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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年终考核奖金是否要算入党费缴纳基数?范文

2020-08-20 11:20:51

  

  篇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考核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 考核实施办法 为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全面完成20**年度工作任务, 根据县** 《关于****目标任务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

  (***[20**]** 号)精神,现制定本单位20**年绩效工资及年终一次性奖励考核 实施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借用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期限 考核期限为20**年1 月1 日至20**年12 月31 日。

 三、考核内容 20**年工作目标考核,按照岗位目标和扩面目标实行双百分 考核。其中岗位目标主要从职能目标、中心目标、服务目标和 创新目标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四项目标的考核分分别为30 分、20 分、25 分和25 分。

 四、考核办法 1、岗位目标考核按照本单位制定的职能、中心、服务、创新 目标要求,对照计分标准,按科室实行逐项考核,并由科室考核 到人。

 - 2 - 2、扩面目标考核按大组考核到科室,大组实行单位领导分管、 科长负责制,并按科室考核到人。第一扩面组由***同志分管,科 室为***科、***科、***科、***科;第二扩面组由***同志分管, 科室为***科、***科、***科、***科。

 3、工作目标考核实行按季考核,年终兑现。

 (1)每个季度考核一次,按照各科室岗位目标和扩面目标 完成情况,实行双百分考核到人,并张榜公布。

  (2)季度考核时将其结果登记,年终按照四个季度各工作 人员岗位和扩面两项目标综合考核实际得分的平均数,按基

  本分 100 分实行奖励兑现。

 五、奖励办法 1、综合目标考核奖励办法 (1)绩效考核奖励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未完成全年目标 的,按照实际考核得分,乘以本人 40%绩效工资部分,计算实得 绩效工资;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际得分高于100 分的,按 照本人 40%绩效工资部分计发。长期病休人员和借出人员直接按 照本人40%绩效工资部分计发。

 (2)年终一次性考核奖励基本奖为****元,奖励系数 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0;中层干部为1;领导班子成员为2。

 奖励基数按照基本奖乘以奖励系数计算,借用人员按照****元作 为奖励基数。以奖励基数乘以本人实际考核得分,计算年终一次 性奖金。对未完成全年目标,实际得分低于80 分的,按照80 分 - 3 - 兑现;对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实际得分高于120 分的,按照 最高不超过120 分兑现。长期病休人员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借出人员直接按照奖励基数的100%计发。

 2、单项目标考核奖励办法 (1)将社会保险信息报道列入全年工作目标,按季度进行考 核。对未完成信息报道任务的,每少一篇,除扣发科室责任人工 资50 元(从其年终一次性奖金中予以扣减)外,另扣减科室中心 目标分1 分。另外,设立单位宣传政务信息单项奖励,对在新闻 媒体和信息专刊发表稿件的,予以适当奖励。具体标准在报纸、 杂志、电视、广播、网站等宣传媒体发表稿件的(不包括单位或 个人支

  付了宣传费的稿件),参照媒体等级,分档发放奖金。其中 国家级(含部门,下同)的为300 元/篇;省级的为150 元/篇; 地级的为100 元/篇;县级的为50 元/篇。在局《****社会保障信 息》上发表稿件的,每篇奖励50 元。

 (2)将考勤、招商引资、信访维稳和争先创优工作列入全年 工作目标考核,考勤考核继续按单位《****规定》执行;招商引 资按照局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执行,对于招商引资实绩突出的人员, 除按照全县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兑现奖金外,单位按照局给予 的物质奖励,直接奖励给招商引资人员;信访维稳和争先创优工作 考核将按局考核办法执行。

 六、奖励资金来源 1、绩效考核在正式人员基本奖励资金40%绩效工资中列支。

 - 4 - 2、年终一次性奖励考核在社会保险代征手续费中列支。

 3、信息报道、招商引资等单项奖励在养老保险代征手续费 中列支。

 七、其他事项 1、建立单位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 ***、***、***、***、***、***、***、***组成。

 2、考核工作由单位办公室具体负责。单位办公室分别建立职 能目标、中心目标和服务目标考核台账,及时记载相关工作考核 情况,包括下达目标情况(含临时性分配的任务)、要求完成的时 间、实际完成的时间,以及出现差错的情况、考核得分情况等; ****科建立养老保险扩面考核台账,按科室和镇进行记载。

  3、严重违反服务目标考核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对

  象 向本单位或上级部门投诉,或被有关部门曝光的,本单位工作人 员予以待岗,按我单位待岗人员规定单位理;借用的工作人员不 再借用。

 4、待岗人员待岗期间按照单位分配的工作单独进行考核,并 与绩效工资捆绑(原则上只拿基本绩效工资即绩效工资的 60%部 分)。

 5、年内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或工作失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实施一票否决,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单位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仍由单位办公室监督执行。

