机构队伍情况 - - - 续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仲裁委员会数 个 24 其中:县级仲裁委员会数 个 25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数 人 26 其中:农民委员人数 人 27 (三)聘任仲裁员数 人 28 (四)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人数 人 29 其中:专职人员数 人 30 四、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情况 - - - (一)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总量 件 31 1.土地承包纠纷数 件 32 (1)家庭承包 件 33 其中:涉及妇女承包权益的 件 34 (2)其他方式承包 件 35 2.土地流转纠纷数 件 36 (1)农户之间 件 37 (2)农户与村组集体之间 件 38 (3)农户与其他主体之间 件 39 3.其他纠纷数 件 40 (二)调处纠纷总数 件 41 其中:涉及妇女承包权益的 件 42 1.调解纠纷数 件 43 (1)乡镇调解数 件 44 (2)村民委员会调解数 件 45 2.仲裁纠纷数 件 46 (1)和解或调解数 件 47 (2)仲裁裁决数 件 48 说明:1.本表由各乡(镇、街道办)填报,县(市、区)委农办、农(牧)业等部门负责督促填报、数据质量审核、数据验收;
统计局负责指导、数据逻辑性审核,组织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分析。

2.统计范围是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全部农业经营户、经营单位。

3.报送时间为年后3月底前。报送方式为联网直报。

县(市、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表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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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川Z102表 **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 国统制(201*)1号 201*年6月 市(州) 县(市、区) 行政区划代码□□□□□□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基本情况 - - - 行政区域面积 平方公里 1 乡个数 个 2 镇个数 个 3 街道办事处个数 个 4 二、人口与就业 - - - 户籍户数 户 5 户籍人口 人 6 第一产业从业人员 人 7 第二产业从业人员 人 8 第三产业从业人员 人 9 三、综合经济 - - - (一)地区生产总值 万元 10 第一产业增加值 万元 11 第二产业增加值 万元 12 第三产业增加值 万元 13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万元 14 其中:特色优势产业总产值 万元 15   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 万元 16 (二)财政、金融 - -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万元 1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万元 18 其中:乡村振兴财政投入 万元 19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万元 20 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 万元 21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 万元 22 其中:农业及支农贷款余额 万元 23 四、农业 - - -  (一)生产条件 - - -  耕地面积 公顷 24   设施农业占地(水面)面积 公顷 25 耕地灌溉面积 公顷 26   (二)农作物播种面积 公顷 27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公顷 28 其中:稻谷 公顷 29 小麦 公顷 30 玉米 公顷 31 大豆 公顷 32 油料播种面积 公顷 33 棉花播种面积 公顷 34 糖料播种面积 公顷 35 蔬菜播种面积 公顷 36 (三)农产品产量 - - - 粮食总产量 吨 37 其中:稻谷 吨 38 小麦 吨 39 玉米 吨 40 大豆 吨 41 油料产量 吨 42 棉花产量 吨 43 糖料产量 吨 44 园林水果产量 吨 45 肉类总产量 吨 46 其中:猪肉产量 吨 47 禽蛋产量 吨 48 奶类产量 吨 49 蔬菜产量 吨 50 水产品产量 吨 51   (四)农产品质量 - - - “三品一标”农产品个数 个 52 “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面积 公顷 53 五、工业 - -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 个 54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万元 55 其中:农产品加工业产值 万元 56 六、交通、通讯与能源 - - - 公路里程 公里 57 固定电话用户 户 58 移动电话用户 户 59 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 户 60 七、贸易、外经 -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万元 61 其中: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万元 62 出口总额 万元 63 八、固定资产投资 - -  -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64 房地产开发投资 万元 65 九、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 - - 普通中学 所 66 小学校数 所 67 普通中学专任教师数 人 68 小学专任教师数 人 69 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 人 70 小学在校学生数 人 71 专业技术人员 人 72 其中:农业技术人员 人 73 全年专利授权数 件 74 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 千册 75 剧场、影剧院个数 个 76 体育场馆个数 个 77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床 78 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 人 79 其中:执业(助理)医师 人 80 十、居民生活 - -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8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82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83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元 84 其中:食品烟酒消费支出 元 85 其中: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 元 86 农村居民每百户年末家用汽车拥有量 辆 87 十一、社会保障 - - - 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 个 88 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数 床 89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人 90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人 91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人 92 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人 93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人 94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人 95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人 96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元 97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元 98 十二、附记指标 - - - 森林面积 公顷 99 自然保护区面积 公顷 100 污水处理厂数 座 101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垃圾处理站数 个 102 农村网络零售率 % 103 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 % 104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105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106 农村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 107   涉农产业园区数量 个 108 是否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垃圾收运处置模式(或就近分散处理等模式)(1.是 2.否) - 109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回收处置率(1.大于85% 2.85%-75% 3.75%-60% 4.小于60%) - 110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111 产地加工、冷链物流体系是否健全(1.是 2.否) - 112 “农户+”的新产业组织方式是否建立(1.全面建立 2.建立 3.否) - 113 是否省级卫生县(1.是 2.否) - 114 是否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领导责任制和实绩考核制度(1.是 2.否) - 115 是否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1.建立 2.初步建立 3.探索建立 4否) - 116 说明:1.本表由各县市区统计局负责填报。统计范围是全省所有县、县级市和辖区范围内有一个及以上乡(镇)的区。

2.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对所主管的指标督促填报、数据质量审核、数据验收;
统计局负责指导、数据逻辑性审核,组织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分析。

3.报送时间为年后3月底前。报送方式为联网直报。

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表 号:
制定机关: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川Z103表 **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 国统制(201*)1号 201*年6月 市(州) 县(市、区) 乡(镇、街道) 行政区划代码□□□□□□□□□ 01 乡级类型□ 1.重点镇 2.非重点镇 3.乡 4.街道办事处 5.其他 02 乡级属性□ 1.县级政府驻地 2.与县级政府驻地连片的区域 3.其他 03 老区 □ 1.是 2.否 04 边区 □ 1.是 2.否 05 民族乡 □ 1.是 2.否 06 特色小镇□ 1.否 2.国家级 3.省级 4.市州级 07 省级卫生乡镇 □ 1.是 2.否 08 文明乡镇 □ 1.否 2.国家级 3.省级 4.市州级 09 是否有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 □ 1.是 2.否 10 是否建立“三留守”关爱体系 □ 1.是 2.否 11 乡镇党委政府职能职责发挥 □ 1.强 2.较强 3.合格 4.不合格 12 是否建成“一乡一业”特色产业的乡镇 □ 1.是 2.否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 码 数 量 甲 乙 丙 1 一、基本情况 - - - 行政区域面积 公顷 13 其中:城镇建成区面积 公顷 14 其中:绿地面积 公顷 15 居民委员会(社区)个数 个 16 村民委员会个数 个 17 其中:通公共交通的村个数 个 18 通宽带互联网的村个数 个 19 通有线电视的村个数 个 20   通自来水的村个数 个 21   生活垃圾全部集中处理的村个数 个 22 生活污水全部集中处理的村个数 个 23 乡镇内村民违法犯罪发生率(1.无 2.2%以下 3.2%-5% 4.5%以上) - 24 二、人口与就业 - - - 户籍户数(派出所户籍统计数) 户 25 户籍人口(派出所户籍统计数) 人 26 第一产业从业人员 人 27 第二产业从业人员 人 28   第三产业从业人员 人 29 三、农业 - - - 耕地面积 公顷 30 设施农业占地(水面)面积 公顷 31 耕地灌溉面积 公顷 32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 码 数 量 甲 乙 丙 1 高标准农田面积 公顷 33 农作物播种面积 公顷 34 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公顷 35 农业技术服务机构个数 个 36 农业技术人员数 人 37 农业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数 人 38 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 个 39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 户 40 种植大户数 户 41 畜禽养殖大户数 户 42 家庭农场数 个 43 四、财政、经济 - -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万元 4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万元 45   资产总额 万元 46 债务总额 万元 47 工业企业个数 个 48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 个 49 工业总产值 万元 50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 万元 51   建筑业企业个数 个 52   建筑业总产值 万元 53 住宿餐饮业企业个数 个 54   住宿餐饮业企业营业总收入 万元 55   五、贸易、市场 - - - 商品交易市场个数 个 56 其中: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个数 个 57 其中:以粮油、蔬菜、水果为主的专业市场个数 个 58 以畜禽为主的专业市场个数 个 59 以水产为主的专业市场个数 个 60 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 万元 61 其中: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 万元 62   营业面积50平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个数 个 63   六、教育、文化、科技、卫生 - -  - 幼儿园、托儿所个数 个 64   小学校数 所 65   小学专任教师数 人 66   小学在校学生数 人 67   图书馆、文化站个数 个 68   剧场、影剧院个数 个 69   体育场馆个数 个 70 医疗卫生机构个数 个 71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 码 数 量 甲 乙 丙 1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张 72 执业(助理)医师数 人 73 兽医(防疫)技术人员数 人 74   七、社会保障 - - - 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 个 75   其中:本级政府创办的老年收养性机构 个 76   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数 张 77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人 78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人 79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人 80   八、公用事业 - - - 自来水用户数 户 81   管道燃气用户数 户 82   金融机构网点数 个 83   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个数 个 84   生活垃圾月均清运量 吨/月 85   九、乡镇级情况 - - - 户籍人口中:五保户 人 86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人 87   十、村级情况 - - - 居民小组个数 个 88   村民小组个数 个 89   村级人口分组统计情况 - - - 其中:500人以下 个 90 500—1000人 个 91 1000—2000人 个 92 2000—3000人 个 93 3000人以上 个 94 村组干部数 人 95 其中:在任村委会干部数 人 96 卸任村委会干部数(当年) 人 97 在任村民小组干部数 人 98 卸任村民小组干部数(当年) 人 99 在任居委会/社区干部数 人 100 卸任居委会/社区干部数(当年) 人 101   补充资料:
- - - 县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数量 个 102   其中:构建了带动小农户增收利益联结机制 个 10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万元及以下 2.1万元-1.8万元 3.1.8万元-2.2万元 4.2.2万元-2.5万元 5.2.5万元以上) - 104 说明:1.本表由乡镇填报;
统计范围是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

