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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得民主”与“民主建政”的双重变奏——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民主话语的演进逻辑

2023-01-13 15:00:07

石琳琳

“话语”翻译自“discourse”,从词源学来看,广义上指由词句构成的言语表达(包括口语和书面语),狭义上指具体的口头话语。从学术语境来看,自20世纪末期以来,西方“话语分析”已经成为学界研究和使用的一种新范式,学者们通过对话语(包括话语行为等)的分析以及话语背后的社会、历史和文化的揭示,明确强调话语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五四新文化运动到新中国成立前,中国话语受到外来话语冲击的反应表现为话语左右分流的形式,中国共产党沿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左翼流向前进。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审视中国共产党革命话语中的“民主”概念,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在大革命失败后对“民主”的追寻呈现“争得民主”和“民主建政”的两条线索,在“争得民主”的问题上形成了苏维埃工农共和国—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民主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逻辑理路,明确回答了适合中国革命具体历史阶段的无产阶级的民主形式;
在“民主建政”的问题上形成了工农兵代表大会制的工农民主政权—参议会“三三制”的抗日民主政权—人民代表大会制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践进路,明确回答了适合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政权组织形式。今天,世界面临着“民主过剩”“民主超速”“民主赤字”“民主失色”,为人类民主事业发展探索新的路径至关重要。打破西方民主话语陷阱,中国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民族特色的民主道路,这一道路的选择就在于,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从国家形态层面把握民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中国式民主的本质和核心,实现了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又在不断加强民主建设和完善民主制度体系的过程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了人类政治文明形态。

中国早期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从依赖“个人觉悟”内省式民主演进道路转变为改造政治经济秩序建构科学民主观的过程中,五四新文化运动发挥了关键作用。正如毛泽东所讲,共产党人和若干党外马克思主义者“继承了五四运动的科学和民主的精神,并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加以改造”,从而为中国共产党民主革命话语构建创造了思想前提。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话语中的民主内涵

民主(democracy)源于古希腊语“demokratia”,基本含义是人民(demos)的统治(kratos)。“民主思想的历史十分复杂,而且,它以充满各种互相冲突的概念和广泛的分歧为特征。”与历史上唯心主义哲学家从绝对理性,以及资产阶级思想家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阐述民主不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揭示了民主的阶级本质和基本内涵,将民主建筑在唯物史观的科学基础之上。

从实质内容看,民主意味着阶级统治,意味着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即人民是国家及其制度的主体、创造者和目的,国家制度是人民自由的产物和实现。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阶级社会中民主与阶级统治相联系,这就使得民主表现为国体,即平等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国体意义上的民主和专政是政治统治过程的两个方面。列宁强调,资本主义社会相对于封建社会,“是在‘自由’、‘平等’、‘民主’、‘文明’的道路上向前迈进了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一步”,但资本主义始终是地主和资本家奴役工农劳动者的雇佣奴隶制度。资产阶级为掩盖对劳动者专政的实质,从不承认他们是资产阶级专政,而美其名曰“民主国家”。恩格斯更是一针见血指出,“资产阶级共和国就是资本主义生意人的共和国”。资产阶级国家是保护资本家经济特权的“委员会”,资产阶级民主的实质在于维护私有制。而无产阶级国家从不隐瞒对剥削阶级的专政,并揭露一切国家的实质不过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列宁进一步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民主,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应当是新型民主的(对无产者和一般穷人是民主的)和新型专政的(对资产阶级是专政的)国家”。

从表现形式看,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或国家形态,在这一点上,“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一方面,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虽与君主制、贵族制、法西斯独裁制相区别,但“民主”在国家形式上的差别并不能掩盖国家的阶级实质,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间的斗争,就是国家这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下“各个不同阶级间的真正的斗争”。另一方面,民主作为上层建筑,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列宁指出,“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即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使用有系统的暴力的组织。”民主在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和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道路上的任意一个阶段意义巨大,但都仅仅意味着形式上的平等。对此,列宁强调,民主就是要使无产阶级打碎、彻底摧毁、连根铲除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代之以更民主的、由武装工人群众构成的国家机器,在此基础上对社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当民主愈发成为多余的东西时,“由武装工人组成、‘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的‘国家’愈民主,则任何国家就会愈迅速地开始消亡”。因此,消灭国家,即消灭任何有组织有系统的暴力,将是社会主义发展为完全的共产主义的重要步骤,民主也将随国家消亡而消亡。

