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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公司党群系统制度汇编

2021-03-04 11:22:40

  59 -

 ****机械公司党委

 2019年6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党委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

 一、党委会主要职责…………………………………………………6

 二、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7

 三、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7

 四、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8

 五、纪委办公室主要职责……………………………………………9

 六、党委书记岗位职责………………………………………………10

 七、纪委书记岗位职责………………………………………………11

 八、党委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11

 九、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12

 十、组织委员岗位职责………………………………………………13

 十一、宣传委员岗位职责……………………………………………14

 十二、纪律检查委员岗位职责………………………………………14

 十三、党委秘书岗位职责……………………………………………14

 十四、党委文书岗位职责……………………………………………15

 十五、组织干事工作职责……………………………………………15

 十六、宣传干事工作职责……………………………………………16

 工作标准

 一、党委书记工作标准………………………………………………17

 二、纪委书记工作标准………………………………………………17

 三、党委办公室主任工作标准………………………………………18

 四、党委秘书岗位工作标准…………………………………………18

 五、党委文书岗位标准………………………………………………19

 六、组织干事工作标准………………………………………………19

 七、宣传干事工作标准………………………………………………19

 八、党支部书记工作标准……………………………………………20

 九、组织委员工作标准………………………………………………20

 十、宣传委员工作标准………………………………………………21

 十一、纪律检查委员工作标准………………………………………21

 工作制度

 一、党委工作制度……………………………………………………22

 二、重要事项决策制度………………………………………………23

 三、公司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25

 四、工作报告制度……………………………………………………26

 五、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26

 六、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27

 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28

 八、领导干部回避制度………………………………………………30

 九、领导干部谈话制度………………………………………………32

 十、干部诫免提醒制度………………………………………………32

 十一、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35

 十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35

 十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37

 十四、党支部工作制度………………………………………………39

 十五、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49

 第二部分 工会工作

 工作职责

 一、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52

 二、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工作职责…………………53

 三、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54

 四、女工委员会工作职责……………………………………………55

 五、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56

 六、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57

 七、工会办公室工作职责……………………………………………57

 八、工会主席工作职责………………………………………………58

 九、工会副主席主要职责……………………………………………59

 十、工会组织、宣传岗位职责………………………………………60

 十一、工会生产、劳动保护岗位职责………………………………61

 十二、工会女工、生活岗位职责……………………………………62

 十三、计划生育岗位职责……………………………………………62

 工作标准

 一、工会主席工作标准………………………………………………64

 二、工会副主席工作标准……………………………………………64

 三、工会组织、宣传岗位工作标准…………………………………65

 四、工会生产、劳动保护岗位工作标准……………………………66

 五、工会女工、生活岗位工作标准…………………………………66

 六、计划生育岗位工作标准…………………………………………66

 工作制度

 一、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68

 二、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68

 三、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评审委员会工作制度…………………69

 四、经费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70

 五、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制度…………………………………………70

 六、厂务公开工作制度………………………………………………71

 七、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制度…………………………………71

 八、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度………………………………………72

 九、职工代表巡视制度………………………………………………73

 第三部分 共青团工作

 工作职责

 一、团委书记岗位职责………………………………………………74

 二、团委干事岗位职责………………………………………………74

 工作标准

 一、团委书记岗位标准………………………………………………75

 二、团委干事岗位标准………………………………………………75

 工作制度

 一、团的组织生活制度………………………………………………76

 二、基层团委工作制度………………………………………………77

 第一部分 党委工作

 主要工作职责

 一、党委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2.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抓好两级班子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领导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5.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6.完成上级党组织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职责

 1.在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认真履行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基本职能。

 2.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3.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公司反腐倡廉建设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的章程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6.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并反馈各基层单位干部员工对公司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识别公司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堵塞管理漏洞,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 受党政办公室委派,做好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工程项目招标、外协管理、食堂采办等生产经营关键环节,以及奖金分配、职称评定、人事评聘、全员技能竞赛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等工作,实现监督全覆盖,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9.完成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全体党员负责,定期向党员大会做出工作情况报告,并接受党员的监督和批评。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组织的决策指示,贯彻执行支部大会的决议。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3.学习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5.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6.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7.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8.监督、教育党员遵纪守法,抵制不良倾向。

