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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院校法学课程思政建设路径研究——以行政法课程教学为例

2023-05-08 12:45:10

刘燕玲,胡文宇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应将其作为高校教育工作目标与要求,在教育教学全过程中开展思政教育。针对法治人才的培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德法兼备”为指导培养高端的、专业的法治人才支持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推进。高校法学专业是培养国家法治人才的基地,未来的法治人才主要以从事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等司法机关单位、其他执法人员或者法律服务人员为主,这些职业对思想政治素质的要求高,由此决定了作为承担法治人才培养任务的司法警察院校,在专业教学中必须重视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

(一)“德法兼修”的时代内涵

德,在现代汉语中即道德、品德。在传统文化中,德对于中国古人来讲,具有教化人心的意义。儒家传世经典著作《大学》中的开篇第一句就曾提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1]其意是说,大学的核心要义就是帮助人们至善这一道德品质的最高境界,同时还要推己及人,对他人进行教化、指导,帮助其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直至至善的境界。而明明德就是在实现至善之后再去救人乃至济世。随着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德”除了表现为要具备基本道德规范外,还表现为:“一是人对他人,二是人对社会。二者都要表现在公平正义上,表现在公利与私利面前的取舍上。”[2]要求一个人的理想信念要与时代同步,要具备符合新时代要求的道德素养。

长期以来,我国的高校法学教育偏重法律专业知识的传授,忽略对学生“德”的教育,导致一些学生成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偏离了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法律素养不够可以通过专业知识的学习和传授予以弥补,若德不立,则意味着法律信仰的缺失,所谓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 年10 月印发实施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要发挥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把道德导向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

关于“德法兼修”的时代内涵和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有过多次重要论述,从“四个忠于”①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到“五个过硬”再到“四化”②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 年11 月16 日至17 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尽管是从不同角度对法治工作队伍提出了具体要求,但都紧紧围绕“德法兼修”“德才兼备”这个核心。习近平强调,“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更好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确保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3]“五个过硬”中除了“能力过硬”是强调专业素养,其他四个方面均是对“德”的要求。

综上,“德法兼修”如同一体两面,缺一不可、相辅相成,高校必须积极推进法学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使“修法”和“修德”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更多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培养与法学课程思政的关系

培养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是法学课程思政的目标和要求,而法学课程思政是实现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的路径和方法。

1.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是法学“课程思政”的教学目标

2018 年9 月10 日,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4]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高校法学课程思政改革指明了方向。将育人为本、立德铸魂作为指导开展法学教育工作的思想引领,传播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在法学教育中坚定文化自信,培养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在知识传授的同时培养学生的价值体系,将专业能力的培养同新时代法治发展相结合,实现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的法学课程思政教学目标。

2. 法学课程思政改革创新为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了有效路径

“立德树人”就是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高校教育工作中予以贯彻落实,主要的方式就是在专业课程建设中融入思政元素,通过统合和联动的方式,实现全方位的、全程性的课程教育,实现隐性与显性教育的有机统一。在法治人才的培养中,要坚持将“德法兼修”深入贯彻到法学专业课程建设中,确保教育教学效果。[5]就是通过加强课程思政改革创新,在遵循法学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学习成长路径,深入开发思政教育元素,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素质,同时要尽量避免传统的生硬形式,推进理念上、内容上、方法上的创新,加强教学,完善管理,力图将思政元素融入法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各方面。[6]

3. 专业知识传授与核心价值观引领是高校法学教育的一体两翼,要相互渗透融合

为法治事业的发展输送法治人才是新时代高校法学教育的使命,必须要把专业知识传授与核心价值观引领有机结合起来,高校教育工作者对课程思政建设必须要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课堂教学不应仅局限于专业知识的讲授,更应成为学生打开对社会的认知、对事实的判断、对合法与违法的评价、对是与非甄别的一扇窗口,高校教师可以通过创新教学方法、优化教学内容、完善教学体系、理论联系实际、专业教育+课程思政教学等手段,实现对学生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因此,专业知识传授与核心价值引领应成为高校法学教育的一体两翼,相互融合,同向同行。

(一)把握学校办学定位,完成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法治观塑造

司法警察院校的办学定位是立足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把培养司法行政人民警察为主的法治后备人才作为中心任务。司法行政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主要承担的是国家行政职能,培养司法行政人民警察法治后备人才就是培养行政执法领域的法治队伍。相较于其他学科、法学其他专业,行政法课程的研究内容、学科功能和学科理念与司法警察类院校的办学定位高度一致。

以行政法学课程为例,在授课过程中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将行政法所倡导和推崇的“依法行政”“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公平公正公开”“程序正当”等原则和价值理念渗透其中,将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监狱工作法治化”目标渗透到学生课程学习全过程,实现对法治人才的法治信仰和法治价值的塑造,建设德才兼备的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工作队伍。