(二)马克思主义早期传播阶段先进知识分子民主意识的表征

在一战、十月革命和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的民主观念的流变紧紧贴合革命救亡和思想启蒙的实际,呈现出工具理性和革命感召的双重特点,为中国共产党民主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奠定了思想基础。

第一,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在反思旧民主主义革命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指明了无产阶级要求民主的合理性以及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内在一致性。陈独秀在《告北京劳动界》中强调,新兴无产劳动阶级向财产工商阶级要求权利,即是“二十世纪的‘德莫克拉西’”。李大钊在《由平民政治到工人政治》中指出,“Democracy”应译为“平民政治”,苏俄的“Ergatocracy”应译为“工人政治”,伊尔革图克拉西是一种新的德谟克拉西。同时,李大钊还提出,“社会主义与德谟克拉西有同一的源流”,不平等不自由的各种社会现象“都为德谟克拉西所反对,亦为社会主义所反对”。第二,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在反思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基础上保持着对民主的理性认识。1920年12月1日,毛泽东在给蔡和森等人的回信中赞同以无产阶级专政的方法实现社会改造,并强调,无论是绝对的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还是德谟克拉西主义都是事实上做不到的。1921年2月,蔡和森在给陈独秀的信中指出:“中产阶级专政假名为‘德莫克拉西’;
而无产阶级专政公然叫做‘狄克推多’,因此便惹起一般残人的误会和反对。”据学者统计,1920年前《新青年》杂志对于民主的看法是正面的,但1920年后开始出现对民主的负面评价,中国共产党成立后该刊“民主”一词多用于批判资产阶级民主和社会民主党。因此,先进分子多使用“平民主义”“劳农主义”“劳农政治”“劳动专政”“无产阶级德谟克拉西”等表述以明确民主的边界。第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强调了无产阶级专政是实现民主的重要手段。面对无政府主义者取消国家、否定无产阶级专政的必然性的观点,施存统认为,阶级消灭前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用来撤废一切阶级的,而不是用来建树无产阶级特权的。面对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坚持阶级调和与资产阶级民主,陈独秀认为,如果没有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德谟克拉西必然永远是资产阶级底专有物,也就是资产阶级永远把持政权抵制劳动阶级底利器”。

(三)土地革命战争前中国共产党的早期民主构想

在共产国际的影响下,中国共产党在与国民党合作中对民主理论和实践的初步探索适应了国民革命运动的形势,虽最后遭遇背叛,但对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实现民主的方式和步骤的认识更加成熟。一方面,以无产阶级专政建树民主的纲领,使得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便与崇拜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主张走议会道路的第二国际社会民主主义划清了界限,并在对国情的深化认识中提出了适应革命需要的政治主张。中共二大既提出了以劳农专政的政治渐次达到共产主义的最高纲领,也提出了打倒列强和军阀,建立资产阶级联合工、农、小资产阶级执政的民主共和国的最低纲领。中共三大确认了与国民党建立联合战线的策略,而三大前后,提出召开国民会议,建立各革命阶级的联合政权成为中国共产党在大革命时期始终坚持的政治主张。这一时期,“平民主义”“平民政治”“平民政权”也相继提出。毛泽东在初步分析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一个革命民众合作统治的国家”的主张,期望实现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革命联合。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也在国民革命洪流中进行了政权建设的尝试。1925 年中国共产党联合国民党发动了推翻段祺瑞政府、建立国民政府的“首都革命”,打击了北洋军阀在北京的统治,成为“人民夺取政权之起点”,在军阀混战史上“现出一条政治变动之新的道路”。1926 年10 月、1927 年2 月和3 月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先后三次发动了武装起义,于1927年3月21日成立了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并在政纲中规定了工人阶级在政权中居于主导地位,采取议行合一的政体形式,以更好体现人民政权的革命原则。

