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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本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的通知

2020-04-14 16:44:11

   

  

 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

 管理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党厅〔2017〕104号)精神,现就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在我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专职从事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并与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

 二、岗位等级

 建立社区工作者岗位与等级相结合的职业体系。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三类。

 各岗位按照社区工作者在社区连续工作年限设置相应等级,工作人员为1-12级,副职为4-15级,正职为7-18级。

 在岗位和能力素质不变的情况下,工作年限每满3年,且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的,从次年1月起提升1级;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相应延后升级。年度考核连续2年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升1级,提前升级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三、薪酬水平

 参照新入职公务员应发工资水平确定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起始标准,最高标准参照公务员一级主任科员应发工资水平确定。对少数任职时间长、表现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正职,经街道申请,区委组织部审批,可享受公务员四级调研员应发工资水平的薪酬待遇。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公务员工资调整情况适时联动调整。

 四、薪酬结构

 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占工资总额的75%,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25%(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及对应工资总额表见附件)。

 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并随岗位变动、在社区连续工作年限增加、受教育程度和相关职业水平提高等情况相应调整。

 绩效工资可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年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总量控制,根据本人工作岗位和考核结果发放,适当拉开差距。考核的具体办法由各区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

 五、薪酬管理

 (一)根据本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和相关职业水平等确定薪酬等级。以大学专科及以下为基础,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视同在社区工作2年,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视同在社区工作

  

  

  

 4年,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视同在社区工作6年。取得并聘为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视同在社区工作2年;取得并聘为国家社会工作师,视同在社区工作4年;取得并聘为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视同在社区工作6年。

 对于岗位变动、受教育程度或者相关职业水平提高的情况,从次月起调整薪酬。

 (二)社区工作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退休。已退休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专职成员,确因工作需要继续留任的,自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按照本人退休前所对应岗位等级的20%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发放补贴。

 (三)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1年,试用期期间薪酬按拟定等级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等级确定薪酬。

   六、相关事项

 (一)社区工作者事务所和社区工作者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事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二)社区工作者享有体检、带薪年休假、继续教育等福利待遇。

 (三)取得**市社区社会工作员及国家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但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扣除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四)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

 (五)本通知在各区完成社区工作者身份认定、签署劳动合同、完善考核办法等工作后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六)各区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附件: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及对应工资总额表 

   

                           中共**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

  

 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及对应工资总额表

                             单位:元/月

         岗位                 等  级

 工作人员

 副职

 正职

 工资总额

 18级

  

  

 34年及以上

 7880

 17级

  

  

 31-33年

 7550

 16级

  

  

 28-30年

 7330

 15级

  

 34年及以上

 25-27年

 7120

 14级

  

 31-33年

 22-24年

 6920

 13级

  

 28-30年

 19-21年

 6730

 12级

 34年及以上

 25-27年

 16-18年

 6550

 11级

 31-33年

 22-24年

 13-15年

 6380

 10级

 28-30年

 19-21年

 10-12年

 6220

 9级

 25-27年

 16-18年

 7-9年

 6070

 8级

 22-24年

 13-15年

 4-6年

 5930

  

  

  

 7级

 19-21年

 10-12年

 3年及以下

 5800

 6级

 16-18年

 7-9年

  

 5680

 5级

 13-15年

 4-6年

  

 5570

 4级

 10-12年

 3年及以下

  

 5470

 3级

 7-9年

  

  

 5380

 2级

 4-6年

  

  

 5300

 1级

 3年及以下

  

  

 5230

 注:工资总额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之和,基本工资按75%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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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本市   工作者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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