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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采石场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全套资料

2020-07-28 11:40:51

 XXXXXXXXXXXXXX

  安全管理手册

 2013-03-08批准

 2013-03-10实施

 XXXXXX

 目

 录

 总

 则 7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网络图 10

 第一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3

 (二)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4

 (三)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6

 (四)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7

 (五)空压机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7

 (六)凿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8

 (七)挖掘机、装载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9

 (八)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0

 (九)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1

 (十)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2

 (十一)破碎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3

 (十三)风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25

 (十七)安全员、电工、焊工、打砂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5

 第二篇

 安全操作规程 29

 (一)开采安全操作规程 29

 (二)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 32

 (三)爆破工操作规程 33

 (四)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34

 (五)排险工安全操作规程 35

 (六)挖掘机工操作规程 37

 (七)装载机工操作规程 41

 (八)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42

 (九)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43

 (十一)备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46

 (十二)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47

 第三篇

 安全管理制度 51

 (一)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制度 51

 (二)安全例会制度 54

 (三)安全检查制度 56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7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58

 (六)边坡安全管理制度 59

 (七)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61

 (八)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2

 (九)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63

 (十)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及举报)奖惩制度 63

 (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66

 (十一)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68

 (十二)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69

 (十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70

 (十四)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71

 (十五)爆破作业与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71

 (十六)员工安全表现认可与奖励制度 74

 (十七)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度 76

 (十八)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79

 (十九)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81

 (二十一)防灭火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86

 (二十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90

 (二十三)铲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91

 (二十四)交接班制度 93

 (二十六)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95

 (二十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96

 XXXXXX

 安全生产承诺书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我作为矿山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基础建设,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努力做好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我矿山郑重承诺: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

 三、确保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和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四、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五、建设项目严格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在基建期间严格按照《开采设计与安全专篇》组织基建,在所签订安全帮扶协议专家指导下进行基建,规范修建上山道路和完善首采平台,在基建期间绝不组织生产,若在基建到期后,未能完成基建工作量或未能达到验收标准,我矿山主动不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后决不再进行矿山开采,否则自愿从重接受处罚。

  六、深入生产现场,定期检查安全生产,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不发生死亡事故;严格控制重伤、轻伤事故,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不受事故伤害。按上级要求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每月带领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上报和排除安全隐患。

  七、尊重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八、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按标准储存安全风险抵押金。

  九、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监察,绝不弄虚作假。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基建完成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依然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做到分台阶(分层)开采,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法违规行为。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与外包单位(爆破、运输等)签订承包协议,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十一、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十二、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单 位:XXXXXX

 主要负责人(签字):

 2013年3月8日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矿山安全法》,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生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矿山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

  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砂石厂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安全管理人员对本矿山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同时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及组织、联系员工的安全技能方面的教育培训;

 财务部对安全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对所属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三条

 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组织,发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

  每一职工都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在工作地点威胁生命或有毒有害时,有权停止工作,撤到安全地点;在危险没有解除,仍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工作,矿山照发工资。每一班、组都必须设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员,负责本班、组的业务安全检查工作。

  第四条

 安全负责人每月负责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及时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每个职工都必须熟悉避灾路线及报警。

  XXXXXX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通知

 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山安全生产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高台镇花烟沟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弟福

 副组长:王兴江

 成

 员:罗胜军

 梁波

 李光军

 何

 平

 游

 江

 XXXXXX

 2013年3月8日

 XXXXXX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及负责人示意图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网络图

 领导小组组长:王第福

 游

 江

 何

 平

 李光

 军

 罗胜

 军

 梁

 波

 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兴江

 XXXXXX

 关于任命王弟福同志为主要负责人的通知

 各从业人员:

  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结合矿山安全生产实际,经研究决定,现任命王弟福同志为我矿山主要负责人,负责矿山全面事务工作,本任命于2013年3月8日起生效。

 XXXXXX

 2013年3月8日

 XXXXXX

 关于任命王兴江同志为安全员的通知

 各从业人员:

  为了加强矿山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结合矿山安全生产实际,经研究决定,现任命王兴江为我矿山安全员,负责矿山全面安全生产工作,本任命于2013年 3月8日生效。

  XXXXXX

 2013年3月8日

  第一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山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主要负责人必须经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持有《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安排,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保证安全经费的投入。

  五、全面掌握全矿的安全生产状况。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安排、检查、总结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总结安全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记录。将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纳入安全工作。

  六、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七、布置安排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八、安排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九、组织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保证预案落实所需的资金、人员和设备,并定期演练。

  十、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十二、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备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主动参与、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

  十三、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十四、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检查,如实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不得隐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

  (二)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安全标准,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本矿安全生产。

  二、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

  三、加强自身安全意识,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本矿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向主要负责人如实汇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本矿安全工作,不得要求工作人员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五、参与安全规划、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开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

  六、组织实施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

  七、检查、督促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八、严格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重大隐患时,有权责令工人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发生事故时,积极协助主要负责人进行抢险救灾,参与事故原因分析的事故调查处理。

  九、作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记录,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

  十、调度安全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向所在矿和上级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对策和建议。

  (三)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矿山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工班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矿山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及其他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组织班组安全教育,督促职工持证上岗。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上报,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负责班组安全建设,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场所整洁,实现文明生产。

  (四)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3、精心操作,熟悉本岗位生产物料的性质,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子,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的向上级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搞好文明生产。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五)空压机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全员的领导下,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前应认真检查机体各部件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曲轴箱内的轴瓦、螺丝、销子,检查机油量、电仪表、压力表、安全网、压力调节器等是否正常,同时还必须检查补偿器、启动配电柜、电机炭刷和供水设备及输水管道是否安全无患。

  3、熟悉本岗位所属机械设备的结构、性能及工作原理,掌握一定的常规维修技术,配合机修工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负责空压机的启动、停机及其正常运转,保证捣固机上压缩空气的足量供应。

  5、保持设备及所属区域的清洁、卫生。

  (六)凿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同放炮员、安全员在工作前,检查工作场地的安全情况,如工作台阶、边坡有伞檐、浮石,或边坡有片帮、塌方危险时,首先与放炮员共同处理,无危险时方可进入钻眼工作。

 2、负责做好钻眼前对钻具、风水管路完好情况的检查工作。

  3、负责清理工作地点的浮渣及杂物,保持工作场地整洁。

 4、负责按作业规程的要求布孔钻眼。

  5、协助放炮员清除孔内的岩粉,并做好成孔的护孔工作。

 6、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或下大雨的天气,严禁从事打眼工作。

  (七)挖掘机、装载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驾驶。

  2.司机要熟悉所驾车辆的性能,并能够处理简单的机械故障。

  3.

 司机在出车前必须检查所驾车辆的运动机构和制动系统。

  4.司机应根据不同的台阶高度、坡面角,在行走路线上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机械臂下严禁站人或有人从底下通过。

  6.在边坡作业时,要提高警惕,首先必须观察边坡、台阶等的安全情况,确认无危险时方可进入作业区作业。

  7.在边坡作业时,司机要打开驾驶室门,以便能够听到安全哨声。

  8.驾驶室内严禁两人作业。

  (八)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各种安全教育,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脱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工作。

  2、认真学习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熟知安全知识,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漏电掉闸装置、电气设备,尤其是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拖地电缆线,定时进行安全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4、正确使用护品,做到衣着整齐,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整装上岗,在高空或危险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5、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和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6、对各级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7、实施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废旧电线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线路架设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及时上锁,用电标志明显。

  8、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长或其他负责人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九)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各种安全教育,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脱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工作。

  2、认真学习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按章操作,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坚持上班自检制度。对所用的电气焊机、线路及施工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得作业,加强自我保护。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擅自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设备和工具。

  5、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上岗前要正确佩戴好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做到安全作业。

  6、对各级提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

  (十)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

  2、认真学习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修理机械要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4、检修有毒、易燃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5、工作时注意工具应经常检查,是否损坏,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6、检修中机械应有"正在维修,禁止开动"的警示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修理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7、清洗用油、润滑油及废油脂,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扔。