例如:在讲解“职权法定”这一原则时,通过导入典型案例:2020 年1 月3 日,武汉某公安分局派出所对武汉中心医院李文亮医生(在抗击疫情中牺牲)作出的“训诫书”一案,在全国引起轰动。该案件中,武汉某派出所对李文亮医生一案的“训诫”处罚存在“主要事实认定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训诫于法无据”等明显违法,属于典型的违反“职权法定原则”的案例。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并准确理解“行政合法性原则”、“职权法定原则”,坚定“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教育学生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能够运用行政法原则发现、分析和解决实践中的行政法问题,分析监狱执法实践中的行政法问题,为推动新时代监狱法治化建设目标,培养高素质后备法治人才筑牢专业基础。

(二)立足培养特色人才,精准施教,提升学生监狱法治化工作能力

司法警察院校的总体培养目标定位是“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德法兼修、文武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随着招录体制改革,司法警察院校的“王牌”专业监狱学专业纳入便捷入警机制,监狱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体化为“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能够在监狱刑事执法、犯罪防治等领域从事执法、管理、改造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行政法课程是以研究“行政法现象”为内容的一门课程。“行政法现象”中主要包括行政执法活动。而监狱执法活动与一般行政执法活动的原理基本一致,但监狱工作的特殊性质和职能的特定性决定了在讲授行政法课时必须针对监狱执法特点,尤其要牢记执法对象是罪犯的特殊性,在授课内容上,必须有别于一般性教学,要针对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挖掘和梳理。尤其是思政教育内容必须有别于一般性法学教学,如“依法行政”与“依法治监”、“行政执法”与“监狱执法”、“公民权利”与“罪犯权利”、“政务公开”与“狱务公开”等内容,要完成从行政法一般知识到监狱执法特殊领域的延伸,完成对学生专门知识的传授。

例如,在讲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时,要向学生明确解析该项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让行政执法决定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让公民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该项制度的主要功能在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权力滥用、提升执法能力。在讲授该知识点时,可以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将该制度所蕴含的规则和理念巧妙地延伸到监狱执法中。由于监狱工作的涉密性,监狱执法活动无法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要求,但监狱警察可以借鉴该制度蕴含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实现该制度在监狱系统内的落实,在监狱系统内实现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留痕和执法决定公开,通过“三项制度”知识的延伸,能够帮助监狱警察树立“职权法定”“程序法定”“证据法定”等规则意识,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规则,灵活运用到监狱执法活动中,即便在监狱法律体系不完善、狱务公开不足、社会监督弱化的情况下,仍能够做到执法活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程序规范,尊重和保障罪犯知情权、申辩权等合法权益,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规范执法理念,提升依法执法水平,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让每一个执法行为能够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人民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为监狱系统培养具有高素质综合执法能力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工作队伍。

(三)坚持“德法兼修”培养标准,引导学生树立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习近平主席在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时强调,我国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全心全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监狱执法的对象是正在服刑的罪犯。实践中,一些监狱警察对罪犯存有偏见,对监狱工作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在对罪犯的管理及教育改造中缺乏法治意识,出现了执法不规范、不尊重罪犯人格,甚至有侵犯罪犯权益的现象,降低了监狱执法公信力及社会评价,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警察院校学生的职业信心。鉴于此,行政法课程应当担负起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监狱法治观,提升学生监狱执法能力的重任。

例如,给学生讲“比例原则”在行政执法中的运用时,《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21-2025)》中要求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鼓励执法人员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提倡和引导“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实现法理情相融,体现人文关怀。上述执法思维和执法方式的运用对于学生树立正确的司法警察核心价值观非常有必要,有必要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对该知识点进行正确解读。要引导学生认识到监狱执法的对象是正在服刑改造的罪犯,不同于一般行政执法中的普通公民。监狱具有刑罚的惩戒功能,但监狱的核心功能是教育改造,不能过度强调“惩戒”功能而忽略了“教育改造”功能,因此,“人性化执法”在监狱管理中是很有必要的。可以结合一些监狱专门针对罪犯未成年子女建立了相应的救助制度,定期对未成年子女及困难家庭进行走访帮扶,并对表现好的罪犯搭建与未成年子女联系会见的绿色通道等做法,指出监狱对罪犯未成年子女及困难家庭的帮扶和关爱,其实质就是通过法理情相融的柔性执法方式来教育感化罪犯,鼓励罪犯安心踏实改造,早日与家人团聚。服刑罪犯安心改造,能够顺利回归社会,社会就少了不安全因素。引导学生作为未来的监狱警察,必须坚定树立执法公正严明、依法履职尽责的法治观,努力改造好罪犯,肩负起未来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推动者,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贡献力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同时,相较于公安警察和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监狱警察的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监狱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其职业的封闭性、局限性,社会认同感比较差,导致很多学生对监狱警察职业存在偏见。因此,有必要在行政法教学中对公安警察执法工作与监狱警察执法工作进行比较和分析,让学生深刻认识到监狱警察执法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教育、改造服刑人员,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回归家庭,成为自强自立的社会公民,能够孝敬父母、抚育子女、奉献社会。帮助学生认识到监狱工作是讲忠诚、讲奉献、真善美的伟大职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良法善治”法治目标在监狱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引导学生树立“忠诚、干净、廉洁、担当、奉献”的监狱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