中国共产党早期的民主探索与对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对象、领导力量和革命前途等问题的认识息息相关。国共合作开创了大革命的新局面,但国民党内部分化等因素使得关于领导权和革命前途的争议愈发突出。五卅运动后,中国共产党深化了对无产阶级领导权的认识,已经从一般地谈论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争夺领导权,进到如何在国民党内部取得政治指导的地位,但无产阶级领导权的实现途径还是悬置的问题。同时,中国共产党已基本将国民革命与以往民主革命区别开来,但对于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的界限以及对非资本主义前途的认识还没有共识。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当时中国共产党的民主理论和实践,也在其后发展中不断显示出重要性来。

(一)共产国际与中华苏维埃工农共和国的创造建制

苏维埃工农共和国的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在大革命失败后“争得民主”的理论创造。《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明确宣布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但将苏维埃制度付诸实践,在中国建立工农民主政权则经过了长期酝酿。一方面,中国共产党由“不提出组织苏维埃的口号”到“主要口号就是苏维埃”经历了思想转变。苏维埃的本质是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下的工农兵群众掌握国家政权和民主管理社会,中国共产党将苏维埃看作是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和私有制、取得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模式和社会模式,因而在党创建初期并未把在中国组织苏维埃作为当前任务。斯大林对于殖民地国家如何实现苏维埃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关于中国革命发展“三阶段论”,他将中国革命分为广州时期、武汉时期和苏维埃革命时期,认为只有到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接近完全胜利才能成立工农兵苏维埃。遵照共产国际指示,中共中央在八七会议后提出了推翻资产阶级军阀政权、建立工农民权独裁制的任务,仍决定在革命的左派国民党旗帜下组织工农暴动,中共中央认为,“工农兵代表苏维埃,是一种革命的政权形式,即是保证工农民权独裁制直接进于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独裁制”“本党现时不提出组织苏维埃的口号——城市、乡村、军队之中都是如此”,只有到革命确实高涨时,“本党才应当实行建立苏维埃”。但几个月间,南昌军队中的暴动与两湖广东革命的农民暴动的发展形势使得中共中央认识到复兴左派国民党已不能实现,国民党的旗帜在群众中已成白色恐怖的象征。1927年9月19日,中央临时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关于“左派国民党”及苏维埃口号问题决议案》明确放弃国民党旗帜,提出了“现在的任务不仅宣传苏维埃的思想,并且在革命斗争新的高潮中应成立苏维埃”。斯大林的看法也已然从强调“不要立即成立苏维埃”“要记住只有在强大的革命高涨的条件下苏维埃才能兴盛起来”转变到指示让中国同志“把苏维埃移植到中国”的方面上来。至此,中共中央将苏维埃作为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形式接受下来,把建立苏维埃政权作为党的中心任务来抓。

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由“城市中心论”到“农村包围城市”经历了思想转变。八七会议后,中国共产党着手发动农民开展游击战争,建立革命政权,进行土地革命,红军和根据地不断巩固和扩大,党对农村根据地和武装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全党并未摆脱“城市中心论”的局限。1929 年3 月,周恩来在给贺龙及湘鄂西前委的指示信中虽未否认农村武装斗争对于推翻豪绅政权、建立农村苏维埃政权的重要性,但他更强调这一行动要与城市工作相配合,得到城市的领导,并且认为工农兵士贫民武装暴动夺取政权“在目前还是一个宣传的口号”。而领导秋收起义的毛泽东在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期间,论证了红色政权存在的条件,并将农村红色政权提到了“夺取全国政权的必由之路”的战略高度,逐步确立了以农村为斗争中心的观念。阐明苏维埃政权能够存在、发展的原因和条件对于农村革命根据地建设至关重要,正因如此,毛泽东批判了党内存在的因醉心于照搬俄国城市起义经验、不承认建立苏维埃政权和农民革命根据地的战略意义而产生的关于“红旗到底能打多久”的悲观论调,他明确指出,红军、游击队和红色区域的建立和发展是农民斗争的“最高形式”“必然结果”以及“促进全国革命高潮的最重要因素”。这就与那种怀疑苏维埃政权能够存在的右倾悲观思想,以及与那种认为可以无条件地在农村发动暴动的“左”倾冒险主义划清了界限。1929 年以后,农村游击战争的开展,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和土地革命的进行都表明中国革命实际上已走上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

