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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020-08-10 11:21:01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总   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员工(以下所指员工均含劳务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员工教育培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2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公司人才强企战略,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目标,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和服务于企业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加强员工培训机制建设,提高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成效,实现培训资源效益最**,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转载请注明来自:香当网/)

  1.3员工教育培训必须坚持服务企业、服务现场、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力求实效的原则。

  1.4公司设立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育的总工程师及总会计师、工会主席担任,委员由人力资源部、生产管理部、财务审计部、政治部、团委及各分公司主管教育的领导担任。

  2教育培训体系及职责

 2.1公司员工教育培训体系由公司、分公司(或项目部)等二级培训管理机构组成,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分公司劳人科分别为教育培训的管理部门,并分别负责公司培训中心、分公司业余学校等两级培训实施机构的日常工作。各分公司经理和书记均为培训第一负责人,公司人力资源部设培训中心培训专员、分公司(或项目部)设教育干事为培训责任人。

  2.2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职责

 (a)负责公司员工培训中长期规划以及政策性文件的制定;

 (b)审定各单位和机关业务部门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c)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

 (d)负责对各单位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

 (e)负责检查各单位外部劳务队伍及临时性用工人员培训情况;

 (f)负责组织公司培训中心实施公司自培工作; 

 (g)负责员工学历教育资格审核及管理工作;

 (h)负责公司教育经费审核工作。

  2.3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培训职责

 (a)负责按照公司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提报培训需求计划;

 (b)负责按照公司培训计划落实分公司(或项目部)委外送培人员;

 (c)负责建立业余学校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制定纪律与奖惩等管理办法,落实师资与培训教材;

 (d)负责根据现场施工生产实际,制定分公司(或项目部)业余学校自培年度计划,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e)负责组织业余学校实施基层自培计划,重点开展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日常安全质量教育、关键岗位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岗位技能培训、适应性培训等;并结合实际开展转岗培训、师徒培训等;保存适当培训记录,报送相关培训报表和资料;

 (f)负责对分公司(或项目部)外部劳务队伍及临时性用工人员开展安全、质量、技能培训,使其意识和能力满足企业发展要求,保存适当培训记录,报送相关培训报表和资料。

  3教育培训类型及组织形式

 3.1员工教育培训类型主要有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

  3.2岗位培训是员工教育培训的重点,包括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力培训,提高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养、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3.3岗前培训包括:

  (a)新进员工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教育知识与技能等。

  (b)领导干部任前培训。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必须参加一次调训,取得岗位培训证书。其中,各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公司机关部门负责人培训由公司政治部列出计划委外送培或由公司培训中心实施。人力资源部分期分批对项目部经理和分公司科室负责人进行岗位任期的培训。

  (c)转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本岗位基本操作技能与安全规程教育等。

  (d)特种作业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能上岗。

  (e)关键岗位管理、技术人员岗前培训、持证。项目经理、安全、质检、试验、环保、统计等岗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有国家、行业颁发的合格证书或资格证书,方能上岗。公司鼓励技术与管理人员参加企业经营资质与施工履约检查需要的重要岗位证书的取证。

  3.4在岗培训: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以满足履行职责的知识与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定期规范化培训。重点包括日常安全教育、法纪条规教育、岗位技能提高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实施和应用等培训。

  3.5适应性培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随时开展的各种应急性、针对性培训。

  3.6 继续教育是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扩展和更新知识的培训。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32学时。

  3.7学历教育要坚持专业对口、骨干优先的原则,公司鼓励员工参加自学、函授或脱产的学历教育,努力达到本岗位的学历要求。参加学历教育人员应符合政治思想及工作表现好,确有培养前途,经单位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专业对口、工作2年及以上等资格条件。

  3.8劳务工培训必须执行三个坚持制度,即: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坚持特种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坚持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培训内容重点有:

  (a)新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b)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c)转岗、换岗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d)对于在岗的从业人员要经常性地开展岗位技能、安全生产和环保知识教育培训;

 (e)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操作技术、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新工艺、新技术或新设备、新材料的操作(使用)方法、安全技术特性及应采取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

  3.7主要培训组织形式

 (a)集中脱产培训(包括内部和外部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通常采用该形式。

  (b)现场培训:适应性培训、在岗培训通常采用该形式。

  (c)远程教育:管理、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通常采用该形式。

  (d)师带徒:新进员工培训及在岗员工岗位技能提高培训通常采用该形式。

  4教育培训工作程序

 4.1岗位培训。由各单位按照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实施及培训效果评估等程序组织实施,本单位不能承担的培训可报上级培训管理部门委外培训,员工必须按照单位的安排按时参加有关培训。

  (a)确定培训需求。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及公司机关部门根据本单位(本系统)员工现有能力与岗位所需能力之间的差距,以及国家、行业和企业对持证上岗作业的要求上确定培训需求计划。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报下一年培训需求。

  (b)制定培训计划与培训方案。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员工培训需求,编制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各分公司(或项目部)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本单位业余学校自培年度计划,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各级培训管理部门对自培的培训班次必须制定必要的培训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原因、培训目标、培训师资与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地点与形式、培训费用、培训审核人等,并填写员工培训申报表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若采用短期师徒帮学形式,须签书面合同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c)组织实施培训。各级培训管理部门按照培训计划与培训方案及师徒培训组织实施培训。

