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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实施方案

2020-09-06 20:07:36

XX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批示指示,切实增强垃圾综合治理实效,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完善XX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系统谋划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逐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升我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后力。

(二)主要原则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加强部门属地联动,强化宣传、引导、监管职能,逐步形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全程分类,整体推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分类体系。统筹发挥政府、企业、社会、党员等各方作用,强化社会共治。

政策支撑,稳步落实。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收运体系、处置体系和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并实施常态化管理。

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坚持城乡一体化,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按照我镇总体规划布局,结合实际,统筹布局各类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村、社区因地制宜,探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机制、新模式。

1.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居民养成爱护环境、物尽其用的文明生活方式,促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和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类标准和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效落实。在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基础上,加快建设园林绿化垃圾、有害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到2020年底,实现我镇域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设施设置实现全覆盖;
镇区(包括管理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
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工作;
餐厨废弃物单独收运,资源化处置率达到100%;
农贸市场及农村有机垃圾专项收集、专项处理,不再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渠道,分类处理率达到95%。

2.阶段目标 2019年,全面完成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及农贸市场有机垃圾专项收集、专项处置,不再进入生活垃圾处理渠道,分类处理率达95%;
完成2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工作;
完成10个无物业小区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下半年,第一批试点的3个行政村、2个物业小区即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农户按照“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处理模式,有效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小区居民按照“户投放、督导分检、环卫再分类”的收运模式,层层把控垃圾种类。

2020年,镇区(包括管理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80%;
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工作;
全面完成“园林绿化垃圾”“有害垃圾”“建筑装潢垃圾”、“大件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收运体系、处置体系和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完成XX个行政村、XX个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形成常态化管理。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剩菜剩饭、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易腐性垃圾。

其他垃圾。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居民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根据《XX镇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表》要求进行设置。

居民小区:根据楼栋数合理设置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可回收物桶配置不少于150户/个,有害垃圾箱配置不少于主要出入口数量,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应与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同步配置。未实现垃圾实时外运的小区,设置不少于1处垃圾暂存点,标识明晰且有效暂存各类分类垃圾。

农村地区:根据村庄面积和户数大小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亭,分类亭内配有厨余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及有害垃圾箱,分类亭配置不少于300户/个。行政村内设置不少于1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暂存点,标识明晰且定期送至暂存点进行有效暂存。以家庭为单位,每户配备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桶各一只,其中厨余垃圾桶印有二维码。

单位:办公和经营场所应当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单位配置垃圾箱房的,应当成组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产生餐厨垃圾的,还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

按照“先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后全面覆盖企事业单位”的安排,分步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坚持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率先实施,加快推行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实现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巩固提升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成果,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实效。

(二)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1.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 结合居民小区建设“美丽家园”行动,鼓励居住小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以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分类投放为主要内容,根据不同类型居民小区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定时定点投放的分类投放点设置、投放时间安排及分类投放规范等。物业公司、居委会、分类投放督导员应当搞好居民定时定点投放的宣传引导及日常监管。

2.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制度正向激励机制 以“户分类、勤扫码、兑奖品”为方向,创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制度,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每户家庭发放2个小号垃圾桶,其中蓝色垃圾桶用于存放其他垃圾,灰色垃圾桶用于存放厨余垃圾,灰色垃圾桶贴有二维码,便于后期积分的收集统计。居民正确分类后通过手机扫码,累计积分将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

3.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 坚持“大分流、细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加强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居民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搞好大件垃圾收运服务。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
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完善集贸市场垃圾分流体系,强化集贸市场垃圾的源头分类,鼓励有条件的集贸市场设置餐厨垃圾源头减量设施;
结合餐厨垃圾收运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促进集贸市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三)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1.全面实行分类收运 (1)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产生的有害垃圾,必须按照环保的相关规定交由环保部门或由环卫部门定期收运。居民小区产生的有害垃圾,可暂存规定存放点,交由环卫部门采用专用车辆进行分类收运至太仓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理,一周清运一次。

可回收物。可回收垃圾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委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或环卫部门收运,进行再生循环利用。采取定期收运,一周清运两次。

