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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打击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20-10-05 03:00:51

 XX县打击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XX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巩固提高打击电、毒、炸鱼、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成效,切实保护渔业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委的决策部署,县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原则,按照“追源头、捣窝点、打团伙、摧网络”工作思路,以“零容忍”的态度、“实打实” 的行动,向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坚决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安全风险,推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打击和防范并举、网上和网下共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集中排查整治电鱼、毒鱼、炸鱼、机动底拖网、机械吸螺、定置网(迷魂阵)等非法捕捞行为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推进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实现“五个一批目标”,即集中侦破-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犯罪网络和窝点, 依法打击处理-批违法犯罪分子和团伙,取缔一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市场,整顿批重点地区 和场所。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全县打击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县长、公安局长XX组长;公安局政委XX任常务副组长,XX市XX生态环境局局长XX,县交通运输局局长XX,县农业农村局局长XX,县林业局局长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XX,县委宣传部副部长XX,县公安局局党委委员、副政委XX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XX市XX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及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县公安局环侦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公安局环侦大队大队长XX任主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XX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业务部门负责同志为联络员,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情况调度、督导推进等工作。

 四、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电视台、XX报社等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县公安局:进一步强化“环保警察”职能整合、业务融合,深化“三化五联”工作机制,完善协同配合机制和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勤联动,严厉打击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受理相关部门移送的违法犯罪案件线索,负责侦办涉及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 XX市XX生态环境局:加强全县范围内重点区域、重点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对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项目,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防止和减缓因项目建设对野生动物造成影响;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监管,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为野生动物栖息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公路、水路运输监管,加强对渔业船舶、渔船检验的监管;依法查处道路、水路非法运输行为;阻断野生动物、非法渔获物运输通道。

 县农业农村局:加快、规划、设定禁渔期和禁渔区;加强重点水域巡查、监管,开展水域专项整治行动,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加大对证照不齐、无证渔船清理整治力度;强化渔业资源尤其是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定期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积极推动生态恢复。

 县林业局: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加快.规划、设定野生动物禁猎期和禁猎区,负责陆生野生动物野外巡护监测工作,依法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强化对现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企业的监管,严格监督企业对养殖的陆生野生动物进行封存,禁止交易行为;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进口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在农(集)贸市场、食品经营企业和其他场所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制造、销售猎捕野生动物工具、渔具窝点;依法查处交易、运输非法渔获物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

 五、打击重点 (一)依法查处违反渔业法律法规,在全县水域内非法捕捞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明知是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所得而子以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依法查处非法使用电力或擅自安装、使用电网捕捞、毒、炸鱼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制造、销售非法渔具及使用禁用渔具、方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依法查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四)依法查处餐饮场所、集贸市场、药材交易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古玩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等重点场所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重点严查涉及象牙、犀牛角等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野生动物制品。

 (五)依法查处利用互联网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利用邮政、物流、快递、客货航运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行为。要将省际交通节点列为重点检查区域。

 (六)依法查处利用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基地、经营机构等作掩护,从事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进度安排 (一)开展集中整治。要加强对XX河、XX河、XX河、武夷山保护区等重点水域、林区开展巡查,突出“六个打击重点”,紧盯“五个一批目标”,通过强化宣传、专项打击、综合整治,推动全县面上形势稳中向好,全面提升水生生物、野生动物保护效能。

 (二)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各乡镇(中心)、各部门建立完善源头管控、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生态修复、保障支撑等系列长效机制,统筹形成治理合力。

 (三)加强阵地管控。研发智能管控平台,加快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感知系统建设,建立重点人员数据库,全方位汇聚整合相关部门行业管理、行政处罚、举报投诉数据,加强动态研判预警,强化源头管控,实现精准打击。

 (四)实施生态修复。各乡镇(中心)、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优化完善生态调度,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控制污染,有效推动生态修复工作。

 (五)强化督导检查。将水生生物、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纳入各地绩效及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考核体系,压实乡镇(中心).村(居)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工作推进要求,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每月编发专项行动工作专报,科学评估各地工作成效。

 七、工作措施 (一)强化源头监管。一要整治重点部位。要加强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巡逻,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要对农家乐、酒店、花乌宠物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大清查、大整治,依法关闭、查封销售、食用野生动物的市场摊位、门店、野味餐馆等场所。二要强化网络巡查。全面排查清理网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信息,会同网络监管部门指导督促搜索引擎服务商、社交媒体平台、电商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测、过滤、屏蔽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三要斩断运输通道。交通运输部门要主动对接邮政管理等部门,加强物流寄递、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管,提高从业人员识别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能力,斩断犯罪运输链条。

