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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实施方案

2020-12-24 20:29:27

三元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实施方案 《两岸乡村融合发展行动计划》 (初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加快推进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促进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习近平生态思想重要孕育地、实践地和绿色态优势,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统筹抓好乡村振兴与两岸融合、“三农”工作与对台工作,不断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以更大的融合发展成果充分展现制度优势,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发挥更大作用。

(二)发展目标 到2021年,高水平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进展显著,“串点连线成片”格局基本形成,“点、带、圈”同步提升;
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一县一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产业链产值达30亿元;
森林康养产业初具规模,产业功能得到完善;
林博会市场化转型初步完成,带动明台经贸合作效果显著提升;
区台乡村融合发展环境基础、产业基础、政策基础不断强化。

到2025年,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持续改善,农村建筑和住宅风貌显著提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基本形成;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超4%,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加快升级发展,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全产业链产值达50亿元;
万寿岩-格氏森林康养带建设,年产值规模达10亿元;
林博会实现全面市场化,区台经贸合作上新台阶,区台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到2030年,生态宜居水平显著提升,“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接近或超过台湾水平;
形成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森林康养产业,创建区台合作示范森林康养基地。区台乡村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形成两岸乡村融合发展“三元经验”。

到2035年,全区乡村实现全面振兴,区台乡村深度融合,全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实施五大融合发展行动 (一)实施农业产业融合发展行动 1.农业产业结构得到优化。优布局,实施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提升工程。积极引进台湾新品种和新理念,重点在培根肉和柑桔等产业加强与台湾地区交流合作。补短板,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工程,培育壮大肉制品加工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特色加工小镇和加工示范基地;
实施农业三产融合工程,加快推进农旅融合、文旅融合、竹旅融合等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发展,加快补齐农业短板。强品牌,发挥绿色生态优势,创建三元肉制品加工企业组成的培根产业集中区,在巩固提升“万寿岩”、“三明早蜜”、 “名佑” 、“麦尔”、“欧派”、“聚海”、“德威”等肉制品等传统品牌的基础上,按照“种业学台技、营销学台商、加工引台资”的思路。

责任单位:三元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工信与商务局、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农业发展质量得到提升。扩规模,实施特色现代农业“五百工程”,加快推进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和标准果园五大产业建设,做大特色现代农业规模,重点在富硒米、水果、花卉苗木和乡村旅游等产业领域加强与台湾地区合作,推动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与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农业新增长点。育龙头,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优质台资台企。明确一个产业作为明台产业融合重点产业,并确定吉口工业园区作为产业融合示范点。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农业科技水平不断加强。围绕特色现代农业主导产业和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科技需求,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加快推进以市农科院为龙头的涉农研发机构的建设,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服务乡村振兴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企业培育,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依托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探索建立产、学融合的两岸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交流机制。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加快引进和有效推广台湾农业高新技术。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工信与商务局、林业局,市农科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生态产业融合发展行动 1.康养产业逐步壮大。重点推进三元万寿岩-格氏栲康养带带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基地基础设施,开发特色森林康养产品,提升森林康养服务水平,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森林康养基地和省级森林康养城市、森林康养小镇,逐步实现森林康养产业全域覆盖,建成国家森林康养示范试点区。积极引入台湾在健康养生基地评估、自然体验和森林疗愈课程设计等方面经验。

