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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关于落实县委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2020-06-02 11:41:14

 局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X年11月19日至201X年1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集中巡察工作。2019年2月21日,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党委反馈了此次巡察情况,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6大方面20个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目前已基本落实到位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现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将巡察整改情况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抓实抓好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住建局党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 

 (一)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立即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关于巡察县住建局党委的反馈意见》。局党委认为,县委巡察组全面客观地反馈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问题点得准、找得实,同时,也对我们整改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明确了重点,指明了方向。局党委书记苏中杰强调,要充分认识反馈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整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把落实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全面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二)迅速动员部署。经多次完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统筹”的原则,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逐一梳理,把巡察指出的事项细化为一个个具体问题,把巡察提出的建议分解为一项项具体举措,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制定了《中共XX县住建局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方案清单》。

  (三)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2019年3月27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并对深化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2019年4月3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汇报,并进一步提出整改要求;2019年4月18日,召开党委会,听取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确保整改工作真到位、全到位。同时,就县住建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两次征求县委巡察组意见,并结合反馈情况,在原巡察反馈问题的基础上,往深处查摆,切实深化整改工作,做到见深度、管长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逐条逐项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今年以来已召开党委会20次,召开各项工作例会不少于15次,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以及“1+5”项目推进落实等住建系统重点工作,切实担负起统揽全局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局领导班子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制定了《2019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

 X住建党委〔〕号),截止目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5次;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加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夜学6次;组织开展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宣讲活动1次,把市委全会精神切实转化为推动住建工作的动力。进一步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县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X住建党委〔〕号)、《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X住建〔〕号)、《XX县住建局机关档案管理制度》(X住建〔〕号)、《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X住建〔〕号)、《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国(境)管理规定》(X住建〔〕号)等系列制度;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工作机制,强化民主决策,严格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规划执法自查工作的通知》(X住建〔〕号)、《关于批后监管执法界限的通知》(X住建〔〕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对违建监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加强基础数据的建立,建立了个人建房违章数据清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发放情况清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发放情况清单、规划核实情况清单等4项清单,并建立以办公室(机关综合档案室)及城建档案室为中心的档案保管体系,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关于“党委执行力有待加强”的问题。县住建局对巡察动员大会会场纪律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违反会议纪律的4名工作人员予以约谈。2019年3月19日,分管局领导召集各住建所(分局)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对前期提供的2013至2017年违章未拆除数据作进一步核实,并就批后监管作进一步强调。县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规划执法自查工作的通知》(X住建〔〕号),于2019年6月底向县行政执法局办理违章历史数据和材料正式移交手续。同时,县住建局建立了个人建房违章数据清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发放情况清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发放情况清单、规划核实情况清单等4项清单;印发了《关于批后监管执法界限的通知》(

 X住建〔〕号),进一步明确职责主体、批后监管职责、批后监管巡查程序及内容,切实加强对批后监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

  3.关于“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的问题。县住建局党委切实增强了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印发了《2019年度党建工作思路》(X住建局机关党委〔〕号),全面部署抓实2019年度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X住建局机关党委〔〕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的通知》(X住建局机关党委〔〕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X住建局机关党委〔〕号)等系列文件,从制度上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费收缴、党员发展和管理等机关党建日常工作予以规范。3月15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党务干部培训暨落实巡察整改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并就“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的执行作进一步强调。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全年不少于4次,做到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印发了《关于县住建局党委委员联系基层站所的通知》(X住建党委〔〕号),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

  4.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不够彻底”的问题。一是建立全流程一次性告知制度。2019年4月,县住建局以消防、人防、规划审批三定方案职能转移为契机,根据省市县“八统一”和“一件事情”梳理要求,进一步梳理了审批项目共72项,并在原有单事项一次性告知的基础上,建立全流程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审批项目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实施一次性告知,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二是建立一窗受理后续共享机制,让群众办事不再重复提供材料。由于县数据中心

 “一库共享”未建立,无法全部从数据库提取所需已审批的上游材料,2019年1月,按照“一窗受理”要求,明确由住建局驻审批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申请事项后,实行由审批经办人员自行复制业主已提供的上游材料,实行内部流转,杜绝出现服务对象在住建内部科室重复提供材料等现象;建立局内部流转疑难问题磋商机制,确保审批项目在前期业务指导、设计审批、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科室之间实现无缝对接,避免服务对象在住建不同科室重复跑、来回跑现象。2019年4月,县住建局进一步加大网上办理推广力度,按省里要求80%开通网上审批,截至目前我局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最多跑一次”审批项目72项,全部开通网上办理。对不能当场办理的事项,我局从2018年10月开始,严格按照《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实施业主承诺、证件快递送达及豁免审批等措施,真正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再次打造住建审批制度提速、提质、提效。

  5.关于“对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县住建局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整改责任,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进一步整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县住建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X

 住建党委〔〕号),做到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制度能落地见效。同时,对上轮巡察发现问题的相关人员予以进一步追责。

