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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规章制度及导师制度终稿

2021-04-14 11:08:02

 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大会、党总支委员会议、党支部会议制度、党课制度)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的实际情况,确定“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学院党总支党员大会、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会,按时上好党课。

  第一条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党的基层组织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 党员大会

 1、党员大会是公司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

 2、党员大会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学院党总支召集,党总支书记主持。

 3、党员大会的职责

 ①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公司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对学院党总支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审议公司党总支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审议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eq \o\ac(○,3)审议公司党总支的重点工作和重要决定;

  eq \o\ac(○,4)其它需要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eq \o\ac(○,5)党员大会由公司党总支确定主题,提前三天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意见的收集工作。

  eq \o\ac(○,6)党员大会到会人数至少占全体党员数的2/3方为有效,党员因自身无法控制的合理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党总支组织委员请假。经允许后方可缺席。

  eq \o\ac(○,7)党员大会由公司党总支专门人员担任记录,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将会议情况及有关决议于会后上报公司党委职能主管部门。

 第三条 党总支委员会议

 1、党总支委员会议是公司全体党总支委员参加的会议。

 2、党总支委员会议一般每周召开1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公司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

 3、党总支委员会议的主要职责:

 ①讨论和决定公司党总支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②讨论党务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③分析党员、职工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④研究决定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

 ⑤研究决定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

 ⑥讨论决定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⑦分析党支部情况,提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

 ⑧研究落实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⑨研究其他应当由职继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4、公司党总支委员会议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使各委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共同讨论,防止“一言堂”。

 5、在会议讨论中,如果有重大分歧的问题,除必须紧急决定的外,可以保留下次会议继续讨论,经两次会议研究意见仍无法统一,即将不同的意见报公司党委或向党员大会汇报,按照公司党委或党员大会的决定执行。

 6、公司党总支委员会议的议题由党总支书记征求委员意见后确定,如研究重大问题,会前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天通知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应同时送达。

 7、公司党总支委员会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总支委员人数的2/3以上方为有效。党总支委员因自身无法控制的合理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公司党总支书记请假,取得允许后方可缺会。

 8、公司党总支委员会议由党总支秘书负责记录,会议议题、出勤情况、讨论内容及结果都必须详细记入会议记录,并于会后上报党委职能主管部门。

 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使其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结合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标准,公司党总支要不断强化党员学习教育。

 第二条 学习教育内容

 1、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

 2、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教育;高等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

 3、革命传统和基本国情教育;时事、政策教育;民主与法制教育。

 4、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标准”教育。

 5、党风廉政教育。

 6、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的其他针对性教育。

 第三条 学习教育形式

 1、采取听报告、讲座、征文等学习形式。

 2、采取外出参观革命教育基地、观摩学习外单位先进经验等直观学习形式。

 3、采取借助广播、电视、录音、录相、计算机网络等多媒体学习形式。

 4、采取自学、讨论、交流相结合的形式。

 5、利用现有的学习制度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如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活动、党课等形式。

 除了公司党委和公司党总支统一安排的学习教育外,各党支部可以根据各自不同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方式进行学习。

 第四条 时间安排

 1、按照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安排,并结合形势和任务,根据需要由公司党总支负责制定学习计划。

 2、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学习时间,保证党员有充足的学习时间并定期受到教育。

 第五条 学习教育的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时间,采取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学习,开展心得交流,调动党员的学习积极性,抓好学习教育的组织落实工作。

 2、建立集中学习考勤登记制度,严格学习纪律,党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因自身无法控制的合理原因未能参加学习的,事先要请假,事后要及时补课,或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及学习体会。

 3、健全党员自学制度,党支部负责督促党员个人拟好自学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使党员个人自学制度化、经常化。

 4、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并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

 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制度

 第一条 为长期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促进党员在政治理论学习、服务联系群众、参加组织活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开展教学科研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公司建立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制度

 第二条 党总支所属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应在公司各项工作中,特别是在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中和关键时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表率力量,带职工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条 党总支根据学校党委安排,开展优秀党员评选活动。

 第四条 评优活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党支部推荐,汇总先进事迹,召开公司党总支会议,进行综合评议,公示,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请示、报告工作制度是确保党建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和谐运行,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及其他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程序。

 第二条 党政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分管领导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分管工作;党总支委员及时向党总支书记报告工作;公司主要领导不得擅自决定涉及公司发展、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党总支独立负责地处理职权范围内的有关事项,遇到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需向职能主管部门提交书面专题报告请示。

 第五条 建立党支部向公司党总支联系委员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各党支部、办公室每两周向党总支书记、联系委员请示报告一次工作,遇有重大事项及时向学院党总支书记、联系委员报告。

