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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

2020-09-09 20:18:19

关于xx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上级要求,按照民政部《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关于印发<xx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xx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和《xx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三年(2018-2020年)实施方案》具体部署。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现制定三年(2018-2020年)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集中治理基层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低保制度的规范执行,提高经办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织密编牢“覆盖全面、兜底保障、持续发展”的基本民生安全网,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全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从2018年开始,分三年持续进行。2018年,推进农村低保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夯实低保管理的基础工作。集中力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2019年,建立健全整治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机制,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2020年,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依法救助、精准救助能力显著增强,以农村低保提标与脱贫工作无缝衔接为重点,充分发挥低保兜底作用。  三、治理重点  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和县民政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是:  (一)腐败问题。

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问题;
严厉惩治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严肃查处冒用低保对象身份经商办企业、申请政策性小额贷款等牟取私利的行为。  (二)作风问题。

以提高“四个意识”,增强服务能力为重点,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重点整改作风漂浮“耍嘴皮”、工作推诿“踢皮球”等不作为问题;
整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冷漠群众的“老爷”作风问题;
整改面对难题,敷衍塞责“甩矛盾”、“绕弯子”、“躲猫猫”等不敢担当问题;
整改只做“老好人”、“太平官”,不敢碰硬,不坚持原则的问题;
整改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等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监督检查走过场,不深入、不持久、不实效等问题;
整改信访工作中,工作不细、处置不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等问题。  (三)政策执行问题。

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施精准救助为重点,认真整改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制度衔接不紧、兜底保障政策不落实等问题;
整改重度残疾人“单人保”等“应保尽保”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政策宣传不够、信息不公开以及对象纳入认定核对不准等问题;
整改把低保政策当作“唐僧肉”,违反政策规定程序行政性纳入低保等问题;
整改低保公示制度、村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已获得低保家庭的经济状况定期复核走过场的问题。  (四)规范管理问题。

以规范低保申请和审核流程、规范台账资料管理为重点,认真整改农村低保办理过程中随意简化流程、操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申请低保家庭收入证明等材料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
整改台账资料填写不完整、归档不及时、签字盖章不规范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8年6月上旬)  镇政府制定全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2018-2020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开展低保政策宣传和低保领域腐败、作风问题警示教育,营造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自查(2018年6月中下旬)  围绕专项治理重点内容,集中人员力量,迅速开展全面自查。排查农村低保工作中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错保”、“漏保”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排查是否存在“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排查是否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低保救助不精准等问题。特别是要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通过省市县核对系统的联动,对全镇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重点做好低保对象尤其是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情况的全面排查,核实低保家庭资产情况。同步排查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通过审批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并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是会同扶贫等有关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和逐户排查,及时掌握低保户建档立卡情况和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家庭中符合低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的底数。严格按照省市县文件要求,摸清低保兜底保障基数,确保到2019年,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三是检查是否把低保政策当作“唐僧肉”,违反政策规定程序行政性纳入低保等问题。  (三)集中整改(2018年7-8月)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查立纠、立行立改。

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强化责任狠抓民政政策落实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次整改工作,发挥村委会的作用,进村入户开展广泛宣传,使低保政策家喻户晓。

二是在自查的同时彻底排查《xx市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2018年6月底前要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进一步做好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对象的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好兜底保障。

三是进一步整改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情况,提升临时救助的“应急性”、“过渡性”制度功能。

四是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零容忍、无死角;
对工作中的作风问题,要通过加强学习、批评教育,持续改进作风,提高为民服务意识;

五是对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发现“车子、房子、票子”等不符合低保政策规定的,认真进行清退。  (四)建立长效机制(持续3年)  根据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完善农村低保的政策措施。政策设计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要即知即改,及时调整完善;
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违反政策规定程序行政性纳入低保的和存在作风问题的,要抓紧整改落实。

一是建立行风监察员制度。镇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从低保服务对象中聘请政治意识强、责任感高的作为行风监察员,检查监督基层经办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从根本上杜绝“错保”、“漏保”,从而实现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

二是对各项低保政策的落实进行督察督办,确保政策知晓率高、政策落实度好。

三是严格执行《xx市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制度》,实行县、镇、村三级公示,公示内容、公示形式和公示时限须符合公示规定,镇村统一规范公示栏,有明显的“社会救助公示栏”标识,镇级负责村委会级公示内容,并及时做好更新和维护。

四是因地制宜制定低保申请受理、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近亲属备案等环节的规范行政文书,根据规范行政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从2018年6月份起,充分利用系统配套的高拍仪设备,对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资料全部录入到位。

五是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完善核对流程,依法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的核对授权委托书,对核对后反馈的数据进行调查、核实、认定。积极做好救助信息共享系统建设工作,全力做好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完成并发挥省市县三级接口功能,做好本级的房产、公积金、社保、农机、税务、婚姻、殡葬、社团登记信息的共享。

六是要建立原则上不高于低保标准50倍本地金融指数,同时做好备案工作。以本地金融指数作为低保家庭在银行存款的红线,已纳入低保的要及时清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坚决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查处和惩治农村低保中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决不姑息纵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纳入重点工作安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问题导向。

认真排查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纪违规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强化正风肃纪,抓好作风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低保政策公正透明,富有实效。  (三)明确部门职责。

镇纪委、镇民政办、党政办、财政所、劳动保障所、农经中心、卫生院、扶贫办、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履职。民政办负责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向扶贫办提供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名单和相关审核审批资料。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对农村低保家庭户籍和车辆信息进行核实;
对在清理整顿活动中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予以坚决打击。扶贫办负责与民政办共同做好兜底脱贫对象的动态管理,将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并向民政办提供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未脱贫人口等情况。卫生院负责重大疾病治疗鉴定统筹;
劳动保障、农经中心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信息;
领取养老保险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一至四级伤残津贴、失业保险金等信息的核对。残联负责提供重度残疾人名册,做好残疾等级核查和认定。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认定清理整顿任务。  (四)加大查处力度。

建立信访通报制度,加大检查力度,对于反映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反映、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及时通报曝光农村低保中的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 

Tags: 实施方案   低保   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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