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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梓初中教学奖惩制度(更正)

2020-08-22 21:40:32

 **教学奖惩制度(更正)

 一、指导思想:

  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学校形成良好的教学风气,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二、考核指标:

  七年级:平均分(100%)

 八年级:平均分(50%)、优秀率(50)

 九年级:参考率(30)、及格率(30)、优秀率(40)

 三、考核办法:

     (一)上升率

 1、操作过程:

  (1)以平均分上升率的计算方法为例,用教师所教学科上学期期末考试平均分M1与全年级同科平均分N1之间的差距和本学期期末考试单科平均分M2与全年级同科平均分N2之间的差距相比,即上升率=(M2- N2)-(M1- N1)。及格率、优秀率的计算方式与平均分相同。

  七年级综合得分=平均分的上升率

 八年级综合得分=平均分的上升率×50+优秀率的上升率×50

 九年级综合得分=及格率的上升率×40+优秀率的上升率×60

 教师奖(或惩)=综合得分×20(或15)元

 (2)新开科目且同年级各班不由同一教师任课,班级间进行横比,比较的指标和计算方法同上。

  教师奖(或惩)=(班级单科指标-全年级单科平均指标)×20(或15)元

 2、相关说明:

  (1)参评学生人数以本学年学初入学人数为基数。

  (2)中途接班教师罚金减半。

  (二)名次奖

 1、操作过程:七年级直接按本学期期末单科平均分计算出名次;八、九年级按比例确定名次。  即:

  八年级综合得分=八年级平均分×50+优秀率×50

 九年级综合得分=九年级参考率×30+九年级及格率×30+优秀率×40

 2、相关说明:

     (1)参评学生人数以本学年学初入学人数为基数。特殊原因造成流失的除外。

     (2)所有学科综合得分第一名奖该科教师150元;倒数第一名综合得分与年级平均值相比,低1分以内不惩,高于1分(含1分)惩该科教师100元。

     (3)奖不封顶,惩款总额500元封顶。

     (4)跨多科教学奖惩按制度执行。

     (5)中途接班教师,若上学期该班倒数第一,但(M2- N2)-(M1- N1)为正值不惩,若为负值,罚50元。

  (6)名次奖惩,不纳入教师绩效考核。

  四、此奖惩方案为教师绩效考核教学业绩的主要依据,跨多科教师此项得分按工作量折算。

  2007年11月22日 

Tags: 更正   初中   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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