正是在上述思想转变中,中国共产党将建立苏维埃作为土地革命的基本模式,批判了南京政府“军政”“训政”的主张,强调“民主共和的真意义不是地主资产阶级专政而是工农民众专政”,要以“真正民主共和国的苏维埃中国”来打倒“反民权主义反政治自由的白色恐怖政治和资产阶级的专政制度”。同时,中国共产党强调苏维埃政权作为“彻底的民权制度”“一切生产者直接管理政权的最好的方式”是工农联合的政权而不是单纯无产阶级的政权。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权以国家形态登上了政治舞台,成为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建国与治国的第一次尝试。

(二)抗日救亡与民主共和国的思想转变

土地革命战争后期,中国共产党紧密联系革命历史阶段的实际,将抗日和民主相结合,使全国人民逐步了解和认同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和主张。一方面,随着民族矛盾日益尖锐,中国共产党实现了从苏维埃工农共和国向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的转变。其一,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建立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治策略在政权理论上的集中表现。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的提出并不意味着苏维埃工农共和国的失败,而是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后中国共产党的策略转变。共产国际七大和“八一宣言”明确抗日救亡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范围的主张后,中国共产党在瓦窑堡会议上正式作出了将“苏维埃工农共和国”改称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的决定。其二,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的提出也是中国共产党反思和改变党内关门主义倾向的表现。关门主义是革命队伍中的幼稚病,被毛泽东称为“孤家寡人的策略”,改变过去在阶级关系认识上公式化和定型化的错误,就要改变党内关于“民族资产阶级是最危险的敌人之一”的教条。毛泽东在瓦窑堡会议上根据政治形势的特点,对中国社会各阶级,尤其是对民族资产阶级的革命态度进行了分析,从而指出了把红军的活动和全国工人、农民、学生、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联合为统一的民族革命战线的可能性和重要性。因此,对于从苏维埃工农共和国转变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他强调,将“工农”改为“人民”是因为日本侵略变动了中国的阶级关系,“不但小资产阶级,而且民族资产阶级,有了参加抗日斗争的可能性”。其三,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扩大了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是代表工农、代表民族的,即“代表反帝国主义反封建势力的各阶层人民的利益的”,它排斥帝国主义的走狗豪绅买办阶级,并对富农和发展民族工商业采取宽大政策。

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苏维埃人民共和国的基础上提出了民主共和国的主张。瓦窑堡会议后,共产国际对在中国建立统一战线和苏维埃政权之间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尤其是季米特洛夫批评了“反蒋抗日”方针,强调了与国民党合作抗日的思想。1936年8月15日,共产国际给中共中央的指示信中提出了“建立统一民主共和国”的口号。根据这一指示,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中向国民党再次表明了统一战线的诚意,首次提出了“建立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的主张。就必要性来看,《关于抗日救亡运动的新形势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指出,民主共和国是“最适当的统一战线的口号”,是实现团结抗日的“最好方法”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最高形式”。当这一民主共和国建成之时,苏维埃区域即可成为其中一部分。就性质来看,毛泽东在和贝特兰谈话时指出,民主共和国是排除汉奸卖国贼在外的一切抗日阶级互相联盟的国家和政府,它包括全国抗日救国代表大会和由此产生的国防政府以及全民普选出来的国民大会。总之,民主共和国“是一个利于抗日战争的国家制度和政府制度”,“是较之一部分领土上的苏维埃制度在地域上更普及的民主,较之全中国主要地区上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大大进步”的政治制度,更能保障抗日战争的普遍发动与彻底胜利。与此同时,为吸取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教训,中国共产党也强调这一民主共和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的产物,中国共产党是要在建立“民族独立、民权自由、民生幸福的民主共和国”后争取民主革命的彻底胜利,然后促使革命走向共产主义,从而实现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最后解放。

