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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调研报告

2020-03-10 11:21:10

  近年来,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犯罪低龄化的趋势明显,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共同性的、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他被不少犯罪学家和刑法学家喻为难以医治的“社会痼疾”。其中也包括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犯罪现象,如骇人听闻的马家爵事件、药家鑫事件等。如何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到有效的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已成为人们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为进一步弄清这一社会问题的成因、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和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机制,团市委根据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深入各基层法院、检察院以及学校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近年来,我市始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紧抓不放,不断健全完善组织网络、教育网络、维权网络,全方位、多层次为青少年筑起远离违法犯罪的“防火墙”,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普及面不断扩展、法制素养逐步提高、各项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机制,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整体合力。市委、市政府始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专门成立了由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团委、教育、文化、工商等部门组成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社市也都成立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了市、街道、社市三级工作网络。二是加强正面教育,狠抓源头预防,构筑青少年抵御违法犯罪的思想防线。深化思想道德教育,提升青少年内在素养。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设计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明是非,知荣辱,珍爱自己,善待他人,自觉远离违法犯罪;深化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选拔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硬、工作责任心强的干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具体负责学校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法院各审判业务庭室深入各高中和初级中学,以开展法制讲座、模拟法庭、以案说法、公开宣判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不断推进“平安**”向纵深方向发展;深化自护教育,提高青少年的自律自护能力。以“青春自护”为主题,不断加强青少年的治安防范、消防用电、交通安全、卫生防疫、拒绝邪教、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二) 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方面付出了一定努力,取得一些成绩,但青少年违法犯罪率不断增高的压力仍然很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然不少。一是工作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齐抓共管的局面初步建立,各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密切,存在各自为战状况。由于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农民工等人员的法制教育出现真空。二是学校教育管理存在偏差,学校法制教育的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重智育、轻德育,导致法制教育还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学校法制教学中没有统一、规范的教材;聘任的法制副校长,由于受课程安排和政法干警时间、精力有限的制约,深入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较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学校教师对“问题”学生帮助教育不够,把后进生、双差生和失足生归为“问题学生”,视为“包袱”、“害群之马”,置之不理,助长了“问题”学生不良品行的发展。三是特殊青少年群体帮助、教育不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失学、失管、失业等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单亲家庭子女、流动儿童等群体的帮助教育管理主体不明确、责任不清,对这部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载体和措施还不完备。四是社会环境负面影响巨大,青少年成长环境有待于进一步优化。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仍然不少,城市适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场所较少,而电视、书刊、网络等各类媒体上色情、暴力等内容对青少年影响很大,加之受拜金主义思想影响,讲排场,比吃穿,崇尚物质享受,导致一些青少年不惜铤而走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二、新形势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与成因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近几年,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虽有所下降,但不断反弹和增高的压力仍然很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形势仍不容乐观。据调查分析发现,当前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存在以下特点:一是犯罪年龄低龄化,14-18岁的占了很大部分;二是犯罪方式多样化、犯罪手段成人化发展。故意伤害、杀人、抢劫、抢夺、绑架、强奸、轮奸等犯罪类型,均有涉及,且手段凶狠,不计后果。三是城市青少年违法犯罪相对较少,城**青少年犯罪占较大比重。四是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类型。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造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是社会各种消极因素在个别青少年中的集中反映,其犯罪是主观因素与社会、学校、家庭等客观因素相结合所造成的。

 一是青少年自身的主观原因。首先,从心理因素分析,青少年的认识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他们不能客观的、理智的、冷静的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已的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估价和评断。其次,从生理因素分析,由于青少年正处于身体发育期,情绪、情感的社会化还很不完善,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自我控制能力较差,难以抵制外界不良诱惑,难以有效的控制自己的心理冲动。再次,从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程度分析,青少年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沾染不良嗜好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意气用事,不计后果,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法院审理案件来看,

 60%的少年犯案发前都有喜欢上网、打游戏、吸烟甚至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游手好闲,无事生非,导致非道德意识增长,导致产生违法行为。

