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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人员网格化管理暂行办法

2020-06-16 11:20:38

  

 城管执法人员网格化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城管执法人员网格化管理,建立有效的行政执法长效管理机制,调动执法队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实现城市管理“由单一向互动、粗放向精细、突击向长效”的转变,深入推进城管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升城管执法队员(协管员)在岗履职意识,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坚持“网格化区划、动态化覆盖、精细化管理、目标化考核”的总体思路,全面推进以城市市容网格单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运作模式。通过实施分块管理、网格到人、责任到人的方式,建立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网格目标管理体系,变被动为主动、变定性为定量,形成覆盖全市的城市执法网格化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管理水平,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一)突出服务性。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沉下身子,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在问题没有出现之前发现征兆,把违法违章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倡导换位考虑的工作理念,变管理相对人为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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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突出精细性。在日常管理中,执法人员要根据所绘制的网格化管理平面图,参照城区道路分类标准,细化分工,实现重点区域重点值守、一般区域流动巡查、全天候监控的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目标。

  (三)突出互动性。探索建立辖区内管理网格区划责任人之间的信息互通机制和协作联动机制,通过管理网络良性的互动,形成强大合力。

  (四)突出针对性。网格管理责任人要以提高执法成效,降低辖区违规率为目标,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确保办案质量与数量;执法队员与协管员要相互配合,促进路段管理;对执法办案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深入调研,探讨解决方法和措施,使辖区的市容环境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二、网格划分及要求

 (一)城管执法网格以各辖区为基础社会综合治理网格为基础,依据地理布局、道路走向、方便通达、无缝拼接、工作量相对均衡等因素,按照辖区的面积划分出主要大街、次要大街,采取主要大街定人、定段(片)。次要大街巡查的管理格局。对从事主要大街定岗的城管执法人员(协管员)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派或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工作,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派或另有任用的,应及时调整、补充人员,保证主要大街责任路段人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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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网格管理责任人员(包括执法干部和协管员、见习岗位人员)全面承担责任区内违章行为的巡查、发现、制止、处理及上报反馈等职责。执法队员按照各自的分工负责查处路段内的各类违法行为,并协同责任人做好管理工作;(见习)协管队员负责对路段内的市容秩序日常管理,并协助查处违法案件。

  (三)本着“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网格区域大小、执法管理任务的轻重,确定每个网格城管执法人员数量,每个网格确保至少有1名城管执法干部。

  执法大队(分局)在保留必要值守人员,确保执法大队(分局)办公室工作正常开展前提下,原则上要求执法队员全部进网格。具体工作职责:

  各网格城管执法队员对网格内城市管理事宜全权负责。对涉及城市管理范畴内的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无法独自处理的做到早上报、早反馈;当责任片区开展专项整治和集中执法活动时,网格人员应服从组织调度安排。

  (四)网格划分做到全域覆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盲区,不交叉重叠,涵盖区域内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居民小区。

  (五)每个网格在醒目位置设置服务公示牌,公示总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责任内容、监督电话及其他网格员姓名,接受社区管理部门和居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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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作标准

 (一)规划管理标准:巩固“三违”整治成果,加大建成区违法建设管控查处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零容忍,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

  (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城市容貌干净整洁,无流动摊点;无出店占道经营、无乱牵乱挂、无乱搭乱建;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时,无明显暴露垃圾;无随意倾倒垃圾、脏水等问题;其他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三)店招广告管理标准。店招标牌等设置规范,严格设置审批,统一材质、颜色、尺寸、标准,确保实现一街一景;无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无乱刻画、喷涂、张贴现象。

  (四)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园林绿化规范达标,无缺株死株、无黄土裸露现象;无占压、占用、损坏绿化带、各类绿地和树木行为(含毁林种菜)。

  (五)市政管理标准:市政管理规范,市政设施完好,无道路道牙破损、坑洼,无污水跑冒、井盖缺失等现象;无占压、损坏市政设施和擅自开挖市政道路的行为;无擅自侵占城市道路从事装饰装修或无围挡施工行为;其他违反市政道路管理规定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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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工商管理标准:无证流动商贩占道经营得到及时查处,无马路市场。