(三)民主建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终定型

蒋介石发动全面内战就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在“和平民主新阶段”建设民主联合政府的构想破灭,这就促使共产党开始转向推翻国民党政权,与其他民主党派协商建立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的联合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最终诞生。

一方面,新民主主义国家思想为人民共和国主张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抗战相持阶段国民党转向消极抗日、积极反共,最为明显的就是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上确定了“一个领袖”“一个主义”“一个政党”的法西斯专制主义以及“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方针,自此掀起了反共高潮。民族资产阶级虽不满国民党一党独裁,但又怀疑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革命力量,试图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在这种局势下,毛泽东以新民主主义贯通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代替了被国民党反动派歪曲的三民主义,预示了新社会新国家的方向。毛泽东称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即“真正革命的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的共和国”。第一,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是适合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过渡形式”,也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有了大革命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教训,中国共产党对革命阶段问题的认识更加清醒,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在政治上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帝国主义和汉奸反动派的专政”,只有经过这个革命,“才能进一步发展到社会主义的社会去”。因此,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与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以及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第二,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是统一战线性质的国家形式。新民主主义的统一战线,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周恩来曾指出,大革命、十年内战以及抗日战争三个时期的统一战线都属于“新民主主义的统一战线”,“新民主主义是我们三个时期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正是基于统一战线的政治形式,中国共产党将无产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纳入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第三,无产阶级在新民主主义国家中居于领导地位。新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根本区别在于无产阶级的领导,五四运动后的历史和实践证明,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指导者已经属于中国无产阶级,但在整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期间,“不可能、因此就不应该是一个阶级专政和一党独占政府机构的制度”。

另一方面,人民共和国是对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主张的实现和发展。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政治基础是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毛泽东指出,“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到达阶级的消灭和世界的大同”。人民共和国没有超出民主革命的范畴,还保证了新中国将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第二,人民共和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共同纲领》规定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属于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开明士绅及其他爱国分子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第三,人民共和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各革命阶级在共产党领导下才能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向地主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实行专政。

(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工农兵代表大会制的工农民主政权的运作

中共中央在实施苏维埃革命战略中,出现由革命委员会到苏维埃和直接建立苏维埃两种形式,呈现着从农民协会到革命委员会再到苏维埃的建构路径,即中国苏维埃制度形态的形成经历了由地方革命实践到国家制度统一的过程,直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建立,中国苏维埃制度走向统一规制,形成了体系比较完整的苏维埃政治体制,工农民主专政正式成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体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工农民主专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宣示:“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一方面,工农民主专政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关于苏维埃建设决议案》中强调“为着保证苏维埃工作的猛烈的开展,必须用力巩固苏维埃中的无产阶级领导”。另一方面,工农民主专政对广大工农群众实行最广泛的民主。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对于工农是广大的民主,但绝不容许任何地主、资产阶级分子参加”。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体是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周恩来曾指出:“关于苏维埃,不管名词是否妥当,但苏维埃是工农代表会议,它与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度是有原则区别的。”《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正式构建了国家政权的最高框架,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是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是全苏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是中央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全国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又下设最高法院和审计委员会。《地方苏维埃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则明确了省、县、区、乡四级行政架构、机构设置、政府基本职能以及工作方法。