 二是家庭方面的客观原因。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环境如何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因此,家庭教育的好坏,父母道德品质的优劣以及教育方法是否得当,对子女的心理、品德、爱好、理想和行为举止都有着极大的影响。家庭环境不良或教育方法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从我市青少年犯罪案件看,大多数少年犯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均存在误区。有的父母文化程度低不会管孩子,甚至对孩子失去信心,不愿管;有的父母离异后,孩子无人管。离婚率的增长使相当一部分青少年生活在单亲家庭中,由于缺乏家庭温暖,会在不同程度上促使他们人格和行为的扭曲,他们或者被坏人引诱误入歧途,或者内心对社会不满而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并走向犯罪,或者因受继父(母)歧视而流入社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有的家庭对青少年的教育方法不当,要么对子女娇纵溺爱,要么对子女粗暴生硬,要么对子女自由放任,这些不良的教育方法会使青少年产生人格缺陷,从而成为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三是学校方面的客观原因。学校是青少年除家庭以外的最主要的生活、学习场所,学校和老师对青少年的影响仅次于青少年的家庭和家长,有的甚至超过了家庭、家长的影响力。但现行教育制度存在缺陷是不容回避的问题。受应试教育影响,学校为了取得高升学率,以满足社会及家长的期望,在教育内容的安排上,只重视教科书规定的知识教育而轻视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重视不够。

 四是社会方面的客观原因。不良思想的影响。随着经济发展,尤其是金钱带来的诱惑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逐步盛行,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一些青少年幼小的心灵种上了贪慕虚荣的种子,讲排场、讲吃喝、讲穿戴、好逸恶劳、梦想一夜暴富,经济收入的差距加大,造成了青少年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青少年向往金钱物质,使得一些青少年为获不义之财疯狂作案。低级影视书刊的影响。宣传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和音像制品一度泛滥。由于未成年人思想不成熟,社会阅历浅,辨别是非能力差,对好坏良莠缺乏全面的判断。在缺乏良性诱导的情况下就会受好奇心的驱使,往往是“一看、二学、三堕落”。网络游戏的诱惑。网络游戏的诱惑力,不少未成年人经不住诱惑,沉迷于网吧、游戏室,尤其是在校学生在那里结识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有的因为争机子打仗,有的因为没有资金消费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推进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以法制宣传活动为抓手,切实增强青少年的道德水平和法治意识

  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法制和自护教育,提高青少年自律意识和能力,是青少年远离违法犯罪的内在要求。各有关单位结合青少年特点,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水平和守法观念。

 1、立足中小学校,不断加大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以各级学校为依托,在全市广泛开展18岁成人仪式、大学生素质拓展等青少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实践活动,增强思想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广泛宣传、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全面提升青少年法制意识;学校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将法制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以“法律进学校”活动为载体,利用校报、板报、校园广播和校园网站等进行普法大宣传不断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并利用寒暑假和节日长假期间,在乡村法制学校集中组织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强化“留守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2、创新教育方式和活动载体,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效性。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开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专题专栏,通过报告、讲座、咨询等形式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以未成年犯管教所为平台,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组织现身说法报告会、未成年犯接听“心灵热线”、“与未成年犯面对面座谈会”等活动,多角度帮助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并通过开设边缘学生家长培训班、组织民警走进学校、走进社区、面向学生和家长开展法律讨论和咨询活动,完善家长与学校、家长与学生正确沟通的方法。

 (二)以青少年实际需求为目标,不断优化青少年成长社会环境

  帮助解决青少年成长发展中的实际困难,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各成员单位坚持适应青少年群体结构的分化和青少年需求的多样化,围绕青少年文化生活、学习成长、就业创业、身心健康、生活救助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具体有形的服务,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效预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1、拓宽青少年利益诉求渠道,倾听青少年利益需求呼声。举办“青少年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话成长成才座谈会”活动,为青少年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距离沟通搭建平台,拓宽青少年利益诉求机制,倾听和解决青少年在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聘请相关专家为“青少年事务顾问”,更好地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