  8、修理电气设备,要先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悬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方可修理。

  9、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十一)破碎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按本岗位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完成破碎岗位的工艺操作。

  2、遵守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按时检查设备各部位运转及润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保证完成设备台时处理能力和破碎产品粒度指标。

  4、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杜绝重大设备事故和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发生。

  5、保证本岗位设备的正常运转并做到文明生产,将矿石中带入的木块、杂铁、杂物等检出并送到指定地点。

  6、严格遵守劳保用品的佩戴标准。

  7、做好生产原始记录和设备运转记录。

  8、严禁迟到、早退、脱岗、睡岗等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

  (十二)打砂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工作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操作规程。

  2、工作前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防尘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

  3、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并定期接受安全知识培训。

  4、启动打砂机前,应先检查入内槽有无卡石或异物、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工作台周围有无障碍物、设备是否完好等后,方可启动设备。

  5、设备转动中,应注意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机并及时报告负责人进行处理或检修。

  6、停机前,必须停止供料,待打砂机内料完全排净后,方可停机。

  7、工作过程中必须注意人身安全,在供料过程中不得随意接触打砂机、电机等于设备,以免发生意外。

  8、做好机器设备维护工作,经常清扫工作平台,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十三)风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根据不同性质的岩石合理布局炮眼,做到定向定位掘进。

  二、 严格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确定安全无误,再施工。

  三、 数据管理,正确布局炮眼的角度。

  四、 作业前,必须检查凿岩机主要系统和注油(风路、水路是否密封完好),凿岩机的水、风有互通现象不能使用。

  五、 严禁钻干眼。钻眼过程中必须随时掌握钻杆工作情况,严禁骑在气腿上打眼,以防断杆伤人。

  六、 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凿岩机存放在距工作面60米以外,能避炮和较干净的地方,并防止砂石及杂物进入机内和风、水管内。

  七、 认真搞好凿岩机及风水管的详细交接班工作。

  (十七)安全员、电工、焊工、打砂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员安全职责

 l、安全员在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参与拟、修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

  3、协助主要负责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督促实施。

 4、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5、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

  7、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进行处理。

  8、负责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料的管理。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

  11、对矿区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电工安全生产职责

 认真执行、落实安全法规,把防火安全纳入日常工作内容。对变压器、配电槽机设备进行巡逻检查,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或不定期对电力设进行清扫,保证日常运行。

  负责对矿山的机电、仪表等线路安装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报告安全员。

  对绝缘防护用具、手套、鞋、杆每年要做耐压试验,平时摆放在明显地方,整齐、保持干净。

  非工作人员禁在配电房闲谈、闲坐。监察部门来检查时必须报告动力。外单位参观必须经主要负责人或安全员批准。

  电工人员对未经批准擅自拉、架的临时线路,有权予以拆除,同时报告有关部门。

  对室内设置的灭火器材,经常检查和维修保养。发现损坏、腐蚀及时报告上级部门更换。

  三、焊工安全生产职责

 在检修、维修需动火时,必须履行动火手续。

  在动火过程中,要设专人监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在设备内动火,必须通风和刷洗设备部件,或置换后经检查,确认无易燃可燃气体后再动焊接。

  负责把检修后的可燃物妥善保管,集中一起清洗车间。

  使用氧气、乙炔气时应进行检查确认气瓶完好方可使用。开启氧气瓶时严禁带油污工具。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

  如遇火警、火灾,首先切断电源,积极扑救并及时上报,保护好现场。

  五、打砂工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上下班制度,下班时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及工具、器具是否齐全完好。

  3、遵守纪律,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法。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4、按照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异常妥善处理,及时上报,认真做好记录。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二篇

 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采安全操作规程

 1、 矿山采矿和剥离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底根和空洞:作面上有浮石或哑炮时,必须妥善处理后才能工作;台阶工作平盘应保持平整;禁止任何人在边帮和台阶底部休息和停留。

  2、 在坡度大于45°的坡面上凿岩、爆破、清理浮石、修理边帮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安全绳,并将其拴在牢固地点。

  3、 凹陷矿的出入沟应布置在稳定的边帮地段,如出现危险,必须采取有力的加固防护措旅。

  4、 在矿区工作范围内(包括废石场)架设的输电线,必须高于各种机械设备的最高部分,高压输电线高于2m以上,低压输电线高于0.5m以上。

  5、 采、装、运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任何人员上下和进行任何修理调整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械工作范围内,非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机械。工作完毕时,必须把机械撤到安全地带.并切断电源。雷雨、大暴雨、浓雾天气,禁止潜孔钻、挖掘机、铲车、汽车、打砂作业。

  6、 为保证边帮稳定。上部台阶采完后,必须留有安全平台和清扫平台。用安全平台作为通行道时,必须有预防落物伤人和作业人员坠落的保护措施。

  7、 伞檐悬在上部时,必须迅速进行处理,处理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受到威胁的人员和设备设施要撤至安全地带。

  8、 矿山应有专人负责边帮管理工作,边帮的松石或裂隙有引起塌落或片帮危险时,必须及时处理。暴雨或春融季节尤其应加强对边帮的检查。边帮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矿区,必须设立专门观测点,定期观测记录变化情况。

  9、 对于最终边帮的爆破,必须采用有减震措施的控制爆破,以维护边帮岩体的完整性,保持边帮的稳固性。在距最终边帮20m以内,禁止进行硐室爆破。

  10、 禁止在台阶工作平盘边缘堆放矿岩或物件;禁止潜孔钻、挖掘机、电铲等重型机械设备在距平盘边缘小于2m的地段内行驶、停留和作业。

  11、 采剥工作台阶高度和台阶坡面角,必须根据岩石性质、开采方法,采掘设备及安全条件确定。台阶高度一般应在10~15m之间。

  12、 平台阶工作面的最小宽度,必须满足采、装、运机械设备的人员作业的需要,一般应大于40m。上下两台阶同时开采时,上部台阶必须保持一定的超前距离。

  13、 废石场下部应设警戒牌,严禁人员行走或停留。废石滚落范围内不得修建道路或建筑物。卸载地点应设不低于0.8m的车档,并有专人指挥。

  14、 废石场卸载平盘应保持2%的反向坡度。场地必须保持平整,不得有积水。汽车进出道路应采用环形道。否则,对开车辆两旁必须留有宽度1m以上的人行道。

  15、 在清理浮石和修理迎帮时应:

 (1)作业时,必须先观察前后、左右、上下相互间的位置,作业者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一个人在一个工作面单独作业,更不允许二人以上在同一垂直面上作业或攀登。作业时不能用力过猛,每个人都必须先选择好牢固的站立点,并清理出躲避意外的退路。

 (2)清理浮石和修理边帮必须由山上向山下进行作业,严禁站在被清的石块下方操作。清石作业前,必须认真查看有无可能被伤害的人员或设备,若有严禁作业。

 (3)凡遇大雨、暴风雪、七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天气,禁止进行作业。

  (二)凿岩工安全操作规程

 1、凿岩前检查各部件(包括凿岩机、支架或凿岩台车)的完整性和转动情况,加注必要的润滑油、检查风路,水路是否畅通,各连接接头是否牢固。

  2、检查工作面附近有无活石、松石,并作必要的处理。

  3、工作面平整的炮眼位置,要事先捣平才许凿岩,防止打滑或炮眼移位。

  4、严禁打干眼,要坚持湿式凿岩,操作时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关风,后关水。开眼时先低速运转,待钻进一定深度后再全速钻进。