工农民主专政作为无产阶级民主的国家制度特色鲜明。第一,改变了国家与社会、地方和人民的关系。工农民主专政在制度设置和社会实践中,以着力改变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地方、国家与人民的关系为基点,从而体现国家面貌、人民政权的根本特性。从国家和社会的关系看,苏维埃政权直接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力量,平衡和协调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从国家和地方的关系看,苏维埃组织法使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有了现代法律的规范,形成了新型国家结构形式,有助于国家政权和意志深入最基层。从国家和人民的关系看,工农民主专政确立了工农群众直接参加政权、当家作主的政治体制,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体现在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制度设计中。第二,体现了苏俄模式和苏区实际的统一。一方面,工农民主专政脱胎于苏俄工农民主专政,在名称、基本框架、主要原则与内容上与苏联大体一致。但由于缺少政权建设经验,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一是存在阶级关系上公式化和定型化的倾向,未能正确对待中间阶级;
二是在党政关系上照搬苏联政党制度,产生了“党政不分”的现象。另一方面,工农民主专政具有中国特点。比如,在政权机构设置方面,与苏联联盟院和民族院不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是一个实体机构,更适合于战时形势。第三,具有超越资产阶级民主的优越性。一方面,工农民主专政与过去剥削阶级的官僚政权不同,它使得劳苦群众享有政治自由和经济解放。另一方面,工农民主专政是将来无产阶级专政的基础,没有超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范畴。苏维埃共和国是临时过渡的国家,是局部苏维埃政权的深化,又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做准备。正如毛泽东所讲,“以革命战争去推翻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统治,巩固与发展工农民主专政,并准备转变到无产阶级专政的阶段去”。

(二)抗日战争时期参议会三三制的抗日民主政权的创新

为实现“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建立自由平等的新中国”的政治目的,中国共产党在争取民主并推动国民党民主政治改革时,在根据地积极探索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宣传和倡导民主政治的思想、价值和制度。

抗日民主政权是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民主建政”的政权形式。第一,抗日民主政权与地主资产阶级专政和工农民主专政相区别。抗日民主政权“即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
即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是主张抗日民主的“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联合专政”。它要调节抗日各阶层间的利益,“但是对于汉奸,对于反对民主的反动势力,就实行不客气的专政”。第二,抗日民主政权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最高形式。面对敌后根据地建立之初党内外对抗日民主政权的诸多误解,中共中央在《关于抗日民主政权的阶级实质问题的指示》中表示,抗日民主政权在政策和阶级实质上都是抗日统一战线的政权,“即一切拥护抗日统一战线、不投降、不反共、不倒退的人都应当吸收其代表加入政权,但绝不是大地主大资本家工农小资产阶级的联合政权”。这一政权形式促成了敌后各阶层人民广泛的抗日团结,是领导中国抗战与革命到最后胜利的最有力的形式。第三,抗日民主政权是地方性的民主联合政府。由于国共合作的历史条件,陕甘宁边区和敌后各抗日根据地内的抗日民主政权之上没有统一的民主共和国性质的政权,它们彼此间又无隶属关系,名义上它们都是国民政府的地方政府,实际它们都受中共中央统一领导,是一种新型的地方性的民主联合政府,但这种统一领导并不表示共产党一党专政,正如朱德所讲,“如果我们实行一党专政,那末,我们敌后的根据地,也早已不能存在了”。

抗日民主政权实行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的参议会制,在政权机关人员分配上实行“三三制”。为确保抗日民主政权广泛的代表性,各抗日根据地一般设立区、县、乡三级政权机构,并均以参议会作为政权组织形式。参议会不是苏维埃时期的工农代表会议,也不是三权分立的议会制,而是人民代表会议,是各级政权的最高权力机关,参议会可以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在抗日战争时期特定阶段的具体体现。为了更好贯彻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建立高效有力、受群众拥护并适应战争环境的政权机关,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政权中实行“三三制”原则。周恩来指出,“三三制”“就是各级代表会议制,是真正的民主制度”。不投降不反共、赞成抗日与民主的人参加政权,保证共产党员和进步势力相结合,同日寇、汉奸、亲日派以及反动派做斗争,对于避免一党包办或专政具有重要意义。刘少奇强调,“三三制”是中国共产党在一定革命阶段中和一定情况下提出的政治的规定,“‘三三制’在敌后根据地政权中实行,是民主的”,共产党及工农在政府中的优势与领导地位,不能依靠任何法律或强力去实现。毛泽东也强调,保证共产党在政权中占领导地位,“必须使占三分之一的共产党员在质量上具有优越的条件”,即共产党人要靠政策的正确性和模范的工作来实现在政府中的优势。“三三制”是对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治的创新,1941 年后在陕甘宁边区和各敌后抗日根据地普遍推行。

