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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进公安机关党员队伍精细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2020-08-24 20:11:11

对推进公安机关党员队伍精细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区分局  梁  跃  陈  倩   精细化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是指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提升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从而获得竞争优势的一种管理方式。具体到公安机关党建工作,需要在党员队伍管理中注重细节、质量和效果,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把思想政治、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党员管理和创先争优等各方面党务工作进行细化和量化,有力地促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对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公安机关“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奋斗目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此,笔者结合贡井分局近年来开展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从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培育爱岗敬业精神,提高党员素质等方面入手,进行浅显分析,积极探索公安机关党员队伍精细化管理的有效举措,拙笔陋见,仅供参考。

一、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党员队伍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贡井分局党委以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基础,以“盐都先锋”行动、“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全警素质提升年”、“作风深化改进年”等专题活动开展为载体,以慰问帮扶群众、增强党性修养、加强学习讨论等党建工作开展为抓手,进一步精心设计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在一些大要案侦破、群体性事件处置、平安创建等急、难、险、重任务中积极发挥先锋带头作用,但是面对新形势下的各种压力和挑战,分局在党员队伍管理上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人员结构不合理。目前,贡井分局共有党的基层组织16个,其中党委1个,党支部15个。全局共有党员212名,其中在职民警168人,其中预备党员21名,占党员总数的9.91%,35岁及以下的党员72名(包括21名预备党员),占党员总数的33.96%,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160名,占党员总数的75.47%。全局党务干部仅2人,其中专职和兼职人员各1人。总体而言,分局党员队伍中,青年民警和党务干部数量偏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二)态度认识不到位。由于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是在实践中长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未能在党支部建设上下功夫,导致党务干部岗位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党员管理教育缺乏针对性,部分党员干部对党建日常工作满足于按部就班的应付,缺少勇于实践的创新意识,缺乏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的进取意识弱化。近期,分局纪检部门对各党支部《工作守则》进行检查,多数支部未按照要求及时开展“三会一课”工作,党支部建设工作亟待加强。

(三)工作精力不集中。在公安机关中,由于警力不足,普遍存在一人“身兼数职”的现象,特别是在党建工作开展过程中尤其突出。以贡井分局为例,全局共有党务干部2人,专职人员仅1人,难以应对日渐繁重的党务工作,多数党务工作都由其他岗位民警兼职完成。同时,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知识缺乏全面了解,也很少具体参与党建活动和工作,加之当前各类专项活动、上级检查频繁,部分基层党支部对党建工作开展力不从心,往往只是注重表面,敷衍了事,导致党建工作不能扎实推进。

(四)知识应用不娴熟。在党建工作推进过程中,部分党员干部满足于日常应付,平时缺乏对业务知识学习和政治理论学习,不能将党建工作与日常业务有机结合,致使教育引导、开拓创新的能力不强,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不够高,特别是随着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开展,造成基层党支部的影响力、号召力、凝聚力不强,党组织战斗堡垒的作用难于得到有效的发挥。

二、当前公安机关党员队伍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重视程度不够,大局意识缺乏。当前,由于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不具体领导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使得个别领导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清、定位模糊,在公安机关党员队伍中,存在警察意识强、党员意识弱,行政意识强而组织意识弱等现象,没有从长远的眼光认识公安党建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部分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不强,政治觉悟低,错误的认为干好业务工作就足够了,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的主观能动性不强。

(二)宗旨意识淡薄,专职人员缺少。部分民警把注意力放在个人利益得失,宗旨意识淡薄,过分追求名利,直接影响着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同时,公安机关党员的分布不均,机关党员民警比例远远高于基层一线党员民警比例,党建干部队伍力量不够充足,部分党务机构和党务干部队伍萎缩,党务干部大多是兼职的,专职的较少,造成无时间、无精力去抓党务工作,对党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了“人在其位,难谋其政”的局面。

(三)政治立场模糊,理想信念缺失。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职能的不断扩展,党员民警思想压力和身体压力也越来越大,个别党员丧失理想信念和艰苦奋斗精神,没有工作热情和昂扬的斗志,不求政治进步,缺乏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价值观扭曲,拜金主义、攀比心理严重,影响了党组织有效履行领导核心、政治核心职能,导致党员表率作用弱化。