 第六条 各党支部要定期报告党员民主生活会议、党员民主评议会议情况。

 第七条 遇到特殊情况,如党员外出进修、学习、调离等,需要进行党支部改选的,党支部书记不能自行指定,必须书面请示公司党委,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程序办理。

 第八条 党员外出时间超过一周的,必须要向党总支书面报告。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文学院党组织思想、组织、政治作风、制度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

 2.负责政治理论学习及民主生活会的开展。

 3.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及党组织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配合行政领导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及教师思想作风建设

 4.抓好党员的党风廉正建设,促进党政班子的廉洁自律。

 二、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拥有最高决策权和监督权。

 2.党员大会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视学院整体工作情况,在季末阶段进行,也可与党员的学习教育日同时进行,但内容和时间上均相对保证。

 3.党员大会的议题由党支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先召开支委会确定。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委会做好会议记录。

 4.召开党员大会时,党员个人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如要通过某项决议时,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施行,大会决议时必须有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算有效。

 三、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转变作风,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2.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3.民主生活会,要将重大问题交广大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党员意见,集思广益,改进工作。

 4.在民主生活会中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自我批评要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切实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

 5.民主生活会应该以正面教育和自我批评为主,避免出现过火斗争,无原则的纠纷。

 6.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达到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增进团结的目的。

 三、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1.建立政治理论学习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

 2.主要学习内容:按上级党委的要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知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内容为主,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定一些相应的学习内容。

 3.政治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单周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理论学习时间,教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自学时间。

 4.对教师政治学习的出勤、学习笔记、总结等情况支部要做好记录,并将结果列为教师考核与评估的内容。

 四、 党风廉政制度

 1.严守法纪,不搞以权谋私,严禁以任何名义吃、拿、卡、要和报销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严格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2.秉公尽责,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3.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4.实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5.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办公成本,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6.凡出现违法乱纪的事件,对有关当事人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五、民主评议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是对党员一个时期(一般是一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的全面评价和考核的重要方法和必要手段。

 2.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终进行一次,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年终考评工作进行。

 3.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标准,结合工作总结、党建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正确的评价意见。

 4.参加评议的党员要本着认真、负责、严肃的态度,对每一名党员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表现给与正确的评价。

 5.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鼓励后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达到提高党员素质的目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六、党组织民主监督制度

 1.坚持党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应由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在研究问题时,要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并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搞一言堂、家长制。

 2.加强组织观念,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凡属重大问题,支部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领导成员个人,必须向所在组织请示汇报。

 3.党支部必须按工作常规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征求广大党员对党支部的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4.支部委员与普通党员一样,定期参加党小组的学习和组织生活,加强与党员群众的联系,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5.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保持党的肌体不受不正之风的侵袭。

 6.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发动党内外群众,对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民主评议,一年一次,最后综合各方面意见,对每个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科学的评定。

 七、党务公开制度

 根据上级党委有关精神要求,为规范我院的党务工作,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党务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推进全院的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增强党总支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1.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2.集思广益,广开言路;

 3.重大决策,程序公开、内容公开;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

 1.党总支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

 8.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四)公开的时间与形式

  根据内容分为常年公开、定期公开、适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公开的形式以设立党务公开公示栏为主。具体工作中,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会议、文件、谈话活动、回复函询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监督与考核

  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并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八、党员形象“十要”、“十不要”

 1.要带头依法执教,认真学习《党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讲话和教育政策法规。不散布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话。

 2.要弘扬爱岗敬业精神,爱校如家,全身心地投入教育工作。不三心二意、马虎塞责。

 3.要关心热爱学生,了解学生,诲人不倦,爱生如子。不歧视、讽刺和体罚学生。

 4.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关心后进生。不放弃学困生。

 5.要坚持全面发展,狠抓素质教育。不片面追求智育和分数。

 6.要率先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成为教育骨干。不要满足于旧观念、老方法。

 7.要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8.要团结协作、谦虚好学、务实奉献。不文人相轻、搬弄是非。

 9.要认真执行师德规范,爱校讲荣誉,爱己讲仪表,爱人讲礼貌。不举止粗俗、言谈粗鲁。

 10.要廉洁从教,坚持党性原则,发扬奉献精神。不损公肥私、以教谋私、见利忘义。

 导 师 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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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1、建立规范、系统的导师制度,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

 2、通过导师对指导对象的定期指导,传播公司文化理念,推动岗位知识、技能、经验的归纳和提炼,并有效分享和传承,加快人才成长;

 3、在学习型组织创建过程中激发资深员工和各级管理者的带教热情,创造全员学习、乐于分享和发展他人的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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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原则

 1、分层实施、统分结合(教学主管→主班→配班);

 2、规范管理,有效激励;

 3、指导形式灵活多样;

 4、倡导导师和指导对象互学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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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贝壳金宝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壳金宝”或“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和各直营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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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指导要求

 1、指导方式

 影响为主,包括倾听、分享、反馈、激励、提供资源等。?