  5、使用气腿钻眼时,要注意站立姿势和位置,绝不能靠身体加压,更不能站立在凿岩机前方功钎杆下,以防断钎伤人。

  6、凿岩中发现不正常声音,应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并消除后,才能继续钻进。

  8、退出凿岩机或更换钎杆时,凿岩机可慢速运转,切实注意凿岩机钢钎位置,避免钎杆自动脱落伤人,并及时关闭气路。

  9、使用气腿式凿岩机凿岩时,要把顶尖切实顶牢,防止顶尖打滑伤人。

  10、使用向上式凿岩机收缩支架时,须扶住钎杆,以防钎杆自动落下伤人。

  (三)爆破工操作规程

 一、“三检查”

 (1)检查有无残误炮,处理残误炮时要专用工具,其他人撤至安全地点。

  (2)检查有无中、腰线,合理布置炮眼。

  (3)检查平台是否牢固,如有倾斜、断裂、松动现象,应修复,不能修复时,应向安全员汇报,处理好后才能进行爆破作业。

  二、操作时

 (1)必须持证上岗作业。

  (2)要在工作面附近安全地点进行起爆药包加工,加工时其他人员不得在场。对炸药钻孔只能用竹质或木质锥子。含水炮眼药装药前对药包进行防水处理。

  (3)装药前,要挂好警戒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或留在工作面。

  (4)装药时,使用木质炮棍。要根据炮眼角度、深度、岩石情况合理控制装药量。炮孔要求使用炮泥堵塞。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2.5m以上。

  (5)点火前,要将作业面工具设备及灯线移至安全地点,停掉风机,并做好爆破警戒。选好避炮地点。点火时,要发出点火信号。起爆后,必须在通风三十分钟后方可进入作业面检查。如炸药未全部起爆,应爆破结束后,发出解除信号,并撤销爆破警戒。

  (6)若采场爆破危及相邻采场作业安全时,起爆前,要通过相邻采场的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三、结束时做好剩余爆破材料的清理与退库工作,严禁私放私存。

  (四)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 汽车司机应遵守交通管理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无驾驶执照者,严禁开车。

  2、行车前,应详细检查各部机件、刹车、方向盘和喇叭等 是否良好。

  3、 行车前,禁止喝酒;行车中,禁止吸烟;精力要集中,不准谈话和打瞌睡。

  4、不准任意超车或故意不让车,在厂内严禁超速行驶,一般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10公里。

  5、 车辆所有电线不准破皮外露,并经常注意各仪表是否指示正确。

  6、引擎发动后,应检查机油表是否正常,电表是否通电。并按照规定慢车发动3—5分钟再行驶。前进或倒车时,必须按喇叭,注意车身、左右前后是否有人或其他障碍物。

  7、 如遇大雾时,应视能见度远近情况,降低车速,必须时应停止行车。

  8、 车到坡顶,必须踏刹车,下坡不准放空档、关电门。

  9、 下坡、转弯、过桥,通过铁路交叉口及在冰雪、大雨、大雾时,应按规定降速行驶,并采取防滑措施。

  10、 行驶长途在30—50公里内,应停车检查一次,如车辆起特殊变化时,应修复后再行驶。

  (五)排险工安全操作规程

 本砂场排险工作由炮眼工和爆破员进行排险工作。

  1、每次放炮后,经爆破工发出安全信号后,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后指挥排险,排险工必须服从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

  2、作业前,认真检查所要配带的安全帽,安全带(绳)是否安全可靠,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能配戴、使用。不准穿拖鞋或赤脚进行作业。

  3、安全绳必须牢固拴结在坚实稳固的物体上,对矿山有危石、浮石,有滑落迹象的边坡进行安全处理。

  4、排险作业必须两人进行,一人作业,另一人进行现场监护,严禁两人同用一根安全绳。

  5、排险作业应自上而下将毛石清理干净,防止未清理干净的毛石落下伤人。

  6、在排险作业中,如发现有盲炮,要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7、排险时两脚必须站稳,靠臂力工作,不得用身体往前推,以防用力过猛,浮石突然脱落,使人扑空或跌倒造成事故。

  8、如有用人工无法处理的危石、浮石时,报请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用爆破方法进行处理,待所有的危险全部消除后,工作人员和机械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六)挖掘机工操作规程

 一、操作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和操作培训,了解掌握挖掘机的结构、性能、用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

  2、必须实行驾驶员负责制,驾驶员对挖掘机的安全使用和正确保养负有全面责任。

  3、挖掘机每天都有完整的操作运行记录和保养维护记录,并且由机长或当班人签字存档。

  4、司机在交接班时,详细的说清本机的工作状况,如有异常,请维修人员进行排除,不能带“病”作业。

  5、司机应按维护保养规程对本机定期进行保养,使本机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对新安装和重大修复的挖掘机,按规定进行性能试验,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起动前的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冷却水的质量,机油质量和液压油质量,使用规定冷却水、润滑油和液压油,检查仪表和开关。

  2、检查挖掘机周围地区是否有人员或障碍物,然后按喇叭,启动发动机,启动期间切不可加过量起动液,防止引起爆炸。

  3、检查各操作杆是否位于中间位置,将启动开关在“开”位置,发动机控制刻度盘放在低档位置。将运动开关放启动位置,启动发动机,启动后,手离开启动开关。

  三、操作程序

 1、首先在操作行走装置前,检查履带架的方向,如果链轮位于前方,操作行走杆必须朝相反方向操作。

  2、起动后,检查仪表盘,若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发动机低速运行时,机械会随共振而振动,可少许提高发动机速度。冬天起动发动机时要进行预热,灯亮时起动发动机。

  3、发动机中速无负荷运行5分钟,发动机高速时释放铲斗5分钟,无负荷操作动力臂、斗杆和铲斗,使循环的温油流入液压设备。

  4、要对液压油进行加温,特别是寒冷天气,应确保加温操作完整,液压油合适温度为50℃-80℃,低于30℃时,液压系统设备会损坏。

  5、司机离开驾驶室时,应始终将安全锁杆放到位置,锁定防止操作杆被无意碰撞。

  6、工作完时,可能的话将铲钭放到地面上,,起动开关放在“关”位置,关闭发动机。

  四、作业

 1、机械运转应随时监听各部位有无异常响声,监视仪表指示是否在正常范围。 

  2、当所有工作处在中位超过3秒钟,即使发动机高速空转,自动空转系统会降低1000转/分,只要操作杆工作,发动机就会回到原来的转速,控制回转速度只要将盘转到“A”间,动臂上升速度增大,转到“B”间,回转速度增大,要按照载荷高速和回转角度调节。选择增压功能要在增压选择开关上进行操作,压下右操纵杆上的按钮,挖掘机力量增大,在起重模式或行走模式下主缢流压力自动增大。

  3、严禁油缸过度的伸缩,造成工作装置损坏,不能用铲斗挖掘地面来拖动挖掘机,也不能用挖掘机的自重来挖掘。

  4、避免与行走框架成一角度挖掘。不要用回转力来铲平地面或撞击物体,严禁抬高工作装置,下山坡和越过斜坡行走时,禁止在斜坡上回转上部结构。

  五、行走

 1、行走杆操作之前,检查履带架的方向,链轮在前,行走杆向后操作。起动时,检查附近的安全情况,起动时按喇叭。倒车时留意车后空间,注意机械后面盲区。

  2、机械尽可能在平地上行走,避免直接自旋和操纵回转。在低速行走时,应在1.0-1.5km/hr。如果履带因为进泥渣不能行走,应顶起和转动履带取出泥沙。

  3、在爬上或爬下斜坡前,应确保履带方向和地面条件,尽可能直线行驶,上、下坡时,保持铲斗离地20-30cm,如果挖掘机打滑或不稳定,立即降低铲斗至地面。发动机在斜坡上熄火,降低铲斗至地面,然后将控制杆放置中位,再起动发动机。

  4、挖掘机在浸至支承轮上缘的水中行驶时,应考查水的深度,以免挖掘机浸在深水中,造成部件过早的磨损。

  5、在松软或泥泞地面上,随时注意行走装置,以免机械在松软的地面上逐渐下沉。

  六、停机

 1、挖掘机应停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禁止停在可能塌方或威胁安全的地方。

  2、将各操作杆放置中间位置,长时间停机时,应做好一次性维护保养工作。对发动机各润滑部位要加注润滑油。

  3、以上工作完成后,确认妥当无误后,将门窗关闭加锁。

  (七)装载机工操作规程

 一、 作业前准备:

  1、作业前,先做无负荷运转3到5分钟,检查各部位是 否完好,确定正常后再作业;

 2、 检查轮胎的完好情况以及气压情况;

 3、 检查作业场地周围有无障碍物,并将施工场地进行平整,以便于装载机和汽车的进入

 。

  二、 作业和行驶中要求:

  1、装料时铲斗的装料角度不宜过大;应低速进行装料;装料时驱动轮如有打滑现象,应微升铲斗再装料;在土质坚硬的情况下,不宜强行装料;在装料作业中,应经常注意液力变矩器油温情况,当油温超过正常温度时,应停机降温后再作业;

  2、卸料时,必须将铲斗提升到不会触及车箱挡板的高度,严禁铲斗碰撞车箱;向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

  3、装载机一般应采用中速行驶,但在上坡以及不平坦的道路上,应低速行驶;下坡时,应采用制动减速;行驶中,铲斗应尽可能降低高度;

  4、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铲斗放下。

  三、 作业后要求:

 1、停机以及完成作业后装载机应放在平坦、安全、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将铲斗放到地面;

  2、完全停机前,发动机应怠速运转5分钟,切忌突然停车熄火。

  (八)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熟悉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种类及性能,对电气设备性能未充分了解,禁止冒险作业。

  2、电工每日应定期检查电缆、电机、等设备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检查电机温度时,先检查无电后,再以手背试验。

  3、除临时施工用电或临时采取的措施外,不允许架临时电线,不允许乱挂灯,仪表工具和电焊机等应用安全的开关和插座,原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更改。

  4、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定期检修保养,不用的电气设备线路要彻底拆除。

  5、部分停电作业,当临近有电体距检修人员0.9米以下者,须用干燥木材橡皮或绝缘材料作可靠的临时遮拦。

  6、使用电动工具时,有防触电保护。

  7、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场面之间角度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场面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并要有人扶住梯子。

  8、发现设备任何导电部分接地时,在未切断电源前,除抢救触电者,一律不允许靠近,离开周围4米之外,室内离开1. 8米,以免受跨步电压损伤。

  9、在修理设备时,拉下开关和闸刀,必须在开关和闸刀处挂上“禁止合同,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在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处,应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挂上“应在此工作”的警示牌。

  (九)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和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塔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0m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查绝缘及接线情况,接线部分必须使用绝缘胶布缠严,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

  3、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一次线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4、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5、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

  (十)破碎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及范围

 为使破碎操作人员作业时有章可循,按规范操作,避免误操作而发生工艺事故、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程。规程适用于本矿山破碎操作工序。

  二、作业人员

 本矿山破碎机工。

  三、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穿戴好工作衣服、帽、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准备好工、器具;

 2.检查各破碎机各部件是否正常、可靠、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进排料口是否畅通;槽内有无卡石或异物,周围有无危及安全的障碍物;

 3.破碎机各润滑点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先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电机及破碎机有无异常,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四、操作步骤

 1.必须先启动设备,再加入矿石;

 2.喂料时严格按规定加水湿式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3.严格按规定喂料,严禁将石料整车往机器内倒,也不能将超过规格的石料喂入机器,防止卡机;

 4.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I}=给料,及时处理:

  5.如有卡机应立即关掉电源,排除卡石后开机;

 6.设备运转时,应经常注意设备杂音,电机发热等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机并及时报告负责人进行检修。

  五、停机

 1.停机前必须停止供料,待破碎机内料块完全排净后,方可停机;

 2.破碎机进、出料口保持畅通:

  3.清扫工作平台。

  (十一)备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及范围

 为使备料工作人员时有章可循,按规范操作,避免误操作而发生工艺事故、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本矿山备料作业工序。

  二、作业人员

 本矿山备料工。

  三、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正确穿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方能进场作业。

  2.不准裸脚和穿拖鞋进场作业。

  3.检查作业现场有无安全隐患。

  四、操作步骤、要点

 1.不准在作业面下掏采

 2.不得将超过喂料标准的石料运到机台。

  3.不准重叠、交叉作业。

  4.运送石料要控制手推车车速。

  (十二)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全厂设备管理,提高各种设备的使用率和完好率,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拟定本制度。

  一、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维修工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运转中的一切设备,不得进行拆卸、安装和校对。禁止隔着设备推拉开关或传递工具物件。

  3、检修电动机时应先切断电源,机器在惯性转动时,不得用手、用脚强制其停止。

  4、检修或安装完毕的机电设备,必须进行试车,在确认完好后,方能正式使用。

  5、凡笨重的工作物件不准在砂轮机上研磨。

  6、使用砂轮机时,要注意响声是否正常,发现震动,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修。

  7、没有砂轮罩的砂轮机应用工具夹着磨。

  8、磨小工件不得直接用手拿着磨,应用工具夹着磨。

  9、禁止两人同时磨一块砂轮,对超重、超常的铝、铜、木等不得在砂轮上磨。

 二、处罚

 因违章操作,擅离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等原因造成设备事故,责任人要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20%,并处罚50元。

  (十三)打砂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及范围

 为打砂操作人员作业时有章可循,按规范操作,避免误操作而发生工艺事故,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程,规程适用于本矿山打砂操作工序。

  二、作业人员

 本矿山打砂工。

  三、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1、穿戴好工作衣服、帽、口罩等劳动保护用品,准备好工作器具;

 2、检查各打砂机各部件是否正常、可靠,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进排料口是否畅通,槽内有无卡石或异物,周围有无危及安全的障碍物;

 3、打砂机各润滑点的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4、先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电机及打砂机有无异常,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四、操作步骤

 1、必须先启动设备,再加入矿石;

 2、喂料时严格按规定加水湿式作业,防止污染;

 3、严格按规定喂料;严禁将石料整车往机器内倒,也不能将超过规格的石料喂入机器,防止卡机;

 4、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给料,及时处理;

 5、如有卡机应立即关掉电源,排除卡石后开机;

 6、设备运转时,应经常注意设备杂音,电机发热等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停机关及时报告负责人进行检修。

  五、停机

 1、停机前必须停止供料,待打砂机内料块完全排净后,方可停机;

 2、打砂机进、出口保持畅通;

 3、清扫工作平台。

  第三篇

 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本矿山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符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并有效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包括:本矿山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沟通与传达、评审与修订、安全生产目标的设立、实施。

 三、职责

 1、主要负责人责任审定、颁布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

 2、专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的管理责任:

 (1)收集、整理好安全生产方针与设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相关资料;

 (2)向主要负责人提出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讨论稿;

  (3)策划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沟通与传达方案,并组织实施;

 (4)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测量。

  (5)负责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文件的发放。

 四、管理程序

  1、安全生产方针管理程序

  (1)安全生产方针制定

  ①专职安全员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向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安全生产方针讨论稿。

 ②主要负责人主持矿山员工会议审议安全生产方针讨论稿,形成决议。

 ③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方针文件进行审定、签发。

 (2)安全生产方针的沟通与传达

  ①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方针文件的发放。

 ②专职安全员对签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文件策划沟通与传达方案,并组织实施。沟通与传达方式包括会议传达、局域网宣传、张贴标语、印制安全手册等。

 (3)安全生产方针评审与修订

  ①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的适宜性,每12个月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一次评审(与标推化系统管理评审同步进行) ,必要时进行修订。

 ②专职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方针评审所需资料。

 ③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矿山员工会议,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评审,作出是否修订的决定。

 (4)安全生产方针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反映矿山的风险特点与核心业务,具体包涵以 于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一遵守法律法规;

 一一预防职业伤害和疾病;

 一一预防财产损失;

 一一持续改进。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设立

  ①专职安全员向主要负责人提出的安全生产目标讨论稿,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一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报告;