2.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对所主管的指标督促填报、数据质量审核、数据验收;
统计局负责指导、数据逻辑性审核,组织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分析。

3.报送时间为年后3月底前。报送方式为联网直报。

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表 号:
制定机关: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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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Z104表 **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 国统制(201*)1号 201*年6月 市(州) 县(市、区) 乡(镇、街道) 行政区划代码□□□□□□□□□□□□ 01 行政村类型□ 1.村委会 2.居委会 3.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 02 地形地貌□ 1.平原 2.丘陵 3.山区 03 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村□ 1.否 2.国定 3.省定 4.市定 04 是否脱贫退出村□ 1.是 2.否 05 是否少数民族聚居村□ 1.是 2.否 06 是否传统村落□ 1.否 2.国家级 3.省级 4.市州级 07 是否特色景观旅游名村□ 1.否2.国家级 3.省级 4.市州级 08 是否“美丽**.宜居乡村”达标村(特色村落)□ 1.是 2.否 09 是否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1.是 2.否 10 是否落实“五有”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 1.是 2.否 11 是否建有“1+6”公共服务中心□ 1.是 2.否 12 是否卫生村□ 1.否 2.国家级 3.省级 4.市州级 13 是否属于县级以上文明村□ 1.是 2.否 14 是否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 1.是 2.否 15 是否有黄赌毒、拐卖妇女儿童等社会丑恶现象,“村霸”等黑恶势力□ 1.是 2.否 16 是否有配备了“一村一法律顾问”□ 1.是 2.否 17 进村主要道路路面状况□ 1.柏油 2.水泥 3.沙石 4.砖、石板 5.其他 18 村内主要道路路面状况□ 1.柏油 2.水泥 3.沙石 4.砖、石板 5.其他 19 村内主要道路修建主要资金来源□ 1.政府 2.村集体 3.村民自筹 4.其他 20 生活垃圾是否集中处理□ 1.全部集中处理 2.部分集中处理 3.否(如果选3,跳填22) 21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主要资金来源□ 1.政府 2.村集体 3.村民自筹 4.其他 22 生活污水是否经过集中处理□ 1.全部集中处理 2.部分集中处理 3.否(如果选3,跳填25) 23 是否有稳定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 1.是 2.否 24 生活污水排污设施主要资金来源□ 1.政府 2.村集体 3.村民自筹 4.其他 25 是否有公共厕所□ 1.是 2.否 26 是否有畜禽集中养殖区□ 1.是 2.否(如果选2,跳填28) 27 集中养殖区是否有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 1.是 2.否 28 是否通公共交通□ 1.是 2.否 29 是否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1.是 2.否 30 是否有村规民约□ 1.是 2.否 31 是否有合法村庄规划□ 1.是 2.否 32 是否有综合服务站□ 1.是 2.否 33 是否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1.是 2.否 34 是否建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机制□ 1.是 2.否 35 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及回收处置率□ 1.95%以上 2.85%-95% 3.70%-85% 3.70%以下 36 是否编制了村庄规划并严格实施□ 1.是 2.否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一、基本情况 - - - 行政区域面积 公顷 37 本村村民小组个数 个 38 主要道路有路灯的村民小组个数 个 39 通电的村民小组个数 个 40 通电话的村民小组个数 个 41 通公路的村民小组个数 个 42 安装了有线电视的村民小组个数 个 43 完成改厕的村民小组个数 个 44 通天然气的村民小组个数 通宽带互联网的村民小组个数 个 个 45 46 二、年末人口情况 - - - 户籍户数(派出所户籍统计数) 户 47 其中:全家外出半年以上 户 48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户 49 户籍人口(派出所户籍统计数) 人 50 其中:全家外出半年以上 人 51 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人 52 其中:低保人员 人 53 其中:获得救助 人 54 其中:特困人员 人 55 其中:获得救助 人 56 其中:参加医疗保险 人 57 其中:参加养老保险 人 58 常住户数 户 59 其中:自来水用户数 户 60 使用卫生厕所的户数 户 61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的户数 户 62 生活污水进行了集中处理的户数况 户 63 常住人口 人 64 其中:当年返乡创业人员数 人 65 三、从业人员情况 - - - 劳动力资源数 人 66 其中:新型职业农民 人 67 四、农业主要物质消耗 - - - 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 吨 68 农药使用量 吨 69 五、耕地情况 - - - 年末全村拥有耕地面积 亩 70 其中:高标准农田面积 亩 71 规模经营的耕地面积 亩 72 农作物播种面积 亩 73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其中:主要农作物机播(机收)面积 亩 74 六、产业发展情况 - - - (一)新型经营主体 - - - 专业大户数量 个 75 农业企业数量 个 76 家庭农场数量 个 77 农民合作社数量 个 78 农民合作社成员数量 户 79 (二)设施农业 - - - 先进设施种植占地面积 亩 80 设施林业占地面积 亩 81 设施畜牧养殖占地面积 亩 82 设施水产养殖占地(水面)面积 亩 83 (三)一二三产融合 - - - 农产品加工企业个数 个 84 开展网上销售农产品的农户数 户 85 营业面积超过50平米的综合商店或超市个数 个 86 有营业执照、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农户数 户 87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 人次 88 七、社会保障情况 - - -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数 人 89 村集体创办的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个数 个 90 村集体创办的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收养和救助人数 人 91 八、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 - - 小学校个数 个 92 小学专任教师数 人 93 小学在校学生数 人 94 幼儿园、托儿所个数 个 95 其中:村集体创办幼儿园、托儿所个数 个 96 体育健身场所个数 个 97 图书室(馆)、文化站个数 个 98 农民业余文化组织个数 个 99 卫生室个数 个 100 执业(助理)医师人数 人 101 保洁员人数 人 102 九、非农业用地情况 - - - 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面积 亩 103 全村宅基地面积 亩 104 十、农田水利情况 - - - 主要灌溉用水源(1.地表水 2.地下水 3.无水源) - 105   年末能正常使用的机电井数量 眼 106 年末排灌站数量 个 107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本村能够使用的灌溉用水塘和水库 - 108 十一、农村居民生活情况 - -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000元以下 2.3000-5000元 3.5000-1.0万元 4.1.0-1.5万元 5.1.5-2.0万元 6.2万元及以上) - 109 留守儿童人数 人 110 留守老人人数 人 111 留守妇女人数 人 112 十二、村集体经济情况 - - - 全年村集体收入 万元 113 其中:经营收入 万元 114 年末村集体资产总额 万元 115 年末村集体负债总额 万元 116 年末村集体债权总额 万元 117 全年本村居民人均从村集体获得的收益(分红) 元 118 全年村级办公支出总额 万元 119 十三、村干部情况 - - - 年末村干部人数 人 120 其中:女干部人数 人 121 其中:第一书记人数 人 122 党支部书记情况 - - - 年龄 周岁 123 受教育程度(1.未上过学2.小学 3.初中 4.高中或中专 5.大专及以上) - 124 全年劳动报酬 元 125 是否兼任村委会主任(1.是,结束填报;
2.否,继续填报) - 126 村委会主任情况 - - - 年龄 周岁 127 受教育程度 (1.未上过学2.小学 3.初中 4.高中或中专 5.大专及以上) - 128 全年劳动报酬 元 129 村民代表大会召开次数 次 130   基层党组组领导核心作用(1.强 2.较强 3.合格 4.不合格) - 131   村“两委”班子专业化能力情况(1.强 2.较强 3.合格 4.不合格) - 132 说明:1.本表由行政村采集数据、录入数据或乡镇代填代报;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对所主管的指标督促填报、数据质量审核、数据验收;
统计局负责指导、数据逻辑性审核,组织开展数据质量评估、分析。

2.统计范围是辖区内所有村民委员会、有农业经营活动的居民委员会,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管理机构。

3.报送时间为年后3月底前。报送方式为联网直报。

乡村振兴战略统计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一、基层表 龙头企业(集团)指从事农产品种养殖、加工、流通或社会化服务,并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联结,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行一体化经营的企业。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社会化服务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70%以上。 龙头企业经营方式指本户组织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方式。以农业生产为主,指本户直接或经过初加工销售农产品的方式;
农产品加工为主,指用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的方法,将农业的主、副产品制成各种食品或其他用品的一种生产活动,是农产品由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的一个重要环节;
生产加工一体化,指该户采用了生产、加工“一条龙”式的经营方式。。

上市龙头企业指截至报告期末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的龙头企业。

计量认证是资质认定的一种形式,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实验室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的评价和承认活动。

绿色食品认证指是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法》认证的绿色无污染可使用食品。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质量体系指由公正的第三方体系认证机构,依据正式发布的质量体系标准,对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评定,并颁发体系认证证书和发布注册名录,向公众证明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某一质量体系标准的全部活动。

“三品一标”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研发(R&D)人员指参与研究与试验发展项目研究、管理和辅助工作的人员,包括项目(课题)组人员,企业科技行政管理人员和直接为项目(课题)活动提供服务的辅助人员。

龙头企业(集团)销售收入指龙头企业(集团)销售产品和提供社会化服务等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现行会计制度按“责权发生制”原则计算。不包括与农产品加工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经营活动的销售收入。

绿色食品指按特定生产方式生产,并经国家有关的专门机构认定,准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营养型的食品。

有机食品指零污染的食物,即是不经过化肥、农药、除草剂等污染的食物,而且肥料必须用自然堆肥,凡是任何加害土壤的添加物,都不可使用。

无公害指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在安全允许范围内,符合《国标》的农产品。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龙头企业(集团)净利润是企业收入减去相关成本费用和上缴税金后的差额。这里只统计和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相关的内容。该指标根据企业“损益表”中“利润总额”项的期末数调整填列。 龙头企业(集团)上交税金指龙头企业(集团)在产业化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上交的各项税金,包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中的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所得税、应交增值税。实行定额税的企业填报其上交的定额税。不包括与农产品加工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交纳的税金。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

负债总额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固定资产投资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变化情况。包括企业用于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大修理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等。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