  (二)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6.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方面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龙港分局党总支建立了学习制度,保证全体党员每月一次(每月15日党日活动)的集中学习时间,落实考勤,并每月检查一次支部党员的学习笔记,每次学习之前不仅在微信群中通告,还逐一打电话通知,目前党员活动日出勤率达90%以上,在活动日上请部分党员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形成学党爱党的良好学习氛围。同时,县住建局举一反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X住建机关党委〔〕号),严格时间要求、严格学习内容及程序、严格纪律要求,切实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3月15日下午,县住建局组织召开党务干部培训暨落实巡察整改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3月15日,邀请县直机关工委讲师团成员,开展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宣讲活动。

  7.关于“廉政谈话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县住建局制定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X住建党委〔〕号),从廉政谈话类型、廉政谈话主体、廉政谈话内容、廉政谈话方式和时间等5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局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的廉政谈话工作。通过廉政谈话,对干部职工常敲警钟,引导他们始终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从严要求不放松。

  (三)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8.关于“对党员发展及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县住建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X住建机关党委〔〕号),建立了一整套规范流程,让党务干部按规范流程开展工作,并加强对党务干部党员发展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员档案管理,组织各支部对2013-2018年的发展党员档案逐一进行排查整理,对党员档案记录不规范的已整改到位,对部分材料缺失的党员档案,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有关规定已补齐,切实强化党员档案管理工作。

  9.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且存在造假现象”的问题。县住建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的通知》(X住建机关党委〔〕7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建立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要求各支部每月按标准收缴党费,并健全台帐管理,做到党员缴纳党费有登记、有数据、有台帐。为规范支部党建工作,县住建局机关党委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并于3月15日下午,及时组织开展党务干部培训暨巡察整改落实会议,确保各项制度传达到位、落地见效。

  10.关于“对民主生活会开展不重视”的问题。县住建局党委深刻认识到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是为了进一步锻炼党组织的自我纠错能力,增进领导班子内部的认同感和凝聚力,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团结力、战斗力。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县住建局于2019年6月20日下午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及领导班子成员自身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勇于揭丑揭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

 到坦诚相见、推心置腹。各领导班子紧密结合自身问题深入查摆和剖析,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提出整改要求,切实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11.关于“组织建设不规范,超职数及混岗情况比较多”的问题。关于人员混岗问题,县住建局进一步排查了中层干部超职数和混岗情况,制定了混岗人员名册,并在《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发后,向组织部请示进行了人员岗位调整,解决了行政编制人员混岗问题;下一步在《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设置方案》下发后,将继续进行人员调整,从而进一步解决事业人员混岗的问题;关于中层正职超职数问题,县住建局将严格编制管理,根据机构改革的政策5年内予以消化。

  12.关于“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巡察问题反馈后,县住建局召开了退出中层岗位干部会议,认真传达巡察组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为抓手,促使退二线人员积极参与;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各工作组活动的开展,要求各工作组成员完成工作日志的记录。

  (四)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3.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县住建局重新修订了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X住建〔〕号),并对原有考勤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加入人脸识别和网络功能,对工作人员迟到情况做到实时掌控;目前,县住建局大楼一楼大厅设置1台人脸识别考勤,基层所设置7台人脸识别考勤机(每个基层所1台,马站管理所和矾山管理所人员已在乡镇统一办公和考勤,不再额外配置考勤机),通过考勤管理平台统一对局机关和各基层所进行管理,2019年5月28日,局机关和各基层所考勤已全部联网到位。县测绘

 院、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县建筑设计研究院、县交通规划设计院、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县房产估价事务所、县白蚁防治所、县房地产测绘公司、XX有限公司等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参照《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X住建〔〕号)执行,实施人脸识别考勤,每月5日前向局人教科报备。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通过动态监管和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各科室单位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上下班工作规定,提升工作效能。

  (五)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4. 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XX有限公司(下称浙南所)、县测绘院认真核对了加班登记表,确认上述加班符合加班时间节点,已附上加班登记表;2017年11月,浙南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决议通过了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已取消发放加班补贴,实行岗位绩效、考勤考核及超额完成奖励分配方式;县测绘院进一步加强报销审核,并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制。经核实,浙南所会计XXX、出纳XXX分别于2017年9月6-7日、11-13日参加国资办举办的《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班,该培训班委托杭州泰富专修学校举办,授课地点灵溪,文件拟定培训及材料费1300元/人左右,课后按实结算,最终两人实际支出费用合计2800元。浙南所已向定州市阅友书店索取购书明细清单,并附报销发票后面;县白蚁防治所已附维修项目清单,并修改制定了《关于加强XX县白蚁防治所财务报销规范的通知》(苍蚁〔2019〕3号),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细化了会计和出纳的岗位职责,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15.关于“公房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县住建局进一步加强了公房使用管理,一是根据县办公用房统一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全县办公用房统一调剂等有关规定,所有办公用房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调配;二是将所有公房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出租,暂时仍由县住建局管理出租5间公房(灵溪镇府后二巷建委宿舍201室、灵溪镇府后巷县府宿舍1幢201室、灵溪镇府后巷县府宿舍1幢403室、灵溪镇府后巷建委宿舍202室、灵溪镇后巷县府宿舍5幢103室),严格把关,公开公平出租公房;三是继续通过民事法律诉讼、协调、请示上级政府等手段,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公房纠纷;四是按规定继续配合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做好公房移交和产权登记工作。