(四)工作举措单一,监督管理缺位。各党支部在开展党建工作过程中,工作方法和措施不够灵活,按部就班、死板机械,重任务形式、轻工作效果,随意性较大,质量不高,导致党建工作推进相对滞后。同时,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党员年龄跨度大、各警种岗位工作业务不同、任务重及人员点多、党员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大部分时间均由各部门领导直接管理和监督,只强调完成工作任务,导致公安党建工作日常管理不到位,不能很好的发挥教育、监督和警示作用。

三、对推进公安机关党员队伍精细化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筑牢制度根基,为推进党员队伍精细化管理提供保障。一要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以抓好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为基础,以“求新知、强素质、促工作”为主题,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长期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抓好“学习型、服务性、创新型”党组织的建设工作,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集中理论学习,重点开展对上级文件精神、重点工作部署、党建基础知识、法律业务常识等实用性知识学习培训,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民警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全力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推进;
二要完善动态分析制度。以抓好基层党支部日常督导工作为手段,以精确掌握党员队伍思想状况为导向,通过每月各支部召开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专题党委会以及政工、纪检监察部门召开碰头分析会等形式,建立完善党员队伍动态层级分析制度,定期分析本单位队伍思想动态,深入研究民警思想状况,及时消除苗头隐患,明确整改责任,限期督促整改,保持了队伍稳定的发展态势;
三要完善警示提醒制度。以以预防民警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为目标,抓好队伍节前思想教育为保障,进一步严肃警纪,规范行为,在特定时期通过短信、标语、警醒语句和节日祝福等形式,提醒民警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三项纪律、五条禁令等规章制度,以快捷、简要的方式警示民警重视纪律红线,预防民警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保障党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要完善绩效考评制度。以抓好党员队伍激励机制为动力,以提升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为切点,通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专项活动、党支部目标考评、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检查纳入公安业务工作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之中,对各项规范的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将软指标硬化,将弹性指标量化,严格落实奖惩,并把党建工作作为考察任用干部,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把党建工作纳入公安业务工作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之中,严格实行奖惩,用规章制度的约束力、强制力和引导力来规范公安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工作和行为,使党支部建设和党建工作开展朝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有序推进。

(二)创新管理手段,为推进党员队伍精细化管理添加动力。一要入口上“管严”。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公安机关应从提升党员素质入手,进一步对党员发展、转正公示、日常监督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严格落实预审制、公示制、责任制、票决制等发展党员的相关制度,严把入党程序,确保党员队伍质量;
二要人员上“管齐”。基层党员民警和群团组织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应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将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纳入党建工作范畴,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群团工作的特点,积极指导、帮助党员干部和群团组织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重大问题,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集体归属感;
三要方式上“管活”。公安机关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公安业务工作三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统一体。公安机关应结合党员队伍存在的现实思想问题,在创新党员管理方式上下功夫,以督促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从警观和权力观为核心,始终将“严”字贯穿党员管理全过程,有针对性地进行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加大群众对党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议的工作力度,确保党员队伍管理科学合理、毫不松懈,以“党建带队建”,全面推动公安工作的开展。

(三)丰富活动载体,为推进党员队伍精细化管理营造氛围。一要加强党建文化阵地建设,搭建学习交流平台。主动加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引领,加强党建文化阵地建设,营造团结向上、拼搏进取的党建文化氛围。一方面依托主题活动,增强情感认同。通过举行“七一”党建文化活动、“警察日”等活动,重温党的光辉历史,解读中国梦的伟大构想及公安机关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展示党建工作成绩和先进集体、个人风采,传承公安精神,激发全警献身公安事业的热情;
另一方面倡导公安精神,增强职业认同。通过对“十八大”精神和“中国梦”、“党的群众路线”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讨论,不断固化、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引导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做到心无旁骛抓工作、一心一意干事业、激发斗志创先进、奋勇当先争优秀,从认识上、观念上、思路上做好迎接新任务新挑战的准备,进一步提高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要加强党员评价体系建设,搭建监督管理平台。围绕党员队伍思想动态分析研判工作,以“先锋指数”评价为着力点,建立涵盖学习、业务、服务、作风和评议等内容的党员队伍监督管理体系,通过量化考核的方式对党员业绩进行排名,综合评价党员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发挥,并将评价结果纳入民警绩效考核,从全局层面精确解读各个时期党员队伍的整体动向,及时查摆自身问题,夯实基础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职业养成,增强党建工作的透明度和推动力,实现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双促进;
三要加强队伍职业保障建设,搭建帮扶互助平台。坚持“以情系警”,进一步做好对党员民警的关爱帮扶工作,通过启动和推出“生日慰问”、谈心疏导、解警困、暖警心等系列关爱活动,建立以党员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维护、身心健康保护、职业风险防御为内容的警察职业保障体系,解决基层党员在职级待遇、物质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对党员民警地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爱护、工作上帮助、生活上体贴、决策上尊重,切实维护党员民警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各级党组织真正成为“民警之家”、“党员之家”。

