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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

2020-09-21 11:16:49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一)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

  ⒈学习宣传、动员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有关规定,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以及党员义务、党员标准教育,使党员明确评议目的、定档标准和具体要求。

  ⒉党员自评。组织召开生活会,每个党员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对照评议标准,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写出自我评定材料,自认档次。

  ⒊党内互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要逐个向大会说明自评情况,接受全体党员的评价。之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民主测评。

  ⒋征求意见。民主评议期间,党委设立举报电话,各支部要设立征求意见箱,多渠道听取意见,接受各方面监督。

  ⒌支部定档。党支部根据“三评”结果和定档标准,结合党员日常表现以及党员群众的反映,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定档意见,上报党委审核。定为“优秀”档次的,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0%。

  ⒍党委审核、审批。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表彰或报送上级党委进行表彰;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实行帮教责任制,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下年度评议仍定为不合格党员,作劝退或除名处理,由支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党委批准,并报上级机关备案。定档结果由各支部进行公开。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二)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

  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及上级党组织要求,结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目的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党员进行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党组织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内容

  主要是评议党员是否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履行党员的八项义务,并重点评议

  1、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情况。能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维护党的纲领,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为党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能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旗臶鲜明,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贡献。

  3、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是否站在改革和发展的前列,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解放思想、转变观

  念、提高素质、创新创效和完成生产经营等工作任务中做出表率,以实际行动体现党的先进性。

  4、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纪政纪情况。能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的制度规定,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并坚持同错误倾向做斗争。

  5、实践党的宗旨情况。能否积极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宣传党的主张,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工作,关心群众疾苦,自觉维护群众利益。

  对党员领导干部,还要重点评议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评议其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情况。

  三、方法步骤

  1、安排准备。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对党员队伍状况进行调查分析,全面掌握情况,摸清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搞好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的培训,使其掌握方法和要求。

  2、学习教育。搞好思想动员,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有关文件,帮助党员认清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等,要求党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参加民主评议;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名党员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标准。

  3、自我评价。以党小组或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实事求是地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制订措施。

  4、民主评议。在党员自我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包括党内互相评议和党外群众对党员的评议两种方式,组织党员和群众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

  5、组织考察。综合每名党员的民主评议情况,逐一对党员进行组织考核,实事求是地评比优秀党员、确定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并对被大多数党员和党外群众评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评议结果和核实材料,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形成组织意见。

  6、总结整改。民主评议党员结束时,支委会要认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反映出来的党支部建设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教训,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提出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和意见。

  7、表彰与处臵。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总结报告民主评议党员的情况,表扬民主评议中的好党员,对其中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讨论在评议中暴露出来的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对有关党员作严肃处理;对评议中多数同志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逐个进行讨论,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处臵意见,形成支部决议。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可与年终考评活动以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一同进行。

  四、评议格次

  评议格次一般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优秀党员的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解放,观念更新,与时俱进,自觉维护和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之间的关系;积极投身“双为”活动,努力学习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管理知识,有过硬的专业技能,在改革发展、创新创效和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3、坚持党性原则,带头执行党组织决议,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保持和发扬大庆精神及优良传统,勇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

  4、自觉实践党的宗旨,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团结群众、关心群众,在群众中有很高威信。

  合格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能够按照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

  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敢于同一切错误思想倾向、封建迷信和邪教等伪科学现象做斗争;实践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带动群众为改革、发展和稳定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不合格党员主要是指那些丧失了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其主要表现是

  1、共产主义信念发生了动摇,不愿履行党员义务。

  2、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3、忘记了党的宗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工作、生产不积极、不认真,疲沓拖拉,敷衍了事,或长期旷工,消极怠工,完不成本职任务。

  5、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开展斗争,甚至当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等等。

  五、有关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三)

  社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一次,结合党员冬(春)训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应遵循3个基本原则:

  ①实事求是原则。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过高要求。

  ②民主公开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引导党员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应当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③平等原则。党员在《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对普通党员还是对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3、民主评议党员包括6个方面

  ①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致。

  ②是否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做好本职工作。

  ③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间的关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勇于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④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呼声,认真做好党员责任岗工作。

