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入党材料 > 入党志愿书 / 正文

贫困学生帮扶工作计划 [贫困党员帮扶工作计划]

2019-12-22 07:34:30
贫困党员帮扶工作计划

党建工作计划

各乡镇工作领导小组,区属各部门党委、党组,区属总支,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妥善解决贫困党员的困难和发展问题,不断增强贫困党员脱贫致富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致力于打牢发挥党员先进性的工作基础,根据东发[2005]8号《东川区贫困党员帮扶救助资金

专户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05年党员贫困户帮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七届五次、市第八党代会和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云岭先锋”工程,以加强党员管理为基础,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水平,按照“思想上扶志、经营上扶技、生活上扶困”的原则,全面推进党员贫困户的脱贫致富进程。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增强贫困党员队伍脱贫致富的能力,为发挥党员的先进性,构建东川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工作任务

2005年贫困党员帮扶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采取区、乡(镇)、村“三级帮扶阵地”联动和“五个一”措施,确保300户贫困党员的帮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开展区、乡(镇)、村“三级帮扶阵地”培训措施

1、区级帮扶基地。全区确定4个区级帮扶基地,其中,东川区荣森优良种猪试验场下拨启动补助金30000元;区职教中心、区委党校和区劳动培训中心3家区级帮扶基地每家下拨启动补助金10000元;计划培训300人次,参训学员每人每天按20元标准进行补助。参训学员获得培训结业证后,农村贫困党员每户给予补助500元的项目启动资金;城市下岗失业困难党员找到新的就业岗位并签定一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凭用工合同每人给予补助800元的就业资金;创办经济实体的,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每人给予补助1000元的创业资金。

2、乡镇帮扶培训站。以乡镇党委为单位建立帮扶培训站,每个乡镇帮扶培训站下拨启动补助金5000元;然后根据分配脱贫致富的名额,每帮困脱贫一人按100元标准下拨培训补助费,同时给予补助300元的项目启动资金。乡镇党委可结合实际,采取灵活方式或集中培训或分散于各个村级示范基地、带动户家中进行帮扶,积极完成帮扶脱贫任务。

3、村级带动户培训。全区确定40户村级带动户,每户下拨启动补助金1000元;当年每帮困脱贫一户给予帮带奖金500元;贫困党员学到致富技能后,经村党支部审核同意后,每户给予补助200元的项目启动资金。同时按照“学校办在协会上,依托产业抓培训”的思路,在成立行业协会的村,有30贫困党员或贫困党员户参加的,给予协会1000元的活动补助经费。

参加不同班次的培训学员,只可在区、乡(镇)、村“三级帮扶阵地”培训中分别领取一次项目启动补助资金。帮扶贫困党员的帮扶任务原则上每户建造1口沼气池、补助价值500元左右的适合当地饲养的优良品种牲畜和教会一门农村适用技术,当年完成帮扶脱贫任务的每户再给予补助500元的脱贫奖励资金。下拨贫困党员的各项补助经费,不发现金,原则上一律由基层党组织以实物形式兑现到贫困党员户手中。

(二)开展“五个一”工作措施

1、奖励一批光荣户。对2004年子女考入高中(中专)、大学的困难党员户,年底之前,下拨帮扶救助资金,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1000元;对今年受乡科级及以上党组织表彰的贫困党员,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独生子女贫困党员户,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2、帮扶一批困难党员。对丧失劳动能力、现无依无靠的企业下岗、失业和农村特困党员户,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贫的企业和农村党员,每年实行一次性救助200元至1000元;

3、救助一批困难党员。对属农村户口、无固定收入、男年龄在70周岁(含70周岁)、女年龄在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的农村老党员实行慰问补助制度,每人每年给予60元的慰问补助金。另外,乡镇党委可结合实际,再配套一定慰问补助金。对农村年龄在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正常死亡的党员的家庭和因公、见义勇为牺牲的党员家庭,一次性给予其家庭200—500元的抚恤费。

4、扶助一批困难党员。对参加学习培训后,有致富技术和有强烈致富愿望但无发展奖金的贫困党员户,经本人申请贷款用于发展创办家庭副业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年利息在5以内且贷款期限在2年以内的,本人负责还贷本金,区贫困党员救助资金办公室负责偿还利息。每乡镇扶持2户。

5、激励一批外出务工贫困党员户。贫困党员或其子女在2005年到区外务工达半年以上的,凭区或乡镇劳务输出办出具证明年底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

三、有关要求

1、贫困党员帮扶基地的补助经费,由各培训基地拟制培训班方案、培训班课程表、办班经费预算报告、学员名册和培训总结,报区贫困党员帮扶救助资金专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审核后,领取培训补助经费。帮扶培训站和帮扶带动户培训补助经费,以完成对贫困党员的帮扶任务后,上报相关的表册经审核属实后,下拨补助经费。补助资金要本着透明、平等

、节俭原则做到专款专用,严格财经纪律,确保经费落到实处。

2、子女考取高中(中专)、大学的困难党员户、受乡镇党委以上表彰和独生子女贫困党员户的奖金,由基层党委或直属总支审核后于当年9月30日前报区贫困党员帮扶救助资金专户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及时将奖金兑现到受奖励对象手中。

3、申报帮扶、救助、扶持和奖励的贫困党员户,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员推荐、支部把关、党委(总支)确定、结果公示”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绝不允许弄虚作假,要求做到标准坚持到位、程序履行到位、扶持对象确定到位,确保扶持对象不重、不漏、不上访。上报名单于当年7月30日前完成,救助资金于春节前兑现到受帮扶、救助户的手中。

4、各基层党组织要将受帮扶、救助、扶持和奖励的党员名单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开展贫困党员的帮扶工作当作一件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好,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原则,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地开展贫困党员帮扶救助工作。各乡镇常委和有关单位要主动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项目和资金支持,积极动员乡村干部群策群力落实好此项工作;农、林、水、科技、科协和扶贫办等职能部门,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区开展帮扶贫困党员这一工作大局,要积极给予贫困党员在项目和资金上的立项工作,通过上下联运,通力合作,确保今年300户贫困党员户帮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Tags: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