 四、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党委要求,组织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和有价值的情况,及时掌握、研究带倾向性的问题,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负责处理党委日常事务。

 3.组织起草、上报或下发党委的决议、决定、计划、总结、报告、请示等文件。

 4.掌管党委印章。

 5.协调党委各岗位、各支部、工团组织间的工作。

 6.组织安排党委的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会议记录,根据需要印发会议纪要。

 7.办理党委有关文件、传真及各种内部资料的收发、传阅、催办、清退和保管等机要工作,负责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经常了解公司各方面的信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反馈。

 9.代表和协助党委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10.承办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纪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纪检、监察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2.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修订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范。

 3.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计划,保证纪检监察质量和实效。

 4.负责公司纪检监察的执行工作;对干部的使用、考核、奖惩提出建议,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在纪律方面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5.负责制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6.完成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党委全面工作。负责主持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负责制定公司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委的决议、决定。

 2.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方案,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后,负责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贯彻落实。

 3.负责抓好公司的两级班子建设,增强班子团结,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抓好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按照“三五”目标,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组织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

 5.负责抓好党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按照有关程序和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围绕公司改革与发展,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队伍稳定,引导职工队伍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

 7.负责抓好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树立和总结推广工作。

 8.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依据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9.及时完成公司党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纪委书记岗位职责

 1.在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主持纪委全面工作。主持召开纪委会,传达上级指示,安排布置工作,制定纪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研究、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有关事宜。

 2.认真贯彻中央、中纪委和上级文件精神,协助党委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3.协助公司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廉政考核工作。

 4.接待重要的上访人员,阅处重要的来信,组织调查、处理违律案件,组织对失职人员责任的调查与追究。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纪检工作实际情况,抓好纪检人员自身建设。

 6.定期向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工作,及时完成党委和上级纪委安排的各项工作。

 八、党委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向党委书记负责,抓好党委办公室的全部工作,负责党委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

 2.根据党委的决定和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做好安排、督促、检查工作。

 3.负责党委会及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准备、记录、整理工作。

 4.组织安排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协调处理基层党组织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

 5.监督检查党委印章、公函、介绍信的使用。

 6.负责办公室人员的思想和业务建设。

 九、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抓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2.负责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安排工作。研究讨论如何围绕生产经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如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研究讨论党员奖惩、组织发展等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检查支部工作的决议、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

 4.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一班人的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一班人的集体领导作用。

 5.做好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掌握党员、职工的思想动态,对职工队伍中出现的倾向性问题、发生的各种矛盾,积极进行疏导、解决。

 6.指导工、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帮助他们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协调好党、政、工、团的关系。

 7.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到群众之中,了解情况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尽力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8.关心本单位的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活动,参与研究完成本单位生产任务的计划措施,积极协助行政领导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十、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情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

 2.提出组织工作的计划和建议。

 3.检查党员过组织生活的情况。

 4.负责指导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和管理,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

 5.及时发现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建议。

 6.按照有关规定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

 十一、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了解党内外职工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宣传工作。

 3.支持本单位职工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支持群众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十二、纪律检查委员岗位职责

 1.提出党风、党纪教育计划。

 2.了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情况,向支委会和上级纪委汇报和反映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党纪情况。

 3.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控告;受理、转达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4.协助纪委查处违纪案件。

 5.考察了解受处分的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

 十三、党委秘书岗位职责

 1.负责党委召开会议的通知和文字材料的准备工作,起草党委文件、报告。

 2.起草党委领导的重要讲话。

 3.起草党委半年、年度工作总结。

 4.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决议情况。

 5.负责日常值班工作及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十四、党委文书岗位职责

 1.负责党委文件的收发、管理工作。

 2.负责公章、公函、介绍信的使用管理。

 3.负责文件、材料的校对、装订、下发、上报工作。

 4.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5.负责会议通知工作。

 6.完成临时交办的任务。

 十五、组织干事工作职责

 1.负责党员队伍教育管理。

 2.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及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3.负责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和民主生活会的开展情况。