带动农户数指龙头经营组织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方式和辐射带动农民从事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数。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专业市场指以市场为龙头,带动主体产业,连接千家万户,实施产销一条龙经营的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专业市场销售利润指专业市场管理机构及市场经营户报告期内的税后利润总额。 专业市场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专业市场负债资产总计指由企业过去经营交易或各项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电子商务销售指通过互联网的方式,进行农产品销售,包括网上联络、网下结算;
或网上直接结算的方式等。

龙头经营组织指以市场为导向,通过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等把分散的农户与国内外市场联接起来,各利益主体按照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形式,利益互补、风险共担,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经营形式。主要有三类:龙头企业(集团)、专业市场和中介服务组织。龙头经营组织的构成特征:①可以是内部统一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
也可以是独具法人资格,以母、子公司为主体,通过投资或生产经营协作等方式与多个企、事业单位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②具有企业(集团)成员共同遵守的章程。③按照规定向工商管理机关作过登记。与龙头经营组织间不具备上述三种特征的企事业单位不能作为龙头经营组织的构成单位。每类龙型组织内部都可能包含其他类型的生产组织活动,如一个龙头经营组织既有产品交易活动,又有工业加工性活动和服务性活动,此时,应按各类活动的年销售额比重来确定其属于龙头企业(集团)、专业市场还是中介服务组织。各类龙头经营组织的销售额,属于生产和加工性质的用其销售收入代替,属于商业贸易活动的用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后的余额代替,属于服务性质的用服务业收入代替。

国家、省级、市级、县级重点龙头企业指经国家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八部委组成),省、市、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专业市场、中介组织也包含在内。国家、省级、市级、县级重点龙头企业在从属关系上,上一级属于下一级,但在统计数量之间不存在交叉关系,比如被认定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不计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数量。

产业类型包括粮食、饲料、油料、糖料、水果、蔬菜类及食用菌、棉麻丝、中药材、花卉、其它种植业、猪、牛、羊、禽肉、蛋类、奶类、皮毛类、其它畜牧业、水产业、林业和其他。如果某龙头经营组织生产经营覆盖多个行业,应按主要从事的产业类型填报,即填报销售产值最大的行业。每个龙头经营组织只能填报一种产业类型。

龙头经营组织辐射范围指龙头企业(集团)、专业市场和中介服务组织的产品销售范围或服务活动范围。分为省内、跨省和国外三类。 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指龙头经营组织与农户之间形成一定的利益关系或结为利益共同体的手段或方式。利益联结方式包括合同关系(包括订单合同关系和无订单合同关系)、实行利润返还、股份分红和其它方式。如果某龙头经营组织的利益联结方式同时有几种,按照占主导地位的一种联结方式进行填写。

合同关系指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组织在经营活动中,通过合同等契约方式向农户收购农副产品的联系方式。合同双方具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受法律保护,农户按合同要求进行生产,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组织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并及时按约定结算。

订单合同关系指产业化龙头经营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农户没有订立长期合同,而是根据市场情况,主要依靠当年与农户新订立的合同或协议明确农产品生产、收购等事项的形式。

无订单合同关系指除订单合同关系外的合同关系。

实行利润返还指产业化龙头经营组织将农副产品加工、运销等增值的一部分利润按一定方式(如按交易量)返还给农户,也包括实行二次分配。

股份分红指龙头经营组织内部按照股金或土地、资产入股折算股金比例进行利润分红的方式。 其他除合同关系、实行利润返还、股份分红以外的其他形式的利益联结方式。 龙头经营组织带动农户数指龙头经营组织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方式和辐射带动农民从事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数。 订单带动农户数指龙头经营组织通过订单形式带动的农户数量。

带动省外农户数指龙头经营组织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方式,辐射带动省外农民从事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数。 年订单总额指在报告期内签订购买农产品订单的资金总额。

年履约订单成交额指在报告期内全部或部分完成的购买农产品订单成交金额。

龙头经营组织从业人员指在农业产业化龙头经营组织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在企业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生产性固定资产净值指生产性固定资产原值扣除折旧后的净值。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上交税金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生产过程中交纳的各项税金。 负债合计指企业所承担的能以,将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偿还形式包括货币、资产或提供劳务。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合计"项的年末数填列。

固定资产净值也称为折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

带动农户数指参与种植业产业化、养殖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产业化生产的农户总数。

带动农户的户均纯收入要求用抽样调查、典型调查或其他科学方法计算生成。调查口径和计算方法按农村住户调查有关制度执行。

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的户均纯收入指上述户均纯收入中通过产业化生产活动取得的部分。要求用抽样调查、典型调查或其他科学方法计算得到。

农产品商品率=农产品商品产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00%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报告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0% 农业产业化农户参与度是指报告期内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数量占辖区内农户总数量的比重。

农民合作组织是指从事种植、畜牧、林业、灌溉供水、水产、农机、加工、营销和旅游、文化、资金互助等生产经营活动,经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农民合作组织,包括农民合作社、农民股份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植保专业合作社、农资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等。

农民合作社指有合作社的名称,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关于合作社性质、设立条件和程序、成员权利与义务、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等要求的名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互助性经济组织,包括已在工商部门登记和虽未登记单符合上述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包括以公司等名称登记注册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社区经济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等。

专业大户从事某种农产品的专业化、集约化生产,种养规模明显地大于传统农户或一般农户,需要雇佣家庭成员外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专业大户以当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门所定标准进行认定。

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龙头企业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了规定标准,并经县级及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部门认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园指现代农业在空间地域上的聚集区,是在具有一定资源、产业和区位等优势的农区内划定相对较大的地域范围优先发展现代农业。

开展餐饮住宿的农户和单位指以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情风貌、农民居家生活、乡村民俗文化为基础,开展餐饮住宿经营活动的农户和单位。(G628、D628) 开展采摘的农户和单位指以农作物收获为基础,开展农事体验活动的农户和单位。(侧重于收获) 开展垂钓的农户和单位指经营钓鱼等休闲娱乐活动的农户和单位。(侧重于收获)(G628、D628) 开展农事体验的农户和单位指以农业生产过程为基础,吸引游人体验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户和单位,不包括采摘和垂钓活动。(侧重于生产过程) 开展乡村旅游的村和农户以乡村文化和农村景观等为基础,开展旅游经营活动的村和农户。

开展网上销售农产品的户指通过互联网方式销售(包括网上联络、线下结算和线上直接结算)农产品的农户。

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行政村类型 指填报本表的单位是村委会还是居委会,或者是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

具有村级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指未设立村委会或居委会建制,但具有村一级行政管理职能的农、林、牧、渔场。场村合一并已设立村委会的,按村委会填报,已设立居委会的,按居委会填报。

地形地貌 指本辖区内地理环境的主要特征。地势分为平原、丘陵、山区。平原指起伏小,海拔较低的广大平地,包括平川、平坝、湖区和牧区的草原等;
丘陵指小山连绵成片的地区,包括半山区、近山、浅丘等;
山区指多山的地区,包括牧区草山。如果本辖区内有多种地理特征,按照面积较大的地理特征进行填报。

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村 指本年度内列入国家、省或市级建档立卡贫困村(经济薄弱村)名单(或名录库)中的村。国定标准是指2015年建档立卡时确定的国定贫困村。按照“一高一低一无”(即行政村2013年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
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水平水平60%;
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的标准确定的行政村。省定、市定为各地制定的标准。贫困村的确定为当年已列入当地政府扶贫名单的村。如果本村同时是国定、省定、市定建档立卡贫困村,按国定填报;
如果是省定、市定建档立卡贫困村,按省定填报。

是否脱贫退出村 指本年度内已公布的已脱贫的贫困村。国定贫困村是否是脱贫退出村需要国家认定并公布,省定和市定贫困村是否是脱贫退出村需要省或市认定并公布。

是否少数民族聚居村 指本村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人口(户籍人口)数占全村人口(户籍人口)总数是否达到30%及以上的村。少数民族是指汉族以外的民族。村内少数民族人口包括全村除汉族人口以外的所有的少数民族人口。

是否中国传统村落 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国家级指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中国传统村落,省级和市级是指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予以保护的传统村落。国家级、省级、市级传统村落重合村落的按最高级填报。

是否特色景观旅游名村 指具备自然、人文等独特的核心景观资源,并具有一定保护基础和旅游发展潜力的村。国家级指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省级和市级是指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地方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国家级、省级、市级特色景观旅游名村重合的村按最高级填报。

是否卫生村 指获得国家、省委省政府或省级相关部门授牌的行政村。

进村主要道路路面状况 指村外通达到本村村委会驻地的主要道路路面铺设的材料品质状况。路面状况包括水泥、柏油、沙石、砖石板及其他路面。如果村外通达本村村委会驻地的道路多于一条,按道路等级最高的路面状况填写。

村内主要道路路面状况 指本村地域内的主要道路,如通向各自然村的道路,村中心和主要聚居点的道路路面铺设的材料品质状况,路面状况包括水泥、柏油、沙石、砖石板及其他路面。不包括国道、省道等进村公路在本村地域内的路段。

村内道路修建主要资金来源 指本村地域内的主要道路修建的主要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村集体、村民自筹及其他。主要道路是村内到村委会或各组的主要干道。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主要资金来源 指本村地域内建设生活垃圾清运处理设施、或设备的主要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村集体、村民自筹及其他,如果都有按总额最大的来源填报。

生活污水是否集中处理 指本村地域内是否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者虽然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但是对生活污水实行统一集中收集由其他单位处理。

生活污水排污设施主要资金来源 指本村地域内建设生活污水排污设施的主要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村集体、村民自筹及其他,如果都有按总额最大的来源填报。

是否有公共厕所 指村内是否有由政府、村集体或村民和其它组织建设的独立的对公众开放使用的卫生厕所。不包括单位办公楼、宾馆和农户住宅楼等建筑内附属公共卫生间。

是否有畜禽集中养殖区 指本年末在本村地域内是否有由住户、联户、村集体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举办的,进行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场所。规模化畜禽养殖标准:生猪年出栏200头以上;
肉牛年出栏20头及以上;
奶牛存栏20头及以上;
羊年出栏100只及以上;
肉鸡、肉鸭年出栏10000只;
蛋鸡、蛋鸭存栏2000只及以上;
鹅年出栏1000只及以上;
上述条件达不到,但全年畜牧业养殖销售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养殖区。