(三)解放战争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的人民民主专政的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各革命阶段政权建设的历史经验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夕解放区政权建设的先行探索都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选择奠定了理论和实践的基础。

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民主主义政权建设的应有之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应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由上而下与由下而上相结合的、行政命令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一种主要的经常普遍运用的民主形式。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从“国体”“政体”的角度指出,适应几个反对帝国主义的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就是民主集中制,“只有民主集中制的政府,才能充分地发挥一切革命人民的意志,也才能最有力量地去反对革命的敌人”。抗日战争胜利之际,毛泽东在七大政治报告中再次强调,打败日本侵略者后将建立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选举政府”。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力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各级政府”,革命胜利前就要召集区农民代表大会选举区政府以及召集县的、市的、省的或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政府,这就为在全国胜利后提出和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进行了思想动员。解放全国之际,各地成立人民代表会议提上日程,刘少奇认为,“大革命时期我们没有搞,内战时期与抗战时期也搞得不多,现在不能再拖了。”总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政权的主要组织制度和形式,是新民主主义政权建设的必然选择。

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借鉴了资产阶级议会制和苏维埃制度的经验,又立足于我国实际。刘少奇认为,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就是研究了资产阶级议会制度和苏维埃制度的经验而提出的”。周恩来强调,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同于旧民主的议会制度,也不完全等同于苏联制度,原因在于我们是各革命阶级的联盟。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色鲜明,一是体现在中国人民政协会议的形式上,即“从人民选举代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人民政府直到由人民政府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政权的这一整个过程,都是行使国家政权的民主集中的过程,而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就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二是在各级人民代表会议中,一切民主阶层,包括工人、农民、独立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知识分子、民族工商业者以及开明绅士都有代表参加。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还探索建立了区村(乡)两级人民代表会议,这就为建立县一级以及县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奠定了基础并提供了经验。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由全体人民平等地、无差别地参与国家决策和管理是民主最原始、最简单的含义。民主思想在雅典孕育而生,但原生态的直接民主在形式和内容上遭到批判,古罗马形成的保障人身和财产权利的治理模式也使得民主被压缩和限制。走过被宗教和王权专制笼罩的中世纪,人民主权理论从文艺复兴到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逐步形成,但人民参与政治和国家管理的民主理想缺乏现实操作性。正因如此,有学者指出:“在过去两千多年中,民主一直被认为是个‘坏东西’,只是到了最近一个世纪,它才开始被当成‘好东西’。”然而,当现代资本主义民主的现实与古典民主理论的人民主权的核心思想发生矛盾时,熊彼特的程序性民主理论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这标志着西方古典民主理论向现代民主理论的转折,西方学者力图根据现代资本主义民主实际重新构筑新的民主理论。资产阶级打出“代议制民主”“精英民主”“多元民主”“宪政民主”“程序民主”的旗号,表明民主的本质属性被刻意忽略,民主已经异化。所以说,“当典籍充斥着对民主诅咒的时候,‘民主’一词前面很少出现修饰词。一旦有产者和他们的代言人开始拥抱民主时,民主的本质没人谈了,大家谈的都是带修饰词的民主,而且修饰词比‘民主’来得更重要。”在对民主的诸多认识中,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无疑最深刻和彻底,一是揭露了资产阶级民主是资产阶级专政,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制度即“极少数人享受民主,富人享受民主”;
二是阐明了无产阶级民主是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的统一,“是向社会主义民主制和使国家能开始消亡的条件的过渡”。总的来说,无产阶级民主是内容和形式、手段和目的的统一,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民主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有两个层面的应用:一是作为无产阶级政治革命的路径选择,二是作为无产阶级政治组织包括无产阶级政治统治的组织形式和运转方式。

