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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2020-10-17 15:02:54

 XX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县农村公路交通服务水平,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依法打击在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损害农村公路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努力打造“畅、安、舒、美”的行车条件和运营环境,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体要求,通过集中整治,解决路域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全面提升我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水平和对外形象,确保公路“畅通、安全、舒适、优美”的公路通行环境,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XX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XX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XX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XX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

 XX   县财政局局长 XX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XX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XX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XX   县水利局局长 XX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XX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XX   县林业局局长 XX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XX   XX公路局局长 XX   县司法局局长 XX   县乡村办主任   XX   县公安局副局长 XX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XX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XX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XX   县城管大队大队长 XX   县地方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XX   县地方公路管理所所长   XX   XX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XX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XX   XX镇人民政府镇长 XX   XX镇人民政府镇长 XX   XX镇人民政府镇长 XX   XX镇人民政府镇长 XX   XX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成员由县交通运输局、司法局、城管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抽调人员组成。

 三、整治范围 行政辖区内县、乡、村级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公路用地:指公路两侧边沟不少于1米的用地,公路两侧无边沟的,为公路缘石不少于5米的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指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四、整治标准 (一)路面:路面清洁、无坑槽,桥涵构造物完好,标志标线齐全、醒目、规范。

 (二)路肩:平整、密实、无杂草、无堆积物,边线顺直。

 (三)公路用地:用地内无违规摆摊设点、堆积占用路面等脏乱差现象。

 (四)建筑控制区:控制区内无新建、扩建违法建筑、构筑物。

 五、整治内容 (一)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及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公路桥梁、隧道用地范围内私挖乱建、破坏路基护坡的违法行为。

 (二)农村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和其他地面构筑物。

 (三)加强对公路两侧的平交道口进行规范管理。对未经审批设置、未按规范搭接且存在安全隐患的,要依法强制拆除封闭。

 (四)在禁止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害公路、桥隧、渡口安全的活动。

 (五)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六)利用公路桥隧(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七)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等行为。

 (八)坚持“一超四罚”高压态势,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行为从严打击,净化交通运输环境。

 (九)在有条件的乡村道入口设置限高、限宽龙门架,遏制超限车辆通行,保护公路完好。

 (十)在有条件的公路用地范围内补植增植公路路树,绿化路域环境,实现公路沿线环境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六、整治措施 (一)强化公路桥梁隧道的保护。对公路大中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范围内的采沙,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的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二)加强建筑控制区管控。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动态管理,对违法建设、违章搭建和废弃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依法拆除。

 (三)规范非公路标志设置。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的原则,全面规划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利用候车亭、护坡墙等公路附属设施,增设一些行业形象、道路安全、路政管理等宣传展示标牌。对擅自设置的非公路标志、标牌,必须依法查处;对经批准设置的但已破损的非公路标志,责成设置单位限期维修或更换。

 (四)加强穿越村镇路段整治,净化沿线环境。要保持边沟清洁、排水通畅,路宅路田分家设施齐全,绿化完好。两侧保持无垃圾堆、柴草堆和粪堆。对公路两侧的集货场所要进行综合治理,对占路经营行为要坚决取缔。

 (五)加大对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以及抛洒治理力度。重点查处三轴以上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严厉打击短途驳载超限运输行为,引导从事散装货物运输车主做好车辆密闭运输,确保农村公路路面整洁、安全、畅通。

 (六)改善路容路貌、提升绿化效果。保持路面无严重病害、路肩坚实平顺、边坡稳定,完善公路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对原有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林带缺行断垄部分进行补植,达到绿化美化的要求。

 七、责任分工 农村公路环境整治工作在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属地管理。

 (一)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向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县级道路路面病害治理和养护,农村公路标志标线齐全规范;负责公路用地范围内非公路标志的审批、管理及超限超载治理;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各类侵害路产路权、影响安全畅通的行为。

 (二)县城管大队。依法拆除农村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违章搭建和违法地面构筑物。清理公路两侧垃圾及污染物,保持整洁、无污染,展示我县经济发展和文明建设成果。

 (三)县公安局。做好相关社会维稳工作和应急处置。针对可能出现的聚众闹事、暴力抗法及恶意人为阻碍执法等突发事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加大对农村公路上行驶的客货运车辆(重点是3轴及3轴以上货运车辆和大型客车)超限超载超速超员违法行为查处;依法取缔各类违法占道经营、占路经营、占道晒粮等违法行为,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

 (四)县司法局。对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行政执法监督,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及时纠正其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做到依法行政,指导开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五)各乡镇。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负总责,要建立各司其职、责任到村的工作体制;负责本辖区内乡、村级道路路面病害治理和养护,保持路面清洁、无坑槽,桥涵构造物完好;负责本辖区内公路路肩、边坡、边沟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乡村级公路路肩标准不达标路段的清障及复土方工作,清理公路沿线路肩杂草,清除路域可视范围内垃圾、柴草堆、粪堆及建筑材料堆积物,沿线绿化补植,清除沿路乱搭乱建、占路经营现象。

 (六)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自身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相互配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通过整治,使全县公路保持路况良好,路容路貌整洁,标志标线和安保设施齐全完善,排水畅通,双侧路肩宽度达标,绿化美观,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八、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2月1日—2020年2月28日)。各单位根据本方案的整治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各路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定整治措施,制定实施计划,逐项逐条进行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3月1日—2020年11月30日)。各部门结合本辖区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分步完成”的原则组织实施。重点突出穿越村镇、城区路段的整治,对农村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非公路标志、违章建筑、地面构筑物、“三堆”清理、宣传标志设置进行有效的集中整治。通过集中整治,力争达到“美丽广西·宜居乡村”的建设要求。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各单位做好综合总结工作,及时发现和树立好典型,推广好经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分析综合整治的有效措施,摸索、探讨建立农村公路路容路貌及涉路许可项目综合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及管理、服务水平。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是提高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总体水平,提升农村公路整体形象的重大举措。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层层落实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部门之间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排除阻力,联动整治,确保形成合力,使各类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文明执法,确保和谐。整治期间,执法工作要做到位,做到宣传为先、整治为后、文明执法、公平公正,确保社会和谐与稳定。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成功做法,大造舆论声势,使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取得社会各界特别是公路沿线群众、企业的理解和支持,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整治氛围。

 (五)加强督导检查,保障整治效果。各单位要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容、要求报送完成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整治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人对整治各阶段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任务不完成的部门报县人民政府予以通报。

 (六)建立长效机制,保持整治效果。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始终要常抓不懈,各部门要以本次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加强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保持综合整治成果,全力打造畅通、安全、舒适、优美的公路交通环境。 

Tags: 专项   农村公路   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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