 4.负责收缴党费、办理党员转调手续和组织统计上报工作。

 十六、宣传干事工作职责

 1.根据党委计划和各阶段中心任务,制定宣传计划,进行宣传辅导。

 2.深入调查了解,综合分析职工的思想动态,向党委做出书面汇报。

 3.组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时事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负责公司电视、报纸的稿件的采写,并完成好上级考核任务;定期出橱窗,利用宣传阵地,宣传公司中心工作和好人好事,弘扬正**。

 5.负责搞好统战工作。

 6.完成临时交办的任务。

 

 工作标准

 一、党委书记工作标准

 1.坚持党性原则,自觉地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委的指示和决定,自觉地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2.关心爱护党员和干部,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密切联系群众,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3.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熟悉党委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4.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作风深入,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5.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考核标准,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和任务的完成。

 二、纪委书记工作标准

 1.自觉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按照公司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及时进行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发生违纪现象。

 4.对立案材料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事实与处理准确、适当。

 5.完成上级考核指标,确保实现公司党员、干部无违纪。

 三、党委办公室主任工作标准

 1.对党委日常事务请示汇报及时,处理果断。

 2.党委会议组织、记录无差错。

 3.基层党组织上报的有关问题处理及时,不推诿,不扯皮。

 4.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达到领导满意。

 5.合理安排办公室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四、党委秘书岗位工作标准

 1.起草的各类文件、材料无差错。

 2.无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3.日常事务请示汇报及时。

 4.按时完成交办的任务,达到领导满意。

 五、党委文书岗位标准

 1.文件无丢失、无乱传。

 2.公章、公函、介绍信使用无差错。

 3.文件、材料发放、校对无差错。

 4.群众来信来访热情接待,记录清楚,及时汇报。

 5.会议通知准确无差错。

 6.临时交办任务按时完成。

 六、组织干事工作标准

 1.党员违纪率不超1%,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2.基层组织健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

 3.发展党员有计划,达到标准,符合程序。

 4.党费收缴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帐目清晰,党员调转手续办理及时。

 5.每月深入基层了解党支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6.一类党支部达到80%,消灭三类支部。

 七、宣传干事工作标准

 1.宣传报道稿件采写每月电视10篇,报纸4篇,文化橱窗板报每季至少更换一次。

 2.每季制定宣传计划。

 3.半年对职工思想动态进行分析,写出书面材料。

 4.公司宣传网络健全,定期对通讯员进行培训。

 5.对临时交办的工作按时完成。

 八、党支部书记工作标准

 1.本单位生产经营指标完成。

 2.支部达到二类标准以上。

 3.党员无违纪,职工无犯罪。

 4.领导班子团结,作用发挥好。

 5.“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

 6.按时完成党委安排的各项任务。

 九、组织委员工作标准

 1.支部组织情况清楚,党小组划分恰当,按时督促过好组织生活。

 2.党员奖惩资料齐全准确。

 3.组织发展工作程序清楚,符合要求。

 4.按时收缴党费,办理党员的组织关系,准确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十、宣传委员工作标准

 1.及时搞好宣传教育工作。

 2.落实全年教育计划。

 3.定期组织培训。

 4.上级开展的文体活动积极主动落实。

 十一、纪律检查委员工作标准

 1.制定出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计划。

 2.定期组织收看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录像片。

 3.对群众的检举和控告办理及时。

 4.无党员违法违纪案件。

 工作制度

 一、党委工作制度

 (一)党委会议

 1.议事内容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司党组、河北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党委的方针政策、重要决议决定、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2)研究讨论党组织机构设置,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群众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3)研究干部的配备、任免、调整等事项;

 (4)安排党委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

 (5)建立和修订党委工作、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

 (6)讨论研究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对公司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7)审批发展新党员,对违纪党员进行处理;

 (8)听取工会、共青团等组织的工作汇报;

 (9)党委认为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重大问题。

 2.议事程序

 (1)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2)会议议题由有关部门负责提出,经党委书记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党委委员及需要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列席人员没有表决权。

