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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土场用地协议书

2020-07-20 10:08:59

神府高速公路建设弃土场用地协议 甲方:神府高速第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神木县永兴办事处韩家沟村王庄组 因神府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的需要,甲方将施工多余的土方填在乙方地域范围内的沟渠里,取土治理滑坡,同时乙方又达到造田的目的,增加乙方耕种面积,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填沟的位置: 1、 k20+620左侧冲沟 2、 k21+472左侧王庄村前冲沟 3、 k21+820右侧冲沟 4、 k22+483左侧冲沟 二、冲沟里的树木补偿标准:胸径20cm以上40元/棵,胸径5cm--20cm的10元/棵。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

三、各项补偿费用共计30000元,其中: 1:一次性场地补偿15000元, 2:一口井一次性补偿10000元 3:清理井等费用5000元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现金付清。

五、双方义务 1:此协议签订后,甲方本着在此处弃土,为造福百姓,填土造地,乙方不得阻挡及干扰甲方正常施工、生活秩序。

2:甲方在此处施工时遇到的外围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共同解决。

3:甲方在施工完毕后要将弃土场整理能种庄稼。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日生效。

甲方:神府高速第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神木县永兴办事处韩家沟村王庄组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Tags: 协议书   用地   弃土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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