 2、扩大困难青少年帮扶覆盖面,保障其基本生活。在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爱心帮教行动”,通过结对帮扶,加强对在押未成年犯的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抓好救助保护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临时救助点,并设立引导牌以便于流浪乞讨人员及群众与救助管理站联系,为14周岁以上的流浪未成年人进行职业培训,为流浪未成年人开展行为矫治,心理康复,帮助流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探索经验。

  3、加强书刊、音像制品市场管理,净化青少年社会文化环境。联合公安、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针对非法网吧和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现象、不健康“口袋本”图书、毒品、校园暴力等容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了网吧集中整治、网上“扫黄打非”、收缴不健康图书等专项治理行动,不断拓宽监管覆盖网络,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集中开展了净化声频银幕活动,防止庸俗低下的娱乐节目播出,保障广播、电视、娱乐内容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学校周边的区位、人员特点,大力治理和整顿学校周边文化餐饮娱乐市场,加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为学生创造健康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

 4、改革庭审方式,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的特点,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时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由懂得未成年人心理、有一定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组成少年法庭,采取以感化为目的的审理方式,使审判职能与打击犯罪、改造犯罪、预防犯罪有机统一;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帮扶工作。

 (三)以巩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完善预防工作机制建设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有效遏制和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的重要手段,不断巩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机制建设。

  1、完善机制建设,巩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加强预防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奖惩机制的建立健全,建立预防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对地方预防工作机构的领导和监督,确保预防工作各项政策及措施在基层的贯彻和落实;建立协调合作机制,增强领导小组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互动、沟通协调;建立预防工作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各单位、各基层开展预防工作的积极主动性,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预防工作格局;健全调查研究机制,鼓励和支持深入基层和青少年当中开展预防工作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在特殊青少年群体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2、进一步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是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措施。积极制定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管理办法,规范创建程序,联合涉及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的各个部门,积极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和参与青少年维权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受表彰的单位能够发挥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组织优势、阵地优势、人才优势和职能优势,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3、启动“12355”声讯热线建设,拓宽预防工作服务平台。建设“12355”青少年服务台是共青团适应时代变化、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深入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构建青少年维权工作新格局的重要载体。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青少年成长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更好的服务和引导青年,应着力深化与提高

 12355工作,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心理疏导、成长指导、就业辅导、就学引导、应急救助、困难帮扶等综合性的服务;建立青少年求助和服务青少年的双向畅通渠道,动员社会力量及时便捷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适应青少年的交往和心理特点,采取电话、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信息工具,实现咨询交流和服务的私密性和即时性。围绕青少年自身遇到的疑点问题、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关心的热点问题、社会关注的影响青少年成长的难点问题开展丰富多彩、贴近青少年需求的服务活动。利用12355服务台,及时掌握青少年的思想动态、现实需求,突出中小学生、进城务工青年、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网瘾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开展12355服务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现场咨询活动,做到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心理上辅导,增强服务的针对性与实效。

 4、加强青年文化阵地建设,成立青年文化活动室(场所)—“青春驿站”。以文化活动室为依托,组建各种学习、文艺、体育兴趣小组或协会、社团组织,按照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的要求,开展各种小型化、经常化的文化活动,丰富进城务工青年文化生活。同时利用“青春驿站”对青年的吸引力,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个案帮扶,防止被判处缓刑的重点青少年重新犯罪,依托行业建团模式,对一部分聚集在餐饮服务、交通运输、商贸流通领域,以临时务工为常态的青少年群体,进行有效管理和服务。

 5、筹建**市青少年宫,推动青少年活动主流地建设。强化青少年活动主流阵地,在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上提供各种文化服务的场所也日益增多,极大地活跃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同时不可否认的是,有些活动场所也存在不健康的东西,对青少年的成长是十分有害的。青少年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过程中,社会环境对他们的思想有很大的影响。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用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健康社会文化环境,是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十分重要的内容。应积极适应青少年成长发展的特点,努力筹建青少年宫,开发和利用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社会教育资源,探索阵地思想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把青少年活动阵地真正建设成为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坚强阵地,努力强化青少年宫在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社会主导作用。

Tags: 违法犯罪   调研报告   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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