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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总结汇报

2020-05-21 02:40:36

 我就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注重强化领导,逐步完善工作机制。

  我们始终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首先,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管委会主任、派出所所长和班子各成员任副组长,管委会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科、综治科、统战民宗科、行政社会事务科及各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领导小组,在各社区成立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站(与社区治安司法警务室合署办公),形成了党工委组织领导、派出所和各科室齐抓共管、各社区具体负责的有力格局。其次,逐步规范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运行机制,相继建立完善了《房东管理制度》、《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准租准住制度》、《管控责任制度》等十余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房屋租赁、准租准入审核办理流程,明确了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职责和任务,为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第三,为保证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建立了目标考核制度,成立督查组,进行每月抽查、责任追究,对登记备案、信息更新和审核办证各环节中出现问题的责任人,扣除相应考核分值,和当月工资、基层补贴和年底评优挂钩,此外,每季度开展社区互查评比活动,相互学习、激励后进,激发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极大地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注重务实管用,不断提高管控能力。

  一是推行出租房屋准租准住准聘制度,初步实现了“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的工作目标。

  准租制,即出租房屋不在社区登记备案和治安消防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租。通过成立房东协会和召开房东例会,加强对房东的管理,使房东由被动管理变为主动管理。对不配合的房东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出租房屋管理有关规定的房东依照规定进行处

 罚,进一步加大了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控力度。

  准住制,即要求房东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有效合法身份证件的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居住3日内必须办理暂住证。对违反规定的进行批评教育,对经告诫仍不办理“暂住证”的给予处罚,将“以证管人”的工作措施落到了实处。为各社区制作人像采集背景板,利用区政法委配备的照相机、扫描仪等设备,现场照相、即时办证,既为流动人员节省了照相费用和时间,又提高了办证效率。截至目前,累计办理《暂住证》13920人。

  准聘制,即用人单位和业主不得雇佣无有效合法身份证件和无暂住证的流动人口从业务工。管委会和社区居委会通过对用人单位和业主的督促检查和管理,限制无有效身份证件和暂住证的流动人口从业务工,不仅促进了流动人口的规范就业,也提高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能力。

  二是扎实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大清查、大排查工作,促进流动人口集中地区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我们依托社区居委会、司法警务室、社区管理站,大力加强“两支队伍”建设,先后建立巷道长、楼栋长队伍130人、发展明暗眼36人,吸纳保洁员、小区保安、巡逻队员为主的信息员队伍300人,通过信息日报、研判分析、补贴奖励等制度,形成群防群治、楼巷联防的治安联防管理体系。坚持强化军警地联勤联动机制,与明华街派出所、武警22中队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优势互补,最大限度的掌控辖区社情。定期研判信息,为第一时间处置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协调组织派出所民警、特警、武警和工作人员,实行社区每周排查和管委会每月集中清查整治相结合,构建了全方位、高效率的综合防控体系。

  2011年,先后组织开展大清查大排查16次,累计排查5.9万户次、13万人次,取缔非法讲经点21处,解救未成年人55人,移交公安机关非法讲经人员12人,收缴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1100余册(张),没收刀棍具87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1人。通过防控体系的稳步运转,社会面稳控能力大大增强,治安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居民的安全感有了明显提高。

 三是始终强化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坚持引导流动人口开展合法有序的宗教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三管一负责”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宗教人士的各项管理规定,每周组织宗教教职人员、理事会成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增强爱国守法意识。建立健全宗教场所联系制、安全防范责任制、敏感期宗教场所驻守制等制度,加大检查管理力度,通过督促清真寺增设应急照明灯和监控摄像头等措施,不断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水平。宗教活动中,紧密团结爱国宗教人士和骨干力量,充分发挥讲经台的宣传阵地作用,把伊斯兰教教义中含有和平、团结、爱国的思想贯穿到日常解经、讲经、学经过程之中,大力开展未成年人入寺劝阻工作,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维护团结、守法扬善和依法从事宗教活动。做好“特殊”人员转化工作,在建立“一户一档”信息库和签订保证书的基础上,动员爱国宗教人士,和社区干部、民警一起,做好引导和转化工作,全年已转化大须人员16人、蒙面妇女74人。