  一一系统内部评价报告;

 一一风险评价结果;

 一一生产和过程绩效。

  ②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矿山员工会议,对安全生产目标讨论稿进行审议,确定矿山安全生产总目标和矿山年度目标。

 (2)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①根据确定的目标,主要负责人制定年度目标实现计划。实现计划要针对安全目标落实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和技术资源,实现计划要具体、具可操作性。

 ②根据监测结果和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并修改目标实现计划

  (3)目标的回顾

  负责负责人每年根据定量监测的结果对安全目标实现情况、实现效果对本矿山目标进行回顾(与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同步进行)。

 五、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本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政策、规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本矿山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例会制度。

  一、例会制度

 1、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员主持,全体员工参加。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职工参加。

  3、年度安全生产总结表彰会:由矿山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员工参加。

  二、时间安排

 1、矿山安委会:每季度初月第一周召开;

 2、安全生产例会: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召开;

 3、安全紧急会或临时会议: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4、年度安全生产总结表彰会:春节前召开。

  三、会议内容: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定安全隐患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指定整改负责人。

  2、安全例会: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指示精神, 总结安全生产经验与教训,认真听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3、年度安全生产总结表彰会: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集体,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人员给予批评或处罚,对下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总体安排。

  四、会议管理

 1、每次会议应填写会议签到表,统计到会人数。

  2、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紧急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中途需要处理的,必须得到主持人的同意,不得无故缺席。

  3、会议纪录员应认真记录会议内容,按照管理体系规定要求进行保存和传递。

  (三)安全检查制度

 一、矿山负责人每周必须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二、安全员每天在员工上班前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应立即布置处理。隐患排除后方可允许员工进入现场作业。

  三、 员在员工现场工作期间,要巡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四、对易出现事故隐患的部位要加强监护和检查。

  五、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六、工作结束后,安全员必须对现场和设备进行检查。

  七、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应定期对采面、破碎平台、配电设施等进行巡视检查。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自我保护的技能。

  二、新职工进矿,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转换工作岗位,也应进行相应的岗位安全教育培训。

  三、开展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及其它空余时间,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四、结合事故案例开展安全教育。

  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参加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六、特种作业人中应参加有关培训、考试,并取得安全操作证。

  七、爆破人员应参加公安部门定期举办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八、结合生产特点开展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的学习和培训。

  九、做好学习培训的记录。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单位内部的事故报告: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安全员及有关人员立即报告矿山负责人。

  2、单位外部的事故报告:矿山发生死亡事故后,应当立即如实向高台镇政府、安监站、派出所、县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

  3、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违者将给予处罚,并承担相关责任。

  4、发生重大、特大伤亡事故时报告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别;

 (2)事故的伤亡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后组织抢救、采取的安全措施、事故灾区的控制情况;

 (5)事故的报告单位

 5、矿山主要负责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长)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现场施救,抢救受伤人员、设备,与定点医院联系救护伤员。

  (六)边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边坡安全管理,实现长期、安全、稳定的生产边坡,防止发生各类边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边坡现场安全管理。

  3、本制度如与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规范执行。

  二、边坡安全管理制度

 露天矿山的开采破坏了稳定状态,使边坡岩体发生变形破坏,边坡破坏的方式主要有崩落、散落、倾倒坍塌和滑动等。要加强边坡整治和检测。通过调整和台阶盘宽度、控制边坡角的大小等手段预防边坡进一步破坏。如发现阶段坡面上有裂缝可能塌落,或有大块活石或悬石时,需由有经验的工人系好安全带小心作业,清除活石,同时有一名工作监护。

  必须加强监控边坡的稳定性工作,雨天要停止作业,防止降水对边坡稳定造成影响而产生滑坡。

  1、确定合理的台阶高度和平台宽度

 合理的台阶高度对露天开采的技术经济指标和作业安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确定台阶高度要考虑矿岩的埋藏条件和力学性质、穿爆作业的要求、采掘工作的要求,一般不超过15 米。平台宽度不但影响边坡角的大小,也影响边坡的稳定。工作平台宽度取决于所采用的采掘运输设备的要求和爆堆的宽度。

  2、正确选择台阶坡面角和最终边坡角台阶坡面角的大小与矿岩性质、穿爆方式、推进方向、矿岩层理方向和节理发育情况等因素有关。工作台阶坡面角的大小在各类矿山安全规程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其大小取决于矿岩的性质:松软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所开采矿岩的自然安息角;较稳定的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55°;坚硬稳固的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大于75°。最终边坡角与岩石的性质、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开采深度、边坡存在期限等因素有关。由于这些因素十分复杂,因此通常参照类似矿山的实际数据来选择矿山最终边坡角。

  3、选用合理的开采顺序和推进方向在生产过程中要坚持从上到下的开采顺序,坚持打下向孔或倾斜炮孔,杜绝在作业台阶底部进行掏底开采,避免边坡形成伞檐状和空洞。一般情况下应选用从上盘向下盘的采剥推进方向,做到有计划、有条理的开采。

  4、合理进行爆破作业,减少爆破震动对边坡的影响

 由于爆破作业产生的地震可以使岩体的节理张开,因此在接近边坡地段尽量不采用大规模的齐发爆破,可以采用微差爆破、预裂爆破、减震爆破等控制爆破技术,并严格控制同时爆破的炸药量。在采场内尽量不用抛掷爆破,应采用松动爆破,以防止飞石伤人,减少对边坡的破坏。

  5、矿山必须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当发现边坡上有裂陷可能滑落或有大块浮石及伞檐悬在上部时,必须迅速进行处理。处理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受到威胁的作业人员和设备要撤到安全地点。

  6、矿山应选派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工人专门负责边坡的管理工作,及时清除隐患,发现边坡有塌滑征兆时有权制止采剥作业,并向矿山负责人报告。

  7、对于有边坡滑动倾向的矿山,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露天矿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矿山,必须设立专门观测点,定期观测记录变化情况。

  (七)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一、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矿山负责人要重

 视职业危害预防工作。

  二、按照有关规定,按时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职工要遵守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的规定,佩带劳保用品。

  四、采取积极措施,改进工艺,减少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

  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破碎等工序进行湿式作业。

  六、按国家规定,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八)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带病设备不准启动。

  二、启动设备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启动。

  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四、对旋转和转动设备,要设置防护罩、护拦或挡板。

  五、电器设备要按规定接零、接地。

  六、对设备要悬挂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

  七、雨天不得启动电器设备。

  八、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和工作场所电源后,才能离开。

  九、建立设备机器维修、维护记录。

  (九)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检查档案、事故隐患整改档案、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档案、设备档案、安全事故档案、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档案、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档案,爆破信用清退登记及爆破情况记录档案。

  二、安全生产档案要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损坏、丢失、传播。

  三、各种记录材料要按规定及时存档。

  四、档案的调阅应经矿山负责人或安全员的批准。

  (十)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及举报)奖惩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办法,对遵章守法者给予奖励、对违章者给予惩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山各部门及各级人员。

  二、职责

 矿山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检查、考核,针对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矿山安委会每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各部门及人员进行考核。

  三、工作程序

 1、奖励

 (1)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矿山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业贡献的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2)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效果者。

  (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者。

  (5)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6)积极参加矿山、部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部门和个人。

  (7)被评为省、市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

  (8)在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2、奖励程序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汇总材料报安委会,经审核通过。

  3、惩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ƒ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④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者。

  ⑤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⑥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事故者。

  ⑦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2)惩罚类型

 ①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200元、赔偿损失的3~2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

  ②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降职、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4、处罚程序

 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1、隐患险于明火。要取得确保安全的效果,必须致力于治理隐患,矿山要认真对待隐患整改工作的实施。对事故隐患的整改首先要做到三“明确”,即:整改项目的明确,整改责任人的明确,整改完成时间的明确。