集中养殖区是否有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 指本村地域内集中养殖区是否具有畜禽粪便污水存储、混合搅拌、固体分离、厌氧发酵、沼渣处置等项过程所需的专项设备。

是否通公共交通 指本村是否有公共交通汽车通过,并设有公交汽车站。

是否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指本村地域内是否有为网上购物等新型商品交易模式服务的配送站点。

是否有村规民约 指本村是否有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统一的规章制度。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在村民自治的起始阶段,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属于公约的一种形式,一般由名称、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村规民约的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规定村民的行为,应该怎么做;
另一方面则是规定村民违反和破坏规章制度的处罚条款,主要有进行教育、给予批评、作出书面检查等内容。

是否有合法村庄规划 指本村是否有合法合规的村庄规划。合法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八条规定: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第二十二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是否有综合服务站 指本村是否有专门从事村级综合服务工作的综合服务站。综合服务站是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的工作平台,承担政府公共职能。有的也称“社区服务中心”或“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开展社区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参与社区治安维护工作提供社区法律服务,协助开展社区健康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好社区计划生育服务,配合开展社区教育。

是否有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指本村是否有以文化娱乐为主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或服务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文化困难,实现文化权益均等化、便利化的重要举措。综合性的内容是以文化为主体,同时涵盖卫生、教育、法制、科技、党员远程教育、“美丽新村”、“智慧村庄”等内容的综合服务。综合性内容明确了谁是建设主体、谁是参与群体,作为建设主体的村委会,有权利和义务整合资源,团结各方力量,开展丰富多彩的各项活动。确定是否是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需要有上级有关部门验收认定。

是否属于县级以上文明村 指本村是否是由县级及以上文明办或相关机构审核验收通过的文明村,包括文明村、生态文明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村等。文明村是指农村中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由一定机关命名的以行政村为基础的文明单位。生态文明村,就是三个文明建设成效显著、自然生态环境良好的行政村。

行政区域面积 指辖区内的全部陆地面积和水域面积。包括耕地、荒山、山林、草原、滩涂、道路和建筑物占地等陆地面积、以及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面积。

本村村民小组个数 指本村年末实有村民小组个数。跨地区的村民小组按在地原则统计,不按管理权统计,即村民小组居住在哪个村或居委会,即在哪个村或居委会统计。村民小组搬迁到其它村(居)集中居住的不计本村村民小组个数。村民小组已取消的地区可按自然村或者片区统计(下同)。

主要道路有路灯 指主要道路是否由村集体或其他单位统一组织安装了路灯。道路两旁由住户零星安装在门前的灯不包括在内。

通电的村民小组 指能用电进行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的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已取消的地区可按自然村或者片区统计(下同)。

通电话的村民小组 指能用固定电话或手机与外界联系的村民小组。

通公路的村民小组 指有公路从外部通达到村民小组。公路指能通行汽车、拖拉机的硬化道路。

安装了有线电视的村民小组 指安装了有线电视接收装置,并能正常收看电视节目的村民小组。

完成改厕的村民小组 指村民小组内基本消灭了露天粪缸、粪坑、旱厕、简易厕所,大多数或全部居民使用带有化粪池、沼气池或三隔池厕所,部分居民使用公共厕所或其他村里指定的定点场所作为倾倒粪便的场所。

通天然气的村民小组 指天然气管网已经架设到本村,并能通过该管网使用天然气的村民小组。

通宽带互联网的村民小组 指可通过宽带或光纤宽带上网查看各种信息的村民小组。宽带对家庭用户而言指传输速率超过1M,可以满足语音、图像等大量信息传递的需求。

户籍户数(派出所户籍统计数) 指年末户籍登记中被指明户籍登记地址在本村的户数。按派出所户籍统计数填写。

全家外出半年以上户数 指至少有一人户籍在本辖区,但全家人口都不居住在本乡镇6个月及以上的户数。

建档立卡贫困户数 指本村户籍户中被列为国家级、省级或市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名录库)的户数。同时是国定、省定、市定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按1户计算。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累计户数,包括未脱贫户数和脱贫后又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返贫户按1户计算。

户籍人口(派出所户籍统计数) 指年末户籍在本村的人口数,即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

全家外出半年以上人口 指全家外出半年以上的户所包含的户籍人口数。

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 指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家庭成员人口。家庭成员是指户籍在一起,居住在同一住宅内,或者不居住在一起但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成员。

下列人员属于家庭成员:
(一)户籍在家并且由本家庭供养的在外学生(含大中专学生和研究生);

(二)户籍在家未分家的农村外出从业人员和随迁家属;

(三)户籍在家因探亲访友、旅游、住医院、培训或出差等原因临时外出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属于家庭成员:
(一)户籍不在家的人员;

(二)户籍在家但不再由本家庭供养的在外学生(含大中专学生和研究生);

(三)户籍在家已分家的子女、出嫁人员、挂靠人员;

(四)户籍在家应征入伍者。

常住户数 指全年居住时间6个月及以上的家庭户和集体户。家庭户指有公安部门户籍,或虽然没有户籍,但以家庭方式居住的住户。集体户指具有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体户口户籍,或以集体宿舍等居住方式居住的住户。同一单位的集体户无论其人数多少,都以一户统计。

自来水用户数 指通过城乡自来水管道网饮用自来水的所有住户数。

使用卫生厕所的户数 指本村地域内实际使用卫生厕所的常住户数。卫生厕所指有墙、有顶,厕坑及贮粪池无渗漏、贮粪池有盖,厕室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味,粪便及时消除的厕所。

常住人口 指本辖区内的以下四部分人口:居住在本辖区半年以上,户口在本辖区或者户口待定的人口;
居住在本辖区,户口在外乡镇,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户口在本辖区,居住在外乡镇,离开户口登记地不到半年的人口;
户口在本辖区,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人口。

当年返乡创业人员数 指本村常住人口中当年从外地(乡镇外或本县外)返乡创业的人数。返乡创业是指在本乡镇(本县)自主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农家乐、旅游、开网店、办家庭农场、搞农业规模经营、休闲观光农业等。在企业或商店等打工或做服务工作不算。

年末全村拥有耕地面积 指年末村管辖地域内所有可用于种植农作物的耕地面积,包括水田、旱地和水浇地。

规模经营的耕地面积 指本村年末实际达到规模经营标准的耕地面积总和。规模经营标准:一熟地区霜天种植面积100亩及以上,二熟及以上地区种植面积50亩及以上,现代设施种植占地面积25亩及以上。现代设施种植占地面积仅指设施种植生产占地面积,不包括为设施种植生产服务的道路、厂房、仓库和办公楼等建筑物占用的耕地面积。跨村经营的耕地按所在地进行统计。

专业大户数量 指本村年末实际拥有的专业大户数。专业大户指围绕某一种农产品从事专业化生产或从专门从事某一行业、某一环节的专业经营如农产品销售、运输和农机服务等大户。专业大户特点:与传统农户或一般农户相比,专业大户种养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程度高明显高,需要雇佣家庭成员外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活动;
专业大户涵盖的经营者身份比较宽泛,可以是农民,也可以是其他身份;
专业大户不仅仅是专门从事农产品生产,还涵盖运销大户、农机大户等;
专业大户对雇工多少没有限制,有的超大规模大户自己不种地,生产过程全部依靠雇工。专业大户数量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所定标准进行认定的数量为准。

农业企业数量 指本村年末实际拥有的农业企业数量。农业企业是指通过种植、养殖、采集、渔猎等生产经营而取得产品的盈利性经济组织,包括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作经营等各种类型的农业企业。

家庭农场数量 指本村年末实际拥有的家庭农场数量。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具有家庭经营、适度规模、市场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等四个显著特征。家庭农场数量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所定标准认定的数量为准。

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 指本村年末实际拥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农民专业合作社指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关于专业合作社的性质、设立条件和程序、成员权利与义务、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等要求的名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互助性经济组织数量。包括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和虽未登记但符合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包括以公司等名称登记注册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社区经济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等。一般应有5个以上成员,有组织章程,有生产、技术、信息、加工、仓储、销售等某方面的服务内容。农民合作社除了单纯从事种养业外,还包括农机服务合作社、乡村旅游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等从事二三产业的合作社,资金互助合作社、土地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富民合作社等提供金融、土地、租赁等创新服务的新型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量 指本村年末农民合作社中实际在册的成员数量。

先进设施种植占地面积 指本村年末先进设施种植实际占地面积。包括先进设施种植占地和为先进设施种植生产服务的非生产设施占地面积。

先进设施种植是指利用特定的设施(连栋温室、日光温室),人为创造适用于作物生长的环境,以生产优质、高产、稳产的蔬菜、花卉、水果等农产品的一种环境可控制的种植活动,包括滴灌节水技术农业、现代灌溉设施农业、测土配方施肥、先进的农业机械等高技术、精细、科技、高效的农业;
不包括仅提供大棚,无其他光照、保温、栽培、灌溉、施肥等技术措施的设施种植。

设施林业占地面积 指本村年末设施林业实际占地面积。包括设施林业生产占地和为林业生产服务的非生产设施占地面积。

设施林业是指通过采用现代化林业工程和机械技术,改变自然环境,为林业生产提供相对可控制甚至最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照、水、肥和空气等环境条件,而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对自然环境的依赖进行有效生产的林业,主要包括塑料大棚、温室、水肥一体化灌溉等。

设施畜牧养殖占地面积 指本村年末设施畜牧养殖实际占地面积。包括设施畜牧养殖占地和为设施畜牧养殖生产服务的非生产设施占地面积。

设施畜牧养殖是指应用现代化、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装备的畜禽养殖活动。即以自动化养殖设施、饲料散装配送设备等为重点,配备栏舍智能化环境控制、饲喂、性能测定和防疫消毒、畜禽排泄物处理等设施设备,大力推行饲料散装配送,加快散装饲料运输、储存、检验检测等设施的饲养、养殖活动。