  (七)环境保护标准:及时查处餐饮油烟及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含公共区域高音喇叭)、主次干道两侧焚烧产生毒害烟尘或气体的行为。

  四、考评方法

 网格管理考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级考评的原则。

  (一)检查方法

 1、违法建设巡查考评

 网格内违法建设的检查考评频次为:市局每月检查一次、执法大队(分局)每半月检查一次、中队每周检查一次、网格人员每日检查一次。本着“有事报结果、无事报平安”原则,网格人员将每日检查结果上报执法大队(分局),执法大队(分局)对检查记录均须登记造册、每月汇总,存档备查。

  2、网格综合执法巡查考评

 考评采取随机和日常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随机检查由市局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组织实施,每季度进行一次排名。市局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对执法大队(分局)日常检查图片、资料汇总留存,每月对城管网格进行计分排名,作为每季度考核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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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按照季度集中考核占40%,月考核占60%计算,2项得分相加即为各网格每半年度考核最终得分。

  (二)考评计分及奖惩

 1、对每个网格检查考核的成绩实行每季度综合排名。考核评定优秀奖、良好奖、合格奖,按考核得分高低排序,优秀奖不得低于90分,良好奖不得低于80分,合格奖不得低于70分。同时,对获得每季度考评优秀、良好、合格奖的网格员和对考核周期内,所负责网格未发生违法建设情况,日常监管考核达标的网格总责任人、片区负责人、网格第一责任人给予奖励,并与职务晋升、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2、实行网格责任考评末位处罚制。严控网格内违建,实行零容忍和一票否决。以执法大队(分局)为单位,对月度考评最末位网格员进行诫勉谈话,并扣发当月绩效考核工资;年度考评最差城管网格员(含协管员)扣发年度绩效考核工资,协管员予以解聘,执法干部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并在全局大会上通报批评。

  五、责任追究

 (一)违法建设巡察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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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网格责任人在违法建设管控中失职、渎职或破坏治理工作环境行为,需要追究其责任的,依照市纪委《》要求予以追责。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分别给予有关网格责任人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1)对违法建设管控工作态度不积极,没有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的;

 (2)工作推诿、措施不力,违法建设整治成果巩固不彻底的;

 (3)被领导批评、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需要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的。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分别给予有关各级网格责任人警示提醒、诫勉谈话或责令纠错:

  (1)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影响违法建设管控的;

 (2)对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的;

 (3)对上级批转要求实施责任追究,不能按期上报结果的;

 (4)因监管、巡查不到位造成新增违法建设的;

 (5)对违法建设查禁不力,谎报、瞒报和拒报违法建设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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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需要警示训诫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分别给予有关各级网格责任人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1)组织纪律淡薄,在岗不履行职责或履责不严,消极怠工、我行我素,工作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调度,对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2)同一问题督办多次没有整改的;

 (3)在违法建设管控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

 (4)对参与违法建设、利用违法建房屋出售、租赁获益或者为违建和获利者提供保护的;

 (5)对工作中接受被拆迁人的吃请、收受他人贿赂,为其提供便利,违反廉洁从政纪律等有关规定的;

 4、责任追究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职、任用、奖惩的依据。单位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奖优资格;个人受到通报批评、警示诫勉、组织处理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二)城管综合执法巡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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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市容秩序方面未及时发现相关问题,导致市民举报投诉、媒体曝光、群众上访及市委、市政府督办的,在全局大会上做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

  2、网格内的城管执法工作,因失职受到媒体曝光、市民举报投诉全年达3次以上(含3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城管网格员属城管协管员的予以解聘,并在新闻媒体上对所属区城管执法大队(分局)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3、随机检查或日常检查,发现网格员履职不严、消极怠工,一个月内缺岗脱岗累计达3次以上(含3次)的,属执法干部的给与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属管协管员的予以解聘。

  4、城管网格检查结果量化评分按比例纳入全局对各执法大队(分局)的城市管理年度绩效考核目标。

  附件:城管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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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城管执法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及 标 准

 计分

 满分

 城管执法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

 1、网格化管理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实施细则和检查考核记录,不符合标准,一次性扣完

