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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区第十四届政协委员推荐提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0-07-09 16:01:05

 在XX区第十四届政协委员推荐提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  

  同志们:

  政协xx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将于2012年初任期届满,做好xx区第十四届政协委员推荐提名工作是推动区人民政协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政治任务;是发扬民主、团结各界、凝聚共识的重要契机;是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的历史机遇;是实现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上提出打造实力x、提升经济竞争力,打造效率xx、提升人文软实力,打造养生xx、提升环境吸引力目标任务的重要保证。

  认真做好政协委员的推荐提名工作,是顺利实现政协换届工作的重要基础。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下面我就新一届政协委员的推荐提名工作作几点说明:

  一、xx区第十四届政协委员协商推荐工作方案

 (一)新一届政协界别设置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结合上届界别的设置,区第十四届政协拟设27个界别,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九三学社、无党派人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总工会、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台胞台属联谊会、归国华侨联合会、文化艺术界、科学技术界、社会科学界、经济界、农业界、教育界、体育界、新闻出版界、医药卫生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少数民族界、宗教界和特别邀请人士(其中增设无党派人士界别

 1个,社会福利界更名为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

  (二)、委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规模及其构成

 根据xx委发[2011]135号《关于同意xx区第十四届政协人事安排的批复》,xx区第十四届政协安排委员210名,与上届委员人数保持不变,先安排 205 名,预留 5 名届中增补。其中非中共人士不少于60%,中共党员不超过40%,妇女委员、少数民族委员要占一定比例,推荐时按1: 1.2 的比例进行推荐。根据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般应占委员总数的15%左右,最多不超过20%的要求,拟设第十四届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 (含正副主席、秘书长)37 名。政协常委中党外人士不少于65%。

  (三)、委员的提名条件、基本要求及对象

 委员人选的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本界别中有代表性,有社会影响和参政议政能力。身体健康,能积极参加政协的活动。

  委员人选的基本要求是:热爱政协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中共党员人选主要是:在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和成就的代表人物;因工作需要参加政协的有关方面的领导干部。

  非中共党员人选主要是: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在我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各方面、各领域代表人士;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推进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少数民族代表和宗教界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中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优秀代表人士;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事业中有影响、有作为的代表性人士;在带领农村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方面有较高威望的带头人;各类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其他方面对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有突出作用的代表人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宜作为政协委员人选的提名对象。(1)近五年来因严重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2)近五年来受到刑事处罚的,或有涉黑涉恶行为受到处理的,或有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立案处理的;(3)组织参与非正常群体上访的,或有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活动等造成恶劣影响的;(4)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虽然作了处理未满三年的;(5)参政议政积极性不高,上届任期内多次无故不参加政协全体大会和有关视察调研活动的。(6)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7)丧失行为能力的。

  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等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可提名安排政协委员,但在调离原工作岗位时,应由组织提名接替的同志递任政协委员。

  (四)、委员的任职届数和任职年龄界限

 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区政协委员(不含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任期不超过两届,已超过退休年龄的不再继续提名;非中共人士和党内的专家学者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届,个别代表性强、表现突出、确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可适当放宽。

  根据有关换届政策规定,中共党员继续提名和新提名为常委、委员的,原则上应能干满一届;非中共人士的任职年龄和提名年龄界限,均可按比中共党员高3岁掌握;个别确因工作需要的,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除工作需要外,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之间一般不交叉安排;区政协委员和市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之间,也要注意减少交叉安排。

  (五)委员产生程序及步骤

 1.委员产生的程序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委员产生程序,对于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保证委员的质量,充分发挥区政协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区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区委统战部牵头负责政协委员人选的推荐工作,党内人选由区委组织部提名,党外人选由区委统战部提名。推荐协商名单由区委统战部汇总并会同区委组织部、区政协党组共同研究平衡后,提出十四届区政协委员建议名单,再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区委原则同意后,按政协章程规定,提交十三届政协常委会协商决定。

  2.委员产生的工作步骤

 (1)酝酿准备

 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会同政协党组负责搞好换届调研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一方面对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的履职等基本情况通过主席约谈等方式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摸清各方面的情况,并做好退、留情况的综合分析和测算,作为现任委员是否继续推荐提名的依据。另一方面对新的拟进人选进行了解,掌握一批新的代表人士,同时注重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有关方面对政协委员安排的意见。

  (2)制定方案

 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会同区政协党组,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和政协章程规定,结合**实际,研究提出政协换届人事安排的工作方案,报区委审定。

  (3)推荐提名

 根据区委确定的方案,各推荐单位根据本人的申请,经充分酝酿,按照1: 1.2 的差额比例,差额推荐人选。委员初步人选产生后,党内党外人选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并由区委统战部汇总后,同区政协党组、区委组织部进行综合平衡,按1:1提出初步人选方案。