 (3)党委会召开的时间由党委书记根据需要确定,办公室应提前两天通知党委委员和其他参会人员。会议材料原则上应提前一天送达党委委员。如遇紧急情况可临时召集党委会,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4)党委会应按事先确定的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增加议题,特别是干部任免工作不得临时动议。凡与党委委员个人利益相关联的议题或决策事项,该党委委员应按照回避制度要求进行回避。

 (5)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在与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形成决议。对有重大意见分歧的议题,除紧急事项外,应暂缓决定,经过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后再作决定。党委书记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6)党委讨论决定问题,必须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决定重要问题,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表决采取举手、记名投票和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如实记录在案。

 (7)党委会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文件、记录等按规定存档。查阅会议原始记录,须经党委书记批准。

 3.会议形式和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内容,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议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

 (二)支部书记例会制度

 党支部书记例会由党委书记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党办主任、各党支部书记。

 会议主要内容是:

 1.传达上级文件及指示精神;

 2.业务学习;

 3.总结汇报上月工作;

 4.安排部署下月重点工作。

 (三)庆“七一”总结表彰大会

 每年“七一”前夕,召开庆“七一”总结表彰大会,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委员、副总师,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全体党员。会议由公司党委领导主持。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成绩和经验,表彰党内先进集体和个人,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二、重要事项决策制度

 (一)重要事项的决策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

 2.坚持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谋划符合客观规律和公司实际的科学决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正确处理两个文明建设的辩证统一关系,做到两手都要硬。

 4.坚持依法行事,把重要事项的决策纳入法制轨道,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二)重要事项内容

 1.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方针、目标,年度预算、投资计划;

 2.重大改革措施、管理制度、价格政策;

 3.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资产处理;

 4.新设机构、机构调整;

 5.干部任免奖惩、重要奖惩决定;

 6.召开重要会议及方案;

 7.组织重要活动及方案;

 8.重大事故的上报及处理;

 9.其它重要事项。

 (三)重要事项的提出

 1.重要事项议题可由领导成员提出,也可由业务部门或基层单位提出;

 2.重大问题可专题讨论,并作好讨论前的准备。对于事关公司发展的重要议题,提交部门一般至少提供两个可供比较的方案供经理办公会议研究。

 3.议题材料要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所提意见和建议切实可行,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会前3至4天(重要问题的议题材料会前5天),交党委办公室处理。

 (四)重要事项决策

 重要事项的议题按照规定程序论证后提交经理办公会议或党政联席会或党委会讨论。与会人员要从事关公司发展的大局中,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每个议题讨论结束后,由党委书记或经理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中讨论意见,提出决策方案或意见。

 (五)重要事项决策的执行

 重要事项决策后,由公司领导按分工负责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落实。党政办公室按照要求负责日常督办工作,承办部门要定期将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按党政办公室督办要求作出书面报告,向公司领导报告重要事项决策的落实情况。

 三、公司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共产党党章》、党中央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公司法》的有关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分析讨论问题。

 2.党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经理办公会实行经理负责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经理作出决定。

 3.坚持一事一议的原则,重大议题的有关讨论材料提前3天送与会领导。

 4.对党委会、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要注意保密,会议决议按规定程序贯彻实施。

 5.召开会议要注重质量和效率。对讨论的重大问题要议而有决,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明确。

 四、工作报告制度

 1.公司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经理(书记)负责。

 2.机关业务部门请示、报告工作,要按照公司领导的工作分工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如分管领导因故不能受理、事情又十分紧急时,可向经理或主持工作的领导请示、报告。正常情况下不得越级请示、报告工作。

 3.一项工作涉及部门业务时,主办部门应先在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当部门之间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主办部门汇总各方意见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决定。

 4.业务部门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工作时,要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情况,并提出本部门经过认真研究后形成的意见或建议。上报书面材料时,需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5.下属单位上报公司及公司党委的请示、报告,统一交党政办公室接收,按规定程序处理。

 五、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公司党委委员要做学习的表率,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建设学习型的领导集体。

 2.中心组学习的内容为:**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和**公司、股份公司、河北省国资委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精神,党的历史,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方面的新知识等。