设施水产养殖占地(水面)面积 指本村年末设施水产养殖实际占地(水面)面积。包括设施水产养殖占地(水面)和为设施水产养殖生产服务的非生产设施占地(水面)面积。

设施水产养殖是指利用特定的设施(循环水、工厂化、网箱、围栏、养殖工船等),在人为创造的适合水生动物生长的环境中,开展的一种环境可控的水产养殖活动。

农产品加工企业个数 指本村年末实际拥有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个数。农产品加工企业指以农产品及其附产品为原料进行加工生产和销售的工业企业(参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2017版》),包括制造业的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六项,不包含纺织业、服装业等对农产品进行二次加工的企业。

开展网上销售农产品的农户数 指本村年末常住户中开展网上销售农产品的农户数。如果本村农户自办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或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网上销售农产品的按1户计算。农户委托农业企业、合作经济组织或经纪人代其开展网上销售农产品的按实际委托的农户数计算。

营业面积50平米以上综合商店或超市个数 指在本辖区内营业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从事商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商店或超市数量。

有营业执照、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农户数 指本村年末常住户中有营业执照,从事旅游接待、餐饮和住宿等服务的农户数。包括提供茶馆、酒馆、乡村旅店、农家乐、观光、采摘、农事体验等活动的农户。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 指全年接待到本辖区内进行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人次。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数 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岁的村民。由县或乡集中供养的,由户籍所在村级单位统计。

村集体创办的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个数 指本村地域内依托村(居)委会办的微型的五保村、五保家园、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数量。

村集体创办的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收养和救助人数 指本村年末村集体创办的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收养和救助的老人数。

小学校数 指经过县及县以上教育部门批准,以招收适龄儿童为主实施小学教学计划的学校数。包括小学,含有小学阶段教学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小学专任教师数 指在普通小学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固定教师、民办教师人数,不包括兼职教师和临时代课教师。普通小学老师包含小学老师,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负责小学阶段教学的老师,不能准确划分的可按小学生占比推算。

小学在校学生数 指学年开学后,在普通小学学习具有学籍的学生总数,包括留级生,不包括复读生和补习生。普通小学在校学生包含小学的学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

幼儿园、托儿所个数 指本辖区内实有的幼儿园、托儿所个数。包括学前班,以及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却有一定规模(儿童数超过10人)的个人办幼儿园、托儿所。

村集体创办幼儿园、托儿所个数 指村集体在本辖区内创办的幼儿园、托儿所个数。

体育健身场所个数 指本辖区内由村集体、个人或其他机构举办的主要以服务公众为目的的、有固定场所和必要设施的站、馆、场所等。

图书室(馆)、文化站个数 指经过文化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于本辖区内,并对公众开放的图书室(馆)和文化站个数。不包括单位内部的图书室。

农民业余文化组织个数 指由本村村委会、村民小组或群众自发组织的农民业余秧歌、歌咏、绘画工艺等有人召集、有人参与、定期开展活动的文化组织数量。

卫生室个数 指在本村地域内,经县及以上医疗主管部门许可,由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创办的卫生室(所、站)数量。卫生室(所、站)需要拥有固定经营场所,主要从事医疗卫生活动。不包括专业的牙医室,以及主要从事药品销售活动的单位。

执业(助理)医师人数 指本村卫生室年末实际拥有的执业(助理)医师人数,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有执业证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

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面积 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具有企业性质的各类产业。按乡镇国土所反馈数据填报。

全村宅基地面积 指本村集体建设用地中,经国土部门批准,用于家庭或集体住户住宅基地的面积。包括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按乡镇国土所反馈数据填报。

主要灌溉用水源 指本村农田水利灌溉用水的主要来源。地表水指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水源,地下水包括自然泉水和井水等水源。如果本村没有灌溉水源,则选第三项“无水源”。

能正常使用的机电井数量 指本年末已安装柴油机、电动机或其它动力机械,并配套有水泵,用于抽水灌溉农田的水井。不包括待机配套的水井。

年末排灌站数量 指本年末本村安装有柴油机、电动机或其它动力机械带动水泵抽水用于农田排洪(涝)和灌溉的排灌设施。

本村能够使用的灌溉用水塘和水库 指本年末由本村单独使用或多村共用的,用于灌溉的天然或者人工水塘和水库。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指农村调查户在调查期内得到的可支配收入按照居民家庭人口平均的收入水平。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收入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五项,分别是: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计算公式:
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 其中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生产税收-生产补贴) 财产净收入=财产收入-财产性支出 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留守儿童 指父母双方外出到户籍地县域范围外务工6个月及以上,或一方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留守老人 指子女外出到户籍地县域范围外务工,身边没有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年龄60岁及以上的老人。

留守妇女 指丈夫外出到户籍地县域范围外务工6个月及以上、年龄60岁以下的妇女。

全年村集体收入 指村集体经济可以抵偿当年支出,纳入当年收益分配的收入,包括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不包括不归村集体支配的村民小组收入。

其中:经营收入 指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各项生产活动、对外提供产品、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农产品销售收入、工业品销售收入、对外提供劳务收入、出租财产物资收入等。

年末村集体资产总额 指本村年末集体拥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合计。不包括在本村地域内但属于国家、乡(镇)和村民小组的资产。

年末村集体负债总额 指本村年末集体负债总额,不含本村所辖村民小组的负债。负债包括欠银行、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债权人的债务。

年末村集体债权总额 指本村年末集体对外拥有的债权总额。不包括本村所辖村民小组的债权。债权包括银行、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村集体的负债。

全年本村居民人均从村集体获得的收益(分红) 指村集体本年度内将村集体收益(企业利润、租金、股息等)人均分给本村居民的现金及实物,实物折成金额计算。

全年村级办公支出 指本年度内村级组织实施村级事务的总支出。包括人员的工资、办公物品支出以及其他办公支出总额。

年末村干部人数 指年末负责管理村委会事务并领取工资报酬的村支部和村委会组成人员。不包括村民小组组长以及不领取工作报酬并在村委会辅助管理村级事务的人员,也不包括村委会聘请的电工、司机、清洁工等各种勤杂人员。

女干部人数 指年末村干部中的女性人数。

第一书记 是指从各级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到村担任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员。

第一书记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任务是帮助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第一书记任期一般为2年以上,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任职期间,原则上不承担派出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到村,由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

年龄 指被登记人的实际年龄,按周岁填报。

受教育程度 指按照国家教育体制,被登记人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通过自学和成人学历教育经国家统一考试合格的,分别归入相应的受教育程度。分为未上学、小学、初中、高中或中专、大专及大专以上五个档次。

1.未上学 指从未接受过国家或其他办学机构实施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人。包括参加过各种扫盲班或成人识字班学习,且以后再没有接受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人。

2.小学 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小学,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

3.初中 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初中,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相当于初中程度的技工学校,也视作初中程度。

4.高中或中专 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无论其是否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相当于高中程度的技工学校,也视作高中程度。

5.大专及以上 指接受最高一级教育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在校、毕业、肄业或辍学的人。通过自学或进修取得大专以上相应毕业证书的也视作大专及以上程度。

全年劳动报酬 指本年被登记人获得的由政府财政支付或由村集体支付的补贴收入。

村民代表大会召开次数 指本村本年度内已经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的次数。

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乡级类型 指本乡级的行政建制是乡、镇和街道,一般选填重点镇、非重点镇、乡和街道办事处;
未设立乡镇建制,但具有乡级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农、林、牧、渔场和开发区等,请选择“其他”。重点镇按2014年住建部名单填写。

乡级属性 乡级属性是判断城区、镇区的主要依据。乡级属性共分为以下三种:1.县级政府驻地,是指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乡级区域。2.连接的乡级区域,是指当县级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辖区内的乡级驻地时,则该乡级区域为连接的乡级区域。3.其他乡级区域,是指除县级政府驻地、连接的乡级区域以外的乡级区域。

老区 指中国革命老区,简称老区。具体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建的革命根据地所属区域。该指标按调查乡镇的历史情况来划分。

边区 指陆地边境与外国接壤的地区。该指标按调查乡镇的现实情况来划分。

民族乡 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民族乡。

特色小镇 指拥有某种特色的建制镇,例如镇以某个特色产业闻名,或者有某种特殊的风俗习惯、拥有某个旅游景点、或者专门实现了某一种功能(例如休闲度假)等。

行政区域面积 指辖区内的全部陆地面积和水域面积。包括耕地、荒山、荒地、山林、草原、滩涂、道路和建筑物占地等陆地面积,以及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面积。

城镇建成区面积 指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

绿地面积 指城镇建成区内年末用作园林和绿化的各种绿地面积。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的面积。

居民委员会(社区)个数 指根据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城镇居住地区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个数。

村民委员会个数 指经上级政府批准,在农村居住地区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个数。

通公共交通的村 指有公共交通汽车通过并设有公交汽车站名,或没有公交汽车站,但有长途或短途客车线路通达本村,招手即停的村。

通宽带互联网的村 指一个或一个以上自然村内可通过宽带或光纤宽带上网查看各种信息的村。宽带对家庭用户而言是指传输速率超过1M,可以满足语音、图像等大量信息传递的需求。

通有线电视的村 指有线电视网络已经架设到村,并能通过有线网络接收到电视节目的村。

通自来水的村 自来水是指符合卫生标准,并经公用设施处理的管道输送水。通自来水的村指乡镇行政区域内通自来水的村数。

生活垃圾全部集中处理的村 指本行政区域内全部自然村有垃圾处理设施进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者虽然没有垃圾处理设施,但是对生活垃圾实行统一集中清运管理的行政村。

生活污水全部集中处理的村 指本行政区域内全部自然村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者虽然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但是对生活污水进行了净化处理的行政村。

户籍户数 指年末户籍登记中被指明户籍登记地址在本辖区的户数。按派出所户籍统计数填写。

户籍人口 指年末户籍在本辖区的人口数,即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

第一产业从业人员 指主要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人员。

第二产业从业人员 指主要从事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人员。

第三产业从业人员 指主要从事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人员。

耕地面积 指经过开垦用以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进行耕耘的土地面积。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
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
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
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设施农业占地(水面)面积 指年末设施农业实际占地(水面)面积。包括先进设施种植占地面积、设施林业占地面积、设施畜牧养殖占地面积、设施水产养殖占地(水面)面积。