  (d)评估培训效果。各级培训管理部门在各类培训工作结束后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以确认培训目标是否实现,培训活动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并将培训评估结果反馈到主管培训的相关部门,以保持培训工作的持续改进。师徒培训结束后须将验收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e)委外岗位培训。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布委外培训信息,各单位须先报选送名单,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按时参加委外培训;对公司要求必须参加的培训,各单位应予以配合,保证送培数量和质量。

  4.2继续教育由各单位根据需要选送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结束后,要有办学单位记录并盖章,证书由各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保存。

  4.3学历教育。

  (a)参加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习的,每年四月底前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部门)批准提出推荐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b)参加研究生学历学习的,在报考前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以及被列为企业重点培养对象人员的职业发展需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报经总经理批准。

  (c)参加学历教育(不含自考)入学考试被录取后,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签订学历(学位)培训合同(党校学历教育须报公司政治部批准);参加自考的也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学历教育毕业后,将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报人力资源部审验,同时将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学籍档案原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存入本人档案。

  (d)学历教育学习期间各项费用自理,公司鼓励自学成材,对成绩突出者予以奖励。

  5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及使用

 5.1  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公司与分公司分配的比例为      。

  5.2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提高员工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益。当年节余的部分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5.3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包括岗位培训发生的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上机费,各类培训中发生的兼课教师津贴、带徒费、教材稿酬,外聘教师的交通费、食宿费,员工技能比赛等考试、考核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的考务酬金,不属于固定资产的材料和教学设备购置费,教学设备维修费,员工教育理论研究费等。

  5.4培训费报销:

  (a)经批准参加的各种委外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所发生的培训费、资料费、报考费等,检据报销,但无故中止学习和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上述费用自理。委外培训取得的相应证件须交回公司人力资源部保管,个人留复印件。

  (b)经公司批准参加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或重要岗位证书考取的人员,取得资格证书后,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填写费用报销单,财务予以报销。证书由公司统一注册、复审和保管,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5.5培训兼职津贴及酬金:

  (a)各种培训班聘请公司在职员工及离、退休职工授课津贴标准:高级职称为20元/课时,中(初)级职称为15元/课时,高级管理人员为30元/课时,中初级管理人员授课津贴标准比照高、中(初)级职称人员标准执行。聘请集团公司及以外教师授课津贴标准应根据授课教师层次、授课内容等不同情况来确定授课酬金标准。

  (b)编写教材酬金标准:编写员工培训教材酬金按每千字20-30

 元支付。审稿费按编写教材酬金的20%支付,校稿费按编写教材酬金的10%支付。

  (c)考务酬金:凡经公司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员工技术、技能比赛等考试考核工作的命题、阅卷、监考酬金的支付标准:标准试卷每份(含标准答案、评分标准)支付酬金50元,阅卷按每份1.0元支付,监考按每场次50元/监考人支付。

  (d)带徒费:凡经公司审核同意的短期师徒帮学合同(样式附后),合同期满考试考核成绩合格,由公司支付师傅带徒费,标准为50-100元/月。

  (e)员工培训兼职津贴及酬金发放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

  6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

 6.1全面推行全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通过对员工进行分类培训,实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持相应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上岗的制度。

  6.2建立健全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后备人员培训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中高级管理人员任前培训、定期培训、日常学习、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中高级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规范化,提高中高级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

  6.3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员工安全、环保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新入企员工岗前安全培训和转岗基本培训制度、明确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别是外部劳务队伍及临时性用工人员)以及新上岗、转岗、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的员工安全教育及转岗培训的要求,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确保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得到提高。

  6.4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健全员工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员工培训档案应记录员工接受各类培训的内容、时间、课程、成绩、费用、获证等情况,作为今后员工职业发展及岗位考核、使用的依据之一。

  6.5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建立健全员工培训报表制度与培训台账制度,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a)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资料及培训报表包括:

  1、年度员工培训需求计划表及业余学校自培年度计划;

 2、业余学校培训记录:包括自培方案、自培实施记录表、培训考试试卷及汇总成绩、培训效果评估记录或培训小结、培训费用等;

 3、新入企员工安全生产教育登记卡及考试试卷;

 4、师徒培训合同及考试考核记录、转岗基本培训记录表及考试考核记录。

  5、基层单位岗位培训汇总表;

 6、基层单位岗位持证情况表;

 7、培训自检与公司抽检记录及整改汇总。

  6.6坚持员工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员工“培训、使用、考核、待遇”相结合的培训开发机制,使教育培训与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企业的实际需要相结合,形成现实表现好、爱岗敬业的员工优先得到培训提高的氛围,充分调动员工参加学习培训、钻研业务、提高技能的积性极。

  7教育培训检查及考核

 7.1公司、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培训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员工培训质量、培训结果的监督和检查职能。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培训需求提出的针对性,培训计划的合理性,培训实施过程的完整性、真实性,培训方式方法的实效性,持证上岗培训的时效性,培训上报数据的准确性以及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等。

  7.2公司及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培训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督导,并保存必要的检查记录。各分公司(或项目部)每半年对本单位培训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重点检查本单位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即业余学校自培情况、劳务工培训与持证情况。公司适时重点抽查,内容主要为员工各类培训(主要为业余学校自培、转岗培训、师徒培训)的实施与效果、培训记录及持证情况等。

  7.3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对各分公司(或项目部)的培训工作进行一次考核,结果通报全公司,并结合年终兑现考核一并奖惩相关单位领导及培训责任人。

  8附   则

 8.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8.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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