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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杭州等市考察学习的调研报告

2020-06-27 21:41:17

 关于赴杭州等市考察学习的调研报告

   3月23日,市委书记xx率党政代表团赴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的诞生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中国美丽乡村的发源地浙江省宁波、温州、丽水、杭州、湖州、嘉兴等市考察学习,先后走访了近20个学习考察点,一边考察一边讨论,一边学习一边思考,进行了“点对点”学习、“面对面”取经,零距离、全方位了解6个城市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产业发展、生态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巨大变化,感触颇多、受益匪浅。通过对标学习考察,实现了眼界大开阔、思想大解放、观念大更新、作风大转变、信心大提升,为今后全市推进“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一、对标学习考察情况

   一路风尘仆仆,一路马不停蹄。历时5天,行程2000多公里,从“看、比、学、思”的过程中,令人振奋人心的是,每一个学习点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和发展的落脚点,也是浙江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亮点和特色,许多好经验好做法成为了“全国样板”。

    (一)生态建设“有高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浙江始终牢记嘱托,不忘初心,把“两山”理念融入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加快推动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不断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的发展优势,打造生态城市,建设美丽乡村,探索出了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例如,丽水被誉为“浙江绿谷”,生态环境治理全省第一、中国前列。他们尊重地脉、遵循人脉、延续文脉,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打造美丽中国的生态示范区。湖州安吉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主动对标浙江杭州、温州产业发展经验,通过创新驱动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层次,加快构筑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传统优势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务深度融合,实现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都市工业、现代服务业和新经济新业态”融合发展,抢占城区经济发展制高点。安吉“余村”作为“两山”理论的发源地,充分将生态环境

 .立足城市发展大局,环卫工作贡献突出。苏、杭、宁三地把“环境立市”作为城市发展战略,以打造最清洁城市为目标,抢占城市环境竞争的制高点,环卫工作为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发挥了突出作用。

   xxx年x月,xx市政府专门制订了《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五年规划 (2007-2011年) 》。2009年2月,苏州市也响亮提出“要用两到三年的时间,把苏州打造成全国最干净的城市!”

 2012年5月,宁波市启动了打造“全国最清爽城市”的专项行动。

    抓城市环境就是抓城市发展,就是抓城市综合竞争力。正是基于这一战略思路,苏、杭、宁三地把大力推进环卫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竞争力的战略支撑点,从政策上给予倾斜,从项目上给予扶持,从资金上给予支持,环卫工作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

    创建全国最清洁城市行动产生的环境效益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据杭州、苏州环卫部门介绍,环卫工作并非传统观念中的只投入、不产出,良好的环境使城市实现了增值,连续数年杭州、苏州的土地出让金、旅游收入位居全国前列,2011年杭州旅游总收入1191亿元,增长16.1%。

 苏州全市旅游总收入达1196亿元,同比增长17.5%,与2006年相比增长了128%。对此,宁波市环卫部门一位负责人介绍,该市正是看到杭州创建全国最清洁城市的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后,掀起打造全国最清爽城市的热潮。

    (二)环卫组织体系健全,管理网络实现无缝隙覆盖。

    苏、杭、宁三地把均把环境卫生工作列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杭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杭州市关于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问责暂行办法》,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责任人、各区(管委会)党(工)委、政府及有关责任人,负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有关责任人都是问责对象。苏州市制订了《市区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办法》,对市区所有道路、街巷、住宅小区、公共场所明确了环境卫生责任人,责任人不明确的由所在区环卫管理部门确定,跨行政区域存在争议的,由上一级市容环卫管理部门确定。杭州环卫管理体系的特点是“问责到人”,苏州环卫管理模式的特点是“从墙根到墙根”,两者的共同点都是消除管理死角,杜绝管理盲区。

    苏、宁、杭三地环卫作业体制改革较为深入,基本实现了管干分离、由花钱养人做事变为花钱买服务。为了确保环卫服务质量到位,突出强化了环卫工作的监管职能,苏、宁、杭三地建立了横到边、竖到底的全覆盖监管体系。