(一)立足司法警察院校特色培养目标,优化课程思政总体设计

做好课程总体设计,不断优化教学方案,引导教师主动参与,提高行政法课程思政教学效果。

1. 以“德法兼修”为标准对法学教学体系进行整体规划

“德法兼修”是习近平提出的法治人才培养目标,2018 年“德法兼修”被教育部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法学课程思政建设是践行“德法兼修”培养目标的有效路径,是将思政教育贯彻于法学专业教育教学全过程的主要措施。

首先,合理设计课程体系,在专业教学中挖掘课程蕴涵的思政元素的同时,还要融入、渗入课程外思政元素;
其次,优化教学方案,在教学单元的设计中,针对司法警察院校的专业特色,单独设计监狱拓展类知识单元,引入监狱法治建设、监狱执法规范化、监狱治理现代化、狱务公开、罪犯权利保障、罪犯法律援助、罪犯申诉与控告、监狱执法公平公开公正等思政特色内容,建设监狱典型案例库,开展案例教学或者让学生自学;
最后,创新教育教学手段,通过课程体系设计、完善教学平台、优化师资队伍、丰富实践教学活动、构建评价体系等方式,将“德法兼修”的培养标准从理论走向实践、从课堂走向社会、从“纸上谈兵”走向“实战演练”,贯穿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全过程。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课程思政教学效果

首先,加强教育,引导专业课教师树立正确的课程思政观。高校教师不仅要做到传道授业解惑,更要为人师表,做品行之师、信仰之师,尤其是司法警察院校的教师,必须承担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重任。其次,加强培训,提高专业课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课程思政不能局限于课堂教学思政、理论教学思政、课本上的思政,需要专业课教师在思想上凝聚共识、专业上教学相长、教学上相互带动、经验上借鉴吸收、与学生增加互动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专业需求和思想动向,尤其是在实践教学方面要多措并举,助力教师提升实践教学能力、法律实践能力,提高课程思政教学效果,将法学课程思政建设抓实抓好,实现新时代司法警察院校“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德法兼修、文武兼备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的教育目标。

(二)请“专家型”警察讲授执法经验,引导学生树立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

司法警察院校培养目标是高素质监狱人民警察专门工作队伍。由于很多授课老师对监狱工作并不了解,导致在授课过程中专业理论教学与监狱工作实际内容脱节。为了挖掘课程思政资源,邀请“专家型”监狱民警走进课堂,对学生进行监狱执法专题教育,能够让学生们对监狱执法和监狱警察职业有更深的认识,引导学生树立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培养忠诚担当有为的监狱警察队伍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016 年5 月24 日,河北省太行监狱刘玉文警官为师生们作了一场题为“带你走进真实的监狱”的学术报告。刘警官以自己从事监狱工作20 多年的经历为切入点,以太行监狱为个案,通过大量的工作实例和发生在监狱系统的典型案例,对监狱各个领域的职责和工作特点进行了分析,生动介绍了中国监狱二十年的发展历程,总结了监狱法治建设的成果,在学生中引起较大的反响,让学生近距离了解了监狱与监狱工作、监狱警察与罪犯、监狱执法与教育改造等重要问题,提升了学生对监狱工作的兴趣和对监狱警察职业的热爱。

2020 年10 月17 日,学校邀请贵州省监狱系统一名从事狱内侦查工作的老警察,为学生举办了一场《涉黑涉恶罪犯风险防控》专题讲座,主讲人通过发生在监狱的典型案例,分析了涉黑涉恶罪犯防控中监狱警察容易出现的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问题,突出表现在罪犯特殊待遇、纸面服刑和提钱减刑三个方面,同时分析了罪犯在管理和改造中存在的“六大风险”,主讲人通过对案例深刻剖析指出,对罪犯的风险防控,监狱除了要完善各项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营造监狱警察不想违法、不敢违法、不能违法的法治环境。最关键是要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精湛、执法严格公正、管理严谨规范,忠诚干净担当、有使命感、责任感的监狱警察铁军。这些来自监狱实务专家的讲座,能够让学生们走近监狱、了解监狱,引导和帮助他们树立司法警察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加强与实务部门沟通,丰富实践教学活动,提升学生法治工作能力