 (二)强化科技支撑。一要深化平台建设.公安机关牵头研发智能管控平台,依托重点人员数据库,与天网、人脸识别系统等数据实时比对,实现数据汇聚整合、分析研判、预警处置等一体化运行。二要夯实数据基础。全面摸排近年来非法捕捞水生动物,非法猎杀、经营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建立重点人员信息库。打通公安、生态环境、 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通道,主动获取行业管理、 行政处罚、举报投诉数据,依托平台汇聚分析,提升违法犯罪发现、侦控能力。三要做强实战应用。在重点区域、重点水域科学布建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感知设备,依托管控平台对重点区域、重点水域、重点人员实行实时预警管控,全力服务专项打击和源头防控。

 (三)强化打击整治。一要强力破案攻坚。要深入开展专案经营,全力深挖彻查,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摧毁犯罪网络、团伙,实现“抓一个打一伙,破一案带一串”,确保线索逐一落地核查。二要强化合成作战。对跨区域团伙犯罪案件,实行多部门多警种协同作战、跨区域统一指挥、多地区集中行动,由主办地牵头、涉案地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全程指挥督导,全环节摧毁犯罪网络、窝点。三要强化行刑衔接。公安机关要主动加强与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核查侦办。要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对重大案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起案件诉讼的高效、顺畅。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营造浓厚氛围。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和公众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并适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震慑犯罪。二要落实有奖举报。要广泛动员发动群众,采取公布举报电话及举报奖励办法的方式,激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非法捕捞水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三要强化舆情监测。要把握宣传尺度,对重大敏感案事件,要提前评估舆情风险,严格按照规定宣传报道。对专项行动中出现的热点问题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要落实“三同步”要求,加强分析预判,做好应对预案,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防止负面炒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水生态资源十分丰富,XX人民的“母亲河”XX在XX境内河长达38.8公里,XX河、XX河、XX水等支流更是长达308.1公里;地表资源优越,全县森林覆盖率逾74%,山林面积250万亩,野生动物众多。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生态平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行动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加强宣传、管控、打击等各环节的街接,建立各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联动。宣传、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每月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 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推进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执法,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长效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立足长治长效,主动推动地方性法规建设,积极实施生态恢复工程。公安机关对侦查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源头监管,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环保警察”作用,全面提升联勤联动、配合执法、打击违法犯罪效能,切实把XX“环保警察”做大做强,把“环保警察”的品牌擦得更亮。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中心)要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压实乡镇、村属地管理责任。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从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XX市XX生态环境局、县市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抽调人员,混编成立4个工作督导组,对专项定点开展全面督察,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对专项行动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将全县通报批评,并约谈问责。各地战果统计表、工作情况请于每月2日前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总结请于12月28日前报送。行动期间,重特大案件、重大紧急舆情事件要随时报告. 九、举报奖励 为有效推进我县《打击非法捕捞水生生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实施,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提高打击战果,特设立举报奖励制度。

 (一)有效举报内容及奖励金额:举报人举报他人非法狩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炸鱼、毒鱼、擅自使用电力捕鱼、使用其他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的,相关部门根据其提供的线索,经调查,情况属实,且其他有关部门尚未知情立案的,举报人可获得相应的奖励。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有关部门受理行政案件的,每起奖励100元-500元;立刑事案件的,每起奖励500元-2000元(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为准)。

 (二)举报办法 1.举报人可以采用来电的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受理单位和办理人员应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名称)、地址(或违法事件发生地)及违法情况等。

 2.举报事项需经相关部门查实。

 3.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依法追究举报人相关法律责任。

 (三)举报电话 XX县公安局举报电话: 110 XX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XX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XX XX县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XX XX县林业局举报电话:XX XX市XX生态环境局举报电话:XX 附件: 1. 专项行动联络员名单     附件1   专项行动联络员名单   一、 县委宣传部 新闻宣传股股长  XX 二、县公安局 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XX 三、XX市XX生态环境局 自然生态科保护股 XX 四、县交通运输局 交通局干事

 XX 五、县农业农村局 畜牧水产股股长 

 XX 六、县林业局 野保和湿地管理站站长  XX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股股长 

 XX

 

Tags: 捕捞   野生动物   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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