 3分

 20分

 2、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定标准、定奖惩的“六定”制度落实到位。未落实到位,一次性扣完

 3分

 3、网格管理人员责任明确,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符合标准,一次性扣完

 2分

 4、网格建有规范的路籍档案,不符合标准,一次性扣2分

 3分

 5、网格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无迟到、早退、脱离岗位行为。现场检查,发现一人次扣0.3分

 5分

 6、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每月对所属各网格检查考核不少于2次,有考核记录,有通报,不符合标准,一次性扣1分

 2分

 7、未按规定及时向市局报送网格化管理的相关材料,一次扣1分

 2分

 城管执法网格

 管理效果

 市容环境卫生

 1、乱扔、乱倒垃圾、污水未能及时发现处理的每处扣0.1分

 10分

 64分

 2、城市“牛皮癣” 每处扣0.1分

 3、乱堆乱放、乱牵乱挂有碍市容的每处扣0.1分;乱搭乱建未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的每处扣1分

 4、运输流体、散装货物、垃圾、渣土撒漏未及时发现处理的每处扣0.3分

 5、临街施工作业不围挡、挡外堆物、不及时清理场地影响环境卫生的每处扣0.2分

 6、对在露天场所焚烧垃圾、树叶等废气物未及时发现制止的每处扣0.3分

 7、对疏导点经营者未规范经营,影响周边环境卫生秩序,未及时发现制止的每处扣0.2分

 规划管理

 1、网格内发现、发生新增违法建设均按“0”分计算

 20分

 店招广告

 1、未经批准设置广告招牌(移动式广告、招牌)、布(条)幅等乱贴乱画有损市容未及时发现处理的每处扣0.2分

 5分

 2、发现一店多招、破损陈旧、缺字掉字,重叠设置,发现一处扣0.2分;同一建筑物上设置的招牌杂乱,明显不在同一平面、同一基线每处扣

 1

 0.2分。

  城管执法网格

 管理效果

 绿化管理

 1、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公共用地未能发现和及时处理的每处扣0.2分

 7分

 2、损坏草坪、花坛、绿篱、绿带的每处扣0.2分

 3、损坏园林绿化设施的每处扣0.2分

 4、擅自砍伐损坏树林的(含古树名木)的每处扣0.2分

 5、以树搭棚、挂栓树木、攀折花木未及时发现处理的每处扣0.3分

 市政管理

 1、擅自占道加工、洗车、开挖道砖插竖标牌的每处扣0.3分

 7分

 2、覆盖、损坏、侵占检查井、泄水井盖板的每处扣0.2分

 3、损坏道路、桥梁、分隔栏、花坛护栏、道路标牌的每处扣0.3分

 4、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处扣0.2分

 5、擅自挖掘道路未能及时发现查处的每处扣0.2分

 6、占用道路期满或者挖掘道路不及时清理现场的每处扣0.2分

 7、无证占道促销活动,擅自设置户外宣传物品的每处扣0.5分

 环境保护

 1、在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及其他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未发现的每处扣0.2分

 5分

 2、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音响设备产生噪声污染的每处扣0.2分

 3、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每处扣0.2分

 工商管理

 1、饮食摊点、游散摊点占道经营的每处扣0.2分

 6分

 2、临街门店出店占道经营的每处扣0.3分

 3、马路市场、沿街为市每处扣0.5分

 其它工作

 1、领导交办、上级督办和投诉的事项未整改落实的每起扣0.5分

 4分

 城管执法网格队伍管理

 1、队员不依法行政的,每人每次扣0.2分

 4分

 10分

 1

 2、队员不文明执法的,每人每次扣0.2分

 3分

 3、队员出现违反队容风纪的行为,每人每次扣0.2分

 3分

 城管执法网格管理工作创新

 1、在新闻媒体上刊登的正面报道每篇奖0.2分;问题曝光每篇扣0.2分;没有报道不计分

 2分

 6分

 2、受在市局以上表扬的每次加0.5到2分,批评的扣0.2分;没有通报不计分

 2分

 3、工作有亮点、新招,难点有突破每起加2分;无突破不计分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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