1. 搭建联合培养机制,完善实习制度,提高学生监狱法治实践能力

监狱工作具有环境封闭性、内容涉密性、岗位职责特定性等特点,学生对监狱执法的了解仅限于专业课理论学习或者偶尔的监狱参观,虽然教学计划中规定了假期顶岗实习制度,但给学生安排的实习岗位和实习内容大多数无关紧要的辅助工作,无法了解和掌握监狱工作的主要内容。因此,通过指导学生参加服刑人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指导学生申报与监狱有关项目或课题研究,或者提前指导学生确定毕业论文选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和任务去实务部门实习,就能够有针对性的了解监狱工作实际,培养学生工作能力,也能增强学生对监狱执法工作的认同感,将实践教学渗透到授课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例如,为进一步深化校监合作,促进人才培养与实战需要相结合,2022 年6 月,中央司法警官学院149 名师生前往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系统开展实践活动。[7]在为期十四天的备勤期间,此次实习师生在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系统各位领导和干警的安排下,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主要涉及:严格落实自治区防控疫情政策,开展狱内防控疫情和安全主题讨论;
开展监狱警察使用武器警械教学,掌握实战化技能;
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讲座,了解民族特色和风俗习惯,了解各族人民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同舟共济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观念,为实现中华民族的统一而努力奋斗。[8]通过带领学生走出去,走进实务部门,走到监狱实践工作中,将学生学到的监狱学专业理论知识有效运用到监狱工作实际中,深化实践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知识转化和实际工作能力。

2. 拓宽第二课堂,丰富法律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树立公平正义理念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同志指出,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带头人”、政法队伍当好“排头兵”、法律服务队伍当好“建设者”、法学院校学生当好“接班人”。因此,行政法课程应当义不容辞为司法行政系统培养好“接班人”和“建设者”。学校要加快推进与地方实务部门的合作与对接机制,引导学生积极到实务部门开展实践教学,参与实务部门开展的各项法治社会实践活动。例如,利用学校法律帮助中心,鼓励和引导更多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尤其是监狱在押罪犯家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近年来,学校法律帮助中心建立以来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计200 多件,数百名学生加入法律帮助中心参与案件办理,其中行政法律援助案件20 多起,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当事人多次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学生们通过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切身体会到了法律“扶贫济弱”“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也从法治实践中感受到了成就感与获得感,坚定了法治信仰。

同时,学校与属地司法局、农村农业局加强校地合作,积极开展公益普法宣传活动,师生多次组织普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等活动。2022 年暑假期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教育部“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团萤火虫小分队来到保定市易县狼牙山镇开展农村公益普法社会实践活动,“送法下乡,你我同行”。实践团一行先后深入到上隘刹村、甘河村、口头村等地调查走访,对村民的法律诉求进行了深入了解、汇总梳理。行政法课程授课教师刘燕玲教授作为带队教师针对村民最关心的宅基地、山林土地、交通事故等纠纷进行法治宣讲,为村民答疑解惑,并为村民如何维权提供了法律分析和指导。同时实践团以“法治护航有我先行”为主题,围绕留守儿童,其健康成长和权益保障开展宣讲,同时走访慰问了村中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家庭,为法治助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推动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9]

通过拓宽第二课堂,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不仅培养和提升了学生法治实践能力,帮助学生进一步了解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法治价值和社会意义,还帮助学生深刻领悟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增强了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建设法治社会的使命感,为司法警察院校实现培养德才兼备司法行政系统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目标提供了有效的方法和路径。

(四)开拓第三课堂,让学生了解前沿理论与制度成果,增强“四个”自信

开拓第三课堂,充分利用超星学习通、慕课、中国知网等网络资源,融入课程思政,在拓展学科视野、了解学科动态、知晓发展方向以及监狱行政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对行政法“中国经验”的学科共识以及对国际社会的巨大贡献。在“新冠肺炎病毒”抗疫斗争中,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国家治理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不仅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还为世界奉上了疫情防控的中国经验。疫情期间,行政法研究成果作出了巨大贡献,疫情也为行政法上的“政府行政应急权”“监狱应急处置权”等研究提出了新的课题,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为指导我国疫情防控实践、监狱疫情防控实践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导,最终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疫情防控政策和制度。这些围绕行政法前沿和热点问题形成的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运用成果能够展现我国法学学科理论研究的强大力量,去总结行政法制度的“中国特色”,去构建行政法研究中的“中国话语”,去了解中国监狱制度的“中国特色”与“时代特征”,引导司法警察院校学生不断增强“四个自信”,积极参与到监狱学理论研究和法治工作实践中。

课程思政不是课程的思政化,是价值理念的不断渗透和思政元素在教学内容中的有机融入。行政法课程思政建设要始终坚持以培养“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人才为目标,通过优化教学理念、教学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将课程思政元素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全方位和全过程,夯实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塑造学生的价值体系,最终实现培养“德法兼修”卓越法治人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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