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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通知

2020-10-04 10:57:01

 

  赵政发〔2020〕 号

 赵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效防治大气环境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实施乡村振兴奠定良好基础。根据商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南县铁腕治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商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南农发〔2020〕26号)、商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工作的通知》(商南农发〔2020〕37号)文件要求,结合全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源头控制、标本兼治,以禁促用”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明确职责,上下联动,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2.秸秆禁烧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各村(社区)是责任主体,村(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对辖区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宣传、制止、扑灭、查处等。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扎实做好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经研究决定,现成立赵川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

 军 副组长:李

 勇 成

 员:李金 朱斌 王冲 胡晓泉 魏栋 刘俊 陈建华 余明峰 杨军 黄朝忠

  三、目标任务 1.辖区内实现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记录,省、市、县督查组“零发现”、“零查处”。

 2.各村(社区)、组发现秸秆焚烧着火点时,要第一时间予以制止并扑灭。过火面积超过1亩以上、造成空气污染或人员、财产损失的,要及时向镇政府或派出所等有关部门通报并妥善处置。

 3.收割秸秆及时清运、堆储,没有沿主次道路乱堆乱弃现象,不发生一起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辖区内无焚烧杂草、垃圾、落叶等现象。

 4.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秸秆还田、堆储等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四、工作措施 1.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社区)要成立专门机构,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2.建立禁烧责任制,村(社区)与组、组与农户要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或承诺书),并把秸秆禁烧纳入《村规民约》。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和包村领导干部包户、农户包田块的禁烧工作制度,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3.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手段,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资源意识和环保意识,使“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理念家喻户晓。

 4.加大巡查、督查和处罚力度。对利用机械收割的,要求留茬高度低于15厘米。

 5.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实施计划,支持鼓励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包抓责任。镇包村领导干部督查检查各村(社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落实、禁烧宣传、火点监控等工作,及时发现、反馈问题并监督整改。

 2.开展监督检查。镇政府将定期组织对本镇领导干部对各村(社区)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综合利用、禁烧秸秆、执法处理和宣传报道等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3.做好目标考核。镇政府将对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自查,并将上级抽查结果(含卫星遥感监测情况、督查检查、问题反馈等)一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镇政府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内容,并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督查检导、明查暗访,及时通报问题情况。

  附件:秸秆禁烧宣传单内容样本

 赵川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0日

  赵川镇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做好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防治秸秆焚烧造成的资源浪费和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要求,镇政府与各村(社区)签定本责任书。有关责任要求如下: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村(社区)支书是第一责任人 ,包地块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承担主要责任。

 二、要建立和完善禁烧工作责任制,村(社区)与组、组与农户要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或承诺书),强化责任,实行村(社区)干部带班、全天24小时专人值班、昼夜巡查等制度,真正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责任到地块,确保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 不冒一股烟”。

 三、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在自然村出入口及主要交通道路悬挂横幅,张贴通告, 粉刷固定标语, 明确处罚措施,切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四、严格责任追究,在辖区内发现焚烧秸秆的,对村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禁烧秸秆控制不力,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村主要负责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赵川镇人民政府(签章)

 (签章)

  签字:

 签字:

 二0二0年五月二十一日

  二0二0年五月二十一日

Tags: 秸秆   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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