    健全监管机构。苏、宁、杭三地市区两级环卫部门都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乡镇、街道办事处专门成立了的环卫作业所,环卫专业机构延伸到基层,市、区、街(社区)三级环境卫生管理网络体系,使全区街巷新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苏州市环卫处下设2个监管中心,分别是环卫作业监管中心和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中心。作业监管中心主要负责对城区环卫作业质量、街巷(新村)保洁和机械化作业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生活固体废弃物处置监管中心则负责对苏州市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处置、安全运行、环境影响状况进行监管。杭州市成立财政全额拨款的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对杭州市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健全管理制度。苏、宁、杭三地均制订了完善的环卫行业管理制度,一是完整的作业质量标准,二是约束力较强的监管考核办法。市对区、区对街道社区每天进行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普遍与作业经费挂钩。《杭州市城市道路保洁分类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规定,按保洁质量核拨保洁经费,对保洁质量未达到标准要求的道路(街巷),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在下个季度中核减相应的保洁经费,体现了“扫不好地就扫钱”的原则。每月将各城区月度检查考核的清洁度得分在杭州日报上公布。《苏州市区环卫作业质量考核办法》、《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考核评价体系》规定,凡当月环卫工作综合得分达到优秀的则全额划拨经费,达不到优秀标准的,成绩每降低1分,划拨经费则相应降低1个百分点,所扣经费用于对作业质量先进区的奖励。

    (三)引进现代作业方式,专业保洁实现一体化覆盖。

    苏州、杭州、宁波三市环卫作业有三个特点:

    一是机械化作业率高,保洁达到全天作业。杭州一类道路保洁时间达24小时,主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实现100%覆盖;苏州、宁波二级以上主次干道保洁时间要求达到18小时到20小时,城区高架道路、主要道路机械化保洁达到100%,次级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二是保洁精细化水平高,由清扫进入“洗路”阶段。苏州市道路机械化清扫作业的频次是从示范道路到三级道路依次为

 11次、10次、8次和6次,一级道路固定每日清洗1次,其他等级道路每月清洗2次。杭州市主要道路实行保洁“5+1”机械化作业新模式,利用人行道清扫机、机扫车、洒水车、高压清洗车、油污清洗车五种具备不同功能的机械化作业车辆,与电瓶保洁车人力巡检结合,全方位进行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路面始终光洁如新。

   三是变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一个标准管到底。苏、杭、宁三地城市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有的是环卫部门,有的是通过市场化运作选择具备作业资质的社会企业,但均由环卫部门按照统一的作业质量标准和考核办法进行监管,避免了多头管理的矛盾,确保了公共领域和公共场所的常态化管理。

    (四)建立科学的作业定价方式,强化市区两级政府的经费投入。

    苏、杭、宁三地环卫经费的核拨方式有着鲜明的市场经济特点。

    一是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合理确定作业单价。三地环卫部门介绍,环卫行业所提供的产品是一种城市环境保障和服务的公共产品,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和公众应该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采购,合理确定作业单价则是这种原则的具体体现。为了合理确定道路保洁等环卫作业单价,苏、杭、宁三地每年委托财政、物价、环卫等部门共同按照环卫作业定额、质量标准、劳动法规政策规定的报酬计算作业指导价,审核作业量。目前,苏州一类道路(含社保)作业单价

 20.6元/平方米(不含社保的作业单价为14.57元/平方米),全天候公厕保洁管理经费86500元/座。环卫部门招标时,为避免最低价中标,规定中标价不得低于作业指导价格85%——90%。为避免企业截留作业人员的社保费用,社会保险金由财政直接扣除缴纳,或者由企业缴纳支付后经审核后进行全额补贴。

    二是市、区(街道)共同承担经费,制定补贴政策鼓励更新设备。苏、杭、宁三地对主次干道、街巷保洁合理划分经费投入比例。建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各区环卫部门、保洁公司购置机扫、洒水、高压冲洗等作业车辆,改造公厕等环卫设施给予财政补贴,引导、鼓励环卫设备升级换代,通过经济杠杆极大强化了市级政府的监管调控能力,同时确保了各区环境卫生质量同步协调发展。