 3.中心组学习参加人员为公司党政领导、副总师、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党委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4.中心组集中学习一般每月两次,要紧紧围绕公司改革发展实际,精心设计学习主题,组织好专题讲座、辅导报告,深入开展讨论和交流,认真进行学习讲评。有关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5.坚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职工,扎实调研和研究问题,为提高学习质量、促进学习深入奠定坚实基础。

 6.严格落实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档案、专题调研等相关要求,做到年度有计划、自学有笔记、发言有提纲、出席有考勤、开会有记录、调研有报告、辅导有平台,确保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六、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融入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做到一起考虑、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考核。纪委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专门机构,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主责部门,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

 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深入了解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对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谈话,向同级党委报告落实责任分工情况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一)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

 1.负责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工作,重点抓好局、处两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2.经常听取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和公司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督促、检查、解决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抓好公司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

 4.每年底及时总结并向上级报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总经理

 1.负责公司行政系统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2.重点抓好处级行政副职和公司所属单位、机关处室、直属机构行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3.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问题负责把关,防止滋生不正之风。

 (四)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1.协助总经理抓好分管行政系统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

 2.对本系统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负责把关,防止滋生不正之风。

 3.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本系统主要经济和其它违纪案件。

 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公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二)会前10天报告上级党组织,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取得上级组织的指导、帮助。

 (三)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数必须达到班子成员中党员领导干部的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开会。因故缺席的人员要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委托他人会上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给缺席人。

 (四)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要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实际,提前确定好会议内容,经党委书记同意后,由办公室通知与会人员。

 党委或党委委托办公室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前要转告与会人员。

 会前,与会者要开展好谈心活动,进一步沟通思想,统一认识。同时,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对照自己的思想、工作和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准备好发言提纲。

 (五)会上,与会者要本着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教育同志、团结同志、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的目的。

 (六)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七)民主生活会会后7日内,要向上级组织和有关部门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情况和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八、领导干部回避制度

 (一)实行领导干部回避的亲属关系和范围

 各级领导干部在人事任免和处理涉及亲属关系的公务中,对下列关系实行回避: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4.组织认为有必要回避的其它关系。

 (二)职务回避

 凡具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领导干部应实行下列职务回避:

 1.不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

 2.不担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务;

 3.不在一方担任领导干部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不担任纪检、监察、财务工作的负责人。

 (三)公务回避

 1.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本人以及本制度第一条所列亲属的有关任免、调动、考核等问题时,应主动申请回避。

 2.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有关应回避问题的调查、讨论、审核、决定,也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关系指使或暗示他人进行干扰。

 3.涉及查处领导本人及其亲属的违纪案件,必须回避。

 4.领导的配偶、子女、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得以领导干部的名义或利用工作之便参与回避的公务。

 (四)实行回避制度的原则和方法

 1.对需要实行职务回避的干部,应由干部管理部门进行适当的调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中一方的调整。

 2.实行公务回避,一般由领导干部本人根据回避制度主动要求回避。本人难以回避的,由该公务的主管领导确定安排回避。

 3.本制度由各单位主要党政领导负责贯彻执行,组织干部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4.对拒不执行回避制度的领导干部,视其情节轻重,上级组织可给予批评、纪律处分直至免除其职务。

 5.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了解干部回避情况,组织(干部)部门要及时掌握新形成的亲属关系情况。

 九、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定期同下属干部谈话,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谈话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以个别谈话为主,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

 (三)党委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谈心每年至少一次。

 (四)党政主要领导可根据需要随时与公司处级以上干部谈话。其他领导可根据需要随时与分管的处级以上干部谈话。机关正职每年至少同下属谈话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进行谈话。

 (五)谈话应以谈思想、谈工作为主。谈话时彼此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

 (六)谈话要讲究方式方法。既要诚恳、有耐心,又要讲究方法、注重效果,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七)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避免随意性;要注意倾听谈话对象的意见和想法,使其消除顾虑,敢于讲实话,讲心里话。

 (八)谈话要解决实际问题。对干部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应及时通知本人,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

 十、干部诫免提醒制度

 (一)对不能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任务完成较差的干部实行诫勉。

 1.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业绩指标的;