      2、隐患整改工作项目包括:检查或举报中反映出来的,可能影响职工安全、健康和矿山财产损失等的问题,要进行分类、整理、汇总,上报主要负责人,并报送矿山安全技术部门存档。在落实整改项目时必须做到计划、安排、时间、要求的落实,将隐患彻底消除在萌芽状态。

  3、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或举报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三落实”(措施落实、期限落实、人员落实)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部门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用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5、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部门应按要求及时有效地整改,如实记录好整改情况,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反馈整改结果,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查验。

      6、对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及矿山财产安全的生产设备隐患,应立即整改,必要时停产停业整改。

    

 7、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安全监控,并且明确整改计划,限定整改期限并按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还必须书面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对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安全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由安全主任负责跟踪,并写出安全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安监部门。

  9、各部门的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首要责任,要把事故隐患整改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不折不扣如期完成,确保安全生产。如隐瞒隐患或不按期完成整改项目的,经查实按发生事故论处,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十一)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一、每一季度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要对重点部位、岗位等进行重大隐患检查。

  二、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进度和整改责任人“五个落实”。

  三、矿山在检查和主管理部门的检查中一但发现有重大隐患,立即制定隐患整改实施方案。

  四、整改方案报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隐患类别、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整改内容、措施和目标,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实施整改方案的时间安排及人员组织,相关附件,包括有关专家、部门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鉴定机构出具的评估论证意见等。

  六、在隐患事故期间制订应急预案,防范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

  七、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及时记录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整改检查情况,整改工作全过程做到有据可查。

  八、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后,报请有关监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重新制定整改方案,继续整改。

  九、因被停产、停业整改措施的重大隐患单位,整改完成后,需由履行该隐患整改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隐患所在地人民政府验收合格,予以书面确认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发生伤亡事故,应当立即逐级上报,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对伤亡人员进行抢救。

  二、轻、重伤事故,矿山应立即组织工会、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三、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有关部门报告。

  四、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及时开展现场安全教育。

  五、对事故隐瞒不报或长期拖延处理、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法人的责任。

  (十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对以下人员,矿山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将给予奖励:

  1、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人员;

 2、防范和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有功人员;

 3、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的抢救工作中有突出贡献人员。

  4、敢于揭发违章作业现象的人员。

  二、对以下不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进行处罚:

  1、违章作业者;

 2、进入现场不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3、穿拖鞋、高跟鞋上班者;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

 5、酒后上班者;

 6、带小孩或无关人员在生产现场逗留、闲逛者;

 7、职工必须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无故不参加者;

 8、不遵守操作规程,导致机器设备损坏者,应承担修理费的30%。

  (十四)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矿山安全生产,维护生产经营单位活动正常的开展,加强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矿山主要负责人对本矿山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的管理负主要责任,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投入计划,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确保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的投入。

  三、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按矿山销售额的3-5%提取,保证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五、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计划不足时,应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追加,以确保安全经费的投入。

  六、积极采用安全适用可靠的技术装备,努力弥补安全欠账,确保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的有效使用。

  (十五)爆破作业与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一、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实施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五项规定:

  (1)有专(兼)职安全监督员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 

 (2)由持有《爆破员作业证》的爆破员作业;

 (3)在危险区域边界设置岗哨和标志;

 (4)爆破前必须有信号,危险区内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5)必须在爆破后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2、必须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3、爆破器材的组装、加工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严格在放炮现场库房内进行;

  4、领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当班用量,所需爆破器材由安全监督员或专门负责人和爆破员共同核定填写领料单,并共同签字后交单位负责人签字,然后凭此签字的领料单到保管员处领料,剩余爆破器材,经核实并由领料人签字后退回仓库,不得带回家中或随便存放在别处;

  5、保管好爆破现场的爆破器材,严防被盗丢失,严禁赠送、转卖、转借爆破器材,严禁使用爆破器材炸鱼、炸兽;

 6、严禁在接触爆破器材时吸烟、用火。

  二、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1、根据采购计划,持加盖矿山印章的购买申请向当地派出所提出审批申请。

  2、购买申请经当地派出所分管片警及派出所所长审批后,提交当地公安局分管爆破器材的局领导审批。

  3、购买申请经派出所及公安局审批后,转交公安局治安大队,同时出具民爆系统管理卡及使用台帐,经公安局治安大队确认后,持相关审批文件即向当地物资公司办理购买手续。

  4、购买手续办理完毕后,持相关审批文件及购买单据,到当地保安公司办理押运手续,保安公司根据实际专车专员押运至矿山仓库。

  5、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禁止无关人员乘坐,禁止与其它物品混装。

  6、作业的全过程由保卫人员负责爆破器材的看护,直到爆破器材返库。

  7、运送人员运输时,禁止吸烟及使用明火。

  8、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不得混装。

  9、在平坦道路上行驶时,前后两部汽车距离不得小于50米,上山或下山不小于300米。

  10、爆破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及时清退或返库。

  11、各种爆破器材必须单品种专库存放

 12、库房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13、爆破器材应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

  14、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定期核对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15、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16、装卸爆破器材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

 (2)严禁磨擦、撞击、拖掷爆破器材;

 (3)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

  (4)雷雨或暴风雨时,禁止装卸;

 17、凡违反本制度,造成爆破器材遗失的,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六)员工安全表现认可与奖励制度

 如果管理者对员工安全生产的奖励得当,矿山的奖励机制将是一个强有力的工具。矿山内部将会形成一种奖励的氛围,进而使得员工的敬业度、绩效和保留率都得到提升。

  1、在建立激励方案之前,对员工进行调查,获得一些员工的价值观,以及他们想要获得奖励的方式。或者是发出一个调查表,让所有员工都有机会投入到整个计划中,并且在最终方案中看到他们所希望的。

  2、除了在调查初期阶段让员工们提供信息,在帮助设计奖励计划的过程中他们也是很好的资源。创建一个员工专责小组,或是指定员工代表加入到方案设计中来。为员工们参与到整个设计过程中提供途径,当方案启动时,使他们获得主人翁感和兴奋感。

  3、确保方案的持续性是一个主要目标。对于员工来说,最糟糕的事情便是大张旗鼓的开始实施一套新的方案,但一小段时间过去后,便消失并被遗忘。方案开始实施后,如果能持续进行便会引起员工们的注意,并时刻提醒他们这个方案。

  4、在初步调研和实施阶段开始后,不要停止与员工们的交流。和员工们一起对方案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它的有效性,并询问哪些可以改进。你也可以衡量员工的工作效率、客户满意度以及员工保留等方面的变化,看看你在这个方案的投资是否收到了积极的回报。

  5、建立一个有效的员工安全表现认可与奖励方案需要时间和细致的规划。然而,一个成功的方案可以为整个矿山带来不可估计的收益。

  (十七)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度

 1、进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确定重大的风险,通过初始、基于问题及持续的风险评价,实现对风险评价的动态、闭环的管理,定期或及时对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进行回顾,风险评价的结果文件化。

  2、设备、设施风险评价,工程地质风险评价,职业卫生风险评价,交通、运输风险评价,危险物料风险评价,火灾风险评价,水灾风险评价,紧急情况风险评价,为风险评价计划配备了相应的资源。

  3、危害辨识、风险辨识、不可承受风险的确定、风险控制。对关键流程及其关键设备进行风险评价,分析与之相关的安全、健康影响及故障模型,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针对性措施。

  识别和评价下列职业危害及其影响,包括:粉尘、高温与低温、振动、噪声、辐射、毒物、照度、生物危害、人机工效危害、心理因素危害。列出职业危害因素清单,并确定暴露于职业危害的员工人数、暴露时间及相关风险。对识别的暴露于物理、化学、生物和人机工效,可能造成严重风险的危害完成了监测。识别和评价火灾、水灾、滑坡等灾害及其影响。识别和评价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及其影响。初始风险评价结果文件化。职业危害的监测符合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比例,职业危害监测设备定期校正的比例。照度测量过程考虑应急时的照明设备、照明时间、能见度、照明源布置情况。对识别的暴露于物理、化学、生物和人机工效,可能造成严重健康风险的危害,完成定量监测的比例。

