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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2020-10-17 01:13:58

2020年XX县种子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种子市场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种〔2020〕4号)精神和XX防疫指挥部及市农业农村局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农业农村部和区农业农村厅3月10召开的全国、全区《2020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疫情期间各地要抓住春耕生产关键时期抢播抢种,全力组织春耕生产和农生产恢复,切实加强农资供应,保障农资运输畅通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要求。

在继续做好水稻和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种子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花生、辣椒、蔬菜等特色作物的监督检查力度,要突出重点企业、重点市场、重点作物、重点品种日常监管,强化跟踪监管。着重查处套牌侵权、未审定、未备案和未登记先推、未办理经营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惩戒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种子市场监督检查,清理种子市场存在的违规推广品系,查处一批法律观念淡薄,没有进行经营备案的经营门店,对一些经营备案内容和备案品种不齐全不真实等行为责令改正,对违规开展种子生产经营的企业进行暂扣或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继续保持严查严打高压态势,保持种子市场秩序良好运转,从源头上杜绝套牌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

三、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监管工作方案,开展企业监督检查。按照区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及早部署,制定监管方案和工作行事历,细化任务,明确职责。根据全国、全区《2020年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2020年4月10日前,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完成对我县种子代理商、经营店进行监督检查。一是检查经营品种是否有授权;
种子标签的使用说明是否真实、规范、准确、完整;
信息代码(二维码)是否真实有效可追溯。二是检查种子代理商、经营店网上备案落实情况。检查种子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向分支机构、委托生产经营者提供备案流水号,相关主体是否依法进行备案。三是检查种子质量情况。对包装种子,抽取样品送有资质部门进行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和品种纯度田间种植鉴定;
未包装的玉米、水稻种子进行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成分检测。

(二)推进经营主体备案,加强企业登记承诺。继续把委托代销和不分装销售二种经营主体备案工作作为我县2020年种子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全面落实备案工作。2020年3月-4月、8-9月,在春、秋季供种前,结合生产经营主体备案工作,全面开展对辖区内所有种子经营者及其经营品种进行售前登记,并签订和张贴企业经营承诺书。根据近几年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生产上出现的问题,尤其对具有明显缺陷的品种,加强风险防控和友情提示,列出问题清单,正确引导农民购买放心种子。

(三)强化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指导培训。创新宣传方式和培训模式,重点针对全县种子经营户负责人进行《种子法》及配套规章的培训。同时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手机短信、农资微信群和法制宣传日、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做好《种子法》及配套规章的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突出关键时期,在春秋两季集中开展种子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

(四)组织市场专项检查,突出检查内容重点。

1、加强种子经营门店日常巡查。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种子市场进行多次检查,所有经营网点全部检查。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务必做到依法行政。

2、严厉查处基层流动商贩违法销售行为。要把严厉查处非法销售转基因种子行为作为下移监管重心的重要内容,对直销入户比例较高的乡村、种粮大户,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倒查,发现违规销售转基因种子、销售未审先推品种、销售退市品种、销售散种子及白皮包装种子等违法行为,要立即没收违法种子并追查违法者。保持严查严打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未审先推品种、退市品种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突出检查重点。春季,检查我县种子市场上销售的杂交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作物品种;
秋季,检查小麦农作物品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假劣种子;
二是标签制作不规范、标注内容不真实和未按规定制作二维码;
三是无证或超范围经营;
四是经营未审先推、套牌侵权品种;
五是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购销合同(委托书)以及销售台账;
六是未按规定进行备案。

4、严厉查处问题种子及各种违法行为。一是对举报不合法品种、来源不明种子、可能存在问题的品种要及时依法查处。二是依法查处套牌侵权、制售假劣、标签标注不规范、未按规定备案、未按规定保存经营档案以及拆包销售等违法行为。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社会举报投诉的违法案件要从快查处;
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行为;
对于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需要技术鉴定的,要及时组织检测或田间鉴定。

(五)加强基地品种管理,严把农业用种安全。

2020年5月和8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我县百乐水稻制种基地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清制种企业、生产面积、生产品种、地块详实方位等信息,建立生产基地的电子档案。在种子生产关键时节,对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排查,做好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抽样检测,发现问题地块要坚决铲除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从源头上打击无证生产、侵权生产、生产假种子、抢购套牌、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上述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调查。

(六)实行全面监督抽检,严格规范检测程序。2020年3月、8月-9月,结合市场检查,对我县辖区内市场经营的水稻、玉米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种子质量监督抽样。对近年来在市场抽检中问题企业、投诉多的企业,应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主要检测水分、发芽率、净度、真实性和纯度、转基因五项指标。

(七)开展经验交流活动,进行案件汇总通报。为注重案件办理的时效性,提高工作效能,所有案件要按照要求的程序和时限办理。6月-7月、11月-12月,分别汇总上报上半年和全年各地案件查处情况和进展程度,并将大案要案信息及时在有关网站上公开通报。

(八)创新监管工作方式,做好突发应急处置。转变管理方式,重点抓好事中监管和事后服务。引导种植户正确合理选择适应性强、抗逆性好的合法品种,规避因天气因素和品种适应性以及抗性带来的风险;
积极稳妥协调处理种子质量纠纷,做好种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群体事件发生。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充实力量,完善机制,加大监管力度。主要领导亲自抓,结合实际,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分解任务职责。

(二)强化培训宣传。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培训方式,结合集中培训,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企业和田间地头,加强对经营门店和种植户的法律宣传培训,增强企业从业人员和农业生产者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三)严格规范执法。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提高执法水平,依法查处种子案件,做到证据确凿,执法主体、程序合法,制作执法文书规范。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组织开展种子监督检查。建立完善 “一单两库”制度,及时公布案件信息和处理结果。对在种子监管工作中有案不查,失职渎职的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完善许可管理。要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及时上报许可信息,实行信息共享。同时,把生产经营档案管理作为守法经营的基本要求,做为种子管理部门处理种子质量纠纷的原始凭证和重要依据。

(五)追根溯源办案。要根据实际,针对种子违法案件跨区域的特点,制定有效的行动方案,加强与案件发生地农业部门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六)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依法及时公开种子企业许可、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政处罚案件等信息。要组织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发布行业信用评价信息,向社会推介信用良好的企业和当地适宜的优良品种,积极做好市场引导工作。要建立检打联动机制,对抽检不合格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查处。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生产经营假种子、套牌侵权种子企业和基层非法经营门店公开曝光、重点监管。

Tags: 工作方案   市场监管   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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