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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整改报告

2020-10-08 11:18:04
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自查整改报告

  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我局对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逐条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部署,年中有检查推进,年底有考核总结。局“一把手”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坚持执行“四个亲自”,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逢会必讲廉政作风问题。局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会议安排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各类通报等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内容,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专题学习达12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议5次,制定出台了局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等文件。

   2、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年初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局党组在年初和年中分别听取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汇报,各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季度党组督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对不认真履责、不如实记录的,及时提醒教育、督促整改。

  3、严格执行全程记实制度。班子成员及科室落实“一岗双责”任务明确,责任具体,重点突出。建立健全工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制订印发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清单,并根据清单内容,党组及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情况及时上报,以此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位。

   (二)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性教育

  1、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一是局党组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守廉洁自律规范、“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一般工作的由分管副职负责执行落实;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后执行落实。三是对由我局承担的事项全部进行了分解细化,明确推进时序、完成时限,形成了计划安排。

  2、全面提升党性修养。把党章党规党纪、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十九大精神等作为党性教育的必修课、常修课,引导干部职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定期组织集体政治学习,召开专题党课,观看廉政电教片。

  (三)推进作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

  1、切实深化督促检查。制订了《局作风建设督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作风建设督查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兼顾,对考勤制度、在岗状态(下工地情况)、工作纪律等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与年度绩效日常量化考核挂钩。及时开展落实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问题等自查自纠,做到真查真改。今年来,通过现场督查、电话抽查、指纹考勤、群众反馈等途径开展各类督查20余次,发布督查通报5期,达到了常鸣警钟、鞭策后进的效果。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细化公务车辆使用、维修、保险、加油等标准,严格规定公务接待范围标准,用制度对“三公”经费进行控制。细化操作流程,严把支付申请受理、原始票据审核和资金直接支付三道关口,对不符合八项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费用一律不报销。定期将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接受监督,着力从公开透明上强化监督。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先后修订出台了机关管理制度和工程管理制度,实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强化绩效考核。重新出台绩效考核制度,细化职工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勤政廉政等要求,实行量化打分,将考绩情况与评先评优、绩效奖挂钩。三是资金拨付阳光化。进一步规范工程款拨付办理流程,严格规定内部审核流转时限,实施即时登记和公示制度,做到工程款拨付办理透明化。

   (四)严格选人用人,过好支部生活

  1、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始终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考察报告等程序,通过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查候选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坚持做到贯彻程序一步不缺,落实程序一步不错。

  2、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 制度,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过好党内组织生活,今年共开展民主生活会2次,组织生活会2次,进行了党性体检、民主评议等,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落实党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一把手末位表态”、民主集中制原则等,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议议事程序。不断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目前已召开党组会议20余次,并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坚持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进行核实并按时上报。

  (五)强化权力制约,用好“四种形态”

 1、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三重一大”决策等党内监督重点制度,促进权力运行更加民主公正、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确保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未出现违反党内监督制度情况。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定期公开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计划、党费收缴、“三公经费”;及时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干部任用、表彰奖励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

  2、落实谈心提醒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扎实推进谈心提醒工作常态化,实现了“三个必谈”,即对干部职工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必谈、措施不到位必谈、责任落实不力必谈。以开展日常谈话、任职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约谈形式为手段,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生活、工作状态,做到了廉政教育时时提醒、事事提醒,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3、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定期排查和研判,年初签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并及时对由于责任分工变化、岗位调整、新入职等产生风险点变化的人员重新签订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六)维护群众利益,畅通监督渠道

 1、认真处理群众反映问题。对县长热线、群众服务中心等平台来件及人大、政协等转办的提案议案,由局领导亲自阅批,依法受理,及时调查落实,认真给予答复,确保了办理质量。

  2.重视信访举报工作。积极搭建平台,向社会公布相关廉政制度、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坚持做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县信访局交办的信访案件不转、反映问题重大的不转、有集体上访苗头的不转、作风案件不转等“四不转”原则,集中“精兵”力量,优质高效处置信访件,确保每一件信访件都有着落。今年未收到一起信访件,且无重大群众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七)支持纪检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高度重视纪检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局党组对纪检监察机关督办或交办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对待,积极配合。针对行为过错问题,按照我局《工作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相关工作过错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给予批评教育、约谈提醒。同时,针对工程和机关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力度,强化思想教育,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整体发展形势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学习成效还不够高。在学习形式上,创新探索得不够,虽然每月定期开展学习活动,但学习形式还是老套路,对干部职工缺乏吸引力。在教育内容上,通常是上级要求学什么就抓来学什么,缺乏对教育内容的深入研究和选择,教育活力不足。在发言讨论上,有时候发言内容仅立足在主题理论表面,没有充分结合岗位和工作实际来谈体会,起不到讨论的实际效果。此外,少数干部职工还存在着轻视和忽视理论学习的思想,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被动地参加理论学习。特别是当工学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使理论学习落不到实处,缺乏真学真懂真用。

  (二)党建认识还没到位。少数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管干部,无职党员无权也无责,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有的未能正确处理好抓党建、严纪律和业务工作的关系,重业务工作,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对自己要求宽松软。此外,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日常工作中,虽然全面从严治党和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但由于习惯问题,总是惯性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单独作为专题活动来抓,没有真正将从严治党完全融入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转变成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自觉行为。

  (三)责任追究不够严格。今年以来对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虽然作风建设督查小组每月牵头对干部职工履职情况采取了多种形式的督查,检查次数较多,检查面较广,但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比较简单,不能时时监督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发现问题后,问责力度还不够,主要以通报批评,口头劝诫为主,却忽视了其他教育方式的运用,追究手段单一,严重影响了效能责任追究的教育和警示效果。通报内容有时没有点名道姓,而这种不痛不痒的通报,不足以产生“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批评效果,失去了通报批评原本的威慑力。检查人员有时还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想得罪人,怕影响同事间的感情,有避重就轻的情况出现。

  (四)谈心提醒不够深刻。有些班子成员思想上对谈心提醒活动还不够重视,把谈心提醒当作例行公事,谈话中也仅仅停留在表面,对于存在的问题却很少提及,再加之对谈心谈话对象了解还不够,方法单一、难以形成心与心的沟通,使谈话流于形式,造成了被谈话者要么是“不愿谈”,难以打开话匣子,要么是“不实谈”,不想说实话;要么是“不敢谈”,不敢说明一些实质性的问题,这样的谈话仅仅停留在表面。特别是诫勉谈话,批评态度不坚决,没有起到触动思想灵魂的作用。有时把谈心谈话当做走过场,为谈而谈,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正常诉求,没有认真记录整理,进行跟踪落实,这些都影响了谈话的效果。平时交流谈工作、布置任务较多,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了解掌握较少,解决困难少。

   (五)基层调研走访不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时间较少,还没能做到经常深入实际,对基层情况的掌握还不够细、不够实、不够多;虽然平时也能够坚持经常到基层看一看,了解一下帮扶对象的生活状况,也为他们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但由于平时事务性工作多,真正深入下去认真调查研究还远远不够。比如对挂钩联系的困难群众或党员,当任务一样一年按规定两次走访慰问,没有跟群众敞开来真心询道,对群众所想、所思、所盼了解不深,解决问题办法不多,缺乏主动性。

  上述问题,我局将在2020年及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

Tags: 自查   整改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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