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李大钊曾讲,民主“这名词实足以代表时代精神”。20世纪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进程与对民主的追求紧密相连。19世纪末20世纪初民族危机、社会危机的加深以及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思想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派救亡之稻草,“民主”具有大众参与、人民统治的含义,孙中山提出用三民主义在“中国造起一个二十世纪头等的共和国”,实现“民族的国家,国民的国家,社会的国家皆得完全无缺的治理”。“革命程序论”“政党和政党政治论”“权能区分论”“地方自治论”“全民政治论”和“五权宪法论”更是体现了他对于政体的建构。难怪毛泽东认为,孙中山主张的国家制度“如果加上工人阶级的领导,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了”。但资产阶级民主难逃“代议政体”和“共和政治”的窠臼,随着帝制的复辟和共和政治的失败,“民主”含义出现含混。一战、十月革命和五四新文化运动成为民主新发展的契机,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新的宇宙观和社会革命论的先进分子从民主主义者走向共产主义者,在“争得民主”和“民主建政”中显示出民主中国的底色。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实现无产阶级民主写在自己的纲领上,围绕着“建立一个真正民主共和国”进而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渐次实现共产主义的目标进行了早期的民主探索,但由于对中国的社会性质、中国的革命性质和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成熟,也受到了在领导权等方面的历史教训。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以苏维埃制度推进民主,“苏维埃工农共和国”的提出,既是共产国际的指导建议,也是共产党转向“工农武装割据”走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的结果。中国苏维埃制度走向统一规制,这一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和一切劳苦民众的工农民主政权正式成型,这是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建国和治国的第一次尝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雏形。土地革命战争后期,中日民族矛盾激化,为促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中国共产党将“苏维埃工农共和国”改为“苏维埃人民共和国”,扩大了政权的阶级基础,改变了阶级关系分析上公式化和定型化的倾向,为向抗日民主政权的转变奠定了基础。而“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向“民主共和国”的转变则是共产党在民族危亡之际改变两个政权对峙状态的重大让步,从而换取国民党抛弃内战、独裁和不抵抗政策,换取全民族和平、民主和抗战。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后,敌后根据地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中以参议会为政权机关,进行广泛的选举,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三制”的政权原则,从而将抗日与民主、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政权建设结合起来,发挥了推动“全国民主化的重大的模范作用”,保障了抗日战争的普遍发动和彻底胜利。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排除国民党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一党专政和中间党派资产阶级共和国主张的最终选择,既是“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形势发展的必然,也建立在毛泽东新民主主义国家思想的基础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对解放区各地政权建设实践的理论总结,适应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为共产党全国执政奠定了制度基础。综观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的探索历程,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坚持从国家形态层面探索民主的实现形式,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核心关怀下提出了符合革命阶段性特征的民主主张,最终实现了从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同时,正如毛泽东1944年会见中外记者西北参观团时指出的那样:“民主必须是各方面的,是政治上的、军事上的、经济上的、文化上的、党务上的以及国际关系上的,一切这些,都需要民主。”在探索人民民主的道路上,共产党人也将民主精神拓展到经济、文化、军事等各条战线上。

今天,面对西方出现的以投票率下降、政党的衰落和民众对各种政治机构和政治人物信任度下降为表现的“民主赤字”,面对西方编织的“民主一元论”“民主速成论”“选举至上论”“民主富强论”“民主和平论”“民主目的论”“民主万能论”等话语陷阱,我们要敢于以自己的理论开创民主话语的多样化时代。我们在识别和评价“民主”时要注意:民主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民主形态是多样的,民主要与各民族所处历史阶段和发展水平相适应。同时,民主是各国人民的权利,是用来解决人民的问题的,其发展需经历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的民主发展进入历史新时期。《中国的民主》白皮书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统一,是全链条、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本位”,中国共产党坚持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主权”,围绕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了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
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参与”,使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两种重要的民主形式更好结合起来,形成了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人类民主事业发展探索了新的路径,我们必须坚持走符合国情的民主发展道路。总之,民主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人类对民主的探索和实践永无止境,中国式民主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生长在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革命土壤之中,也将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不断发展,历史和实践将会不断证明中国式民主的真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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