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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劳动力市场监管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2020-12-29 10:32:16

 劳动力市场监管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健全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率,促进企业招工用工行为更加规范便利高效,劳动力市场监管水平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二、主要措施

 (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许可,实行“先照后证”属地办理。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金限额,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经营场所只需提供合法使用证明,从业资质可容缺办理。办结时限由法定不超过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负责)

 (二)优化窗口办事流程。加强窗口服务作风建设,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推动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衔接有序、规范安全高效的“互联网+就业”服务格局,在法定时限内提速增效。推广劳动就业领域“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经验。

 (三)促进各类群体就业。全面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积极开展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实施就业创业促进民生工程,加强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引领创业带动就业。

 (四)打造“2+N”招聘服务品牌。推进就业人才专场招聘工作,常态化推进“2+N”就业招聘活动,打造“周四招工”招聘日,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全年至少召开12场集中招聘会。

 (五)构建双边联系机制。建立招聘企业0Q群、微信群,实时互动,常态化推介专业人才,安排专人负责部分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及时高效帮助解决问题。在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市场等平台同步发布招聘信息,及时向企业推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惠企政策。

 (六)服务企业招工用工。加强网格化服务,提供法律宣传、政策咨询和上门服务,指导规范企业招工用工行为,引导企业和劳动者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深入开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确保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85%以上。

 (七)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继续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现户籍人口应保尽保和登记数据联动共享,社会保险参保、注销登记办理时限,由法定不超过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内。落实降低社会保险缴费政策,允许小微民营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落实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稳步扩大政策覆盖面,鼓励引导更多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县人社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预警处置联动机制,及时受理企业和劳动者的维权诉求。学习劳动监察案件办理流程、案件办理系统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先进经验,优化投诉举报案件的办理流程,探索研发“治欠保支”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率。

 (九)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查处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监管企业用工行为,加强执法合力、优化执法程序,避免多层重复执法增加企业负担。

 (十)强化争议预防处理。指导企业制定完善涉及职工利益的内部规定,从源头上防范劳动争议发生。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提升化解劳动争议能力。加强仲裁院标准化建设,推进开展网上调解,提高审理质效。力争文书邮寄送达比例提高至50%以上,让企业少跑路。

 (十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完善经济开发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组建“政策法规巡回宣讲团”“规范用工管理帮帮团”,服务企业。(以上2-6、8-11项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Tags: 劳动力   县人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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