  在对关键设备进行风险评价时,包括设备的下列因素: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

  在机械伤害风险评价时,考虑可能的不同的致因因素,包括:凿岩、穿孔机械,铲装机械,提升、运输机械,排土机械,破碎机械,排水机械,压风机械,支护机械。风险概述保持:一致性,可审核性,持续性。

  人机工效调查包括以下方面:重复运动,使用电动工具,作业姿势,座位舒适度,环境条件,易接近程度。

  在对心理性危害进行识别时,考虑下列因素:工作因素,人为因素,个人生活环境因素。

  机动设备与交通风险评价中,考虑下列因素:采购,维护,检查,自然环境,运输物料特性,路线,时间性。

  在火灾风险评价过程中,考虑可能的不同的火灾类型,包括:固体材料火灾,液体或液化固体火灾,气体或液化气泄漏火灾,粉尘燃爆火灾。

  在水灾风险评价时,考虑可能的不同的突水来源,包括:地下水源,地表水源,降雨及其径流,老窿水源。

  在滑坡、泥石流风险评价时,考虑可能的不同的致因因素,包括:矿岩性质,结构面与软岩夹层,水文地质条件与雨水冲刷,支护与加固,爆破震动等。

  在中毒窒息风险评价时,考虑可能的致因因素,包括:爆破烟尘,有害气体积聚区域,通风不良,火灾影响。

  4、依据关键任务分析和作业实际情况编写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存放在使用部门和工作现场,作业指导书强调关键工作的步骤和安全措施。在员工培训、一对一沟通、小组会议、作业场所执行关键任务时,使用作业指导书。实施任务分析并编制关键任务清单,执行任务分析的人员接受相关的培训。完成的风险分析用于作业人员培训、生产预算、分析、事故调查、危害物料评估等。

  5、按单元划分识别危害。如:按系统和作业划分单元。

  6、编写的作业指导书符合下列要求:简明扼要,步骤清楚、完整,危险源辨识全面,关键步骤确定准确,安全措施齐全。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效果。

  7、确保在所需现场按照计划执行完整的任务观察与局部的任务观察。执行观察的人员接受观察方法的培训,任务观察时对好的行为给予赞誉与强化。在观察的同时辨识危险源和评估风险,及时指出观察中发现的可能导致损失的行为,了解员工的工作习惯,检查现有的工作方法与制度,跟踪当前培训效果。

  (十八)运输系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矿山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

 度,针对本工程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车辆均为大型运输设备。

  一、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认定,否则不得操作驾驶车辆。

  2、所有车辆使用前, 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执行运输任务。

  3、驾驶员必须在平地进行刹车检查。

  4、驾驶员必须在各类警示、标示牌,并按照规定用对讲机报告车辆运行位置。

  5、行人必须主动避让车辆,若无安全位置,行人应发出停车信号,司机必须在离行人3米以外停车让行。

  二、车辆管理要求:

  1、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系统和无线通讯装置。

  2、车辆若具备条件必须配备足够亮度的旋转警示灯,安装警示灯的车辆在井下作业时必须打开旋转警示灯。

  3、车辆在井下行驶档位不得超过三档,上、下斜坡时必须挂二档驾驶且中途不得换挡,通过弯道和岔口之前要减速慢行。

  4、所有车辆在井下运行时都必须为四轮驱动状态。

  5、同向行驶的车辆间距必须大于30米。

  6、采石场内行驶严禁超车。

  7、按照车辆通行权原则行驶,通行权低的车辆必须让行通行权高的车辆,严禁违章强行。车辆通行权自高至低依次为:救护车、运输卡车、服务车、装载机、其他轻型车辆。

  三、故障及异常情况处理

 1、不允许在主斜坡道、辅助斜坡道上停车或从事修理工作。

  2、如果设备无法移出禁停路段,必须在工作点的上方和下方至少2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明显的警示带或路障,并用对讲机向值班工长班长报告停车点的位置,值班工长应立即发出禁行指令,以防止其他车辆进入造成拥堵。

 3、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值班工长和移动维修,尽可能将车停靠在巷道一侧以防其滑走,确保闪光灯一直亮着,在方向盘上挂上(黄色)的“停止使用”标签。在未得到明确指令前不不可移动车辆。

  4、若车辆起火,立即停车并关闭发动机,用车上的自动和手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通知当班工长。

  (十九)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矿山电力装置,应符合GB50070和DL408的要求。

  2、电气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考核合格方准上岗,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上岗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操作。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3、在输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主要负责人批准。

  4、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应设置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

  5、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6、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应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7、配电室内及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油开关附近,不应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8、熔断器、熔丝、熔片、热继电器等保险装置,使用前应进行核对,不应任意更换或代用。

  9、在采场的每台设备,应设有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或送电应有工作牌。

  10、矿山电气设备、线路,应设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二、线路

 1、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矿用橡套电缆。

  2、绝缘损坏的橡套电缆,应经修理、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在长度150m范围内,橡套电缆接头应不超过lO个,否则应予以报废。

  3、在停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采取验电和挂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地线拆除后再通电。

  4、在同杆共架的多回路线中,只有部分线路停电检修时,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与带电体之间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不应小于1.0m;35(20~44)kV,不应小于2.5m。

  5、从变电所至采场边界以及采场内爆破安全地带的供电线路,应使用固定线路。

  6、露天开采的矿山,架空线路的设计、敷设应符合GB50061的规定。

  三、配电房

 1、配电房应有独立的防雷系统和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2、配电房的门应向外开,窗户应有金属网栅,四周应有围墙或栅栏,并应有通往变电所的道路。

  3、倒闸应该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应向值班调度报告,查明情况再进行操作。

  4、线路跳闸后,不应强行送电,应立即报告调度,并与用户联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5、联系和办理停送电时,应执行使用录音电话和工作票制度。

  6、停电作业时,应进行验电、挂接地线、加锁和挂警示牌,并将工作牌交给作业人员。

  7、送电时,工作票应经矿山调度签字。作业人员交还工作牌后,方可送电。

  四、保护接地

 1、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框架或外壳、电缆和金属包皮、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保护接地。

  2、接地线应采用并联方式,不应将各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串联接地。

  3、接地电阻应每年测定一次,测定工作宜在该地区地下水位最低,最干燥的季节进行。

  4、 lkV以下的中性线接地电网,应采用接零系统。架空线的终端,宜重复接地,无分支的线路,每隔1~

 2km接地一次。

  5、直流线路零线的重复接地,应用人工接地体,不应与地下管网有金属联系。

  (二十)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

 1、露天矿山应设置防、排水机构。大、中型露天矿应设专职水文地质人员,建立水文地质资料档案。每年应制定防排水措施,并定期检查措施执行情况。

  2、露天采场的总出入沟口、平硐口、排水井口和工业场地,均应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防排水设备要能够接纳各种污水,并顺利通过防、排水沟渠排出。为此,不得往防、排水沟渠内倾倒杂物、垃圾。一旦发生防、排水沟渠被堵,要及时疏通,以免越堵越严重,影响雨季正常排水。

  3、矿山应按设计要求建立排水系统。上方应设截水沟;有滑坡可能的矿山,应加强防排水措施;应防止地表、地下水渗漏到采场。

  (1)室外排水沟渠的深度应在0.3米以上;

 (2)有车辆通行处防排水沟渠应覆盖水泥板(至少为

 0.3米以上);

 4、露天矿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排水泵站。

  5、遇超过设计防洪频率的洪水时,允许最低一个台阶临时淹没,淹没前应撤出一切人员和重要设备。

  6、矿床疏干过程中出现陷坑、裂缝以及可能出现的地表陷落范围,应及时圈定、设立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各排水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8、矿山所有排水设施及其机电设备的保护装置,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应任意拆除。