先进设施种植占地面积 包括先进设施种植占地和为先进设施种植生产服务的非生产设施占地面积。先进设施种植是指利用特定的设施(连栋温室、日光温室),人为创造适用于作物生长的环境,以生产优质、高产、稳产的蔬菜、花卉、水果等农产品的一种环境可控制的种植活动,包括滴灌节水技术农业、现代灌溉设施农业、测土配方施肥、先进的农业机械等高技术、精细、科技、高效的农业;
不包括仅提供大棚,无其他光照、保温、栽培、灌溉、施肥等技术措施的设施种植。

设施林业占地面积 指年末设施林业实际占地面积。包括设施林业生产占地和为林业生产服务的非生产设施占地面积。

设施林业是指通过采用现代化林业工程和机械技术,改变自然环境,为林业生产提供相对可控制甚至最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照、水、肥和空气等环境条件,而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对自然环境的依赖进行有效生产的林业,主要包括塑料大棚、温室、水肥一体化灌溉等。

设施畜牧养殖占地面积 指年末设施畜牧养殖实际占地面积。包括设施畜牧养殖占地和为设施畜牧养殖生产服务的非生产设施占地面积。

设施畜牧养殖是指应用现代化、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装备的畜禽养殖活动。即以自动化养殖设施、饲料散装配送设备等为重点,配备栏舍智能化环境控制、饲喂、性能测定和防疫消毒、畜禽排泄物处理等设施设备,大力推行饲料散装配送,加快散装饲料运输、储存、检验检测等设施的饲养、养殖活动。

设施水产养殖占地(水面)面积 指年末设施水产养殖实际占地(水面)面积。包括设施水产养殖占地(水面)和为设施水产养殖生产服务的非生产设施占地(水面)面积。

设施水产养殖是指利用特定的设施(循环水、工厂化、网箱、围栏、养殖工船等),在人为创造的适合水生动物生长的环境中,开展的一种环境可控的水产养殖活动。

耕地灌溉面积 指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中灌溉工程设施基本配套,有一定水源、土地较平整,一般气候条件下当年可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一般情况下,耕地灌溉面积应等于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水田和水浇地面积之和。

高标准农田面积 指通过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标准验收后的农田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定的数据为准。

农作物播种面积 指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在日历年度内收获农作物在全部土地(耕地或非耕地)上的播种或移植面积。凡是本年内收获的农作物,无论是本年还是上年播种,都算为播种面积,但不包括本年播种、下年收获的农作物面积。移植的农作物面积按移植后的面积计算,不计算移植前的秧田、畦田等面积。多年生作物,即播种后可连续生长多年的缩根性草本植物,如有些麻类、中药等作物的播种面积,按本年新增面积加往年的连续累计面积计算。如果因灾害等原因,应该收获却未能收获,也要按原播种面积计算,新补或改种,并在本年收获的,要按复种作物计算面积。间种、混种的作物面积按比例折算各个作物的面积,如果完全混合、同步生长、收获的作物,按混合面积平均分配。复种、套种的作物,按次数计算面积,每种一次计算一次。再生稻、再生高粱、再生烟等,因其没有经过播种或移植,不算入播种面积。

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指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在日历年度内收获的粮食作物在全部土地(耕地或非耕地)上的播种或移植面积。凡是本年内收获的粮食作物,无论是本年还是上年播种,都算为当年播种面积,但不包括本年播种、年收获的粮食作物面积。移植的粮食作物面积按移植后的面积计算,不计算移植前的秧田面积。如果因灾害等原因,应该收获却未能收获,也要按原播种面积计算,新补或改种,并在本年收获的,也要按复种作物计算面积。间种、混种的作物面积按比例折算各个作物的面积,如果完全混合、同步生长、收获的作物,按混合面积平均分配。复种、套种的作物,按次数计算面积,每种一次计算一次。再生稻、再生高粱等,因其没有经过播种或移植,不计入播种面积。

农业技术服务机构个数 指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农业技术服务的机构的个数。包括设立在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技术服务机构,以及独立从事农业技术服务的机构的个数。

农业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数 指年末在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农业技术服务的人员数。

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 指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关于专业合作社的性质、设立条件和程序、成员权利与义务、组织机构、财务管理等要求的名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民互助性经济组织数量,包括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和虽未登记但符合要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包括以公司等名称登记注册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社区经济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等。一般应有5个以上成员,有组织章程,有生产、技术、信息、加工、仓储、销售等某方面的服务内容。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 指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末在册成员总数。

种植大户数 指本辖区内种植农作物的土地面积在规模(南方50亩、北方100亩)以上的农户数。

畜禽养殖大户 指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猪、牛、羊、禽)养殖大户户数。禽包括鸡、鸭、鹅。畜禽养殖大户标准以国家农业部门规定的养殖量为准。生猪:年出栏50头;
奶牛:存栏20头;
肉牛:年出栏10头;
羊:年出栏30只;
蛋鸡:存栏500只;
肉鸡:年出栏2000只。

家庭农场 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本统计的家庭农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即非城镇居民);
(2)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即: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
(3)家庭农场收入应以农业收入为主。即: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
(4)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从事粮食作物的,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的土地经营面积在50-500亩(一年两熟制地区)或100-1000亩(一年一熟制地区)之间,从事经济作物、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应达到当地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确定的规模标准。

包括:(1)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数量)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数量。其中,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数量)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家庭农场数量。(2)已在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数量)经农业部门审查认定的家庭农场数量。其中,被县级以上农业部门认定为示范性家庭农场的(数量)指依据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出台的有关办法,审查认定为示范性家庭农场的数量。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指国家财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所取得的收入,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主要包括:(1)各种税收:包括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等。(2)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财政收入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划分为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本级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指国家财政将筹集起来的资金进行分配使用,以满足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需要。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等、商业服务业等、金融、救援其他地区、国土海洋气象等、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政府债务付息等方面的支出。财政支出根据政府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不同职权,划分为中央财政支出和地方财政支出。

资产总额 指年末乡镇政府拥有的以货币计量的全部资产总额,包括各种财产、债权等资产。

债务总额 指年末乡镇政府承担的以货币计量的,尚未偿还的各种债务累计总额,包括欠银行、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等方面的债务。

工业企业 指按行业划分标准为工业的企业单位。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单位。

工业总产值 指工业企业在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指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在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住宿餐饮业企业 指按行业划分标准为住宿和餐饮业的企业。

住宿餐饮业企业营业总收入 指所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全年营业收入之和。

商品交易市场 指经有关部门和组织批准设立,有固定场所、设施,有经营管理部门和监管人员,若干市场经营者入内,常年或实际开业三个月以上,集中、公开、独立地进行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等现货商品交易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交易场所,包括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

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 指年成交额在亿元及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

以粮油、蔬菜、水果为主的专业市场 指专门进行粮油、蔬菜、水果产品交易或者以粮油、蔬菜、水果产品交易为主的农产品专业市场。

以畜禽为主的专业市场 指专门进行以畜禽交易或者以以畜禽交易为主的农产品专业市场。

以水产为主的专业市场 指专门进行以水产交易或者以以水产交易为主的农产品专业市场。

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 指所有商品交易市场全年交易总额。商品交易额 指单位经营的交易平台上所有网店(含自营网店和非自营网店)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商品交易额。按交易模式不同,商品交易额分为企业对消费者(B2C)交易额、企业对政府(B2G)交易额和消费者对消费者(C2C)交易额等。

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 指所有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全年交易额总和。

营业面积50平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 指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从事商品批发或者零售业务的商店或超市。

幼儿园、托儿所 指本辖区内实有的幼儿园、托儿所。包括学前班,以及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却有一定规模(儿童数超过10人)的个人办幼儿园、托儿所。

小学校数 指经过县及县以上教育部门批准,以招收适龄儿童为主,实施小学教学计划的学校数。包括小学,含有小学阶段教学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小学在校学生数 指学年开学后,在普通小学学习具有学籍的学生总数,包括留级生,不包括复读生和补习生。普通小学在校学生包含小学的学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

图书馆、文化馆(站)个数 指经过文化管理部门批准,设立于本辖区内,并对公众开放的图书馆和文化馆(站)个数,包括图书馆、文化馆和文化站。不包括单位内部的图书室。

剧场、影剧院个数 指独立核算的专用剧场和属文化部门主管的能演出戏剧的影剧院、兼映电影的剧场,以及附属在剧院、团公开营业的非独立核算的剧场、排演场个数。

体育场馆个数 指为训练、竞赛、健身提供服务的,以面向社会公众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经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机构,包括体育场和体育馆个数。体育场指有400米跑道(中心含足球场),有固定道牙,跑道6条以上并有固定看台的室外田径场地。体育馆指有固定看台,可供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等项目训练比赛活动用的室内运动场地。包括学校或企事业单位的对外开放的各类体育场馆,但不包括体育健身广场。

医疗卫生机构 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服务或从事医学科研和医学在职培训等工作的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年底的固定实有床位(非编制床位),包括正规床、简易床、监护床、超过半年的加床、正在消毒和修理的床位、因扩建或大修而停用的床位,不包括产科新生儿床、接产室待产床、库存床、观察床、临时加床和病人家属陪侍床。

执业(助理)医师人数 指本辖区年末实际拥有的执业(助理)医师人数,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助理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

兽医(防疫)技术人员人数 指本村年末实际拥有的兽医(防疫)技术人员数量。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 指提供住宿、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伤残革命军人休养院、复退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退军人精神病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福利院、老年收养性机构(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收养性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数量。这些单位,分事业单位、企业和民办非企业3类。

本级政府创办的老年收养性机构 指经过民政部门批准,由本级政府创办的老年收养性机构(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

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数 指收养性单位年末床位的实际收养能力。对于炕、通铺,以正常可容纳人员数量折算床位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参保人数 指报告期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并已有缴费记录以及制度实施当年已经年满60周岁并在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的总人数(不包括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人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指报告期末,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之和。指在报告期末纳入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已发放补助经费的人数。

自来水用户数 指通过城乡自来水管道网饮用自来水的所有住户数。

管道燃气用户数 指使用管道燃气家庭户的总户数。

金融机构网点数 指金融机构在本辖区所设立的金融网点个数总和。金融机构,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包括由内资、外资经营的银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等。