 2、指导内容

 (1)侧重于知识经验交流和工作思路指点;

 (2)侧重于工作方法、技能和技巧。

 五、导师制角色和职责划分

 1、集团总经理

 (1)审批导师制度和方案;

 (2)关注导师制实施情况;

 (3)审批导师激励申请。

 2、人力资源部

 (1)人力资源部是导师制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导师制度;

 (2)向集团总经理提交导师激励申请。

 3、部门负责人

 (1)以身作则,支持、参与导师制的实施;

 (2)与导师保持沟通,实现信息共享;

 (3)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导师制实施方案;

 (4)收集整理指导对象提交的指导总结和导师的指导记录;

 (5)参与制定其他与部门相关的导师制实施方案。

 4、导师

 (1)明确公司及指导对象的指导目标;

 (2)与指导对象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3)根据指导对象发展的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指导计划;

 (4)定期与指导对象沟通交流,跟进指导计划的实施,并反馈其表现;

 (5)整理、提炼相关知识和经验,并有计划地向指导对象传授。

 5、指导对象

 (1)维护导师制的指导关系,并按规定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相应材料备案;

 (2)与导师约定指导频率、方式、内容等;

 (3)对每次指导进行总结,并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备案。

 注:导师和指导对象的职责详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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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导师制实施流程

 1、导师指导

 (1)导师和指导对象填写指导协议(附件二),约定明确的个人发展目标和指导计划,报部门负责人备案,正式建立双方的指导关系。

 (2)导师指导由导师或指导对象发起,根据双方情况,约定指导周期、每次指导事项、指导方式等,并及时进行指导总结和制定下一步行动计划。

 (3)指导内容不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并维护指导对象自尊。

 (4)导师指导内容,不仅包括岗位基本知识技能类,还包含工作经验传承、团队管理和心态引导类内容。具体如下:?

 A、知识技能类:?

 ①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

 ②有代表性的工作事例;

 B、个人经验类:?

 ①对工作的个人感悟和经验;?

 ②职业生涯发展的经验和体会;?

 ③行业信息、人际网络资源;

 C、团队管理类:?

 ①管理知识和通用技能;?

 ②对团队管理的经验和感悟;

 D、心态引导类:?

 ①使指导对象拥有快乐工作、开心生活的积极心态;?

 ②其他与指导对象工作、生活、身心健康相关的内容。

 2、跟踪

 (1)指导对象每学期做一次辅导总结,导师根据指导对象表现和辅导总结做书面评价,并反馈给部门负责人(附件三)。

 (2)导师在指导过程中如需资源或其它相关支持,可向人力资源部反馈,人力资源部将予以协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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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导师制激励

 每一指导周期(一年)的具体奖励参考以下措施:

 1、典型交流:召开导师和指导对象交流会,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2、培训机会:提供更多外出培训学习机会;

 3、特色激励:导师团队活动和纪念品等;

 八、附则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拟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自集团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附件一

 导师和指导对象的职责

 一、导师

 1、导师要定期与指导对象进行交流(可以通过面谈、电话、微信、Email等方式),每学期对指导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定期对指导对象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反馈,并交部门负责人保存;

 2、导师要保持公正性和客观性,与指导对象交流的隐私性话题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导师指导内容不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并维护指导对象自尊。

 二、指导对象

 1、具有积极主动的学习意愿,勤于思考,善于发现学习机会;

 2、有明确的个人发展目标和要求;

 3、定期主动的与导师进行交流,虚心接受导师的指导并及时记录;

 4、每学期进行一次回顾总结,定期对导师指导情况进行反馈。

 附件二

 导师指导协议

 导师信息

 姓名

 部门

 职位

 电话

 辅导期限

 指导对象信息

 姓名

 部门

 职位

 电话

 指导对象类型

 导师承诺:

 作为学员________的导师,我要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履行以下带教义务:

 导师签字:

 日期:

 指导对象承诺:

 作为导师________的学员,我要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到以下几点:

 学员签字:

 日期:

 附件三

 导师沟通反馈表

 导师姓名

 部门

 职位

 指导对象姓名

 部门

 职位

 指导对象自评:

 指导对象签字: 日期:

 导师评价:

 导师签字: 日期:

 备注:1.正式书面反馈一次/学期,过程中的沟通时间、频率和形式不限。

 2.该表由导师和指导对象共同完成,交部门负责人存档。

Tags: 党总支   规章制度   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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