 2.在年终业绩考核中,业绩分值在80分以下(包括80分)或有一票否决的单位分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

 3.公司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未能按要求完成的;

 4.对职责内的事推诿扯皮,下级请示的问题没有及时答复,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

 5.工作中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重要问题没有采取得力措施造成损失的;

 6.不实事求是,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违反财务有关规定的。

 (二)对不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全局观念淡薄、闹不团结的干部实行诫勉。贻误机遇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承担经济责任。

 1.不经科学论证,没有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违反决策程序,盲目决策造成经济损失的;

 2.对上级的指示、会议纪要等要求的事情办理不及时,或故意拖延不办的;重大问题不请示,不汇报,擅做主张,造成损失的;

 3.不从全局利益出发,片面强调局部、本单位或小团体利益,给全局工作造成损失的;

 4.不能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意见,压制民主,打击报复,侵犯党员和群众民主权利的;

 5.违背组织原则和程序,擅自决定任用和调动干部的;

 6.不能团结多数人包括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人一道工作,闹不团结,经批评教育仍无明显改进的。

 (三)对以权谋私、不能廉洁自律的干部实行诫勉,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情节较轻的;

 2.有群众反映或者信访举报,有必要提请今后加以注意的;

 3.不按制度办事,违反有关规定的;

 4.收受钱物,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

 5.职责范围管理的对象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6.对苗头性、倾向性腐败现象和群众举报问题不及时查处纠正的。

 (四)诫勉期一般为三个月,诫勉期间不准提拔和交流使用。

 (五)诫勉期间本人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认识不深入,没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以改进的,可延长诫勉期。

 (六)实行干部诫勉,按照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的原则,由主管领导决定。机关其他人员的诫勉,由机关处室长负责决定,并报组织干部部门备案。

 (七)实行干部诫勉制度不能与执法、执纪混同起来,既要严格执行干部诫勉,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帮助,同时对违法违纪的干部,又要按规定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理。

 十一、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指导基层工作。

 (二)领导干部要建立联系点,定期到群众中走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基层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领导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密切联系群众的渠道。

 (四)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

 (五)领导干部要认真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认真落实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

 (六)领导干部通过厂务公开等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委员要加强对联系点党建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每年要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各联系点要建立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记录本,记录党建联系点工作的开展信息。

 十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机械公司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干部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干部应报告的重大事项有:

 1.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

 (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7)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

 (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2.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1)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

 (2)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

 (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

 (5)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

 (6)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二)领导干部应当每年报告一次上一年度的重大事项。

 (三)领导干部发生第一条所列事项的,应当按照规定在事后30日内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四)新任领导干部应当在符合报告条件后30日内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应当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五)公司党委负责受理局级干部的报告,其他干部的报告由人事(组织)部门和纪委部门受理。

 (六)领导干部认为有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向受理报告的人事(组织)部门和纪委部门请示。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人事(组织)部门和纪委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当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七)报告人未按时报告的,人事(组织)部门和纪委部门应当督促其报告。

 (八)受理报告的人事(组织)部门和纪委部门对报告人的报告材料,应当妥善保管。

 (九)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十)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1.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

 2.不如实报告的;

 3.隐瞒不报的;

 4.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

 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十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1.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任何形式的第二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不利用职权为子女及亲友经商提供任何方便条件。

 2.不准接受有损于公司生产经营和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工作调整、职务变动和退休不用公款吃喝迎送;接待外部客人要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公司招待的规定,不准超标准安排宴请。

 3.在与职权有关的活动一切业务活动中,不索取或接受任何单位、任何个人的礼金、礼券,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不准个人收取“回扣”、好处费和佣金等,凡受到的、一律上交公司财务;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在处理废旧设备、物资采购等经营活动中,以权谋私或优亲厚友。

 4.不准用公款购买高档器材和置办高档办公实施、用品和用具,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或利用职权,让下属单位和经济关系单位安装个人程控电话和支付电话费;不准用公款、公物为个人装修住房或利用职权让下属单位或有经济关系的单位为个人低价或无偿装修住房;不准利用职权侵占职工利益,为亲人和子女、亲友谋取多占或超标准住房。

