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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事业发展调研

2020-10-17 15:23:11

 **县老龄事业发展调研

 2011级法律专业班 杨润光

 摘要:近年来,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人口老龄化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给各级党委政府在民生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带来了空前的压力的挑战。

  关键词:老龄、调研、问题 建议

 近年来,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2012年底,**县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37553人,占总人口的12.99%。其中:60—64周岁老年人有12239人,65—79周岁老年人有20120人,80—99周岁老年人有5184人,百岁老人有10人。人口老龄化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给各级党委政府在民生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带来了空前的压力的挑战。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多年来,县委、政府始终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切实加强老龄工作的领导,科学制定工作措施,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加大政策和资金投入,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快推进老年福利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开展涉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尊老、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努力改善老年人物质条件,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实现了全县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老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县委、政府1995年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将老龄工作职能(含编制1名)从县人事劳动局划转到县民政局,属副科级机构;2003年增加县民政局、县老龄办行使行政职能事业编制2名;2004年老龄办升格为正科级机构,设主任1名(民政局长兼),专职副主任1名;从2006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老龄工作经费2万元。历年来,省市县乡各级都建立了老龄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从上到下进行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从2011年开始,市委、市政府将老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列入对县(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范围。目前,全县10个乡(镇)都成立了老龄工作委员会,并设立1名兼职工作人员;121个村社区都成立了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和老年协会。5个社区和10个乡(镇)都成立了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所,每年对退休人员进行一次生存认证;“敬老节”期间,安排部分资金让社区组织老年人开展活动,组织慰问部分困难退休职工。同时,加强对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调资、申报以及医疗保险费用缴纳和节日走访慰问、座谈、体检等由原单位负责管理,住院费用报销由医保中心负责服务,学习和参加党员活动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和村委会负责。

  (二)齐抓共管,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把尊老、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教育与各项文明创建活动有机融合起来,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宣传教育等手段,引导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老年人和老龄事业。充分利用广播、专栏、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党和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

 涉老法律法规。制定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意见》,明确和分解了优待范围和部门职责,县老龄委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保证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公园、景区、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对老年人免费开放,车站、银行等部门在服务窗口挂牌明示“老年人优先”。卫生医疗机构规定和执行对老年人优先挂号、优先取药、优先住院、免普通挂号费等优惠政策;为全县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和建立健康档案。司法部门开展司法保护和法律援助服务。民政部门将80—89周岁和90—99周岁高龄老人保健补助标准从2008年每人每月5元和10元,逐步调整为现在的80—99周岁每人每月35元;百岁老人长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月230元。敬老节、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县委、政府每年都安排专项经费走访慰问高龄老人、困难老人,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

  (三)多措并举,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兼顾城乡发展、注重整体推进,全面建立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等相结合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平稳,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1880人,人均月领取养老金1521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2078人,人均月领取退休金2480元。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和准确率连续保持100%。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稳步推进,有

 36854人领取养老金,人均月领取60元。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全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有895人,个人交费83元由县财政代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老年人参合率达100%;农村五保、低保老人的“新农合”参合自付部分由县民政局代缴;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大病住院费在新农合报销后优先对贫困老人给予救助,其中:五保老人全额救助;低保老人按自付部分的50%给予救助,最高15000元;其他老人自付高于3000元的部分按50%给予救助,最高15000元,同时,老年优抚对象在享受了新农合和农村城镇居民大病医疗救助后,自付部分过大的还可以享受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扎实推进,把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城乡低保。目前,全县有城市低保老人328人,人均月领取低保金201元;享受农村低保老人共有20506人,人均月领取低保金97元,“五保”福利供养政策落实好,有农村五保老人有1911人,人均月领取补助104元。

  (四)加大投入,为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

 经调查统计,全县目前共有失能老人2500多人、半失能老人4200多人,空巢老人9600多人,分别占老年人总数的7%、12%和27%。我县农村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92%,贫困面大。针对全县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失能、半失能老人增多,空巢老人不断增加,养老服务需求严重不足等问题。近几年来,我县紧紧抓住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的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1464万元,建成敬老院5所,在建2所,总占地面积27.06亩,总建筑面积9531.82㎡,总床位440个。目前,县中心敬老院、镇安敬老院、龙江敬老院、平达敬老院、木城敬老院共入住老年人