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康养队伍不断强化。依托闽台人才交流计划,参加市里与台湾高校、科研院所及专业培训机构共同举办的培训,每年至少参加培训1场次以上,培养森林讲解员、森林疗养师、森林康养产业服务管理等人才。借助海峡两岸林博会、明台人才交流合作论坛等载体,参与森林康养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分批参加我市组织森林康养基地负责人、从事森林康养产业工作的人员赴台学习考察和对接,提升产业管理与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3.康养市场得到拓展。充分利用海峡两岸林博会、泰宁闽台乡村交流中心对台交流宣传的重要作用,向两岸民众大力宣传推介我区森林康养品牌,展示展销森林绿色食品、道地药膳产品等,提高森林康养基地及产品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在稳步扩大区域客源市场的基础上,带动吸引更多的台胞到我区康养休闲,将三元万寿岩-格氏栲森林康养带打造成为台胞入闽体验森林康养的第一站点。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4.康养投资更加多元。用好用活台胞台企投资政策,依托“9·8”“11·6”等招商平台,通过电话联系、网络对接等“云招商”模式,邀请台湾有经验、有实力的森林康养企业与机构来明考察,到三元投资,组织条件较成熟、融入台湾元素的森林康养基地赴台开展招商推介,互动吸引更多台胞台企来区投资,共同开发森林康养产业,培育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两岸合作示范森林康养龙头企业。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三)实施美丽乡村融合发展行动 1.打造美丽乡村融合样板。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持续实施三元区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提升工程。按照“连点串珠成链”工作思路,以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市级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为核心,通过跨村联建、资源共享、产业互补等模式,按照市里规划的梅列-三元-沙县近郊休闲、将乐-泰宁-建宁文旅康养、明溪-清流-宁化红色文化、大田-永安-尤溪产业发展等4条美丽乡村精品线路,重点打造万寿岩-格氏栲森林康养带,持台湾团队与岩前村、楼源村、曹源村等一批合作基础突出、发展条件较优、融合预期较好的行政村开展结对合作,打造一批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区台乡村融合发展示范样板。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2.科学规划建设农村住宅。遵循“县统筹、乡统管、地统筹、事统管”原则,在扎实推进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农村建筑住宅规划和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好有新房没新村问题。开展“明台建筑师联合驻村行动”,支持引进台湾建筑师、文化创意团队参与我区农村新型住宅小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乡村建设项目,适时组织我区规划机构和农村新型住宅施工团队赴台湾,交流学习村庄规划和农村住宅改造经验。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3.培育庭院经济新增长点。实施农村庭院绿化美化提升工程,以提升户容庭貌形象为核心,充分整合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庭院资源,采取“经合社+农户”的经营模式,重点发展原生态家庭果园、农家餐馆、休闲庭院、农村民宿等相融合的农村庭院经济模式,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农村家庭农场,着力破解农村庭院、闲置宅基地管护难问题,有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支持各地引进台湾休闲农业、民宿运营管理团队与农村经合社共同经营,种植优质台湾水果,发展庭院采摘,提升民宿行业经营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住建局 (四)实施经贸文化融合发展行动 1.海峡两岸林博会影响力不断扩大。持续创新打造三个“林博会”:全域全时林博会。坚持“事业+产业”“展示+展销”,结合森林康养基地或特色产业,围绕绿色三明主题和两岸乡村融合发展,邀请台商台胞、台湾有关行业专家、学者来区参观考察、交流学习;
组织相关人员赴台开展文化互动、学术研讨、实地考察等交流活动,实现两岸全域、全年全面交流合作。展示展销林博会。在11·6林博会期间,利用三明会展中心展馆布设台湾展区的机会,邀请台湾客商参展,展销台湾农林特色产品、生物医药产品等;
开展两岸交流活动,如两岸森林康养论坛、两岸茶文化交流活动等,邀请两岸专家、学者、企业参加,推进两岸交流合作。网上掌上林博会。通过“掌上林博会”和林博会微信小程序,方便两岸客商与采购商报名参展、发布信息,推动双方供需对接;
组织新媒体直播推介两岸农林产品、开展两岸线上交流,实现两岸线上、线下全面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农民创业基地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持续建设吉口市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将吉口台湾农民创业园打造成两岸现代农业合作示范的重要平台,争取在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金融产品服务、组建台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给予支持。

责任单位:区委台港澳办,区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打造青年交流平台,重点推进三元区万寿岩、三明市综合实践学校等一批省级台湾青年体验式交流中心和基层对台交流示范点,探索促进两岸青年交流新模式。

责任单位:区委台港澳办,—— (五)实施乡村治理融合发展行动 1.乡村交流成果得到巩固。开展区台乡镇交流合作“双十行动”,全区每年选择在乡村旅游、观光农业、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深加工、乡村管理、美丽乡村建设、行业协会建设等方面有一定基础的乡镇(村)参与市里兴办的各种明台合作活动,争取在人才、技术、资金、管理、营销以及特色产业发展上与台湾建立较为紧密的合作关系,力争在客家文化、富硒产业、文旅康养产业等方面有新的交流合作亮点。

责任单位:市委台港澳办,—— 2.乡村自治水平明显提升。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快推进我区1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6个全省乡村治理示范村、2个省级治理示范镇等一批乡村治理试点工作,形成三元区乡村治理经验模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乡镇服务农村和农民的作用,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统一平台,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积极推广乡贤回归、驻村特派员做法,借鉴台湾地区农村社工成熟模式和经验,吸引台湾地区优秀人才,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区委台港澳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3.乡村发展环境得到优化。以“美”促融,实施以“一革命四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整治五年行动提升工程,吸收台湾地区垃圾不落地、控制农村环境污染源、多元主体参与整治等经验做法,选择岩前村、莘口村、中村村等若干个村开展试点,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典示范村,构建“林深水美花香”优美环境;
以“惠”促融,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国31条,省66条,实现台资项目扶持政策更优惠,结合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金融改革等,在融资、用地、用工等要素保障更全面;
以“情”促融,在全市农业系统开展“台农台企服务年”活动,通过“一企一策”挂钩服务等方式,倾听台农台企意见建议,切实解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金融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区委台港澳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机制。区本级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分析区台乡村融合发展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各乡(镇)要建立推进区台乡村融合发展工作专班,把重要任务抓紧抓细抓实抓到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认真落实各类惠台措施,切实抓好有关工作落实。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依托资源禀赋,把握趋势大势,明确两岸乡村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实现路径。

(二)强化对接交流机制。借助省委台港澳办等上级部门对台交流渠道,积极对接台湾知名涉农企业和有影响力的团队、机构。充分发挥各类涉农行业协会的作用,围绕农、林、文、旅等相关产业,策划明台合作项目,通过开展赴台推介招商、邀请来闽参访等活动加强与台湾相关行业协会交流,推动双方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三)强化人才引进机制。落实省上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的意见、闽台人才交流合作计划等相关扶持政策,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对接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引进台湾村庄规划、农业技术、文化创意、经营管理等方面人才。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模式,依托三明学院等院校,邀请台湾团队、师资来明讲课、设立工作室。选送一批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农业技术人员、新型职业农民赴台湾参访,提高乡村人才队伍专业素养。

(四)强化落实督办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把五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转化为具体项目,明确责任、时限、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市里将适时开展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及时发现,督促解决出现的突出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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