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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执纪问责方面自查

2021-04-13 11:14:41

  部队执纪问责方面自查

 部队执纪问责方面自查

  为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公安部决定从11月20日至12月10日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1次集中检查活动,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公安边防部队纪律作风大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公安部边防局局长武冬立在会上传达了公安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分析了今年以来部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并对公安边防部队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大检查活动进行了部署。

  武冬立在讲话中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公安边防部队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十项规定”、“三项纪律”和边防局党委“十项规定”,始终把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作为事关公安边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全局的一件大事来抓,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深化集中清理和专项治理,不间断开展督察检查,全面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有力维护了部队集中统一和内部安全稳定,确保了各项边防工作的圆满完成。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部队深入开展以来,部队各级深入查摆、深刻剖析、认真整改在纪律作风建设尤其是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内部关系进一步和谐,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但是,从掌握的情况看,部队的纪律作风还不够过硬,违法犯罪案件仍有发生,为吸取教训、整肃作风,全国公安边防部队要按照公安部党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活动。

  武冬立强调,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活动,是推动落实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和公安部“三项纪律”、加强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各级党委特别是军政主官要充分认清公安部党委、部边防局党委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坚强决心,从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公安边防事业负责、对广大官兵负责的高度出发,毫不动摇地落实从严治警方针,以铁的手腕执行铁的纪律,带出铁的队伍。广大官兵要充分认识“十项规定”、“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增强敬畏之心,消除侥幸心理,真正树立起不可逾越的“高压线”。这次大检查的重点有4个:一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公安部“三项纪律”、部边防局党委“十项规定”情况;二是查摆、整改“四风”问题的情况,包括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改进调研和新闻报道、简化公务接待和公务出访、规范表彰考核等情况;三是窗口单位是否存在服务态度生硬、遇事推诿、办事拖拉等问题;四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公款吃喝、铺张浪费,值班和备勤期间饮酒、酒后驾车、酗酒滋事,以及收受土特产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这四个重点方面,梳理情况、认真评析、分类排队、严肃整治。年底前,各级都要在重点问题的整改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并要形成长效机制。

  武冬立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对于违反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和“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规定的,坚持“零容忍”,无论涉及到哪个单位、哪个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迁就。对于敢于顶风违纪的,坚决从严惩处。对于应该问责的,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问责规定,一律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于压案不报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各级纪检监督部门要前移预防关口,对于发现的隐患苗头和不良倾向,该查纠的要认真查纠,该批评的要及时批评,该制止的要立即制止,该处理的要严肃处理。从今天开始,公安部将派出15个检查组,每组由1名局级领导带队,赴各地进行检查。同时,派出8个检查组,检查部机关和直属单位。边防局党委决定,这次纪律作风大检查,不再另派检查组,由部边防局班子量化考核组组织抽查。各总队级单位要结合实际,自行下派检查组,切实做好梳理排查、督促指导、教育帮扶等工作。边防局各派驻督察组要及时调整工作方向,把纪律作风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跟进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部队执纪问责方面自查

  一、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一)学习情况:为提高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通过强化教育,扩大宣传,积极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通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利用电子显示屏、在局网站开辟专栏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郴州市进一步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确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和重点。

  (二)研究情况:局党组和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文件精神,今年3月到7月份,共召开相关会议9次,结合我局实际进行研究。按照活动的要求,以实际行动转化学习成果,真实践行焦裕禄精神,按照“稳、准、狠、韧”要求,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坚持求真务实,点面结合,重点突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打好专项整治“最后一公里”攻坚战。局党组对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局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多次研究,通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明确责任分工和各项整治任务的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及责任科室,把具体任务落实到人。

  (三)安排情况: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有关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在每一份文件上都作了具体批示,对有关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3-7月,市委、市纪委印发有关文件12份,件件有批示,件件有安排。明确要求通过集中整治,真查实改,促使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通过立破并举、标本兼治,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实行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改进干部队伍作风,不断优化政务和经济环境,树立我局和干部良好形象。

  二、开展自查自纠,推动专项整治

  (一)主要做法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形成协同推进的合力,我局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活动要求,形成主要

  1、根据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目标与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市农业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和节假日集中封存,建立健全公车使用登记公示等相关制度,完全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

  2、根据“三公”经费控制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开展了公务接待费及国内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职务消费支出情况的重点督查和检查。一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和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做到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和科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二是局纪检组监察室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督促相关科室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实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和接待清单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同人数,着力纠正超标准接待和擅自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用公款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三是强化源头治理。我局公款接待凭公函先由负责接待科室经办人填写公务接待申请审批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局办公室审核相关内容。到

