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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预防虚假信息诈骗工作方案

2020-08-27 14:40:46

 **开展预防虚假信息诈骗工作方案

 为加强防范日益突出的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我辖区虚假信息诈骗的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确保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进一步为我辖区建成社会关系和谐、公平正义彰显、社会生活有序的模范辖区,辖区决定从2015年7月31日起,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坚持民意导向,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各类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遏制当前虚假信息诈骗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我区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石化港口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实现预定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辖区打击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

            **(党工委副书记、执法队队长)

         ***(总工会主席)

         ***(调研员)

        ***(**派出所所长)

        **(**港派出所所长)

 成  员:  **(综治办、司法所、应急办、信访办主任)

 ***(组宣办副主任)

 ***(城管科科长)

 ***(劳动保障办主任)

 ***(出租屋综管所所长)

 ***(**派出所副所长)

 ***(**港派出所副所长)

 ***(**社区工作站站长)

 ***(沿港社区工作站站长)

 ***(**社区工作站站长)

 ***(明珠社区工作站站长)

 ***(**工作站站长)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宣传防范,针对各种虚假信息诈骗实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有力震慑和遏制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活动;宣传防范虚假信息诈骗,力争做到社会面全覆盖,人人皆知,人人防范,初步形成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的有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是重点打击侵害本辖区、本区居民的虚假信息诈骗犯罪。重点包括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诈骗残疾人、学生、老年人、企业财会人员等各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人民群众重大财产损失的虚假信息诈骗犯罪行为。

  二是重点打击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盗窃本辖区内银行储户存款犯罪案件。重点包括通过使用木马软件、钓鱼网站等手段获取个人信息后实施网络购物、充值、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金融平台购买基金、股票再转让等形式转移受害者存款,或者使用其他手段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手段盗取资金的案件。

  三是最大限度地整合全区宣传资源,拓展宣传渠道,以文字、图片、视频、案例等形式,充分揭露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伎俩,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职责分工

 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开展工作。为充分体现全民参与社会治安防范的理念,在宣传上采取各成员单位纵深管理,各自负责行业“责任田”的工作机制。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设计、编辑、草拟宣传内容,各成员单位负责宣传资料的印刷、发放、张贴、摆(播)放,并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虚假信息诈骗犯罪的危害性,从创新社会治理的角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迅速启动相应工作。要认真按照部署要求,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打造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石化港口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摆上突出位置,坚持打防管建多策并举,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发动全社会广泛参与,全力以赴把专项行动组织好、开展好,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教育、工商、税务、民政、卫生、交通、行政执法、银监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任务分工,建立协调运转、快速高效的协作机制。邮政、电信、移动、联通、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要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督促从业单位开展清理整顿和防范宣传活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其他成员单位也要积极参与,齐心协力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有关打击防范诈骗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和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易被骗人群的防范意识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相关部门要建立举报诈骗犯罪奖励机制,制定奖励标准,对为侦破诈骗犯罪提供重要线索的人员给予奖励。要充分调动群众检举揭发诈骗犯罪活动的积极性,增强群众抵制诈骗犯罪的自觉性和与诈骗犯罪活动作斗争的主动性,形成全民支持、参与专项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严明纪律。各级各部门领导要以身作则,教育本单位人员及家属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禁参与诈骗犯罪活动。国家工作人员严禁充当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严禁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严禁办人情案,严禁降格处理,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综合运用督查、督办、通报等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和解决行动中的不足和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行动期间,区公安分局要派出工作组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专项行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不落实而导致成效不彰甚至发生重大问题的,要通报有关单位倒查和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完善机制,巩固成果。通过专项行动,积极探索打击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工作的长效措施,切实提高防范、发现、打击各类诈骗犯罪活动的能力。通过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工作长效机制。

  (六)及时总结,严格上报。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月3日前将本地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和重大案件要随时上报。要注意总结报送专项行动战果及好经验、好做法,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将择优编发快报推介宣传,每月通报各地行动进展情况,营造比学赶超创先争优浓厚氛围,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有序开展。

Tags: 诈骗   工作方案   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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