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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食堂管理五个制度学生食堂托管或集约化供餐准入制度

2021-03-22 11:09:21

  学生食堂托管或集约化供餐准入制度

 一、根据《湖南省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湘教发〔2018〕3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食堂托管或集约化供餐准入制度。

 二、托管食堂或集约化供餐企业准入条件:具三年以上合法有效的餐饮企业资质,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有保险公司责任担保,近三年经营期内无违纪、违法和违约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自愿遵守我县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和食堂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和教育、市场监管等主管、职能部门的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三、学校委托企业托管食堂或集约化供餐申报:学校召开校务工作扩大会议(包含党、政、工、团、教师代表、后勤管理和校务监督委员会等人员),商议学生食堂托管或集约化供餐事项并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80%的由学校教育局提出书面申报。

 四、教育局对学校委托企业托管食堂或集约化供餐事项进行审核、批复。

 五、学生食堂托管或集约化供餐公开竞标:由教育局依托政府公开采购招标平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评议决定学校学生食堂托管企业。

 六、托管期限:竞标选定的托管企业托管时限最高为三年(三年期满后重新组织公开竞标),中标后签定第一年合同,后两年为一年一签。年内测评结果满意度平均达到80%以上的,续签第二年合同。供餐企业经营期间两次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退出托管,不得续签合同,并降低托管餐饮企业信誉级别,不再准入我县食堂托管或集约化供餐的竞标。

 学生食堂采购制度

 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日耗品的采购、卫生验收程序,节约采购成本,满足经营需要,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供货商选择?

 1、大宗物资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平台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公开招标,定点采购或配送;

 2、其他小额零星散货及较长时间才需采购的低值物品,经学校食堂负责人审批同意,由食堂采购员进行采购。

 3、学校食堂大型设备由学校制定预算,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分散采购。

 二、采购项目和数量

 1、食品原料采购?

 ①粮油、调料类、干杂货、低易耗品等物品的的采购最高库存量不得超过15天(干杂货、调料类中用量较小且易储存类可适量放宽库存量),最低不得低于3天用量。?

 ②肉类、蔬菜、鲜货类、水产类原料实行每日采购,采购量不得超过2天用量。肉类、水产类入库后及时处理,存入冰柜或放入水池内生养。?

 2、厨房日用易耗品采购按照所需经食堂负责人审批后采购。?

 3、食堂大型设备的采购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采购,小型低值餐饮设备采购由学校食堂采购员按规定进行采购。

 4、食堂管理员、仓库保管员每天要记好采购台账和出入库台账,次日的采购清单必须由食堂管理员、仓库保管员和厨师根据存货、次日就餐情况、储存条件等在每天下班前列出。

 三、货物验收?

 食堂管理员、仓库保管员和厨师要坚持原则,大公无私,严格验收:

 1、货物送到后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验收,确定采购物品种类、数量、采购单价、质量是否符合,在采购计划单上确认签字,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做好入库相关手续。

 2、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数量不符的仓库保管员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供货商或采购人员及时进行退换货处理。

 3、严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4、禁止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进入食堂。

 四、索票索证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或食品加工商初次交易时,必须索取其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购进食品时必须向供应商或食品加工商索取食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和销售票据,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凡购进食品时无票证的(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验收人员一律不予验收、食堂不得使用、财务不得报账。

 学生食堂饭菜定价及公示制度

 加强学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管理,增强透明度,确保学生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特制订本定价管理规定:

 一、定价依据

 1、主、辅原料成本; 2、就餐人数;3、规定成本比例。

 二、定价分类

 1、按餐定价;2、可选择性菜肴定价。

 三、按餐定价公式

 现场核定每餐主、辅原材料成本/就餐人数/70%=每餐学生伙食费价格。

 四、可选择性菜肴定价

 1、主食(饭、粉等)定价=现场核定每餐主食原、辅材料成本/就餐人数/70%。

 2、可选择性菜肴定价=现场核定菜肴主、辅料成本,逐份打出菜肴,按公示计算每例价格,即现场核定菜肴主、辅料成本/打出菜肴例数/70%。

 五、定价人员组成

 由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膳食委员会学生或家长代表参与,食堂托管的由托管餐饮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共同参与。

 六、定价公示

 按餐定价或有可选择性菜肴定价后,将饭菜定价在食堂窗口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及监督。

 七、价格调整 ?

 考虑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化,波动幅度在20%以内的,维持原价;波动幅度在20%以上时,菜价应作相应调整。

 学生食堂陪餐制度

 一、为加强对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监督管理,确保师生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行政领导和老师实行排班轮流陪同学生就餐,每天每餐至少有两人(一名行政领导和一名老师)陪同就餐,学校校长每月至少陪餐两次。

 三、陪餐人员职责

 1、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

 2、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工作流程、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价;

 3、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4、负责向学校食堂负责人及时反馈问题情况,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四、陪餐人员的伙食费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未经学校安排其它人员不得进入食堂陪餐。

 五、未按规定按时轮值陪餐的行政领导或老师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制度

 一、为提高学校食堂管理水平,强化学生食堂监管,确保学生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各校学生食堂满意度的测评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室或校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每学期至少两次以上,主要从食堂服务、饭菜质量、数量、口味等方面进行综合性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

 四、参与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人员分膳食委员会和学生两个层面,膳食委员会测评权值占30%,学生测评权值占70%(就餐学生参加测评人数至少300人以上,就餐学生人数不足300人的全部参评)。

 五、测评结果运用:学生食堂属学校自营的将测评结果与学生食堂分管领导、食堂管理及相关人的工作绩效挂钩,核减绩效工资,测评结果连续两次达不到80%,年度考核不能评先评优;学生食堂属托管的,测评当月满意度达不到80%的,按当月应拨学生伙食费非直接成本总额5%-10%的标准予以处罚,处罚金额充作学生伙食费,测评结果连续两次达不到80%的,终止托管合同,托管餐饮企业退出托管。

 六、有干预、影响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甚至擅自撰改测评结果的,经查实从严处理。

Tags: 食堂   学生   集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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