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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副高级及以上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

2020-07-19 00:36:28

关于进一步规范副高级及以上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副高级及以上因私出国(境)管理、提高此项工作效率、更好服务广大教师。现关于进一步规范副高级及以上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填表说明 严格按各模板认真填写、填全,切勿自行随意改动、漏填。

特别提醒:
1.个人申请中政治面貌要填写;
2.职务:高级教师;
3.前往国家或地区:填写全称(如港、澳应填写香港、澳门);
4.拟在外时间及天数:如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3日共3天;
5.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工作单位、职务及居住地(如沈北新区教育局 职员 居住地要精确到门牌号),若单身一人,此项需填写父母或直系亲属;
6.配偶及子女是否取得外国国籍、境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和审查事项:如实填写是或否。

二、报送时间 每周五为集中上报时间,其他时间不予受理,请各单位提醒广大教师根据出行计划提前申请(例如8月份出行,可于6月份提出申请),以免影响出行安排。

三、其他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负责指导本单位出国(境)教师填写申请报表(1.个人申请,2.沈北新区教育系统副高级及以上因私出国(境)审查表》,3.《沈北新区教育系统副高级及以上因私出国(境)备案表》),做好检查工作,确保申请规范,并督促出国(境)教师按时上交出国(境)证件(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沈北新区教育局党群办 2019年2月27日

Tags: 进一步规范   因私   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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