(四)注重典型引领,为推进党员队伍精细化管理树立标杆。一要培养“主人翁”意识,树立党员队伍“一面旗”形象。党员队伍本身是一个先进群体,而支部书记、党委书记作为推进各级党建工作的“舵手”,更是在党员队伍中发挥着“运筹帷幄”、“承上启下”的作用,具体到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要加强帮带指导,提高组织的决策能力。在各级党组织中要牢固树立“党员建队”的观念,主动对支部党员加强帮带指导,重视营造队伍民主、友爱氛围,积极发挥党员民警的决策参与作用,增强全体党员的主人翁意识。同时,要适时改善支部的组织结构,推选政治思想强、业务技术精、群众威望高的党员为支部委员,鼓励他们积极主动靠前了解支部建设情况、反映存在问题、参与重大决策,反映广大党员民警心声和需求,切实提高党组织的决策能力;
另一方面要优化人员配置,发挥党员的辐射作用。合理配置公安队伍中党员的分布范围和工作岗位,在骨干配备、人员调整时,注重“合理编配、优势互补”,让每个支部都有综合素质较高的党员骨干,并细化支部任务、责任和指标,形成党员互助团体、帮带网络,发挥核心党员旗帜、种子、纽带的作用,不断推进党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要发挥“先锋队”作用,树立党员队伍“顶梁柱”形象。党员队伍是推进公安工作的中坚力量,其精神面貌、能力素质、作风形象如何,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整体印象,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要引导党员立足岗位成才。各级领导要注重营造良好团队氛围,引导党员自觉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激发大家学知识、强素质、树业绩的热情,引导广大党员民警爱岗敬业,苦练基本功,牢固树立立足本职干事业的雄心壮志;
另一方面要促进党员强化实践锻炼。充分发挥党员队伍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在重大安保、处突维稳、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成立“党员先锋队”,做到“平时工作能看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出来”,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实践中接受考验,在困难和危险面前勇于担当,果断应对,稳妥处置,激励斗志;
三要强化“高压线”警戒,树立党员队伍“标准尺”形象。党性观念淡化是制约党员先进性作用发挥的根本原因,必须把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加强党员先进性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要求党员坚持党性原则,发扬实事求是、雷厉风行的优良作风,切实提高党员民警防腐拒变、廉政抗压的能力,转换到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要突出重点,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感染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安部三项纪律、五条禁令等有关规定,通过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座谈讨论等形式,引导全体党员民警自觉按条令条例和党性原则办事,严守党风廉政规定和各项警规警纪,真正把党员的作风培养过硬,把警营的风气树正,筑牢抵御违法违纪坚固思想防线;
另一方面要落实责任,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感召力和渗透力。各党支部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教育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教育计划,加以分解,逐一落实,细化责任,并由上级纪检部门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切实将党风廉政教育渗透到学习、工作、生活等各个环节中,形成互相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四要扩大“先进性”影响,树立党员队伍“领头羊”形象。对党员民警开展正确的教育和引导,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力措施,对应到实际工作中,一方面要强化品牌意识,建立示范点。注重党建工作的品牌建设,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培育和选树一批活跃在各条公安战线上的优秀团队、模范标兵,建立先进党员、党组织的先锋示范岗位,并采取召开经验交流会、实地参观学习等方式,将它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全局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标杆示范作用;
另一方面扩大宣传影响,打响知名度。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网站,将党员队伍中的新做法、新经验、新典型,更加形象、生动的进行宣传报道,正面引导广大党员民警以更高的目标和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当“学习的楷模,赶超的标杆”,增强全局党员民警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情,大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

Tags: 公安机关   党员队伍   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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