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个数 指经过有关管理部门批准,供居民休闲游玩的地方。公园指常年开放的供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学、文化及休闲等活动,有较完善的设施和良好的绿化环境、景观优美的公园绿地。包括综合性公园、儿童公园、文物古迹公园、纪念性公园、风景名胜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带状公园等。不包括居住小区及小区以下的游园。

生活垃圾月均清运量 指收集和运送到各生活垃圾处理厂和生活垃圾最终消纳点的月均生活垃圾数量。生活垃圾指城市日常生活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规定的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集市贸易市场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公共场所垃圾和机关、学校、厂矿等单位的生活垃圾。

五保户指年末由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的供养对象。所谓五保,主要包括:报吃、报穿、报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指报告期末在建立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得到当地政府或集体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并已发放补助经费的人数。

居民小组个数指城镇社区(居委会)下属的居民小组个数。

村民小组个数指农村村民委员会下属的村民小组个数。

村级人口分组统计情况包括乡镇户籍人口中分别在500人以下、500-1000人、1000-2000人、2000-3000人和3000人以上五个范围内的村及社区居委会个数的统计。

村组干部数村干部和组干部数合计(含当年卸任)。

在任村委会干部数村委会干部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或村会计的专职、兼职人员数。按实际人数统计(不含工资不在村上领取的挂职干部及大学生村官)。

卸任村委会干部数(当年)统计当年卸任村委会干部数。

在任村民小组干部数指村民小组的组长或生产队的队长。

卸任村民小组干部数统计当年卸任村民小组(生产队)干部数。

在任居委会/社区干部数指当年在任居委会/社区干部数。社区干部和居民小组干部数合计。城镇社区(居委会)干部指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文书(会计)、居民小组长的专职、兼职人员数。按实际人数统计(包含当年卸任社区干部数,不含工资不在社区领取的挂职干部及大学生村官)。

卸任居委会/社区干部数仅统计当年卸任居委会/社区干部数。

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面积 指辖区内的全部陆地面积和水域面积。包括耕地、荒山、荒地、山林、草原、滩涂、道路和建筑物占地等陆地面积,以及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面积。

乡个数 指本辖区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乡一级行政区划的数量。

镇个数 指本辖区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镇一级行政区划的数量。

户籍户数 指年末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户数,即公安部门户籍户数。

户籍人口 指年末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数,即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

第一产业从业人员 指主要从事农、林、牧、渔业的人员。

第二产业从业人员 指主要从事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人员。

第三产业从业人员 指主要从事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人员。

地区生产总值 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三次产业划分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三次产业的划分标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指国家财政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所取得的收入,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主要包括:(1)各种税收:包括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货物退增值税和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等。(2)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财政收入按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划分为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本级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指国家财政将筹集起来的资金进行分配使用,以满足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需要的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等、商业服务业等、金融、救援其他地区、国土海洋气象等、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政府债务付息等方面的支出。财政支出根据政府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不同职权,划分为中央财政支出和地方财政支出。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 指企业、机关、团体和居民根据可以收回的原则,把货币存入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保管并取得一定利息的年末货币总量。

居民储蓄存款余额 指城乡居民在某一时点上,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本(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总额。不包括居民的手存现金和工矿企业、部队、机关、团体等单位存款。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 指年终时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根据必须归还的原则,按一定利率,为企业、个人等提供资金贷款的总额。

农业及支农贷款余额 指年末金融系统用于农业和支农的所有贷款余额。

耕地 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
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
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1.0米、北方宽度<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
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设施农业占地(水面)面积 指年末设施农业实际占地(水面)面积。包括先进设施种植占地面积、设施林业占地面积、设施畜牧养殖占地面积、设施水产养殖占地(水面)面积。

先进设施种植占地面积 包括先进设施种植占地和为先进设施种植生产服务的非生产设施占地面积。先进设施种植是指利用特定的设施(连栋温室、日光温室),人为创造适用于作物生长的环境,以生产优质、高产、稳产的蔬菜、花卉、水果等农产品的一种环境可控制的种植活动,包括滴灌节水技术农业、现代灌溉设施农业、测土配方施肥、先进的农业机械等高技术、精细、科技、高效的农业;
不包括仅提供大棚,无其他光照、保温、栽培、灌溉、施肥等技术措施的设施种植。

设施林业占地面积 指年末设施林业实际占地面积。包括设施林业生产占地和为林业生产服务的非生产设施占地面积。

设施林业是指通过采用现代化林业工程和机械技术,改变自然环境,为林业生产提供相对可控制甚至最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照、水、肥和空气等环境条件,而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对自然环境的依赖进行有效生产的林业,主要包括塑料大棚、温室、水肥一体化灌溉等。

设施畜牧养殖占地面积 指年末设施畜牧养殖实际占地面积。包括设施畜牧养殖占地和为设施畜牧养殖生产服务的非生产设施占地面积。

设施畜牧养殖是指应用现代化、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装备的畜禽养殖活动。即以自动化养殖设施、饲料散装配送设备等为重点,配备栏舍智能化环境控制、饲喂、性能测定和防疫消毒、畜禽排泄物处理等设施设备,大力推行饲料散装配送,加快散装饲料运输、储存、检验检测等设施的饲养、养殖活动。

设施水产养殖占地(水面)面积 指年末设施水产养殖实际占地(水面)面积。包括设施水产养殖占地(水面)和为设施水产养殖生产服务的非生产设施占地(水面)面积。

设施水产养殖是指利用特定的设施(循环水、工厂化、网箱、围栏、养殖工船等),在人为创造的适合水生动物生长的环境中,开展的一种环境可控的水产养殖活动。

耕地灌溉面积 指实际耕种的耕地面积中灌溉工程设施基本配套,有一定水源、土地较平整,一般气候条件下当年可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一般情况下,耕地灌溉面积应等于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水田和水浇地面积之和。

农作物播种面积 指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在日历年度内收获农作物在全部土地(耕地或非耕地)上的播种或移植面积。凡是本年内收获的农作物,无论是本年还是上年播种,都算为播种面积,但不包括本年播种、下年收获的农作物面积。移植的农作物面积按移植后的面积计算,不计算移植前的秧田、畦田等面积。多年生作物,即播种后可连续生长多年的缩根性草本植物,如有些麻类、中药等作物的播种面积,按本年新增面积加往年的连续累计面积计算。如果因灾害等原因,应该收获却未能收获,也要按原播种面积计算,新补或改种,并在本年收获的,要按复种作物计算面积。间种、混种的作物面积按比例折算各个作物的面积,如果完全混合、同步生长、收获的作物,按混合面积平均分配。复种、套种的作物,按次数计算面积,每种一次计算一次。再生稻、再生高粱、再生烟等,因其没有经过播种或移植,不算入播种面积。

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指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在日历年度内收获的粮食作物在全部土地(耕地或非耕地)上的播种或移植面积。凡是本年内收获的粮食作物,无论是本年还是上年播种,都算为当年播种面积,但不包括本年播种、下年收获的粮食作物面积。移植的粮食作物面积按移植后的面积计算,不计算移植前的秧田面积。如果因灾害等原因,应该收获却未能收获,也要按原播种面积计算,新补或改种,并在本年收获的,也要按复种作物计算面积。间种、混种的作物面积按比例折算各个作物的面积,如果完全混合、同步生长、收获的作物,按混合面积平均分配。复种、套种的作物,按次数计算面积,每种一次计算一次。再生稻、再生高粱等,因其没有经过播种或移植,不计入播种面积。

蔬菜播种面积 指在日历年度内收获的蔬菜在全部土地(耕地或非耕地、露地或设施)上的种植面积。复种、套种的蔬菜,按次数计算面积,种植一次(茬)计算一次。间种、混种的蔬菜,按每一种作物所占面积的比例折算,在完全混合、同步生长的情况下,按混合面积平均分配。多年生的蔬菜,其面积等于本年新植面积加上以往种植存活到本年的面积之和,不论本年是否收获均应计算面积,不论一年内收获几次都只计算一次面积。出现灾毁情况时,原来的种植面积不变,如有改种,年内收获的,则再算一次改种的面积。

粮食总产量 指农业生产经营者日历年度内生产的全部粮食数量。按收获季节包括夏收粮食、早稻和秋收粮食,按作物品种包括谷物、薯类和豆类。其中谷物包括小麦、玉米、早稻、中稻和一季晚稻、双季晚稻、大麦、高粱、谷子、荞麦等禾本科和蓼科粮食作物;
薯类只包括马铃薯、甘薯,木薯统计在其它农作物,芋头等其它薯统计在其它蔬菜;
豆类包括大豆、绿豆、红小豆、杂豆等。谷物产量按脱粒后的原粮计算,薯类按鲜薯重量的5:1折算,豆类按去豆荚后的干豆计算。

粮食生产大县的粮食总产量,由其所在省级调查总队提供。

油料产量 指全部油料作物的生产量。包括花生、油菜籽、芝麻、向日葵籽、胡麻籽(亚麻籽)和其他油料。不包括大豆、木本油料和野生油料。花生以带壳干花生计算。

棉花产量 按皮棉计算。3公斤籽棉折1公斤皮棉。不包括木棉。

糖料产量 指甘蔗和甜菜生产量的合计。甘蔗以蔗杆计算,甜菜以块根计算。

园林水果产量 指农业生产经营者日历年度内在专业性果园、林地及零星种植果树(藤)上生产的水果产量。包括苹果、梨、柑桔类、热带及亚热带水果和其它园林水果如桃、葡萄、红枣等,不包括采集的野生水果。按实收的鲜果计算产量。经脱水、晾干等处理的干果,如干枣、葡萄干、柿饼、桔饼等一律折合成鲜果计算。

肉类总产量 指报告期内各种牲畜及家禽、兔等动物肉产量总计。猪、牛、羊、马、驴、骡、骆驼肉产量按去掉头蹄下水后带骨肉的胴体重量计算,兔禽肉产量按屠宰后去毛和内脏后的重量计算。猪牛羊禽四个品种肉产量由主要畜禽监测抽样调查获得,马、驴、骡、骆驼、兔肉产量由全面统计获得,其它特种养殖肉产量可用住户调查资料推算获得。