  9、邻近采场境界外堆卸废石,应避免排土场蓄水软化边坡岩体。

  10、应采取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的软弱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边坡岩体存在含水层并影响。

  11、边坡稳定时,应采取疏干降水措施。

  (二十一)防灭火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消防法规和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为做好防火工作,保护矿山和个人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防灭火系统管理制度

  1、全矿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矿山安全规程和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人身设备及火灾事故的发生。每月开一次安全防火工作会议,班组每月开一次安全活动会议,做到有内容、有要求、有成效。

  2、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油漆等),必须由安全员负责,严加管理。不得随意摆放,严禁放在有烟火及产生火花的电源开关附近。

  3、存有其它易燃、易爆物资的库房、场地、要设有严禁明火和禁止吸烟的标志。并配备相应足够的消防器材等灭火设施。配备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保养和定期更换,时刻保持有效状态。

  4、矿内的永久设备,电源开关及导线等,均应符合要求,防止短路引起火灾。

  5、易燃易爆物资要有专库保管,严禁同其它物资混放在同一库房。

  6、因工作需要安置的临时电源,其电源线表皮无破损,开关完好,熔丝符合要求。工作结束时立即拆除。

  7、办公室、值班室、食堂、休息室,必须做到人离开时拉断电源开关,关闭照明。

  8、露天堆放的物资、设备,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9、生活用电(电视机、电饭锅、电熨斗、电褥子、收音机、录音、录像机等)送电后不准离人,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电视机在雷雨天不要使用,同时要关闭接收器,以防雷击起火。

  10、冬季取暖生火后不能离人,人走要将炉火熄灭。

 11、全矿职工都是义务防火和义务消防员,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及时主动地向有关人员汇报。

  二、火灾处理

 1、发生火灾时,除立即组织扑救外,并要维护火灾现场的治安程序和保护好火灾现场。

  2、发生火灾事故后,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调查和报告火灾事故。

  3、对受灾者,要做好善后处理。如实报告灾情。

  三、奖励与惩罚

 1、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报请局或者公安消防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1)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的好,有制度、有措施,能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无火灾事故的单位。

  (2)发现火警,能及时组织扑救,避免重大损失发生做现贡献者。

  (3)模范地遵守消防法规和局制定的防火实施细则,敢于向违反防火规定的人做斗争,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者。

  (4)对防火工作研究和消防技术革新有显著成绩者。

  2

 、违反消防法规和本制度者,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不按消防规定办事,无防火制度、措施,对消防工作极不重视的单位;

 (2)发生火警、火灾不组织扑救和逃避救火者;

 (3)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不进行防火工作监督检查,发生火警和火灾事者;

 (4)平时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工具和防火标志影响救火者;

  3、违反消防法规和本细则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损失,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矿山各种安全标志的使用标识,使安全标志处于良好状态充分发挥其警示、提醒作用,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

  二、边坡、变压器、喂料口等重点部位、岗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三、必须随时作好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有效性,若有损坏应立即更换。

  四安全标志须使用国家正式颁布的标准样式,没有引用标准的应本着便于识别、醒目的原则制作,不得擅自拆除、变动。

  五、安全标志的设置

 1、边坡

 (1)边坡危险处根据需要明显设置警示标志:“小心落石”、“注意垮塌”等。(2)边坡陡峭处、边坡边缘设置禁戒线或警示标志。

  2、变压器

 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注意安全”、“当心触电”等标志。

  3、作业场地

 设置人性化的宣传标志:“平平安安上班、安安全全下班”、“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等。

  (二十三)铲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作业前操作人员须检查机械状况是否正常,出现安全隐患必须处理后才能投入生产;

 2、挖掘机汽笛或警报器和消除器材应完好,进行各种操作时,均应发出警告信号。夜间作业时,车下及前后,所有信号、照明灯应完好,发现存在故障必须进行处理后方能作业;

 3、挖掘机作业时,发现悬浮岩块或崩塌征兆、盲炮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设备开到安全地带,待隐患消除后方可作业;

 4、挖掘机作业时,悬臂和铲斗下面及工作面附近,禁止非操作人员停留;

 5、应运输设备状料时,不应装载过满或装载不均,也不应将巨大岩块装入车的一端,以免引起翻车事故;

 6、装车时,铲斗卸矿高度不应超过0.5m,以免震伤司机、砸坏车辆及引起其他安全事故;

 7、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挖掘机的间距:汽车运输时,应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不小于

 50m;

 8、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应高台阶方向错开一定距离;在上部台阶边缘安全带进行辅助作业的挖掘机,应超前下部台阶正常作业的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的距离,且不小于50m;

 9、挖掘机工作时,其平衡装置外型的垂直投影到台阶坡度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m。操作室所处的位置,应使操作人员危险性最小;

 10、挖掘机应在作业平台的稳定范围内行走。上、下坡时,驱动轴应始终处于下坡方向;铲斗不得装有任何物料,并下放与地面保持适当距离;悬臂轴线应与行进方向一致;

 11、挖掘机通过电缆、水管、路口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在松软或泥泞的道路上行走,应采取防止沉陷措施;上下坡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12、挖掘机、前装机铲装作业时,铲斗不得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装车时,汽车司机不应停留在司机室踏板上或有落石危险的地方;

 13、挖掘机运转时,不应调整悬臂架的位置。

  (二十四)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换好工作服,在班长的带领下,认真检查现场后进行交接班。

  2、交班完毕的班长在班长的带领下,参加班会后,讲评当班生产任务完成的情况,处理完本班遗留的问题。

  3、交工艺,当班人员应对管理范围内的工艺现状负责,交班时应保持正确的工艺流程,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交设备,当班人员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负责,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移交完好的设备。交待所有动静设备的现状,尤其是大型设备的情况,如破碎机等。如遇检修,则要讲明检修的部位与进度。

  5、交卫生,当班人员应做好设备和场地清洁卫生,交班时交接清楚。

  6、交工具,交接班时,工具应摆放整齐,无油污、无损坏、无遗失。

  7、交记录,交接班时,岗位运行记录、工艺操作记录、巡检记录、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等应真实、准确、整洁。

  8、凡上述几项不合格时,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有权向上级反映。

  9、传达上级的指示与任务。

  10、接班人员要认真开展班前会议,并做好记录;交接人员也要认真开展班会总结会议。

  (二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购买合格的产品。

  2、仓库保管人员对劳动用品、用具应分类存放,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3、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发放必须做到定期发放。一般每发放一次。

  4、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使用。从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真正起到防护作用。

  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领取由车间统一领取。

  6、矿山要经常对给劳动防护用、用具的使用人员讲解使用的方法和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使用要求,保证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7、劳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要求,矿山必须无偿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8、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经常检查从业人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佩戴情况,发现使用不正确的要及时纠正,并给予批评教育;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状况进行检测,保证其使用性能良好。

  9、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用货币和其它物品替代。

  (二十六)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制定以下各项规章制度:

  1、为规范工伤医疗保险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2、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3、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4、临床医生依据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为参保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不得损害参保人的利益;

 5、严格执行基本用药、基本技术、基本服务、基本收费的基本医疗原则;

 6、必须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原则;用药须遵循《工伤保险用药管理制度》;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须遵循《工伤保险特殊检查治疗项目》;

 7、财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工伤医疗保险中的相关规定;

 8、做好工伤保险的管理;

 9、如遇不明事宜须向医保办汇报,各相关条款的解释权属于上级医保管理部门。

  (二十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确保矿山安全,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的限度,本矿山特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必须在本矿山范围内进行。

  二、安全隐患排查每天进行一次。

  三、每次排查,每组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必须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

  四、每次排查,必须用文字的形式记录在册,并以书面的形式向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五、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六、并落实专人进行整改,必须是在发现安全隐患收到报告之后立即进行。

  七、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立即向矿山负责人及相关领导进行鉴定、协商制定整改措施,以防事故发生。

  八、定期对本矿山从业人员进行心理的排查,矿山负责人要了解从业人员的心理状况,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整改后整改人必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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