    三是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捆绑式收费。捆绑式征收垃圾处理费为南方众多城市普遍采用。苏州市政府《苏州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管办法》(苏府〔2007〕65号)规定,该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居民为4元/月•户,企业职工为4元/月•人。企业、单位委托市地方税务局在每年的4——月一次性征收,居民则委托市供水部门按表每两月代收一次。

    四是强化奖励机制,调动基层环卫部门的积极性。近年来,苏州市每年为一线环卫工人增发一个月工资(即全年可领取13个月工资),每年拨出400万奖励基金,奖励先进作业单位、先进个人。杭州市政府于2008年10月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解决环卫工人实际困难保障其合法权益的意见》,环卫合同制职工工资定额按照当年杭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浮10%确定,同时落实环卫岗位津贴,最低收入不得低于当年的基础工资、各类津补贴及福利费之和,并为环卫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解决集体宿舍、临时宿舍,从事环卫工作15年以上职工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二、加强烟台市环境卫生工作的建议

   根据考察学习获得的经验,现对我市对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提升作业精细化水平,提出如下建议:

    (一)理顺市区两级环境卫生管理体制。

    目前,市区环境卫生存在着多头管理,保洁标准不统一的情况,导致行业监督无法达到全方位覆盖、常态化管理的要求。我市应从理顺市区两级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入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落实各区环境卫生的属地管理职能。按照“市区结合、以区为主”的原则,各区环卫部门全面负责辖区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成立专门检查机构,根据统一的作业质量标准和管理规定,检查、督导居民小区、道路、市场、停车场、绿地等全部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彻底消除管理死角和盲区。逐步将管理重心下移,在街道办事处组建环卫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使街道办事处发挥管理社区、街巷环境卫生的职能,建立全面覆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逐步推行环卫保洁市场化运作。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凡从事环卫保洁的作业单位,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鼓励具备条件的区推广莱山等地环卫作业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做法,将辖区全部公共区域的保洁作业,通过社会招投标等方式选择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逐步达到“统一环卫标准、一把扫帚扫全城”的管理要求。强化市级环境卫生的行业监管职能。按照先进城市的作业模式制定我市环境卫生工作的质量标准,修改环境卫生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区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督导各区环卫部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二)提高环卫作业机械化和精细化水平。

    在两年内使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构建以“大型清扫车为主、小型清扫车为辅、电动车巡回保洁为补充、定时清洗道路”的道路清扫保洁体系,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卫经费投入机制。

    合理测定我市环卫作业单价。目前,我市环卫作业单价偏低,一级道路的保洁单价尚不及苏杭等地三类道路和街巷不含社保费用的经费价格,每座公厕运行经费不足苏州的

 50%。建议借鉴苏杭等地经验,由物价、财政等第三方部门测算我市环卫作业的经费单价,作为政府采购环卫服务的准确依据。

    建立完善的奖励激励机制。为统筹各区环卫工作协调发展、加强行业监管,我市应建立环境卫生专项奖励基金,以奖代补鼓励各区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加快环卫设施现代化步伐,强化市级的宏观管理能力。

    改革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建议市政府修改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办法,按照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收费方式,企业、单位委托市地方税务局征收,居民则委托市供水部门代收,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弥补环卫经费的不足。

    (四)进一步提高一线环卫工人劳动待遇。

    为一线环卫工人建立合理的工资浮动增长机制。根据省住建厅转发国家住建部等7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我市非编制环卫工人的最低工资至少应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10%,并且应当享受国家规定的津贴和福利。

    为非正式编制的环卫工人缴纳社会保险。用2至3年时间使环卫工人“应保尽保”,享受应有的社会保障,解除养老、医疗、工伤的后顾之忧,确保环卫事业可持续发展。

    为环卫工人提供集体宿舍或廉租房。目前,市区两级一线非编制的环卫工人大都来自外地,租住条件极为简陋。建议我市借鉴外地经验,为环卫工人提供一定数量的职工宿舍,或优先解决廉租房,让环卫工人有良好的休息环境,为洁净城市环境卫生做出更大的贡献。

      通过考察学习,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我市环卫工作与先进城市的差距,思想认识有了极大的突破和拓展。今后,我们将不断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完善长效机制,提高精细化作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为烟台市迈进全国最洁净城市行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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