 107人。其余为居家分散供养,每人每月给予104元的生活补助,实现了五保对象由过去的集体供养向政府供养的转变。

  (五)广泛宣传,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取得实效

 高度重视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权和发展权,充分发挥老年群众组织以及广大老年朋友在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一是每届村委会和社区换届,都要成立和调整充实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和老年协会组织,制定和修改领导小组职责和协会章程。全县有74个村社区老年协会和老年体育协会能正常开展活动,有会员13000多人。县委、政府适时召开情况通报会,向广大离退休干部通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二是注重发挥老年人余热,使老年人老有所为,开展法律政策宣讲、医疗卫生服务、农业种植养殖技术推广、矛盾纠纷调处等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性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广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县城建起了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和老干部活动中心,10个乡镇建起了老年活动室。县级成立了老年大学和老干部党校,成立了老年体育协会、老年科技协会、老年诗书画协会、老年艺术团等群团组织。乡镇成立了老年体育分会和老年活动队。村社区成立了老年协会和老年体育协会。

 二、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县的老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老龄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全县老年人口基数大,92%的老年人生活在农村,贫困程度深,很多老年人的养、医、住还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和宣传教育不深不透。群众知晓率低,一些公民缺乏对老年人应有的尊重和关爱,不尽赡养义务、歧视、侮辱、虐待和遗弃老年人、粗暴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比较薄弱。新型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低,医疗保险保障标准城乡差距大的问题仍然突出。三是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养老服务设施滞后,功能不配套,服务人员队伍,服务范围、项目、质量等都与老年人养老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四是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严重不足。由于县财政困难,资金投入少,已建成的5所敬老院缺乏配套设施,使用范围有限。五是老龄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10个乡(镇)没有专职工作人员,经费困难,基层老年协会没有经费来源,难于组织老年人开展活动。老年活动场所不足,基础设施落后,新开发的居民区没有规划考虑老年活动场地,绝大部分村民小组已没有可供利用的公共场地。

  三、老龄事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老龄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针对我县老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机制,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老龄工作机构,落实编制和人员,建议单独核定县老龄办人员编制4人,每个乡镇增设老龄事务管理事业人员编制1人,归乡镇社会事务办管理。加大老龄工作经费投入。按老龄人口每人每年10元标准核定老龄工作经费,年初纳入财政预算。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老龄工作委员会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老龄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宣传,努力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把“一法一条例”纳入普法内容和公民道德建设规划;认真贯彻执行老龄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自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创造条件建立为老法律服务热线;纳入中小学德育教育内容;纳入新闻媒体的工作计划,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投入,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待遇

 扩大城乡老年社会保障范围,确保贫困老人和高龄老人达到应保尽保,提高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住院费用在“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和大病医疗救助比例。逐步提高高龄老人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标准,力争到“十二五”末,对具有我县户籍的80—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均不低于100元、4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扩大城乡老年社会保障范围,保障贫困老人和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健全完善老年人口低保、大病医疗救助和临时生活救助制度,

 加大老年人社会保障力度。

  (四)统筹规划,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在城镇化建设、乡镇集镇开发和新农村建设中,统筹规划老年活动场所的数量、布局、规模,每个村委会规划1个老年活动场所,确保老年人正常活动。

 “十二五”期间,在县城5个城市社区和10%的村委会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加大**坡老年公寓配套设施建设,在县城规划区选址规划不低于50亩的老年颐养中心。积极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新路子,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服务类型多样化。

  (五)弘扬正气,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本着寓教于乐的原则,在切实加强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有益的老年文体活动,活跃广场文化和群众文化,积极引导老年人选择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远离封建迷信,培训一批老年文化体育骨干队伍,带动基层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鼓励支持适合老年人特点和需要的各类老年群众文体组织的发展,推广适合老年人身体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和健身项目,为老年人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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