 5.在住房、用车、对外接地方面不准超标准搞特殊化,同时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加管束,不利用个人的地位和影响或以领导干部的名义在招生、调资、提职、聘用、调动等问题上为个人或为他人谋取私利。

 6.不得以任何方式接受下属单位或有经济联系单位以低价“出售”的物品,不将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让下属单位或协作单位报销或利用职权向以上单位或个人借用资金,副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接受下属子女结婚的宴请,其子女结婚招待范围只限于双方亲属。

 7.不准参加公款支付的歌厅、舞厅及夜总会娱乐活动以及其他高消费的娱乐活动,禁止用公款到以上场所举行庆祝和联谊活动或接受邀请参加和授意下属单位、有业务联系单位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如违反由个人支付全部费用。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或以参加会议等形式公费旅游或变相拿回扣。

 8.不准用公款抄汇,搞期货交易或用公款、公车学习驾驶技术、钓鱼、狩猎、洗桑拿浴、接受异性按摩活动,不准参与麻将、扑克等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不准用单位或企业法人的名义为个人和企事业法人作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担保或为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其他人作经济和其他方面的担保。

 10.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礼品登记制度和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的规定,按期认真进行登记和申报。

 十四、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支委会议事制度

 集体领导原则:凡属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事项,都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向党支部报告。在委员会里,要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避免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要共同维护党支部班子的团结,形成党支部班子坚强的领导核心。

 成员分工原则:党支部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结合在分公司中的本职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执行集体的决定,接受组织的检查监督。

 保密原则:支部委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凡党内讨论的问题,并明确必须保密的或者没有传达任务的问题,必须保守党的机密,不得随便外传,否则视为违反党的纪律。

 (二)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共产党章程》和《**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重点做好在生产、科研一线单位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发展女党员。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全面掌握入党条件,特别要注重对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的考察。要把培养、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发展党员的主要程序:

 1.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和宗旨,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至少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核。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教育,分配他们一定的工作。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才可列为发展对象。

 3.党支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对象要参加**党委组织部门举办的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学时)。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5.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介绍人应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基本知识,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表决的党员不能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五分之四。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报上级党委审批。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进行入党宣誓。

 6.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研究一次预备党员的思想和表现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本人谈话。

 7.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大会形成的决议报公司党委审批。党委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每年向公司党委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严格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纪律,抵制和防止不讲原则、降低标准、许愿照顾和徇私情等不正之风。

 (三)“三会一课”制度

 党章规定,每个党员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措施,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它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3.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4.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并将会议内容、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会议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会议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开展讨论,党员要从党的事业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发表意见,畅所欲言,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议。决议必须经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对于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出决议,会后可进一步酝酿,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后,支委会尤其是支部书记要坚决带头贯彻,认真实施,并于下次党员大会上报告。

 支部委员会议:

 支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教育管理党员,搞好支部自身的建设;进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群众组织的工作;处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以及监督保证经济、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或增减,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组织实施意见;

 2.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措施;

 3.每季度对党员、员工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以及针对性开展工作的措施;

 4.群众组织工作的问题;

 5.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以及本支部需要讨论的问题。

 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议题,就讨论研究的问题通知各委员准备意见可提出方案,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发挥集体的智慧,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支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制度,书记不能搞“一言堂”,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上遇到重要意见分歧时,不要匆忙作决定,应当通过调查研究,反复讨论,统一认识,然后再作决定。决议之后,要按照分工负责的精神,支委分头组织落实,支部书记负责全面的检查督促,并按制度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小组会: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

 1.党员学习。

 2.落实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安排。

 3.听取党员思想汇报。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讨论推荐党员发展对象。

 6.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党课:

 上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

 党课每季进行一次。

 党课的内容,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和要求进行安排。当前,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员进行党的宗旨的教育,以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理论素养,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党课教育内容由公司党委统一安排。

 为了提高党课的质量,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讨论,如中心发言,专题讨论等形式,帮助党员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

 组织生活会:

 1.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二次,以支部为单位召开。

 2.组织生活会主要对党内开展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统一思想,增强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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