  ⑤是否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清正廉洁,勇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⑥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交纳党费,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以社区党总支(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①学习教育。对党员普遍进行理想信念、权利义务和党的宗旨教育,同时学习了解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内容和要求,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②自我评价。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本人实际,总结个人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与差距,制定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凡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党员都应当认真写好个人总结材料,经党总支(支部)审定后,由党员在总支(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③党内、党外评议。召开党总支(支部)或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要采取座谈会或民意测评的方法,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④组织鉴定。召开总支(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综合分析,做出评价,反馈给本人,并向总支(支部)大会报告。

  ⑤实施奖惩。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报请镇党委予以表彰;对评议中定为不合格党员,由所在总支(支部)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镇党委审批。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四)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基层组织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增

  强党组织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全省城乡所有基层党组织,都应建立民主评议

  党员制度。凡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都应按正式组织关系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第三条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

  为单位进行,每年开展一次,一般可安排在处终工作总结或“双争”评比时进行,时间应相对集中,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这项工作要与“双争”活动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即年初按照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和党员条件,结合两个文明建设实际,对每个党支部和党员提出应当达到的目标;平时根据这些目标加强对支部的督促检查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年终结合工作总结或“双争”评比,对支部和党员完成目标情况进行评议。

  第四条 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要用党

  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去衡量每个党员,要把评议内容和解决问题的重点放在坚持党员的先进性上。通过民主评议,检查和评议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章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第五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 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

  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 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工作,为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

  3、 是否站在改革前列,维护改革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 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第六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主评议党员要重点解决

  的问题是党员的政治立场和政治倾向问题;少数党员经不起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商品经济、反和平演变考验的问题;一部分党员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党员作用不突出或不起作用的问题。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员思想实际,确定每次评议的内容和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党组织和党员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第七条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方法步骤是

  1、 认真准备。评议前,党组织要作出具体计划和安

  排;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明确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对重要问题,事先要做好调查核实工作;针对党员的现实思想,搞好动员。

  2、 学习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中央、省委的有关文件,学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有关著作和重要论述,紧密结合形势、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学习教育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但要讲求实效。

  3、自我总结。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党员对照党

  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错,明确努力方向。

  4、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党支部会,先由党员自

  我总结,然后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评议时,要实事求是,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把认真听取党外群众意见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规定程序。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

  5、组织审定。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

  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反馈给本人。

  6、表彰和处理。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大会

  讨论通过,基层党委审核,报县级以下党委批准,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县处级以下党员领导干部被评为优秀党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做好组织处置工作。

  第八条 在民主评议中,主要是评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

  党员。有的农村和企业对每个党员都评定档次,如效果不错,党员又愿意接受,可以继续试行,但应注意档次划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党组织应认真搞好

  总结,修订“双争”活动目标,进一步健全党内生活制度。

  第四章 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

  第十条 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遵循“坚持标准,立足

  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十一条 对经民主评议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分别不

  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置

  1、 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

  件,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从党内除名。

  2、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 应劝退、除名或应按自行脱党自理的党员,本人已认识错误并有改正决心和行动,恳切要求留在党内接受组织考验的,可给予限其改正处置。限期改正的时间一般为1年,有的也可以半年。

  4、 评议时,凡发现预备党员犯有严重错误,已不符合预备党员条件的,即可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对犯一般性错误的,可在讨论其转正问题时,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第十二条 处置不合格党员,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 调查核实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并形成书面材

  料。

  2、 召开支委会,提出处置意见,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五)

  中国共产党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委员会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促进党员保持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也是一年一度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形式。根据党中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武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包括学习、评议、考核、表彰、处置等环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时间,由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每年二季度组织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表彰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三条 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是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促进企业三个文明建设。

  第二章 评定党员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评议的对象是党员组织关系在本单位的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和临时关系的党员参加评议活动,但不作认定。

  第五条 对党员进行评价,要以《党章》和准则为根本依据。评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理想信念讲在前。是否带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学习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急难险重冲在前。是否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带头克服困难,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三)遵章守纪做在前。能否带头认真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国法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III—I—11

  (四)联系群众走在前。能否带头宣传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关心群众疾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奉公,服务职工。

  

Tags: 细则   党员   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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