  (4)考察公示

 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区政协党组将组织人员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推荐人选为党政干部的,将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推荐人选为社会阶层人士的,将听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党组织和政法、人口计生、工商、税务、环保、社会保障、安全监督、

 610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将综合评价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人选经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于被举报有不良行为的人选进行组织核实后,研究确定初步人选。然后按照党内、党外人选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由区委统战部汇总后形成初步推荐人选名单。

  (5)民主协商

 区委组织部、统战部就推荐人选听取政协党组意见,并与各推荐单位沟通协商后(其中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选,由区委统战部分别征求相关民主党派、工商联、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负责人的意见),结合考虑民族、地域、界别、年龄、性别及历史等情况,分别提出党内、党外初步人选名单,由区委统战部汇总。区委统战部受区委委托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等参加的民主协商会,结合考察情况就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协商,并进一步征求区委组织部、政协党组意见,形成人选建议名单草案,报区委审定。

  (6)审议决定

 区委确定人选建议名单后,按政协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受区委委托,区委统战部部长在相关会上作关于委员人选建议名单的说明。

  二、十四届区政协委员会推荐主要原则

 根据浙统发(2011)35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浙江省委统战部关于部分省辖市、县(市、区)政协换届人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政协换届工作要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政协人事安排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人选方案由党委研究决定,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和统战部密切配合、相关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把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细化明确委员人选的资格条件,建立健全委员人选的酝酿提名、推荐考察和审查机制,严把委员的政治关、素质关。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通盘考虑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和党政领导干部的安排使用,综合平衡党派、民族、宗教和地域、年龄、性别等不同方面的结构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四是坚持发扬民主、沟通协商。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有关方面的协商,积极探索在政协人事安排工作中扩大民主的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根据以上四个原则,十四届政协委员推荐提名具体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注重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适当调高非中共代表人士相对集中部门的非中共代表人士委员比例。为充分体现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政协委员中必须保证党外人士的比例。关于党外人士在政协委员、常委中所占的比例,中央和省委的相关文件都有明确的要求。同一单位已推荐党外代表人士的,原则上不再提名中共党员担任委员。同时要重视基层代表在委员中的安排。

  二是注重委员的先进性、年轻化。注重将各界别先进人物吸收到政协组织来,要严格掌握政协委员的年龄要求,力求新一届委员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的合理性。

  三是注重把握几个弹性政策规定。根据规定某领域委员的比例要求,通过优先推荐、结合比较的方式进行推荐。要注意重点推荐十三届政协委员中履职情况好的委员作为十四届政协委员提名推荐对象,有利于确保政协工作的连续性和继承性;要注意少数民族、妇女委员的安排。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名党外、妇女、少数民族人士,提高党外、妇女、少数民族委员所占比例;要注意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安排,对非公经济领域委员的推荐应以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为依据,综合考虑其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群众中的威信高低等情况。

  四是注重围绕中心、拓宽选才渠道。重视推荐在转型跨越发展中做出贡献的人士;重视推荐社会新阶层的新生力量(新社会阶层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组成)。要适当安排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他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新一届政协可适当安排新的社会阶层的代表人物,对这些代表人物的安排要采取积极稳妥的的方针,要确定掌握其政治态度,重点考虑代表性强、业务上比较拔尖的中高级知识分子。

  五是注重政协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区委组织部和区委统战部要密切配合,对重点代表人士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统筹考虑,力求三者之间力量均衡、素质相当,保证新一届政协委员整体素质的提高。

  六是注重综合协调的原则。组织部、政协党组、统战部根据政协界别组成需要,因界别、单位推荐名额所限,未被推荐的优秀人士可直接推荐提名,但考察、公示、任职等同其他推荐者同样进行。

  区管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委员由区委组织部统一协商。

  结构性委员由区委统战部统一协商。

  三、第十四届政协委员推荐提名工作的有关要求

 政协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各界别牵头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对待,真正做到思想重视,工作扎实,把好关口,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开展好政协换届工作。在政协委员的酝酿提名过程中,要重点把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较高的专业能力、有较广的代表性、有较强的参政意识的优秀代表人士推荐上来。具体协商推荐工作要把握以下四点:

  一是制定推荐办法。各界别召集单位根据各界别情况,委员的分配数制定推荐办法,并报区委统战部协商审定后召集界别相关单位部署推荐提名工作。

  二是做好推荐名额再分配。各界别召集单位根据丽莲统(2011)22号文件分配名额,按1:1.2的比例确定推荐数,有小数点的按四舍五入确定,并做好内部各单位的协商分配。

  三是推荐和遴选的时间要求:2011年12月18日——2011年12月30日止。

  四是要征求所在单位意见。各界别在推荐提名时,要按照政策和规定的程序进行,在党内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在党外要坚持民主协商确定,委员安排上要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并要征求所在单位意见。

  政协换届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也很高。各部门特别是各界别的牵头单位一定要切实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严格工作程序,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思想工作,抓好政协换届宣传,确保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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