  财务报账时要求公函和接待审批单手续完善,出差时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包括有经手人、证明人等签字,票据大小写金额一致,科室分管领导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主要负责人(监管人)签字。对于原来部分科室存在的公务接待公私不分,陪同人数过多等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四是做到合理开支,杜绝公款接待中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问题,职务消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公务消费一律采用公务卡结算。

  3、为防止作风问题防弹,局作风办坚持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每月至少开展四次督查检查,并将明察暗访、督查检查以及问责处理情况及时报市作风办。今年以来,我局结合“四型”机关创建活动,着力整治了自由散漫、衣冠不整、迟到早退、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旷工或者外出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问题。重点整治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以及其他“庸懒散”等突出问题。严格要求干部职工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和机关管理制度并把该项工作作为干部职工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

  4、为严厉整治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我局严格落实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坚决整治在公务活动中以各种名目收送纪念品、土特产品等不正之风。一是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填写了礼金礼品上交登记表报市纪委党风室。杜绝利用权力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务的行为。二是重点整治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的问题。重点开展了整治20xx年春节公款送礼的行为,向各县市区农业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二级单位转发了省市纪委《关于严明春节期间党风廉政纪律的通知》,积极倡导文明、简朴的节庆风气,春节期间至今,没有发现一起违反规定用公款送礼的情况。2016年底以来,结合“三公”经费控制专项整治工作,对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开展了公务接待费、国内差旅费、会议

  费、培训费等支出情况的重点督查和检查。

  (二)工作情况

  1、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推诿、拖拉、效率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的官僚主义表现形式问题,我局在4月份以局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郴农业发《20xx》16号)。明确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一是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网上办案和电子监察系统工作。防止在审批服务中的“吃、拿、卡、要、报、拖”行为。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综合整治。贯彻落实《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郴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五个严禁”的规定》,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全面建立行政执法回访制度。以涉企检查、收费、处罚为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开展收费专项检查,防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发生。开展规范涉企检查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明察暗访、专项效能监察等形式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企业宁静日”制、同城一家检查等制度。三是积极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阳光行政。在门户网站上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的目录、法定依据、办事流程、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和工作情况。完善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四是加强投诉监督。健全机关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投诉件督办、投诉人回访、投诉办理通报等制度,加强网络投诉受理。坚决纠正机关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

  2、对公车私用和超标配备公车等问题,切实做到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公务用车落实专人管理,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切实有效地推进了我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纪检组、监察室通过在全局开展自查自纠、督导抽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切实解决了在公车管理中公车私用、违规借车等不规范问题;完全杜绝了在境内外招商活动中举办奢侈宴请、组织游山玩水等违规违纪行为;有效遏制了公款送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行为;大力整治了党政机关干部自由散漫、工

  作效能低下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了挥霍浪费公款、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社会影响坏、群众意见大的不正之风。

  3、为整治“会所中的歪风”,7月初,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对全局所有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情况摸底,对直属单位进行一次情况排查。一是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情况,对局

  机关以及直属单位管辖范围内公共资源出租和利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没有发现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情况,在我局公共资源出租和利用范围内无违规开设的私人会所及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二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并纳入对照检查的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承诺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纠正。7月10日按照规定将《开展公开承诺情况统计表》报送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三是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7月上旬,我局纪检组监察室会同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主要针对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对私人会所及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开展明查暗访,重点查处我局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到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行为。通过加强督导检查,坚决刹住“会所中的歪风”,切实杜绝奢靡之风,遏制腐败行为。

  4、按照市纪委的统一安排,7月上旬开展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专项整治。纪检组监察室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会同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督查。主要针对违反规定利用结婚、子女升学、生日、乔迁、生病、出国考察、亲属去世等事宜,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借机敛财。在举办“升学宴”高峰的7月份组织了多次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5、7月中旬,开展了“群众办事难”专项整治活动。由局纪检组监察室牵头结合作风大整顿活动加强对全局所有直接面向群众的岗位以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情况的明察暗访,7月28日已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送了市纪委。在整治行动中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脱、拖延群众要办之事;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办事群众找人不到的现象;纠正行政审批擅自改变办事程序,提高办事门槛,不耐心解释有关政策,增加群众办事难度的现象;坚决整治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问题;严肃查处收回扣、拿红包的违纪行为。

  6、为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7月下旬,纪检组监察室组织了对服务对象的大走访,收集服务对象和群众对我局有关科室和工作人员收费行为的情况反馈及问题线索,7月底将向市纪委报告自查自纠有关情况。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全局所有收费科室和收费项目以及工作人员进行了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擅自提高收费或罚款标准,增加收费或罚款项目行为;重点整治超越管理权限的收费或罚款、不按规定申领《收费许可证》收费、利用行政职权强行收费行为、强制企业赞助和捐献钱物;严肃查处不使用规定的票据收费或罚款、变相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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