猪肉产量 指报告期内出栏肥猪头数折算出的鲜、冷鲜、冷冻猪肉总量,按胴体重计算。生猪生产大县的猪肉产量,由其所在省级调查总队提供。

禽蛋产量 指报告期内饲养的蛋用家禽生产的禽蛋总重量。包括出售的和农民自产自用的部分。品种主要为鸡鸭鹅。

奶类产量 指全社会产量,包括出售给国家部分,农贸市场交易部分和农牧民自食部分。不包括牛犊和乳羊直接吮食部分。

蔬菜产量 指各种蔬菜包括菜用瓜、茭白、芋头、生姜等在内的产量。

水产品产量 指渔业(捕捞和养殖)生产活动的最终有效成果。包括全部海水和淡水鱼类、甲壳类(虾、蟹)、贝类、头足类、藻类和其他类渔业产品的最终产量。不包括渔业生产过程中的中间成果,如鱼苗、鱼种、亲鱼、转塘鱼、存塘鱼和自用作饵料的产品等。水产品在上岸前已经腐烂变质,不能供人食用或加工成其他制品的,不统计在水产品产量中。

“三品一标”农产品个数 指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个数。同一农产品被认定为不同“三品一标”产品的,不重复统计。

“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面积 指种养政府相关部门认定 “三品一标”农产品的实际占地(水面)面积,包括种养实际占地面积及为种养“三品一标”农产品提供生产服务的非生产设施占地面积。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 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个数。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农产品加工业产值 指以农产品及其附产品为原料进行工业加工的企业总产值。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为工业统计报表中制造业的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共6项)产值,数据取自统计局工业统计报表 (参见《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2017版》) 。注意:
(1)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不包含纺织业、服装业产值;

(2)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不考虑价格因素,即按现价计算。

公路里程 指在一定时期内实际达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的技术等级的公路,并经公路主管部门正式验收交付使用的公路里程数。包括大、中城市的郊区公路,以及公路通过小城镇(指县城、集镇)街道的公路里程和公路桥梁长度、隧道长度、渡口的宽度以及分期修建的公路已验收交付使用的里程。不包括大、中城市的街道、厂矿、林区生产用道和农业生产用道路的里程。两条或多条公路共同经由同一路段,只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里程长度。按公路技术等级分为等级公路和等外公路,其中等级公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固定电话用户 指在电信运营企业营业网点办理开户登记手续并已接入固定电话网上的全部电话用户。包括普通电话用户、公用电话用户、窄带综合业务数字网(N-ISDN)用户、智能网专用接入终端用户等。

移动电话用户 指通过移动电话交换机进入移动电话网、占有移动电话号码的电话用户。用户数量以报告期末在移动电话营业部门实际办理登记手续进入移动电话网的户数进行计算,一部移动电话统计为一户。

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 指报告期末在电信运营企业登记注册,通过XDSL、FTTX+LAN、WLAN等方式接入中国互联网的用户,主要包括XDSL用户、LAN专线用户、LAN 终端用户及无线接入用户。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指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标准为:(1)批发业(包括外贸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包括2000万元,下同);
(2)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3)住宿业和餐饮业:年营业总收入200万元以上。

出口总额 出口总额又称出口贸易额或出口总值,是以货币表示的一定时期内本地区向国外出口的商品的总金额。

固定资产投资 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城镇个体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包括原口径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加上农村企事业组织项目投资,不含农户投资。

房地产开发投资 指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房地产开发法人单位统一开发的包括统代建、拆迁还建的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宾馆、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配套的服务设施,土地开发工程(如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通讯、平整场地等基础设施工程)和土地购置的投资;
不包括单纯的土地开发和交易活动。

普通中学 指普通初中和普通高中。

小学校数 指经过县及县以上教育部门批准,以招收适龄儿童为主,实施小学教学计划的学校数。包括小学,含有小学阶段教学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普通中学专任教师数 指在普通中学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固定教师、民办教师人数,不包括兼职教师和临时代课教师。

小学专任教师数 指在普通小学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固定教师、民办教师人数,不包括兼职教师和临时代课教师。普通小学老师包含小学老师,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负责小学阶段教学的老师,不能准确划分的可按小学生占比推算。

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 指学年开学后,在普通中学学习具有学籍的学生总数,包括留级生,不包括复读生和补习生。

小学在校学生数 指学年开学后,在普通小学学习具有学籍的学生总数,包括留级生,不包括复读生和补习生。普通小学在校学生包含小学的学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

专业技术人员 指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在管理岗位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体指工程技术人员(含民航飞行技术人员、船舶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科学研究人员(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及实验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教学人员(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学、小学),经济人员,会计人员,统计人员,翻译人员,图书、档案、文博人员,新闻、出版人员,律师、公证人员,播音人员,工艺美术人员,体育人员,艺术人员及政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企业、事业单位下设的职能机构、企业生产车间的辅助车间(或附属辅助生产单位)中从事生产、技术、经济管理和政治工作的人员。按照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

全年专利授权数 指报告年度由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向调查单位授予专利权的件数。

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 指公共图书馆已编目的古籍、图书、期刊和报纸的合订本、小册子、手稿、以及缩微制品、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听视文献资料数量总和。公共图书馆是指文化部门主办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图书馆,不包括教育、科研、厂矿企业等举办的图书馆以及文化馆(文化中心、群众艺术馆)、文化站内设的图书室。

剧场、影剧院个数 指独立核算的专用剧场和属文化部门主管的能演出戏剧的影剧院、兼映电影的剧场,以及附属在剧院、团公开营业的非独立核算的剧场、排演场个数。

体育场馆 指为训练、竞赛、健身提供服务的,以面向社会公众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经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机构,包括体育场和体育馆个数。体育场指有400米跑道(中心含足球场),有固定道牙,跑道6条以上并有固定看台的室外田径场地。体育馆指有固定看台,可供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等项目训练比赛活动用的室内运动场地。包括学校或企事业单位的对外开放的各类体育场馆,但不包括体育健身广场。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年底的固定实有床位(非编制床位),包括正规床、简易床、监护床、正在消毒和修理床位、因扩建或大修而停用的床位,不包括产科新生儿床、接产室待产床、库存床、观察床、临时加床和病人家属陪侍床。

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 指本辖区年末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数量。

执业(助理)医师人数 指本辖区年末实际拥有的执业(助理)医师人数,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助理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四类。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指调查户在调查期内得到的可支配收入按照居民家庭人口平均的收入水平。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包括农村和城镇户,下同)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收入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五项,分别是: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计算公式:
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 其中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生产税收-生产补贴) 财产净收入=财产收入-财产性支出 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指农村调查户在调查期内发生的消费支出按照居民家庭人口平均的消费水平。消费支出指住户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根据用途不同,消费支出可划分为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食品烟酒消费支出 指主食、副食、其他食品、烟酒和在外饮食支出。

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 指农村住户用于教育、文化、娱乐方面的支出。包括教育文化娱乐用品支出和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

农村居民每百户年末家用汽车拥有量 指每百户农村居民年末家用汽车拥有量。

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 指提供食宿、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复退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退军人精神病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福利院、老年收养性机构(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收养性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总称。这些单位,分事业单位、企业和民办非企业3类。

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数 指收养性单位报告期末床位的实际收养能力。对于炕、通铺,以正常可容纳人员数量折算床位数。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指报告期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社保经办机构已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职工人数,包括中断缴费但未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职工人数,不包括只登记未建立缴费记录档案的人数、报告期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人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参保人数 指报告期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并已有缴费记录以及制度实施当年已经年满60周岁并在经办机构参保登记)的总人数(不包括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人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指报告期末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合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 指报告期末,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指报告期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及地方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人员的人数。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指在报告期末家庭平均收入在当地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镇居民,并已领取补助经费的人数。包括“三无”对象,失业人员和在职、下岗、退休人员等。三无人员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人员。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指报告期末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地区,得到当地政府或集体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农业人口家庭,并已领取补助经费的人数。

森林面积 指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

自然保护区面积 指为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将一定面积的陆地和水体划分出来,并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而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个数。根据保护对象,自然保护区分为自然生态系统类、野生生物类、自然遗迹类。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不计在内。

污水处理厂数 指本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厂的数量。

垃圾处理站 指有关部门或单位在县境内建造的符合标准的垃圾处理场所。不包括露天垃圾场。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是指农业科技进步对农业总产出增长的贡献份额。年度间农业总产出(一般用农业总产值或农业增加值表示)增长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各种投入的增长因素,包括土地、资金、机械、劳动力等投入,也包括科学技术进步因素。在一地区某一时期范围内(通常为一年度)农业总产出增长总额中,由科技进步因素引起的增长量所占比重即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农业科技进步的内容既包括农业生产技术进步(或者叫自然科学技术进步),也包括农业经营管理技术和服务技术进步(或者叫社会科学技术进步)。通常,把只包括前者的技术进步称为狭义农业技术进步,二者都包括在内的技术进步称为广义的农业技术进步。

本指标体系中所用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广义农业技术进步,也称农业全要素生产率。

农村网络零售率 指农村地区商品销售中利用互联网进行交易的商品销售额占农村地区全部商品销售零售额的比率。

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 指草原综合植被覆盖面积占土地总面积之比,一般用百分数表示。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量占畜禽粪污总量之比,一般用百分数表示。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指在一次灌水期间被农作物利用的净水量与水源渠首处总引进水量的比值。它是衡量灌区从水源引水到田间作物吸收利用水的过程中灌溉水利用程度的重要指标或称衡量农业节水效果的关键指标。

农村义务教育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 指农村义务教育专任教师中学历在本科及以上的教师人数所占比例。

涉农产业园区 指由省、市、县各级设立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产品加工园、农业创业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农业相关园区。

现代农业产业园 指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或优势特色产业,以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开展“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全产业链开发,实现绿色发展和产业深度融合,经地方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地理界限明晰、地域范围合理、建设水平区域领先的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区。

现代农业科技园 指以政府为主导,以技术示范、成果转化、孵化培育、科技培训为主,起到农业科技创新与示范、推广、农民培训、孵化企业等作用的园区。

现代农业创业园 充分发挥政策和资金的作用,积极吸引资金投资农业,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市场主体及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城乡各类群体入驻创业,提供优惠的土地、租税等创业扶持政策,共同建设创业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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