 各科室要相互配合,确保完成本科室的工作目标任务,保证 - 5 - 考核工作质量。

 附1、20**年岗位目标分解表(略) 2、社会保险扩面目标分解表(略) 二〇**年**月**日

  篇二:《关于2013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年终考核公示》

  关于2013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年终考核公示

  根据省、市、县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我校的2013年年度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于2014年1月10日-18日进行。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考核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召开了全体教师会,学习了上级有关年度考核的文件和政策规定,被考核人分别对自己全年的德、能、勤、绩、廉主要情况进行总结述职,考核小组根据各位教师的平时考核、年终考核和个人述职写出了评语,提出了考核等次意见。

  通过考核小组的考评审核,确定戚长亮同志201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其余9名同志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一周内向校长室反映,联系电话0518

 赣榆县金桥双语学校

  2014年1月18日

  篇三:《党费交纳标准、比例和计算方法》

  附件1{事业单位的年终考核奖金是否要算入党费缴纳基数?}.

  党费交纳标准、比例和计算方法

  (仅供机关各党组织参考){事业单位的年终考核奖金是否要算入党费缴纳基数?}.

  1、党费交纳工资标准{事业单位的年终考核奖金是否要算入党费缴纳基数?}.

  《党费收缴规定》明确规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中,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一是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三是机关工勤人员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四是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事业单位的年终考核奖金是否要算入党费缴纳基数?}.

  2、党费交纳比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缴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应缴税款计算公式

  前四项工资总和-2000

  =500元以下(含500元)×5%;

  或={500至2000元(含2000元)}×10%-25元;

  或=2000元以上×15%-125元 。

  4、机关在职党员应交党费额度的计算办法

  以一名副科级实职干部为例说明应交党费额度计算方法{事业单位的年终考核奖金是否要算入党费缴纳基数?}.

  职务工资430元;级别工资521元;生活补贴780元;工作性津贴520元(调整后)。

  应缴纳税款

  {(430+521+780+520)-2000}

  =2251×15%-125元=92元

  应缴纳党费前四项工资(税后)×应缴比例={(430+521+780+520)-92}

  =2158×0.5%=10.8元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上述是县直机关各类在职与离退休党员党费计算基数、交纳比例和计算方法。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特别是在工资总额变动以后,要及时将党费收缴标准落实到每个党员,确保党费按时足额上缴。对实行年奖金(年津贴)制度的单位,参照去年年奖金(年津贴)发放标准平均到每个月进行计算。

  附件2

  ×××党支部党费收缴报告单

  时间 党组织书记

  ××××××党支部

  二0一一年 月 日{事业单位的年终考核奖金是否要算入党费缴纳基数?}.

  篇四:《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如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5%;10000元以上者

  交纳2%。

  3、企业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和活的部分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

  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障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4、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5、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6、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即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

  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

  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7、农民党员中,从事农牧渔业生产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5元;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第三条、

  第四条规定交纳党费;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要自觉、主动申报月平均纯收入,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第四条规定执行。

  8、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9、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交纳党费标准对在流入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参照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执行;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每月交纳党费0.5元。

  10、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11、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12、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通常情况下,先由党员本人将党费交给党小组

  长,再由党小组长交给支部组织委员,然后由组织委员集中上交上级党委。

  13、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在流入地建立的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交党费。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按有关规定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的学生党员,仍向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交纳党费,其交纳党费的数额,按在校学生党员交纳党费标准执行。

  流动党员返回原居住地或原单位后,原所在党支部应及时查验其《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党费交纳情况。

  14、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5、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自愿一次交纳500元以上(含500元),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党费,全部上缴省委。具体办法是由党员所在基层党委代收,通过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等汇交省委组织部党费账户,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需汇交中央的由省委组织部转汇中央组织部,然后由中央组织部或省委组织部开具收据,并转交本人或其亲属。

  16、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17、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18、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篇五:《党费收缴计算基数 2》

  党费收缴计算基数、比例及计算方法

  一、党费计算基数

  《党费收缴规定》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下面就如何确定党费计算基数予以明确。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党费计算基数。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的党员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工资”和“津贴补贴”两部分。其中纳入党费计算基数的有

  1、工资部分。机关工作人员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2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全年绩效工资可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计算)”3项;机关工人有“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2项。

  2、津贴补贴部分。包括“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5项。(①不含个别人有的津贴,如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津贴;②不含临时性津贴;③不含岗位特殊津贴;④不含艰苦边远地区津贴;⑤不含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

  (二)离退休党员党费计算基数。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1、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3部分。

  2、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含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统筹外养老金”。

  二、党费交纳比例(新标准)

  (一)在职党员交纳党费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交纳党费比例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三、党费计算方法

  1、机关单位党员(公务员)按规定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7项收入列入党费计算基数。这7项收入之和要减去该党

  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才是用来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这个基数乘以相应比例,就是该党员每月应交的党费。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所得税)×相应比例=党费。

  2、事业单位党员按规定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8项收入列入党费计算基数。这8项收入之和乘以相应比例,就是该党员每月应交的党费。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保留津补贴+职务岗位津贴+地方补贴+生活补贴+岗位补贴)×相应比例=党费。

  

Tags: 党费   基数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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