厨余垃圾。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产生的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至由太仓蓝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滴漏、遗撒和恶臭。厨余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产生单位委托环卫部门采用专用车辆收运至太仓协鑫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其他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

(2)监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导员制度。社区、行政村根据自身需求,聘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导员指导垃圾分类工作,并配备专门分拣、收运人员不少于2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督导员应当切实履行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义务,严格实行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坚决杜绝收运环节的混装混运。对收运环节混装混运的,严肃追究分类投放督导员责任。对分类质量不符合分类收运标准的生活垃圾,相关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分类投放督导员组织二次分拣,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品质。

(3)加强环卫部门监督管理。环卫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并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考核,将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规范执行情况,纳入相关企业的考核及评议制度,对发生混装混运的环卫部门予以严肃查处。环卫部门应当按照管理部门要求,对未实行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建立“首次告知整改,再次整改后收运;
对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拒绝收运并移交综合执法局处罚”的“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

2.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 以确保垃圾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保障镇区、各管理区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站运行正常。完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暂存点布局,规范运输有害垃圾,强化有害垃圾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 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属地责任。

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工作,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和相关政策,并进行指导考核。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党政办、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督分局、建设局、经发局、交管所、各村、社区、企事业按照《XX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三年(2018-2020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明确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协同推进垃圾综合治理。

(二)完善政策体系 1.参照《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办法》,完善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体系。通过建立“社区、行政村评分榜”、“社区、行政村红灰榜”、“小区、自然村光荣榜”、“机关单位季度绩效榜”(详见《关于完善XX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体系的通知》)等相关措施推动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发展。

2.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就地处置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根据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评价体系,规范督查评价工作。针对社区、行政村的督查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对连续排名在末位的社区、行政村启动问责机制。

对考核结果在95分以上的居民小区每年给予补助3万元,90分—95分给予补助2万元,90分以下不予补助。对工作中有创新性举措的社区;
国家媒体、省级媒体、市级媒体有正向报道的,格外补助5万元。

对考核结果在95分以上的行政村每年给予补助7万元,90分~95分给予补助5万元,90分以下不予补助。对工作中有创新性举措的行政村;
国家媒体、省级媒体、市级媒体有正向报道的,格外补助5万元。

3.完善环卫部门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收费机制;
研究促进居民源头分类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制定并实施源头收运能力支持政策,增加专用运输车辆能力配置,促进低端车型逐步升级改造,增强专业收运能力。强化资源利用产业鼓励政策。制定厨余垃圾资源化产品用于本市绿地林地土壤改良的补贴政策,打通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出路。健全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化扶持政策,促进再生产品利用。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制定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专项支持政策,确保有害垃圾规范收运处置,维护环境安全。

(四)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加强质量监管。落实区、街镇、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执法监管,把垃圾分类纳入居民小区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加强考核督办,确保源头分类实效。严格分类收运监管,坚决杜绝“混装混运”,将分类收运执行情况纳入环卫部门诚信管理体系,对“混装混运”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及环卫部门严肃查处。强化对末端分类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生态安全,促进资源有效利用。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全程分类各个环节有效衔接。

(五)加强科技支撑 对接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鼓励垃圾治理科技创新。加强与第三方组织及相关企业合作,大力推进垃圾治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开发应用,逐步提升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装备、中转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末端处置设施的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用好“互联网+”平台,制作垃圾分类小视频、互动小游戏,发展人工智能,强化信息化技术在垃圾分类全程体系中的应用,加强我镇垃圾治理的科技支撑。

(六)注重宣传引导 1.落实党建引领,通过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党员带头示范,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法规,主动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争做生活垃圾分类的践行者、先行者,让生活垃圾分类内化为日常习惯、基本素养,彰显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2.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创新平台机制,倡导全民参与,大力增强绿色发展、绿色生活意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通过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垃圾分类落地活动、送戏下乡活动等增强社会互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及各类社区教育基地,以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垃圾分类中的作用。

3.加大培训力度,使媒体、公益组织、宣传干事、社区志愿者等形成全面、正确的知识理解;
强化学校教育,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进幼儿园和中小学校;
组建志愿队伍,培育一批垃圾分类科普讲师及宣传员,努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经验。

Tags: 实施方案   生活垃圾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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