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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0-05-26 17:43:42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总体部署和省纪委有关要求,在全厅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聚焦巡视整改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持续形成高压态势;紧盯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建立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两个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抓好作风纪律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深化全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二、整治重点

 (一)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疏于整治,尤其是“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旁落虚化、履行不力等问题。

  (二)对巡视整改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问责不到位等问题。

  (三)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尤其是三类突出问题(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等顶风违纪问题;不吃公款吃老板、参与老板吃请乐此不疲等

 “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以及贯彻执行河南省公务活动全面禁止饮酒规定不到位问题。

  三、方法步骤

 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专项整治从2018年8月21日启动,至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21日至9月10日)

 1.各单位自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尽责情况。全面自查2016年以来研究部署、监督检查、问责处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形成书面报告;2018年上半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零查处”“零曝光”的单位要作出书面说明,重点看责任意识是否牢固、日常监管是否到位、问题处置是否严格。

  2.各级纪检部门逐级自查中央巡视交办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纪检部门要及时处置、严肃处理、按期办结。对已办结案件,配合省纪委相关执纪监督室抽查复核,重点看问题是否查清、处分是否到位、“一案双查”是否落实,坚决防止不痛不痒、轻描淡写,搞象征性处分。

  3.各单位全面自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各单位要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三类具体问题,特别是中央巡视反馈的三类突出问题,深入督导检查,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逐一销号,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监督检查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

 1.各职能部门在分管领域牵头开展监督检查。办公室、财务、科教处、审计等职能部门要担负起业务管理部门主体责任,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牵头在本级党政机关开展奖金和津补贴发放、公务接待、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因公出国(境)等情况监督检查。

  2.纪检部门开展明察暗访。纪检部门要成立检查组,对本部门开展明察暗访。紧盯“关键少数”和问题多发地区或重点领域,对内部食堂开展暗访检查、对财务账簿进行随机抽查,着力发现并查处一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工作日饮酒、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典型问题。

  3.配合省纪委开展重点督导检查。由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本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对中央巡视交办问题多发地区和单位、上半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零查处”“零曝光”地区进行重点抽查,对“不吃公款吃老板”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公务活动违规饮酒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三)整改深化阶段(10月10日至10月31日)

 1.各级党组织要深刻反思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领导弱化、责任淡化、监管虚化等问题,明确主攻方向,扛起主体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健全配套措施,明确纪律红线,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2.纪检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完善“月检查、季分析”机制,着力发现监管盲点、工作死角,对监督不力、问题频发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提高监督实效。

  3.各案发单位要坚持以案促改,精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剖析成因、通报曝光,使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知敬畏、明规矩、守底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提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积极性;纪检部门要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和“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有效作为;各职能部门要主动融入、全力配合,加强业务监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纪检部门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织牢织密“四风”监督网。对于受理的问题线索,要按时分办,严查快办;案件办结后,在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报备的同时,向党风政风监督部门通报。

  (三)严肃执纪问责。纪检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律严查快办,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对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因违纪人员级别低、情节轻、数额小而轻视放纵;对落实“一案双查”不到位、该问责不问责的以及职能部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的,要倒查追责、从重处理。

  (四)严格材料报送。各单位党组织自查自纠阶段情况报告及附表1、附表2,请于9月10日前报机关纪委;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报告及附件3、附件4,请于11月5日前报机关纪委。各单位上报材料一律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签;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报送电子版,附表均为EXCEL格式,严禁随意更改。

 

Tags: 八项   专项整治工作   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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