  三、注重管理创新,务求综合治理实效。

  一是深入推进“单位化、网格化、责任化”管理服务新模式。全面落实“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要求,按照“地域相邻、人员相熟、文化相近、构成相似”的原则,依托楼院、巷道,按照“150户以上,250户以内”的标准设置一个网格,科学划分责任网格

 39个,按照男女组合、民汉搭配、工作能力强弱穿插的原则,将185名工作人员充实到每个网格中去。明确网格里的重点部位和人群,科学分类区别对待,细化分解责任,定人定岗定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初步实现了维稳工作无盲点、民情联系无遗漏、为民服务无缝隙、“管理到门口、服务到家庭”的工作目标。同时,面向住宅小区积极开展居民自治活动,广泛吸纳单位和群众参与社区管理,建成单位化管理小区8个。针对流动人口集中、自建房较多的区域,先后投入五十余万元,通过设立9个岗亭(卡点)、封闭17条巷道,建成全封闭社区3个、局部封闭社区2个。各社区安排巡逻队员在岗亭(卡点)24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车辆、人员进行严格盘查和详细登记,做到“两个百分百”,确保封闭式、单位化管理的实效性。

  二是认真贯彻“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全力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为切实做好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对流动人口实行分类管理,将两劳释放人员、吸毒人员、“7·5”解脱人员等列为 “重点管控户”,由辖区民警和包户干部每天走访一次,共同做好管控;将单身租住、无业无收入、形迹可疑人员列为“重点工作户”,由社区民警和包户干部每三天走访一次;将投亲靠友、居住时间较长、有相对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人员列为“基本户”或“放心户”,每周走访一次。通过“四类管理法”,切实把“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与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打牢了维护稳定和服务群众的工作基础。同时,继续实行“错时工作”、“预约服务”、“一岗双责”和“全程代办”等制度,保证了8小时之外和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的延续性,弥补了社区管理、服务群众的盲区和死角。

  “三化”创新模式的有力推进,极大提升了我们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是大力加强行业管理,统一开展综合整治工作。针对片区大量商业经营网点、小加工厂多为出租房屋的实际情况,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为突破口,专门成立了“综合整治办公室”,抽调班子成员、科室长各1名、工作人员13名,协调运管、工商、税务、公安、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集中办公、统一执法,利用半年时间,划分排查摸底、宣传教育和清查整治三个阶段,开展了综合整治工作。针对辖区808家各类生产经营场所,认真进行了梳理排查。先后开展了汽车修理、服装加工、食品卫生、非法劳务市场、非法营运车辆和明华市场等专项整顿治理工作,下发整改通知书近400份,取缔、关闭违规汽车修理铺80家、登记从业人员754人,取缔非法食品加工厂8家、黑诊所5家,清理占道运营车辆60余辆,有效规范了片区生产经营秩序,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深入推进和片区的大局稳定、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坚持以人为本,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

  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流动人口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社会管理服务更加为民、利民、惠民。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 “百件实事”的总体要求,面向流动人口,我们积极开展了培训就业、计划生育、计免卫生及其他各项工作。全年累计组织流动人口及就业困难人员参加专项培训318人,安置流动人口就业148人;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2100余人次、发放避孕药具2万余盒,发放优生优育宣传单7000

 余份;为流动人口贫困家庭申请临时救助7户3.4万余元;动员、组织干部职工为2名重大疾病困难家庭捐款0.8万元;为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开展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接种6轮1.7万余人次,为流动贫困家庭募集、发放衣物2800余件、价值3.5万余元;先后帮助172名流动人口失学子女重返校园,切实为流动人口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他们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提升了他们参与和谐家园建设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进一步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不断争取新的更大进步,为天山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的发言完毕,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Tags: 流动人口   服务管理   出租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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