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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汇报

2020-09-09 20:07:57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益诉讼 工作情况的汇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自2019年2月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稳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公益诉讼工作方面,我局主要是与检察机关合作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积极宣传、弘扬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努力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属于全国的重点革命老区县,全县共有在册的革命烈士281名。目前全县较大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共有11处,总占地面积53570.4平方米,建筑面积3160平方米,其中北通镇革命烈士陵园、马头村革命烈士碑、官垌镇烈士纪念碑、张黄镇世聪烈士陵园、江城街道樟家社区烈士墓、六万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和张世聪纪念馆等7处烈士纪念设施为县级保护单位,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另有4处较大的烈士纪念设施由镇级人民政府管理。我局成立至今,全县未发生过一起诋毁英雄烈士荣誉名誉、破坏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事件,公益诉讼案件0件。

二、主要工作 (一)积极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后,在学习方面: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策理论的学习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经常性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精神,并在单位制度中确定每周集中一次干部职工开展理论学习研讨,学习内容以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厅编制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汇编》为主,同时跟进国家新出台的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政策法规,如:201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等。在工作方面:严格贯彻落实保护英雄烈士的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制定出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积极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在宣传方面:我局成立后开设了部门微信公众号,用于发布一些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政策法规。同时,利用地方政务公开平台宣传《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据统计仅2019年我局通过网络发布宣传政策法规的信息36条,制作服务办事指南、宣传手册达1万多册;
以及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一些对外宣传活动,如:普法宣传周活动、政务公开日活动等等。

(二)努力建立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是我局一项重要工作内容。2020年5月12日,我县召开第二次县委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双拥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委退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双拥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内容,如:出现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在烈士纪念碑、纪念馆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或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等情形的,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旅游局、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将依法履行职责。目前,我局计划在2020年底前与县检察机关制定《关于全面开展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工作的意见》,共同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聚焦工作重点,强化职能履行,全面提升公益诉讼质效。我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英烈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有效开展,切实维护英雄烈士荣誉名誉、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我们希望能与县人民检察院精诚协作、无缝衔接,真正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信息共享、案件通报、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方面形成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有力地推动我现英烈保护工作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打开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三、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 我局在公益诉讼工作方面虽然做了许多工作,但距离建成有效的部门公益诉讼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益保护合力有待进一步聚合,与检察机关在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方面的共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以及部门公益诉讼的氛围有待进一步浓厚;
二是公益诉讼案件类型和范围还不够宽,工作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相关法律政策宣传还不够到位。

四、工作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切实加强对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我局将强化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行政主导、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公益诉讼工作模式, 积极探讨成立落实英雄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人员保护法的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和公安、宣传、电信、网络、检察等部门一起努力,加强监管和普法宣传力度,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尽快制定有专门维护英雄烈士形象方面的方案或紧急预案等。

(二)全力做好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我们将以更鲜明的态度、更积极的努力做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的褒扬纪念工作,弘扬主旋律,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爱国热情,激发广大官兵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汇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三)构建多维度、立体化宣传网络。通过建立举报机制,强化媒体宣传,拓宽部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扩大部门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

(四)完善外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提升主动意识,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支持,为寻找案件线索和推进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利用检察机关建设的公益诉讼信息平台,及时掌握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案件线索。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14日

Tags: 事务局   工作情况   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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