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文秘网

首页 > 演讲范文 > 开业致辞 / 正文

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2020-03-27 09:20:33

  附件

  

 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有效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组织体系

 第一条  健全纪委组织机构。基层党委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书记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兼任;纪委委员原则上设置3-5人,从所属单位(部门)副处级(含)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产生。

 第二条  设置两级纪检委员。在基层党委、党支部(总支)分别设纪检委员1人;机关和直属单位党支部的纪检委员由副处级(含)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担任;党支部(总支)的纪检委员兼任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员。

 第三条  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在党委的工作人员中,明确1名纪检干事;各党支部(总支)明确1名党风建设联络员,由中共正式党员担任,负责党风建设日常工作。

 第四条 XXX厂纪委书记由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委员原则上设置3-5人,从所属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中产生,党委不设纪检委员;

 设立纪检监察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基层党委、党支部(总支)纪检委员职责

 (一)根据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协助党委书记、党支部(总支)书记,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掌握反腐倡廉建设状况,以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关键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情况。

 (三)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上级制度和规定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保证工作落实;

 (四)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党风建设情况专题调研;

 (五)在党委、党支部(总支)领导下,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协调所属各单位(部门)做好配合工作,支持公司纪委有效开展工作。

 (六)在党委、党支部(总支)领导下,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支持和参与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尊廉崇廉文化氛围。

 (七)在党委、党支部(总支)领导下,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第六条 基层纪委职责

 (一)协助同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上级纪委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二)在公司纪委和基层党委领导下,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将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单位(部门)和岗位,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任务落实。

 (三)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四)加强对上级组织和本单位(部门)重要决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执纪问责。督促所属各单位(部门)抓好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听取员工反映,调查处理举报问题。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和查处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注重对典型问题的通报,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纪律审查治本功能。

 (七)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加强对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

 第七条 纪检监察员职责

 (一)协助本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按照主要领导的要求,分析分管工作的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并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与分管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工作措施,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同安排、同要求、同落实。

 (二)主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对发生在本单位(部门)的违纪违规问题,积极配合,支持执纪执法工作。

 (三)加强工作督导,对本单位(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经常性的提醒、督导和教育,对存在的问题随时提出、督促整改,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完善防控措施。

 (四)积极参与上级检查考核。加强对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廉洁从业、改进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和督导,并提出相关要求。

 (五)认真落实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抓好“两个责任”落实,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第八条  纪检干事、党风建设联络员职责

 (一)按照基层党委、纪委的工作要求和安排,做好具体工作的推动落实。

 (二)按照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做好纪检基础工作。

 (三)按照组织要求,配合做好纪律审查的具体工作。

 (四)按整体安排,做好课题调研、信息反馈和资料的上报、归档等具体工作。

 第九条  工作要求

 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在公司纪委领导和指导下,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开展工作。

 (一)认真贯彻公司党委、纪委的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安排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

 (三)参加公司党委、纪委的相关会议和培训。

 (四)配合做好纪律审查的调查、核实和查处工作。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纪委附则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

Tags: 纪检监察   试行   实施办法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