  16.关于“对质量保证金监管不力”的问题。县住建局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商品房预售资金违规使用事情的发生;2019年4月10日下午,组织召开了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工作部署会,全县22家(除龙港外)房开企业参会,会上通报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宣传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政策,要求开发企业诚信经营,严格遵守我县有关商品房预售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了准确掌握本地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风险隐患,依照《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2019年4月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X住建〔〕号),发放了24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自查表》,要求房开企业在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自查;并于4月2日至4月15日开展对全县(除龙港外)24个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预售资金专账归集、审核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截止4月15日,从检查情况来看,未发现违规违法使用预售资金情况。下一步,县住建局将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的动态监管,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X住建〔〕号),要求房开企业每月15日前必须将监管银行出具的预售资金收入缴、支出对账单及建设工程完工的形象进度表报送备案;按照规定实行一月一查,如发现工程停工或挪用预售资金嫌疑,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半月一查,并积极采取相关的应对措施。同时,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手段信息化,对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商品房销售款项、个人购房按揭贷款、预售资金存缴入账和拨付出账进行适时动态监管。加强曝光度和建立诚信档案,对今后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监管银行纳入诚信档案黑名单,并以新闻稿的形式通过XX新闻和县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曝光。

  17.关于“档案管理不善”的问题。县住建局高度重视档案管理整改工作,印发了《关于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网络的通知》(X住建〔〕号),建立以办公室(机关综合档案室)及城建档案室为中心,各单位专兼职档案员为基础的机关档案及我县城建档案管理网络架构。2019年1月9日开始,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清理历史档案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X住建〔〕号)和《关于确定兼职档案员和做好历史档案补充移交工作的通知》(X住建〔〕号),开展了两轮清理移交工作,1月23日召开了业务指导会,各单位分事项按年度列出销号清单并办理移交手续,目前除了由不动产登记专项经费先行安排数字化处理的部分房屋登记资料外,均已完成清理工作。同时,县住建局制定了《关于印发<

 XX县住建局机关档案管理制度>的通知》(X住建〔〕号),健全了机关档案立卷归档等七项工作制度,以制度完善档案资源从收集到保管、利用的体系建设。2019年3月29日召开档案管理整改工作推进会,解读相关制度文件,签订档案安全管理责任书;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通知》(X住建〔〕号),对今后切实完善档案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档案安全核心工作、提高档案安全预防处置能力及档案安全工作责任追究范围和依据作出具体规定及部署,以便进一步严格制度执行和执纪监督,保障档案管理安全。

  (六)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问题

 18.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县住建局分别于3月27日、4月25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围绕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落实等内容开展广泛讨论,切实提升和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制定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廉政谈话工作的通知》(X住建党委〔〕号),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的通知》(苍X住建党委〔〕号),紧紧围绕单位主要职能,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风险等5个方面全面排查和防范廉政风险,切实提高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了《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暨“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站所(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19.关于“县建筑设计研究院职工长期借款未收回”的问题。县住建局已收回XX5000元、XXX8000元、XXX8118.83元、XXX7000元。由于XX是当时XX分院被承包期间自聘的临时设计人员,现已离职不在龙港分院上班,经多次电话催讨并寄出催讨函,均未有结果,2019年6月13日,县建筑设计研究院已向叶家焊发出律师函,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同时,县建筑设计研究院对职工借款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除上述职工借款外,未发现有其他职工存在借款未还现象,今后县建筑设计研究院将杜绝再次出现职工向单位借款现象。

  20.关于“建筑设计院和城乡规划设计院巨额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未收回”的问题。巡察反馈后,县建筑设计院、县城乡规划设计院进一步认真核对了历年应收款项目,并对上述业主单位寄送了《催款函》。两院对应收款进行了分析,应收款大部分属于2017年和2018年左右的欠款,大部分属于乡镇和建设平台欠款。接下来两个设计院将继续加大催讨力度,每个月底财务人员都会催讨,每个节假日之前院领导都会亲自到乡镇要钱,确保所有应收款及时到账。

  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巩固扩展整改成效

 巡察发现问题是震慑,用好巡察成果解决实际问题才是目的,才是关键和根本。县住建局坚决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做好点面结合,全面转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促使住建系统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深化整改工作,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局党委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

 “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同时,要通过整改回头看、即将开始的住建基层站所巡察,对县委巡察提出的问题、提出的整改反馈意见,持续不断地进行优化、整改,巩固拓展整改成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住建工作稳健发展的过程。

  (三)着力“两个结合”,切实增强巡察成果的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扎实构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加强党内监督,加强责任追究,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惩贪治腐,加强改革创新,加强制度建设,“开好前门,严堵后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作风锤炼和能力提升,营造县住建局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真正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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